國家公園與保護區概論 緒論 國家公園(保護區)的定義及選定的標準 國家公園(保護區)的功能 國家公園(保護區)的規劃及成立 國家公園(保護區)的相關法規 國家公園(保護區)的行政組織及行政管理 國家公園(保護區)的經營管理 台灣地區的國家公園 世界的國家公園 台灣地區的保護區
一、緒論 (一)國家公園的興起與演進 1.自然保育的思潮 2.第一座國家公園的誕生 3.國家公園觀念的世界趨勢 4.全世界之國家公園概況 (二)發展歷史回顧 (三)保護區的概況
1.自然保育的思潮 保育是合理明智的使用自然資源,並提昇人類生活最高的品質 國家公園則是目前自然保育最重要的方式,其基本原則是永久合法的保護,禁止利用及開發自然資源,而僅供合理數量的旅客及旅遊設備,使大眾皆能享受公園內的自然生態 國家公園是保育的方法之一,而保育則是國家公園設立的目的,因此國家公園可以說是保育的代名詞
1.自然保育的思潮 (1)、中國古代的保育觀念 (2)、近代自然保育運動的源起
(1)、中國古代的保育觀念 齊國宰相管仲協助齊桓公治國,有關自然保護施政「為人君而不能謀守其山林菹澤草萊,不可以為天下王」「山林雖廣,草木雖美,禁發必有時」 山林即現在的森林,包括林木、野生動物、水源、大都是可再生資源,必須妥善運用,以為永續 管理方法明訂法令,「禁發必有時」,規定「苟有動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斷,右足入右足斷」 管理機構或大臣,有依周禮記載的「稻人」、「遂人」、「匠人」,和依尚書記載於舜時設有的「虞官」以管理草木鳥獸,虞官之職位相當於現今之農業部長或環保署長
逸周書「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網罟,以成魚鱉之長」---這是順乎自然,愛惜自然,懂得如何生生世世永續使用自然資源的最高哲學 孟子見梁惠王時曾說「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 中國古語「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中國人深愛自然,體會了大自然的詩意、美感、與道德意識,也知道了大自然的運行,物物相生相剋之理,保育思想萌芽了,卻未繼續探討其理,經過二千多年仍未實踐這些保育觀念
(2)、近代自然保育運動的源起 「保育」是現今最流行的一項「運動」,世界各國均如火如荼的推動著 近代「保育運動」最早醞釀於美國,源自於歐洲移民到北美洲大陸之後,挾帶歐洲的文明與科技,恣意的使用自然資源,在以為自然資源可以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心態下,他們破壞了環境,改變了地形景觀及滅絕了與他們共存的生物 工商業於蓬勃發展,享受科技文明所帶來的物質生活時,他們思及定居於此新大陸的原住民,長久以來並沒有讓大地如此快速的改變,也沒有造成如此巨大的毀壞,他們同時也看到新大陸開拓前後,判若兩個不同環境間的差距。他們覺醒了,他們開拓積極關心野生動物的保育,森林的未來、土壤的浸蝕流失、放牧草原的改變,並且反對污染及有毒物質。在往後的日子裡,他們更將關切的觸角擴及高人口密度的都會區問題
推動國家公園的幾個重要人物 喬治.卡特林(George Catlin) 1830年代 一位藝術家兼自然學家 曾述及西部大草原的野牛、印第安人的文化與其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的未來 主張設立由國家最高當局主管的大型公園,並予以保護這些獨特的地理環境,在那裡印地安人和野生動物可共存而不受文明的干擾 同年美國政府於阿肯色州設立溫原保護區 保護對象雖僅著重溫泉與風景,但卻代表著對自然資源的愛惜與注重
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 1850年代,美國名思想家與文學家 表達了對原野自然未來的關心,提出人類並非自然的主宰,而是自然的一份子,自然是需要尊重的,當自然律法與人類的律法相衝突時,應以尊重自然為原則 「我們既已揚棄君主之威權,何不將國家之資源供大眾共同產生靈感及娛樂,而非僅供愚蠢之運動及食物」 自此,許多人開始從破壞自然罪惡感中自覺,有的採取了行動,有的則開始著立說
喬治馬許(George Marsh) 約翰繆爾(John Muir) 1860年代 1863年發表「人與自然」及「人類活動所改變的地球」是保育的初始教科書 約翰繆爾(John Muir) 和其他保護自然者的繼續努力而成功的設立優詩美地國家公園(Yosemite N.P.)
