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5 工程量计算规范与规则 主 编:周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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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5 工程量计算规范与规则 主 编:周述发

目 录 5 工程量计算规范与规则 1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1.1 建筑面积指标的作用 (1)建筑面积是国家控制工程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国家控制建筑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2)建筑面积是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的依据。根据图纸计算出来的建筑面积和设计图纸表明的结构特征,利用相应的概算指标,从而可编制出概算书。 (3)建筑面积在施工图预算阶段是编制与校对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依据。例如,场地平整、楼地面,屋面等工程量可以用建筑面积的数量校对。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4)建筑面积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经济指标的基础。如作为建筑物技术经济指标之一的单方造价,就是预算总值除以建筑面积所得。为了控制建设投资,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的消耗,使建筑物的单方造价在满足安全使用的条件下尽量降低。 (5)建筑面积是计算土地利用系数的依据。建筑面积除以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即为土地利用系数。为了少占用土地,充分利用土地,应当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条件下,尽量提高建筑物的土地利用系数。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1.2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确定建筑物建筑面积数值的原则和方法。 5.1.2.1 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②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到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图5.1),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5.1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 (a)平面图 (b)1-1剖面图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式中:S——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时的建筑面积(m2); L——两端外墙勒脚以上外表面间水平长度(m); 建筑面积为: 式中:S——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时的建筑面积(m2); L——两端外墙勒脚以上外表面间水平长度(m); B——两端外墙勒脚以上外表面间水平宽度(m); l2,…,ln——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外墙水平长度(m); b2,…,bn——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外墙水平宽度(m); n——局部楼层层数。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图5.2),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建筑面积为:S=S1+ S2; 高跨建筑面积 ;低跨建筑面积 式中: L——两端山墙勒脚以上外表面间水平长度(m) B2——高跨柱外边线水平宽度(m); B1、B3——高跨柱外边线到低跨柱外边线水平宽度(m)。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5.2 高低联跨单层建筑物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图5.3)、深基础架空层(图5.4),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时,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科教片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6)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附墙烟囱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如图5.5、图5.6所示。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5.3 坡地建筑物 图5.4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5.5 电梯井图 图5.6 建筑物附筑井道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7)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如图5.7所示,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图5.7 书架层图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8)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如图5.8所示,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0)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的1/2。 (11)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a) 有柱雨篷;(b)单排柱站台;(c)双排柱站台;(d)独立柱雨篷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5.8 有柱雨篷、站台 (a) 有柱雨篷;(b)单排柱站台;(c)双排柱站台;(d)独立柱雨篷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2)其他: ①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②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③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④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时,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⑤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5.1.2.2 不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畴 (1)建筑物通道。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体、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坊市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等,如图5.9。

5.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5.9 不计建筑面积的构件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 建筑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1 土(石)方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平整场地、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方回填等。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①土壤及岩石类别;②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③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④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⑤其他有关资料。

①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5.1所列数值换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①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5.1所列数值换算。 ② 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表5.1 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返回5.3.11 )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0.87 1.08 1.50 1.15 1.25 1.20 0.92 0.80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 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②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 m2计算。 ③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 沟槽、基坑划分: a.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b.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c.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②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表5.2规定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2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2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10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④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5.3规定计算。 表5.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潮层 800(防水层面)