1872年國會通過在黃石成立第一座國家公園 1908年羅斯總統才用保育(Conservation)這個名詞描述這種運動,他也許是從森林管理局局長那裡得到這個概念 1960年代--保育運動真正的開始與推動,並成為一項流行運動,是在對於環境污染、人口成長、自然的破壞,引起學者們的厭惡,及民眾也對本身生命遭受危害的警覺 保育運動一時風起雲湧,藉由國會議員的選舉、保育觀念的成為選舉之訴求,進而影響政府之決策
而後美國的許多任總統雖不像羅斯福總統一樣注重生態保育,但也因潮流所趨,簽署了許多重要的保育法案並積極推動執行。如在卡特總統任內即簽署許多有關環境及保育法案,並藉由國會通過成立許多國家公園 在此同時保育運動也出現其它廣大眾接受使用之代名詞如生態保育運動,及環境保護運動
完成體會人是自然的一環,人類與所處環境是密不可分的觀念,則是在發展生態科學之後,生態學家很快的成為科學界之一員,並直接推動他們研究與關心的生態及環境之保育 學習生態學必須接受所謂「生命個體並存於環境之中,彼此唇齒相依;生命持續改變著環境,同時生命也受環境持續之影響」的觀念
生態學觀念與中國自然傳統看法相近 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 莊子「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傲睨於萬物」,均屬生態學討論之範圍 可惜中國人僅把這些學說視為文學範疇而未深究其理,並進而身體力行
2.第一座國家公園的誕生 在1800年以前,美國西部的黃石河源頭仍蒙在一層神祕的面紗裡,吸引了許多探險家的好奇 1807年登山專家約翰.卡洛特(John Colter)是第一位看到黃石景觀的白人。他說明了崇山峻嶺及無路可行是黃石為何遅遅才被大眾知悉的原因 在這之後的數十年間,黃石會冒煙的地表、玻璃山、爆噴的水注(間歇泉)、石化鳥站在石化林唱著石化歌等傳說故事不斷在營火會中傳誦,留待著探險家去證實
1860年代,有幾次成功的黃石探險,帶回了許多探險見聞,增加了人們對黃石更多的好奇與興趣 1870年8月一支有組織的20餘人探險隊,由享利瓦虛(內戰時的將軍且曾任國會議員)的率領,經過九個星期的長途跋涉,抵達現今黃石公園的範圍發現黃石的美麗景觀--間歇泉、溫泉、瀑布和峽谷及著名的「老忠實泉」 老忠實泉成了黃石的象徵,也是遊客到黃石必訪之地 這群探險家寫了許多文章,對黃石作了廣泛的報導,使社會大眾產生這樣的信念:這壯麗的奇景絕不能步尼加拉瓜瀑布的後塵,淪為私人開發的犧牲品
在大眾的督促下,美國地形地質測量隊於次年夏天派出一群科學家前往勘查,由斐迪南、海頓率領,他深信證據的重要性,邀請了知名探險攝影家威廉.傑克森 (William Jackson)及畫家湯瑪斯.莫倫 (Thomas Moran)同行。此行結束後,傑克森發表了他首張黃石公園照片,莫倫也完成現今掛在美國國會大廳的巨幅黃石畫作,名日「黃石裡的大峽谷」,並在探險隊員瓦虛的探險書面報告即已指出:「在優美景觀方面,這裡是無可比擬的地方,當做野外科學研究場所,絕對會有驚人的成就,尤其是在地質、礦物、植物、動物和鳥類的研究方面,這裡是地球表面最豐富的大實驗場。」
許多國會議員都知道了黃石地區的奇景,國會在議會裡經過一場激烈的辯論,黃石國家公園法案終於獲得通過 1872年3月1日由當時的總統格蘭特(Ulysess S. Grant)簽署成立黃石國家公園,劃定大部份於懷俄明州的80萬公頃土地為黃石國家公園,明訂為「是人民的權益和享樂的公園或遊樂場」 這片廣大的土地,其中蘊涵的財富如水力、森林、放牧等全部依據禁絕私人的開發 這項政策與當時國會鼓勵開發公有土地的政策似乎是相違背的,但在歷史回顧中卻是一個令人稱慶的奇蹟
美國順利成立首座國家公園的因素? 劃為國家公園的土地,在美國廣大的領土中似乎只是九牛一毛 成立的地點並沒有任何工商業利益直接受到危害或損失 國家公園的設立並未花費政府任何經費 推動黃石國家公園是經由相當少數的推動成員及國會議員,藉由媒體及保育人土的大力支援協助而得以成立 這種推動成立國家公園的模式,從1872年開始便沒有改變過
國家公園的設立並未花費政府任何經費 美國政府認為公園應該設法自給自足,國會並不需編列特別預算予以補助 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的擔任是無給職,而且沒有配合制成員 公園的目標在法律上雖有明確訂定,但對於如何保護景觀與野生動植物卻於法無據
沒有經營管理的國家公園,後果? 1875年美國政府高級官員經過黃石國家公園 偷獵行為猖獗 --在前一年的冬天便有4,000隻動物被屠殺,動物皮毛被帶至市集轉售,角骨則散佈於每一個山坡與草原 刻字紀念 --黃石往來不易,在水池邊刻上名字 將漂亮的結晶或鐘乳石敲回家作紀念 這些破壞性的行為導致每一位踏訪黃石的遊客都認為除非給予法令限制,否則黃石將很難維持其原貌
1886年8月17日美國騎兵隊進駐黃石,接替民間派任的處長 禁止任何破壞與盜取黃石國家公園裡珍品的行為,並禁止狩獵、設陷阱、捕魚及放牧 雖然國會仍不願意提供預算給內政部,但軍隊仍擔任黃石管理工作達30年之久 在軍隊的支援經管下,兵工署負責設施開發工作,包括建設道路及步道系統。軍隊的及時支援與接管,確實功不可及 約翰繆爾(John Muir)曾讚頌道:「感謝山姆大叔的軍隊,他們所作為的確可圈可點,使得黃石的每一棵松樹得以快樂的揮舞著枝椏」
3.國家公園觀念的世界趨勢 國家公園不但是美國最有理想及遠見的作法,同時也是世界的理想 美國之所以成為國家公園運動的先趨的主要原因為何?
美國成為國家公園運動先趨的因素 (1)美國拓荒史的巧合 (2)美國歷史短暫 (3)民主化的推波助瀾
(1)美國拓荒史的巧合 美國的發展始於東部海岸,而內陸及大西部則直到十九世紀仍維持原始狀態,當東部的城市居民向西遷移時,發展出強烈的保護自然觀念,希望這些自然美景能長久留存
(2)美國歷史短暫 美國歷史短暫,無傲人之歷史古蹟,從而轉向對自然資源的眷戀 美國國土有足夠的地方供國家公園發展,相對的,其它古老國家的土地經數千年的開發利用,而無多餘的土地閒置 美國於羅斯福總統時期有1億5千萬公頃設立為國家森林,比法國、比利時和瑞典的面積總和還大一些,世界上很少有國家有這麼大的土地,可供作為不事生產或利用的保護區,而大多數的國家對於土地都另有其它更重要的用途
(3)民主化的推波助瀾 原本帝國王室為遊樂而設的保護區如法國的諾曼人設立於未開發土地的狩獵場及英國傳統王室的獵鹿場,如今都設立為國家公園,由原只為供少數人使用的保護土地轉而成為大眾的共同資產
世界各國家公園的設立,不只是抄襲美國的國家公園經驗,事實上黃石國家公園的設立也只是一個刺激,而後的各國均依照該國的風土民情,及擁有的資源現況,成立不同特色的國家公園 有些國家成立面積更大的國家公園 南非的克魯格(Kruger)國家公園比黃石國家公園大 2倍以上 英國全國面積僅有9萬4千平方英哩,且95%均屬於私有的鄉村土地,其國家公園與擁有國家公園面積六千三百六十萬平方英哩的加拿大相較卻毫不遜色
4.全世界國家公園概況 「國家公園」曾被描述為,是美國有史以來最有創意的構想 自1872年黃石被設立為國家公園以來,這個概念擴散的既廣且遠,從赤道到極地,不論國家的大與小,貧與富,更不論種族與膚色,都努力積參與國家公園的設立與經營 這個概念雖也為各個國家依國情修正成不同的形成,而其保護各國最好的,最有代表性的自然資源與維護生態及其中衍生之人文襲產的基本目的,卻是始終一致不變
國家公園的發展模式 (1)美國模式 (2)澳洲模式 (3)加拿大模式 (4)哥斯大黎加模式 (5)英國模式 (6)紐西蘭模式 (7)委內瑞拉模式
(1)美國模式 早期的美國國家公園的設立係針對景觀優美或自然奇特地區,由政府設立作為全民有益身心或享樂的大眾公園 1916年的美國國家公園法案開始明確的訂立國家公園之目標,係為保育景觀、自然和歷史古蹟,及保護野生動、植物,以提供全民及後代子孫作為非消耗性的享用與利用 1918年明確說明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的方針與模式 國家公園的國家利益優於所有其它的私人投資利益 避免私人的土地及權益擁有 促進教育之使用與功能,提供低價之露營設施,鼓勵遊憩設施之開發及經營豪華旅館,並提倡各季戶外運動等 這時期新增的國家公園面積大小並不是重要考量因素,只要能符合上述之標準即可
美國國家公園在近一百多年來的發展,其方針與模式也有所改變或修正 所有國家公園土地均為政府所擁有之條件,已不再是絕對,有些國家公園內部業已有少量之私有土地的存在 不同型式的國家公園如國家湖岸、國家海岸、國家景觀步道、國家河川、國家遊憩區及公園大道,連同史蹟地區都納入原本以自然景觀保育為主的國家公園系統,藉以增加國家公園系統的種類與數量 目前於國家公園內設立 豪華旅館的想法業已落 伍,對於提供私人投資 遊客服務之住宿餐飲等 設施開發也已被認為是 問題而非需求 Hotal in Rockies Mtns
美國以開創國家公園之先驅者而自傲,也極力推銷美國模式的國家公園理念,常藉由其國家公園署贊助許多國際性的訓導,並藉由其有經驗之公園管理技師、規劃師或專家在國內辦理訓練課程或到各國協助國家園之設立 這種推銷式的推展國家公園理念,表面上看來似乎是移植或借用了美國國家公園模式到他國,而實際上各國均根據各國的文化社會、經濟等狀況及土地使用型態而予以改變