⑤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⑤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⑥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5.4增加工日。 表5.4 人工挖土超深度增加工日表 深2m以内 深4m以内 深6m以内 5.55工日 17.60工日 26.16工日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⑦ 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5.5规定宽度计算。 ⑧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5 管道沟槽沟底宽度计算表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5 管道沟槽沟底宽度计算表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0.60 0.80 0.70 100~200 0.90 250~350 1.00 400~450 1.30 1.10 500~60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2.00 1100~1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敷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2.5%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4)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 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② 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a. 次坚石为200mm; b. 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m3计算。 ① 沟槽、基坑回填土,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② 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5.6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③ 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表5.6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7)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②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③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方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8)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9)井点降水区别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水平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按套、天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2 桩基础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①确定土质级别; ②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m2计算。 (3)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t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打孔灌注桩: ① 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② 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 ③ 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7)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依设计规定,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以吨计算。 (8)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9)其他。①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②桩架 调面只适用轨道式、走管式、导杆、筒式柴油打桩机,以次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① 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钢筋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檩头、垫头、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② 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④ 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⑤ 砖平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洞口宽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① 标准砖以240×115×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5.7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① 标准砖以240×115×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5.7计算。 ② 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表5.7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① 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②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为±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线。 ③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放大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槽、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⑤ 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⑥ 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a. 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b.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c. 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d. 围墙定额中,已综合了柱、压顶、砖拱等因素,不另计算。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⑦ 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⑧ 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砌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行计算。 ⑨ 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按零星砌体套定额项目。

⑩ 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硅酸盐空心砌块、硅酸钙空心砌块等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⑩ 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硅酸盐空心砌块、硅酸钙空心砌块等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 11 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2 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水泥煤渣空心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3 砖柱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柱基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a. 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b. 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4 其他砖砌体 a. 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b. 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c. 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d. 厕所蹲台、水槽腿、煤箱、暗沟、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及支撑地愣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e. 检查井及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检查井分为有地下水和无地下水两种,化粪池按有效容积划分四个范围分别套用不同子目,其中有效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不分形状及深浅,按垫层以上实有外形体积计算。 f. 砖砌地沟按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料石砌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g. 沟铸铁盖板安装按实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① 混凝土工程量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平方米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② 基础 a. 混凝土基础与墙或柱的划分,均按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b. 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相应定额计算。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③ 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a.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计算。 b.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c.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d. 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e. 突出墙面的构造柱全部体积以捣制矩形柱定额执行。 f. 依附柱上的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依附柱上的悬臂梁按单梁有关规定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m3”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a. 主、次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柱子或主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长度内,梁头有捣制梁垫者,其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b. 圈梁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 c. 悬臂梁与柱或圈梁连接时,按悬挑部分计算工程量;独立的悬臂梁按整个体积计算工程量。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⑤ 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⑤ 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m3”计算。 a. 有梁板系指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总和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 b. 无梁板系指直接用柱帽支撑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之和计算 c. 