美國的國家公園模式適合於有廣大幅員,且其人口聚集遠離自然保護地區,且其國政府有高度意願將這些資源予以保育經營 美國模式很難在資源有限,人口成長快速的開發中國家立足 對於業經長久開發,土地業被全回開發或改變的歐洲地區更是毫無用武之處 即使是少數幾個率先模仿美國模式的國家,也將美國國家公園式予以修正後,去適應其國內的現實環境 只要國家公園理念傳播的愈廣,這種原有之美國模式便改變的愈明顯
(2)澳洲模式 1880年澳洲設立該國第一個國家公園,即在雪梨附近的皇家土地上設立了2萬1千公頃的國家公園,1955年訂名為皇家國家公園(Royal National Park),這個國家公園與其它早在1890年代成立的澳洲其它早期國家公園並非受到美國國家公園之影響,而是專為保存該國重要的自然地區
澳洲由六個州政府組成聯邦政府,每個州保留了對土地及水資源的控制權,同時州政府也另行發展該州的國家公園及不同型式的自然保留區 澳洲聯邦政府設立國家公園暨野生動物服務署,掌控位於聯邦土地內的國家公園 州屬國家公園系統的經營管理目標與方針,由州立公園園長委員會、保育團體及管理單元共同協商後訂立,而實質經營管理則需諮詢地區社會團體與非政府組織,並與原住民團體分享經營權利和成果
(3)加拿大模式 加拿大於1885年設立第一個國家公園-班佛國家公園,並於1911年成立世界第一個國家公園服務署 類似美國之經營管理模式 較特殊的是以保護該國具多樣性土地與海洋生態為主,並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地區列為最優先設立為國家公園,國家公園服務署由政府提供預算取得土地,其目的為提供在所選定的39個陸域及29個海域地區中依優先順序成立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及海洋公園大部份是從預先選定加拿大傑出自然地區中選出設立的 如此選定方式一來可避免政治人物無謂的關說,而阻礙了原訂設立的計劃,二來可避免因政治的壓力徒增許多原本不需投注的規劃或評估費用 1988年修正的國家公園法案更規定維護生態體系是加拿大國家公園規劃與經營管理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該修正法案更嚴格要求所有的國家公園必須每五年作一次經營管理計劃之通盤檢討,修訂後之計劃需送公園署核可後再送國會審核定案
(4)哥斯大黎加模式 哥斯大黎加是西半球少數於1950年代後才設立國家公園的國家,在短短廿年的歷史中,發展了一套具高度創意的國家公園系統 許多拉丁美洲國家公園都將哥斯大黎加模式視為開發中國家面臨經費問題、遭受伐木、採礦、農牧及公園附近住民認為需利用自然資源以存活等威脅的解決模範 1960年代,哥斯大黎加的波蕯(Mario Poza)及尤甘達(Alvaro Ugalde)參加了於美國辦理的國家公園國際訓練課程及考察美國的國家公園活動,回園後在短短的二年內設立了四座國家公園及國家公園服務署
哥斯大黎加國家公園模式的六項特點 哥斯大黎加政府強而有力的控制及將國家公園土地納為國有 與美國國家公園模式的差別在於哥斯大黎加模式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為最優先考量,相對於美國模式的保護優美、獨特景觀與提供遊憩地區,則列為較次要 將遊客的住宿與商業服務設施及公路儘量設置於公園區外
推動社會大眾參與設立七處區域性保育地區(超級公園,Mega Park),每一處涵括了數個國家公園、保留區和森林保護區、及附近的私人土地,而這些地區的經營管理權則分別由地方議會,非政府保育組織,及國家公園服務署共同參與,最後再將決定後之政策方針送請中央政府核定 國家公園的預算由公園服務署向國際有關機構募得,而國家公園實質管理則需先經由國家公園服務署同意後委由非政府保育組織負責 國家公園管理單位不僅需負責公園內資源與遊憩經營管理,同時也需關心遴近地區的發展及民情,公園管理處常設法幫助生活或工作於公園附近的住民,擬定公園附近地區自然資源開發方案,並設法激勵他們在保護國家公園、原始雨林及保留區的同時,仍能達成自然資源無限.再生之利用
(5)英國模式 英國是數千年開發之古老國家,找不到類似黃石國家公園之大面積自然土地 英格蘭及威爾斯經由人類長期開發變更後的精緻土地上,仍有許許多多的高山及荒地,其他如石南樹高地、海岸、湖泊及森林等均足以激起英國人的靈感,並設法在此設立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保護英格蘭及威爾斯的自然景觀及野生物資產,除提供遊客接近鄉野之機會外,並和園區內25萬居民和諧共存 英國的國家公園多屬私有地,且都仍供作為農耕為主的生產利用,故公園的保育執行必需在公園管理單位與地主間相互配合才得以達成
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由地方特別委員會或獨立基金會執行,項目包括:開發控制,正面的保育計畫及推動大眾休閒遊憩 英國的國家公園更經由三個全國性的政府機構(全國鄉野委員會,英國自然委員會及英國襲產委員會)加強其執行經營目標之的達成,另外加上保育團體的國家信託組織,共同監督英國的國家公園經營
英國模式給其它國家的啟示 保育與開發的整體性與和諧性 說明了並非設立了保護地區就是絕對不許任何人類進駐與干擾,保護與利用有時可同時並存的 地球上會有愈來愈多的土地被人類利用開發,會有愈來愈多的英國國家公園模式的出現,如何使人類的活動能繼續與自然環境和諧共存,可能是未來許多國家發展國家公園系統的另一趨勢
(6)紐西蘭模式 紐西蘭也是少數在十九世紀便設立國家公園的國家,在1887年設立了該國第一座國家公園–東加利羅國家公園(Tongariro N.P.)
紐西蘭的國家公園系統在過去曾長期仿效了美國模式,以獨特風景與隨機設立國家公園為主要重心,目前該國也仿效哥斯大黎加模式的以設立具有生態代表性的國家公園為目標,以彌補該國國家公園系統長期以來代表性不足之憾 紐西蘭的國家公園系統中最特殊的是民眾常有機會參與國家公園政策的制定,評選設立新的國家公園,及監督國家公園計劃的執行 由保育領袖、國家公園專家,旅遊團體代表及毛利部落代表等共同組成的地區委員會與中央政府權責單位共同監督各國家公園目標之達成
(7)委內瑞拉模式 1937年設立其第一座國家公園–亨理比提爾(Henri Pittier N.P.) 以仿效美國家公園模式為該國國家公園系統的努力目標
國家公園雖受各種程度的保護,但大部份的公園並無經費預算以供聘用管理人員及發展公園之經營管理計劃 1989年創新概念的國家公園管理辦法--責由政府機構負責經營管理各國家公園,規定各個國家公園的經營計劃必須公開的與非政府機構及各相關團體協商後,再經由總統的同意簽署生效 期望藉由這種更多的相關合作與非政府組織的貢獻,其經營管理計劃得以全面的施行,使國家公園對一般民眾更有益處及得到更好的保護
小結 各國的國家公園都存在著不同的問題存在,要想統一世界各國的國家公園模式並不可行,一些國家在經濟上或其他條件上根本無力設立或維持國家公園之經營費用。對於國家公園需由中央控制管理的另一替代方案即是由非營利組織或地方議會負責籌措經費及經營管理,並積極尋求如世界銀行、美國、非洲或亞洲開發銀行、政府發展組織等的資金協助,或藉由與公園居民對基本生活需求而需利用公園資源的相關性而尋求慈善或非政府組織的奧援,以解決公園經營管理的經費問題 各個國家均應瞭解該國所需要的國家公園模式與解決問題的策略均有所異同,世界上沒有適用於各個國家的單一國家公園策略與模式 各國需考量其國內有那些資源需保育,剩下多少必須合護的資源,更需依各國人口的密度與利用開發情形而定,哥斯大黎加合用之方案,並不一定合適於其它國家
(二)發展歷史回顧 1830年代,喬治.卡特琳(George Catlin)主張設立由國家最高當局主管的大型公園 1832年肯色州溫泉城附近經由國會立法成立溫泉國家公園保留地 1850年代,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表達對原自然的關心 1860年代喬治馬許(George Perkins Marsh)著「人與自然」及「人類活動所改變的地球」 1864年由林肯總統簽署一項公告,優詩美地劃為第一座州立公國,此為國家公園思想之濫殤 1872年3月1日,經美國國會立法通過,葛蘭特總統簽署成立世界第一座國家公園,是為黃石國家公園
1887年紐西蘭設立世界第二座國家公園─北島的Tongariro National Park 1890年加州世界爺優詩美地國家公園(Sequoia Yosemite General Grand National Park)設立 1899年成立華盛頓雷拿山國家公園(Mount Rainer National Park),主要的高山有為雷拿出,海拔4,392公尺,具冰川尖峰
1906年6月8日,美國國會通過風俗文物條例(Antiquities Act)授權給美國總統公告設立國家名勝古蹟之權利 1909年瑞士成立首座國家公園-瑞士國家公園,面積17,000公頃,為該國唯一座國家公園 1916年8月25日,美國成立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1931年日本公佈國立公園法,台灣成立國立公園調查會,審定在台灣指定國立公園的地點及要件之初步草案 1932年,美國蒙大那州北部河山區(Glacier)與加拿大阿爾伯塔省滑鐵頓(Waterton)湖濱公園合併,成立國際和平公園(Waterton-Glacier Intenational Peace Park),紀念兩國和平親善