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有墙支撑的板。 d. 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e. 挑檐天沟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捣制挑檐天沟与屋面板连接时,按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按圈梁外皮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挑檐板不能套用挑檐天沟的定额。挑檐板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 f. 现浇框架梁和现浇板连接在一起时按有梁板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⑥ 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方米以外洞的面积。剪力墙带暗柱一次浇捣成型时套用墙子目;剪力墙带明柱一次浇捣成型时,应按结构分开计算工程量,分别套用墙子目和柱子目。 ⑦ 墙净长不大于4倍墙厚时,套柱子目;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时,按其形状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⑧ 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纸以立方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⑨ 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梁、过梁)墙上的混凝土线条(包括弧形条)按延长米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 ⑩ 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 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其他: a. 整体楼梯包括楼梯间两端的休息平台、梯井斜梁、楼梯板及支承梯井斜梁的梯口梁和平台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的板头、梁头也不增加。当梯井宽度大于300mm时,按整体楼梯混凝土结构净水平投影面积乘以1.08系数计算。圆弧形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直径的梯井。 b. 阳台、雨蓬、遮阳板均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伸出墙外的悬臂梁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嵌入墙内的梁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雨蓬侧面挑起高度超过200mm时,按栏板项目以全高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c. 栏板、扶手按延长米计算,包括伸入墙内部分。楼梯的栏板和扶手长度,如图集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以1.15系数计算。 d. 现浇池、槽按实际体积计算。 e. 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架空式现浇室外台阶按整体楼梯计算。 f. 当预制混凝土板需补缝时,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150mm以内者不计算工程量,板缝宽度超过150mm者按平板相应定额执行。 g. 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现浇接头设计规定断面乘以长度以立方米计算,按二次灌浆定额执行。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预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预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①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的面积。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并按总说明增加废品损耗率。 ② 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③ 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④ 混凝土与钢杆件结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⑤ 露花按外围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孔洞的面积。 ⑥ 预制柱上的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⑦ 窗台板、隔板、栏板的混凝土套用小型构件混凝土子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计算 除注明者外均按构件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并按总说明增加废品损耗率。 (4)钢筋工程量计算 ①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指钢筋中心线)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② 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③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5 屋面及防水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檩木按毛料尺寸体积以“m3”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3)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均按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m2”计算。 屋面坡度示意图如图5.10所示,屋面坡度系数如表5.8所示。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图5.10 屋面坡度示意图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8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 B(A=1) B/2A 角度(α) 延尺系数C(A=1) 隅延尺系数D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坡度 B(A=1) B/2A 角度(α) 延尺系数C(A=1) 隅延尺系数D (S=A=1) 1 1/2 45° 1.4142 1.7321 0.75 36°52′ 1.2500 1.6008 0.7 35° 1.2207 1.5779 0.666 1/3 33°40′ 1.2015 1.5635 0.65 33°01′ 1.1926 1.5564 0.60 30°58′ 1.1662 1.5362 0.577 30° 1.1547 1.5274 0.55 28°49′ 1.1413 1.5174 0.50 1/4 26°34′ 1.1180 1.5000 0.45 24°14′ 1.0966 1.4839 0.40 1/5 21°48′ 1.0770 1.4697 0.35 19°17′ 1.0594 1.4569 0.30 16°42′ 1.0440 1.4457 0.25 14°02′ 1.0308 1.4362 0.20 1/10 11°19′ 1.0198 1.4283 0.15 8°32′ 1.0112 1.4221 0.125 7°8′ 1.0078 1.4197 0.100 1/20 5°42′ 1.0050 1.4177 0.083 4°45′ 1.0035 1.4166 0.066 1/30 3°49′ 1.0022 1.4157 表5.8 屋面坡度系数表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4)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5)涂膜屋面的工程量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隔缝,以延长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 建筑物底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底面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② 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③ 构筑物防水层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④ 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7)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 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② 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③ 阳台PVC落水管按组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 5.2.1.6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6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 ①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② 设备基础螺栓套留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计算。 ③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支架的支模高度(即室外设计地坪或板面至上一层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高度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高部分的总接触面积乘以超高米数(含不足1m)计算支撑超高增加费工程量,套用相应构件每增加1m子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混凝土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⑤ 杯形基础的颈高大于1.2m时(基础扩大顶面至杯口底面),按柱定额执行,其杯口部分和基础合并按杯形基础计算。 ⑥ 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⑦ 构造柱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⑧ 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蓬,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200mm以内时,按翻边的外边线长度乘以突出板面高度,并入雨蓬内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600mm以内时,翻边按天钩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1200mm以内时,翻边按栏板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超过1200mm时,翻边按墙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⑨ 楼梯包括楼梯间两端的休息平台,梯井斜梁、楼梯板及支承粱及斜梁的梯口梁或平台梁,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当梯井宽度大于300mm时,应扣除梯井面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1.08系数计算。