1933年,美國國家公園總署權利擴張,除管轄國家公園外,並及於名勝古蹟,國家軍事公園,國家野戰場公園遺跡,國家保留區,國家資產公園,國家公墓及首都公園等 1934年,日本開始設立國立公園,一年內即有8座國立公園設立
1935年,經美國國會正式通過歷史遺跡法條例(The Historical site Act)內有賦予內政部長有選定國家歷史遺跡的權利。台灣成立國立公委員會,負責國立公園的設立 1937年10月9日,核定大屯,新高及太魯閣三處國立公園,範圍約46萬公頃,佔全島面積13% 1949年,英國制定「國家公園及可達到鄉間法案」,依此方案成立了「國家公園委員會」 1960年,泰國公佈國家公園法 1962年美國成立戶外遊樂局,通過曠野法案(Wildness Act)。尼泊爾成立第一座國家公園─奇旺國家公園
1968年美國國家公園總署公佈三項重要政策,即自然區,歷史區及遊樂區的管理政策,及實施國家環境教育發展計劃,並對生態保育更加強管理 1970年1月1日,美國公佈國家環境政策法,國家公園有關編制人員6300名,而遊客年達1億7千200萬人次 1972年中華民國公告國家公園法,德國開始成立國家公園
1974年,美國成立首座國家都市公園 1980年,美國國家公園內人員編制已有9,000名,每年遊客多達3億人次 1984年1月1日,台灣成立第一座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歐洲的奧地利,通過國家公園法 1985年4月10日,玉山國家公園, 9月1日-陽明山國家公園成立 1986年 11月28日,太魯閣國家公園成立
1992年2月10-21日,世界保育聯盟在委內瑞拉首都卡拉卡斯舉行的第四次〔國家公園保護區會議,並發表了卡拉卡斯宣言,行動計劃、協定等 1992年7月1日,雪霸國家公園成立 1995年9月15日,金門國家公園成立 1998年~保護棲蘭檜木的運動到棲蘭(馬告國家公園)的催生 2003年9月8日至17日南非德班(Derban) 舉行「世界保護區大會」(World Park Congress,簡稱WPC)。
(三)保護區的概況 長久以來,人類長期視自然資源為取之不盡的財貨,過渡開發,使得自然環境急速惡化,空氣污染、地球溫暖化、臭氧層破洞、酸雨、沙漠化等等環境問題應運而生。人類的活動更直接破壞生物棲息地,物種快速消失,嚴重影響生態系的平衡 環保意識的浮現在1970年代 1972年聯合國於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發表「人類環境宣言」 1980年IUCN、UNEP、WWF三個國際性組織共同出刊「世界自然保育方案(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強調保育觀念應融入發過程 1987年,世界環境及發展委員會(WCED)出版「我們的共同未來」,提出「永續發展」的概念 -- 「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會危害後代人滿足需要的可能發展」 1992年聯合國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上,通過「生物多樣性公約」 2002年聯合國南非約翰尼斯堡地球高峰會上,主要議題「消滅貧窮,同時保護環境 」
1.保護區的起源 喬治馬許(George Marsh)在1863年發表「人與自然」一書中指出人類破壞自然所引起嚴重後果,自然資源之保育應以全國長期福利為目的 美國聯邦政府依1872年黃石法案(Yellowstone Act)成立世界上第一座的國家公園-黃石公園,是現代保護區的濫觴,它代表大面積、隔離式與中央政府直接介入的集權式經營管理方式
2.保護區的定義 「為了致力於保護及維持生物多樣性、自然及相關文化資產等,而特別劃定,並依法律或其他有效方法管理的陸域或海域地區。」(依據IUCN1994年出版的「保護區管理類別指南」) 設置保護區的目的乃在於保護及維持生物多樣性、自然及相關文化資產,必須依法或有效方法特別管理的地區。換言之,設立保護區乃是成為保育野生動植物、生物多樣性、地景等相關文化資產之重要措施
3.保護區分類 根據國際保育監測中心(World Conservation Monitor Center, WCMC)資料顯示,全世界有超過80%的保護區是在1962年世界保育聯盟第一次世界國家公園與保護區大會後成立的 自1872年黃石公園成立至今,保護區管理在觀念上和作法上已有相當大的轉變,保護區的功能已從原先隔離式的「世界的自然島嶼」轉變為「符合人的需求」之型態 依IUCN的傳統分類及近來保護區發展的新趨勢
(1)傳統保護區分類 IUCN在1994年的「保護區管理類別指南」中,將全國性保護區國家系統分為六大類別 A.嚴格的自然保留區/原野地區(Strict Nature Reserve/Wildness Area) B.國家公園(National Park) C.自然紀念地(Nature Monument) D.棲地/物種管理區(Habitat/Species Management Area) E.地景保護區/海景保護區(Protected Landscape/Seascape) F.資源管理保護區(Managed Nature Protected Area)
A.嚴格的自然保留區/原野地區 為科學目的或保護原野而劃設的保護區 嚴格的自然保留區:擁有特別或具有代表性的生態系、地質或物種的陸域地區(或海域),主要提供科學研究和環境監測方面的利用 原野地區:大面積未經人為改變,或僅受輕微改變的陸地或海洋,仍保留著自然的特性和影響,沒有永久性或明顯的人類定居現象。這一類地區的保護及管理目標即以保留它的自然狀態為目的
B.國家公園 為保護生態系和遊憩目的而管理的保護區 為了現代人和後代子孫保護一個或多個完整生態系,排除抵觸該區劃設目的的開發、攫取或佔有行為,並可提供遊客精神上、科學上、教育上、遊憩上的各種機會。各種活動在環境和文化方面都必須是相容的
C.自然紀念地 為保育特殊自然現象而管理的保護區 擁有一個或更多的特殊自然或自然文化現象,因為稀少性,或具代表性、美學上或文化上的意義,而具有傑出的(outstanding )或獨特的(unique)價值
D.棲地/物種管理區 藉由管理介入(management intervention )達成保育目的而管理的保護區 為了確保維持特殊物種的棲地或附合特殊物種的需要等管理目的,而積極介入加以管理的陸域或海域地區
E.地景保護區/海景保護區 主要是為了地景及海景保育和遊憩而管理的保護區 指一塊陸地(可以包含海岸和海域)由於長期在人與地的交互作用影響下,塑造出獨特的個性,具有顯著的美學精神、生態與文化價值,通常具有高度的生物多樣性 保持地景的完整性是此類保護區的重要工作(指在本區保護、維持、和演化等方面)
F.資源管理保護區 主要是為了自然生態系的永續利用而管理的保護區 含有主要是未受人類改變的自然系統,管理的目標是為了確實保護和維持生物多樣性,同時提供滿足當地社區需要的、持續的自然產品供應(sustainable flow)
(2)保護區發展的新趨勢 A.生物圈保留區(Biosphere Reserve)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生物圈計畫(MAB)於1974年提出「生物圈保護區」的概念 生物圈保留區正式成立於1976年,生物圈保護區設置的目的在於保育自然生態系內的動、植物等生物群落的完整性及異質性,供現代學者及人們及後世子孫利用,同時也確保物種演化所需的基因多樣性 生物圈保護區乃是依據保護區的實際情況及特點,將區域劃分為三個功能性分區-核心區(core area).緩衝區(buffer zone)及過渡區(transition area) 440生物圈保留區分佈在97個國家
長白山生物圈保留區 Long Point Biosphere Reserve (Canada)
生物圈保留區劃設示意圖
B.世界遺產地區(World Heritage Site) 聯合國在1972年於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同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宣告開始推動全球性的自然及文化遺產保護,通過了「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公約」,確認了世界各國政府應有保護該國境內傑出自然及文化遺產的責任 地球上重要的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都是人類祖先遺留下來的資產,具有特殊意義,是全人類所共有,並應由全人類共同維護 「世界遺產委員會」與「世界遺產基金會」 「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及「兼有文化與自然特質的複合遺產」 2003年7月底止,全世界已有170個國家簽署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公約,經由「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通過的世界遺產全世界共有754處分佈在128個國家之中,這些世界遺產中包括582處文化遺產、149處自然遺產和23處兼具自然與人文價值的複合遺產