圆弧形楼梯按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直径的梯井; ⑩ 混凝土台阶,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现浇混凝土明沟以接触面积按电缆沟子目计算;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现浇混凝土明沟以接触面积按电缆沟子目计算;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散水坡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 混凝土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3 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14 小立柱、二次浇灌模板按零星构件,以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 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以“m3”计算。 ② 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m3”计算。 ③ 钢筋混凝土构件灌缝模板工程量同构件灌缝工程量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7 脚手架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方法: ① 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② 单层建筑物的高度,应自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为准。多跨建筑物如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高度计算。多层建筑物层高或单层建筑物高度超过6m者,每超过1m再计算一个超高增加层,超高增加层工程量等于该层建筑面积乘以增加层层数。超过高度大于0.6m,按一个超高增加层计算。 ③ 内浇外砌建筑物,按综合脚手架费用乘以0.9计算。大板、大模板建筑,按综合脚手架费用乘以0.5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檐高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檐高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① 凡建筑物檐高20m以上者,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乘以按本条(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② 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③ 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以建筑物楼面距离室外设计地面20m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积,乘以超高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但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⑤ 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等)套用7~8层子目。 ⑥ 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乘以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9~12层子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单项脚手架: ① 凡捣制独立梁(除圈梁、过梁)柱、墙,按全部砼体积每立方米计算13m2的3.6以内钢管里脚手架;施工高度在6~10m时,应再按6~10m范围的砼体积每立方米增加计算26m2的单排9m内钢管外脚手架;施工高度在10m以上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② 围墙脚手架,按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计算。其高度应以自然地坪至围墙顶,如围墙顶上装金属网者,其高度应算至金属网顶,长度按围墙的中心线,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但独立门柱砌筑用的脚手架也不增加。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凡室外单独砌筑砖、石挡土墙和沟道墙,高度超过1.2m以上时,按单面垂直墙面面积套用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 ④ 室外单独砌砖、石独立柱、墩及突出屋面的砖烟囱,按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实砌高度计算相应的单排外脚手架费用。 ⑤ 砌二砖及二砖以上的砖墙,除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外,另按单面垂直砖墙面面积增计单排外脚手架。 ⑥ 砖、石砌基础,深度超过1.5m时(设计室外地面以下),应按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计算脚手架,其面积为基础底至设计室外地面的垂直面积。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⑦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同时满足底宽超过1.2m,(包括工作面的宽度)深度超过1.5m;满堂基础、独立柱基础同时满足底面积超过4m2,深度超过1.5m,均按水平投影面积套用基础满堂脚手架计算。 ⑧ 高颈杯形钢筋混凝土基础,其基础底面至设计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3m时,应按基础底周边长度乘高度计算脚手架,套用相应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 ⑨ 室外管道脚手架,高度从自然地面算至管道下皮(多层排列管道时,以最上一层管道下皮为准)。长度按管道的中心线,乘以垂直高度计算面积。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1 楼地面工程 (1)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楼地面块料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帖面积计算。 (4)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非块料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立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7)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8)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9)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10)弯头按个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2 墙柱面工程 (1)一般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定 ① 内墙抹灰 a. 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b.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按如下规定确定: 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钉板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市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c. 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诤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② 外墙抹灰 a.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b.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c. 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d.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中心线的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2.20系数以平方米计算,套用零星项目子日,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按1.10系数计算。 e. 雨蓬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f. 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定 ① 外墙面装饰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② 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③ 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计算。 ④ “零星项目”按设计图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块料面层等工程量计算规定 ① 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块料面层等工程量计算规定 ① 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② 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定额执行。 ③ 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④ 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⑤ 除定额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没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 ⑥ 隔断、隔墙、屏风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⑦ 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玻隔断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⑧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5.2.2.3 天棚工程 (1)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 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② 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③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二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④ 檐口天棚的抹灰而积,并人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⑤ 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⑥ 楼梯底而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梯井宽超过200mm以上者,应扣除超过部分的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0,套用相应的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⑦ 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⑧ 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3)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4)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逍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5)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7)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8)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9)石膏装饰计算: ① 石膏装饰角线、平线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② 石膏灯座花饰工程量以实际面积按个计算。 ③ 石膏装饰配花,平面外型不规则的按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4 门窗工程 (1)普通木门、普通木窗框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4 门窗工程 (1)普通木门、普通木窗框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3)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4)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不锈钢门窗(成品)安装,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橱窗制作安装,塑料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5)卷闸门、防火卷帘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防盗门窗安装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防火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8)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硬木刻花玻璃门按门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不锈钢板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0)门窗套及包门框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门扇及木门扇镶贴饰面板以门扇垂直投影面积计箅。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1)豪华拉手安装按付计算。 (12)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按阳台、窗户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3)门窗贴脸按延长米计算。 (14)窗帘盒、窗帘轨、钢筋窗帘杆均以延长米计算 (15)门、窗洞口安装玻璃按洞口面积计算。 (16)铝合金踢脚板安装按实铺面积计算,门锁安装按把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的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箅规则计箅。 (3)定额中的隔墙、柱、天棚木龙骨、木地板中木龙骨、毛地扳,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① 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② 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③ 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④ 木地板中木龙骨、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4)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5)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2.6 脚手架工程 (1)满堂脚手架:凡天棚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算)。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即基本层高3.6m)。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5.2m在0.6m以上时,按增加一层计算,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 3 (增加层)余40c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40cm舍去不计。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悬空脚手架:凡室内净高超过3.6m的屋(楼)面板下的勾缝,刷(喷)浆,套用悬空脚手架费用。如不能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取0.5计算。 (3)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孔洞的面积。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者,不得再计算内墙抹灰用钢管里脚手架。搭设3.6m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时,按9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4)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墙高以“m2”计算。 (5)20m以外脚手架增加费,同5.2.1.7第(2)条规定。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3 安装工程定制工程量计算规则 5.2.3.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工程量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3 安装工程定制工程量计算规则 5.2.3.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可以包括整个电力系统,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一般包括:变配电装置;蓄电池;电缆;架空线路;照明工程;电梯电器装置;防雷及接地装置和电气调整等。 (1)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工程量计算 用以控制和分配电能的柜、箱、屏、盘、板等称为控制设备。供配电控制设备按容量分,有高压、低压;按材质分,有钢制、木制;按用途分,有用于供、配电控制和动力与照明控制;按适用范围分,有通用控制设备(标准控制设备)与非通用控制设备等。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 电气控制设备安装 控制设备安装工程量以“台”为计量单位,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也未包括二次喷漆及喷字、电器及设备干燥、焊、压接线端子、端子板外部(二次)接线。其中: a. 成套配电箱安装区分安装方式套用定额; b. 配电板制作安装及包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配电板制作安装,不包括板内设备元件安装及端子板外部接线; c. 集装箱式低压配电室是指组合型低压成套配电装置,内装多台低压配电箱(屏),箱的两端开门,中间为通道,以“10t”为计量单位。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② 盘、柜配线 盘、柜配线是指现场制作的非标准盘、柜内组装电气元件之间的连接线。 a. 盘、柜配线按导线截面的不同以“10m”为单位计算,只适用于盘上小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的设备修、配、改工程。 b.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表5.9计算。

独立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小电器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9 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m/根)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各种箱、柜、盘、板、盒 高+宽 盘面尺寸 2 独立安装的铁壳开关、自动开关、刀开关、启动器、箱式电阻器、变阻器 0.5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等小电器 0.3 4 分支接头 0.2 分支线预留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端子箱(板)安装及外部配线 端子,就是端头、末头,它的作用就是用来锁紧极细的导线和导线束。将许多端子集中于箱体或板上,成为端子箱(板)。 a. 焊铜、压铜及压铝接线端子,是指多芯(股)单根导线与设备连接时需要加的接线端子。其工程量均按导线截面区分规格,以“10个头”为单位计量。 b. 端子箱安装区分户内、户外以“台”为单位计算,端子板安装以“组”(每10个端子为一组)为单位计算。端子箱(板)本体另行计价。 c. 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计算,以“10个”为计量单位。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低压电器安装 低压电器安装指控制开关、熔断器、接触器、控制器、起动器、按钮、电笛(铃)等的安装。其工程量以“个”、“组”或“套”为单位计算。各自的元件另行划价计算。 a. 隔离开关、铁壳开关、漏电开关、熔断器、控制器、接触器、起动器、电磁铁、自动快速开关、电阻器、变阻器等定额内均已包括接地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b. 水位信号装置安装,未包括电气控制设备、继电器安装及水泵房至水塔、水箱的管线敷设。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⑤ 基础槽、角钢及各种铁构件、支架制作、安装 a. 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其定额适用于本册范围内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安装,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b. 轻型铁构件系指结构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c. 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计量单位。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配管、配线工程量计算 ① 配管工程量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配管、配线工程量计算 配管配线是指从配电控制设备到用电器具的配电线路和控制敷设,它分为明配和暗配两种形式。 ① 配管工程量计算 各种配管工程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a. 配管工程不包括接线箱、盒、支架制作和安装。 b. 在吊顶(天棚)内配管时,应套用相应明配定额,不得按暗配定额计算。 c. 沿空心板缝配管打孔用工、保护管敷设用工均已考虑在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得另计用工数。

② 管内穿线工程量计算 管内穿线就是将导线穿入管子内。管内穿线应区分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以及导线的不同截面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照明与动力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分别综合在定额内,编制预算时不再计算接头工程量;照明线路只编制了截面4mm2以下的,截面4mm2以上照明线路按动力线路定额计算。导线价值另行计算。