文化遺產 一件創造性的傑作、或在建築上產生極大的影響、或是世界性的思潮與信仰的結合、或是代表某種文化傳統生活的最佳範例 全世界共有582處 古蹟、建築群與考古遺址 WHL:原始人類遺址、產業遺址、文化地景、壁畫及歷史古城鎮
原始人類遺址 (如依索匹亞Awash Lucy) 產業遺址 (如中國四川都江堰,西元前三世紀所建) 文化地景 (如德國萊茵河谷中游) 壁畫 (如義大利Valcamonica) 歷史古城鎮 (如中國麗江古城)
自然遺產 地球歷史中某個主要階段的代表、正在進行的生態、生物作用的範例、或包含某種瀕臨絕種生物、或某個美景 全世界共149處 化石的遺址、生物圈的保存、熱帶雨林、生態地理學地域四類
生物圈的保存 (如俄羅斯貝加爾湖) 化石的遺址 (如美國大峽谷) 生態地理學 (如黃石國家公園,Rocky Mt.) 熱帶雨林 (巴西大西洋岸熱帶雨林)
複合遺產 同時具有文化與自然特色 共23處分佈於14個國家 如秘魯的馬丘比丘古城 紐西蘭的Tongariro 國家公園
2003年7月世界遺產 西班牙:37處 義大利:36處 法國:27處 德國:27處 英國:25處 美國:18處 中國:29處 印度: 24處 日本:11處 南韓:7處
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分佈圖
4.保護區的發展問題 1998年,世界自然保育聯盟保護區委員會主席菲利普先生來台訪問,專題演講提出 1.海洋生物棲息地的保護區不足 2.某些陸地主要生物區的保護不足 3.部分保護區面積太小,不足以有效發揮保護區的功能 4.未能充分善用IUCN保護區類型 5.66%國家的保護區面積低於該國面積的10% 6.五分之一的國家僅有1%的面積受到保護
5.保護區管理新趨勢 生物多樣性 參與式經營 生態網路及廊道的規劃 生態旅遊
(1)生物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持續受損,魚類資源減少,土地沙漠化增加,氣候變遷等負面影響 ,維護生物多樣性是人類永續發展的基礎 現代的保護區應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為目標,而非僅限於少數保育類物種的保護,始能真正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2)參與式經營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 條的規定,讓當地人民,特別是遺傳資源原產國從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永續利用中受益,才能扭轉生物多樣性不斷受破壞的情形 自然資源的保育將「人類活動」列為重要影響因子,特別是當地社區的參與 保護區的規劃要為當地居民規劃,將保護區融入其周遭地景環境與社經人文脈絡中,成為區域的一部份,不能將當地居民隔離在外,這是唯一能達到保育目標的方法 保護區經營管理已由早期單一化的中央集權隔離模式,發展成多元化、開放性,強調與經社人文連結的參與式經營模式
(3)生態網路及廊道的規劃 隨著工業化、經濟發展,都市地區不斷擴張的結果,使原始的自然棲地越來越零碎化 全球部分保護區面積太小並不足以發揮保護區的功能,近年來學者的研究證實小於1000平方英里的保護區均有物種消逝的現象 藉著建立「生態廊道」,將各孤立的保護區連結起來 約翰尼斯堡地球高峰會所通過的行動計畫中,亦強調「為有效保護和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促進和支援生物多樣性必不可少的焦點地區和其他地區的倡議,並促進國家和區域生態網路和走廊的發展
(4)生態旅遊 一種特定形式的深度旅遊,以自然、永續發展為取向,透過導覽及解說,由在地專業小型企業組織主導,引領遊客體驗和了解旅遊地 生態旅遊的內涵 積極投入具地方特色之自然及文化遺產的保護 經營生態旅遊時,考慮當地居民及原住民部落,回饋當地 深入詳細的解說或導覽旅遊地的自然及文化景觀 定位為適合自助旅行者和其他有組織的小型旅行團 生態旅遊可避免對旅遊地自然環境或文化的破壞及影響,並提供住民社會經濟方面的主動參與意願,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兼顧自然生態與人文的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