③ 线路敷设工程量计算 线路敷设的方式较多,设计中常采用的有:瓷夹板配线、塑料夹板配线、鼓形绝缘子配线、针式绝缘子配线、蝶式绝缘子配线、木槽板配线、塑料槽板配线、铝卡配线(塑料护套线明设)。 a. 线夹配线:区分瓷夹配线、塑料夹配线和敷设部位结构(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上,砖混凝土结构)不同,分别按二线式、三线式以及导线截面的不同,以“100m”为单位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b. 绝缘子配线:区分绝缘子形式(鼓形、针式、蝶式)和配线部位结构的不同及导线截面的不同,分别以“单线延长米”为单位计算。导线材料价值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支架制作及其主材应按铁构件制作定额计算。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的制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c. 槽板配线:按槽板配线形式(木槽板、塑料槽板)沿木结构、砖和混凝土结构采用二线式或三线式,区别导线截面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除导线、木槽板、塑料槽板按设计用量乘以定额消耗指标另行计价外,其他工作内容(如测位、划线、打眼,下过墙管,断料、做角弯、装盒子,配线、接焊包头等)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槽板内配线不得有接头。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d. 塑料护套线明敷设:按沿木结构、砖和混凝土结构,沿钢索、砖和混凝土结构粘接,区分导线芯数(二芯与三芯)和截面规格,分别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e. 注意的几个问题:A、瓷夹、瓷瓶(包括针式瓷瓶)、塑料线夹、木槽板、塑料槽板、塑料护套线敷设定额中的分支接头、防水弯已综合在定额内,计算工程量时,按图示尺寸计算水平及绕梁、柱和上下走向的垂直长度;B、瓷瓶暗配,由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接线箱(盒)安装工程量计算 a. 接线箱安装工程量:区分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按接线箱半周长区别规格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接线盒本身价值需另行计算。 b. 接线盒安装工程量:区分明装、暗装及钢索上接线盒,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接线盒价值另行计算。明装接线盒包括接线盒、开关盒安装两个子项;暗装接线盒包括普通接线盒和防爆接线盒安装两个子项。

⑤ 其他分项工程量计算 a. 线槽配线按导线截面以“m”(单线)为单位计算。导线价值应另计算。 b. 钢索架设区分圆钢和钢丝绳及其直径的不同,分别以“m”为单位计算。拉紧装置的制作、安装及钢索应另行计算。 c. 母线拉紧装置制作按母线截面500、1200mm2区分规格,以“套”计算。钢索拉紧装置制作按花篮螺栓直径12、16、20mm区分规格,以“套”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d. 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按沿屋架、梁、柱、墙和跨屋架、墙和跨屋架、梁、柱,区分铝母线、钢母线和截面的不同,分别以“m”为单位计算。母线价值及母线伸缩器制作、安装和支架制作、安装应另行计算。 e. 动力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工程量按管子直径区分规格,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f. 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项目内,计算工程量时,不再另行计算。但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长度,应按表5.10规定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10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预留长度表(m/每根导线)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各种开关箱、柜、板 宽+高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0.3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由地平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1.0 从管口计算 4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 (管内穿线与软、硬母线接头) 1.5 5 出户线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 ①灯具安装工程量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 照明器具安装是照明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照明工程一般包括:配管配线工程;灯具安装工程;开关、插座安装工程;以及其他附件安装工程。 ①灯具安装工程量计算 a.普通灯具安装; b.装饰灯具安装; c.荧光灯具安装; d.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具安装; e.工厂其他灯具安装; f. 医院灯具安装; g.路灯安装等。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② 开关、按钮、插座安装工程量计算 a. 开关及按钮安装:包括拉线开关、扳把开关明装、暗装,一般按钮明装、暗装和密闭开关,均以“套”为单位计算。其中瓷质防水拉线开关与胶木拉线开关安装费套用“拉线开关”项目。开关、按钮本身价格应分别另行计价。 b. 插座安装:包括普通插座和防爆插座两类,均分别以“套”计算安装工程量。插座、插座盒的本身价值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其中地面防水插座安装按暗插座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插座盒安装应执行开关盒安装定额项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安全变压器、电铃、风扇安装 a. 安全变压器安装:以容量区分规格以“台”为单位计算。 b. 电铃安装:按电铃直径大小或电铃号牌箱规格,分别以“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电铃的价格另计。 c. 风扇安装:区分吊扇、壁扇和轴流排气扇以“台”为单位计算安装工程量。风扇价值另行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量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a. 各型灯具的引导线,除注明者外,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执行时不得换算。 b. 路灯、投光灯、碘钨灯、氙气灯、烟囱或水塔指示灯安装,定额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高空作业因素,其他器具安装高度如超过,则应另行计算超高费用。但装饰灯具安装定额项目均已考虑了一般工程的超高作业因素,并包括脚手架搭拆费用。 c. 装饰灯具定额项目与定额附录二“装饰灯具安装工程(示意图集)”图号配套使用。 d. 灯具安装定额内已包括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示亮工作(但不包括调试工作)。 e. 本部分中的“一般按钮”应与“变配电装置”项目中控制设备用的“普通按钮”安装相区别。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4)防雷及接地装置 防雷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体等设施构成。 接闪器部分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引下线部分有引下线、引下线支持卡子,断接卡子、引下线保护管等组成。 接地部分由接地母线、接地极等组成。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 避雷针的制作、安装 a. 避雷针体的制作:按本册“铁构件制作”项目以“t”计算。其中一般避雷针执行“轻型构件制作”;独立避雷针执行“一般构件制作”项目。 b. 避雷针的安装:除独立避雷针区分针高按“基”为单位计算外,其余部位避雷针的安装均以“根”为单位计算。 c. 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② 避雷网安装 a. 避雷网安装部位如图5.11所示 b. 避雷网安装工程量:按沿混凝土块敷设、沿折板支架敷设,以“10m”为单位计算。 c. 避雷网安装混凝土块制作:按“块”为单位计算。混凝土块支座间距1m一个,转弯处为0.5m一个。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图5.11 避雷网安装部位示意图 (a)避雷带在女儿国墙上安装;(b)避雷带在天沟上安装;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图5.11 避雷网安装部位示意图 (a)避雷带在女儿国墙上安装;(b)避雷带在天沟上安装; (c)平屋面沿混凝土块安装;(d)避雷带在屋脊上安装 1---避雷带; 2---支架;3---支座;4---引下线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避雷针引下线敷设 避雷针引下线是指从避雷针上向下沿建筑物、构筑物和金属构件引下来的防雷线。引下线一般采用扁钢或圆钢制作,也可利用建(构)筑物本体结构件中的配筋、钢扶梯等作为引下线。 a. 引下线敷设工程量计算:按其总长度(总长度按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附加长度计算)以“10m”为单位计算。引下线材料费另行计算。 b. 断接卡子制作安装:以“10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接地检查井内的断接卡子安装按每井一套计算。断接卡子箱以“个”为计量单位。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接地体安装 a. 接地极(板)制作安装:A、钢管、角钢、圆钢接地极以“根”为单位计算安装工程量,并区分普通土、坚土套用定额。钢管、角钢、圆钢本身价值另计。B、铜板、钢板接地极以“块”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区分不同材质套用定额,铜板、钢板本身价格另计。 b. 接地母线敷设:按接地母线计算长度,以“10m”为单位计算,按户外、户内接地母线分别套用定额。接地母线一般多采用扁钢或圆钢,其材料本身价值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其中: A、接地母线计算长度,指按施工图设计长度另加3.9%附加长度(指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接接头等所占长度)计算; B、母线地沟的挖填土方是按自然标高沟底宽0.4m、上口宽0.5m、深0.75m,每米沟长0.34m3综合在定额内的。如设计要求埋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或沟内遇有石方、矿碴、积水、障碍物等情况时,应另行调整土方量; C、户内接地线与室外接地体(地极)的连接如图5.12所示。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图5.12 室内接地线与室外接地体连接示意图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⑤ 接地跨接线安装 接地跨接线是指接地母线遇有障碍(如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以及行车、抓斗吊等轨道接缝)需跨越时相连接的连接线,或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作为接地线时需要焊接的连接线,但金属管道敷设中通过箱、盘、盒等断开点焊接的连接线已包括在管道敷设定额中,不得算为跨接线。接地跨接线如图5.13所示。

(a)连接(法兰盘跨接);(b)跨接线连接(过伸缩缝);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图5.13 接地跨接线示意图 (a)连接(法兰盘跨接);(b)跨接线连接(过伸缩缝); (c)跨接线连接(利用钢轨)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防雷接地装置调试 防雷接地装置系统调试规定如下: ① 接地网接地电阻测定:一个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远离厂区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 ② 避雷针接地电阻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一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者,均按一组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独立接地装置按“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④ 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静电电容器及高频阻波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也按一组计算。这些设备如安装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计算调试费。高频阻波器按同电压的避雷器调试定额乘以系数计算。 防雷接地装置调试定额不适用于岩石地区。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3.2 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安装工程量 ①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量 a.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按不同管材种类、连接方式和管径大小,以“延长米”计算,管道本身价值另行计算。管道长度,水平敷设的以施工平面图所示管道中心线计算,垂直安装的按立面图、剖面图、系统轴测图与标高配合计算,其中阀门及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成组安装项目)所占长度不从延长米中扣除。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b. 室内给水管道消毒、冲洗:区分不同管道直径,按管道长度(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c. 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另计工程量。 d.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为32mm及其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工程量。公称直径为32mm以上的,按图示尺寸以“kg”为计量单位。 e. 法兰安装:应区分不同材质(铸铁法兰和碳钢法兰)、连接方式(丝接、焊接)和直径大小分别以“副”为单位计算。法兰本身价值另列项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② 阀门、水位标尺及水表组成与安装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② 阀门、水位标尺及水表组成与安装 a. 阀门安装:应区分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以“个”为单位分别计算,法兰阀门安装,如仅为一例法兰连接时,定额所列法兰、带帽螺栓及垫圈数量减半,其余不坐。 b. 浮球阀安装:区分不同的连接方式,按不同直径以“个”计算,定额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c. 水表组成与安装:应按不同接管直径和连接方式分别计算。法兰水表安装以“组”为单位计算,螺纹水表以“个”为单位计算。 d. 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以“组”为单位计算。如阀门和压力表安装的实际数量与定额不符时,可按实调整,其余不变。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a. 浴盆、净身盆安装:区分冷水、冷热水、冷热水带喷头等,以“组”计算。浴盆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浴盆的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和瓷砖粘贴,应另列项计算。浴盆、净身盆以及它们的水嘴和混合水嘴带喷头的本身价值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计算。 b. 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化验盆等卫生器具安装,应按冷热水、开关类型、水嘴类别的不同,分别以“组”为单位计算,但卫生器具、各种开关以及化验盆的鹅颈水嘴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c. 淋浴器织成安装:A、钢管组成淋浴器应区分冷水、冷热水以“组”为单位计算,淋浴器的莲蓬头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计算;B、铜管制品淋浴器安装项目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各种成品淋浴器的价值定额中没有包括,另行计算。 d. 大便器安装:根据大便器形式、冲洗方式、接管种类的不同,分别以“套”为单位计算。大便器、高(低)水箱、手押阀或脚踏阀等主材价值均不包括在定额内,应另列项计算。 e. 小便器安装:根据冲洗方式(普通式、自动式)、小便器形式(挂斗式、立式)分别以“套”为单位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 ①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均按不同的用途、管材种类、连接方式和管径大小,分别以“延长米”计算。各种管件(包括三通、弯头、伸缩器、检查口等)所占长度不扣除。 ② 地漏、地面清扫口安装:按不同直径,以“个”为单位计算,地漏、地面清扫口本身价值另计。 ③ 排水栓安装:区分带存水弯和不带存水弯,按不同直径以“组”为单位计算,排水栓价值另计。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 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安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室内相比基本相似,管道计算均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检查井、阀门、管件所占长度。管沟挖土石方及回填,按土建定额执行。 (4)本定额与有关定额的界线划分 ① 给水管道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② 排水管道室内外界线: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给排水工程量计算要注意的问题 ① 设备、管道表明除锈、刷油、绝热等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蚀”定额的有关项目。 ② 各种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砌筑的检查井、水池、化粪池、阀门相水表井等工程量,均应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并由土建工程预算员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3.3 采暖工程 (1)管道安装工程量:均以施工图所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及管件所占的长度,管道本身价值另计。 ① 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水压试验或浊水试验、DN32以内销管的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圆形补偿器除外)、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等工作内容均已考虑在定额中,不得重复计算; ② 直径在32mm以上钢管支架需另行计算; ③ 穿墙及过楼板镀锌铁皮套管的制作应按镀锌铁皮套管项目另行计算,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室外焊接钢管安装项目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④ 安装的管子规格如与定额中子目规定不相符合时,应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规格居中时按大者套,超过定额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定额; ⑤ 各部分管道相互间的划分界限规定如下: a. 室内外管道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b. 与工业管道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c. 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d.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以泵站间外墙皮为界。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法兰安装工程量:应区分不同材质(铸铁法兰和碳钢法兰)、连接方式(丝接、焊接)和直径大小分别以“副”为单位计算。法兰本身价值另列项计算。 (3)阀门安装工程量:以“个”为单位计算,不分低压、中压,使用同一定额,但连接方式应按螺纹式和法兰式以及不同规格分别计算。 ① 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内外螺纹的阀门安装; ② 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钢垫因数量减半计要。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均不做调整。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4)伸缩器安装工程量: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根据其不同型式、连接方式和公称直径、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 ① 用直管弯制伸缩器,在计算工程量时,应分别计入相应直径的导管工程量内,弯曲的两臂长度原则上应按设计确定的尺寸计算。若设计未明确时,按弯曲臂长(H)的两倍计算。一般可按表5.11的数量增加。 ② 套筒式以及除去以直管弯制的伸缩器以外的各种型式的补偿器,在计算时,均不扣除所占管道的长度。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11 直管弯制伸缩器两臂计算长度表 伸缩器型式 伸缩器直径(mm) 25 50 100 150 200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表5.11 直管弯制伸缩器两臂计算长度表 伸缩器型式 伸缩器直径(mm) 25 50 100 150 200 250 300 计算长度(m) 0.6 1.2 2.2 3.5 5.0 6.5 8.5 1.1 2.0 3.0 4.0 6.0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低压器具的组成与安装工程量 采暖工程中的低压器具是指减压器和疏水器。减压器和疏水器的组成与安装均应区分连接方式和公称直径(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例的直径计算)的不同,分别以“组”为单位计算。 ① 减压器、疏水器如设计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需要量调整,其余不变。 ② 单体安装的减压器、疏水器应按阀门安装项目执行。单体安装的安全阀可按阀门安装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2.0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散热器等供暖器具安装工程量 ① 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单位计算。散热器本身价值应另行计算。 a. 当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套用M132型定额项目; b. 柱型和M132型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行计算。 ② 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根据管道公称直径的不同分别以“m”为单位计算。定额单位每10m是指排管长度,排管本身价值另行计算;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定额,不得重复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钢制散热器安装: a. 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区分不同型号,分别以“片”为单位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 钢制散热器安装: a. 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区分不同型号,分别以“片”为单位计算; b.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区分不同型号,分别以“组”计算; c. 纲制壁式散热器安装区分其不同重量范围分别以“组”为单位计算; d. 钢制柱式散热器安装区分不同片数范围以“组”为单位计算,超过12片以上的钢柱式散热器安装,按各地区编制的补充定额计算; e. 暖风机安装区分不同重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④ 热空气幕安装:区别不同型号及重量分别以“台”计算。 (7)保温刷油:另执行第十一册“刷油、绝热、防腐蚀”定额的有关项目。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4 市政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4.1 道路工程工程量计算 (1)概况 ① 《××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基价表》)中,本册又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等。 ② 本册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③ 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 路基处理 ② 道路基层 ③ 道路面层 ④ 人行道及其他 ⑤ 交通管理设施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 路基处理 ② 道路基层 ③ 道路面层 ④ 人行道及其他 ⑤ 交通管理设施 强夯波及面积=(L1+a)×(L2+a) 图5.14 强夯示意图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4.2 桥涵护岸工程工程量计算 (1)概况 (2)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 桩基工程 ② 现浇混凝土工程 ③ 预制混凝土工程 ④ 砌筑工程 ⑤ 挡墙、护坡工程 ⑥ 立交箱涵工程 ⑦ 装饰工程 ⑧ 其他工程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桩基工程 a. 打桩: b. 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c. 送桩: d. 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 e. 人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以“m3”计算。 f. 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以“m3”计算。 g. 泥浆制作、运输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现浇混凝土工程 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子目,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a. 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b. 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 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 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预制混凝土工程 ①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预制混凝土工程 ①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②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③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膜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在增加计算。 ④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⑤运距按场内运输范围(150米内)构件堆放中心至吊点的距离计算,超出该范围的按场外运输计算。 ⑥安装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 本部分包括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子目,适用于砌筑高度以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a.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 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b. 干砌块料,可套用本册第五章“挡墙、护坡工程”。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挡墙、护坡工程 a. 块石护低、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m3”计算。 b. 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体积以“m3”计算。 c. 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d. 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立交箱涵工程 ①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立交箱涵工程 ①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②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 m2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③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④箱涵顶进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工程量计算为: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⑤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定额时应乘以系数0.7。 ⑥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深基坑开挖和支撑、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若发生按有关定额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工程 本部分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镶贴面层、涂料、油漆等,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工程。 本部分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其他工程 本部分包括安装支座、伸缩缝、泄水缝、沉降缝及桥面防水层。 ①支座根据不同材质分别按重量、体积、面积、个计算,其中安装金属支座的工程量系指成品钢支座的重量(包括座板、齿板、垫板辊轴等),配套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消耗量综合在定额内。 ②伸缩缝、泄水孔区分不同材质,按“m”计算。 ③沉降缝按缝的面积,以“m2”计算。 ④桥面防水层按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4.3 市政管网工程工程量计算 (1)概况 (2)工程量计算规则 ① 管网铺设 ② 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③ 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④ 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⑤ 顶管 ⑥ 构筑物 ⑦ 设备安装 ⑧ 试验、检验、除锈、防腐刷油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5 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5.1 绿化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绿地整理 ① 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丛按估算数量计算。 ② 清除草皮按估算m2计算。 ③ 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栽植花木 ① 栽植乔木、竹类、灌木、攀缘植物、水生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② 栽植绿篱按设计图示以m计算。 ③ 栽植色带,片植绿篱,花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④ 铺种草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⑤ 大树移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绿地障碍物拆除 ① 拆除绿地障碍物(除混凝土块料面层、装饰块料面层以外),均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绿地障碍物拆除 ① 拆除绿地障碍物(除混凝土块料面层、装饰块料面层以外),均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 ② 拆除混凝土块料面层、装饰块料面层,均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4)挖土方 挖土、运土,均按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5)排盐 ① 铺设淋水管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塑料淋水管不扣除管件所占的长度,混凝土淋水管不扣除检查井和连接井所占长度,其坡度的影响不予考虑。 ② 塑料管件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③ 铺淋水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假植 假植裸根乔木、裸根灌木均按实际假植数量以株计算。 (7)人工换种植土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6)假植 假植裸根乔木、裸根灌木均按实际假植数量以株计算。 (7)人工换种植土 人工换种植土,按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8)树木支撑 树木支撑均按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以株计算。 (9)防寒 ① 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防寒按实际做防寒数量以株计算。 ②绿篱、色带防寒按实际做防寒长度以m计算。 ③木本、宿根类花卉防寒按实际做防寒面积以m2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10)新工绿化养护 ① 落叶乔木、常绿乔木、散生竹、灌木、球形植物、攀缘植物新工养护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计算。 ② 丛生竹、水生植物新工养护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丛计算。 ③ 单排绿篱、双排绿篱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④ 片植绿篱、色带、露地花卉、花坛花卉、植物造型、草皮均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5.2 园路、园桥、假山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园路、园桥工程 ① 园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包括路牙。 ② 路牙铺设、树池围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③ 树池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④ 嵌草砖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⑤ 石桥基础、石桥墩、石桥台、拱旋石制作安装、金刚墙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⑥ 石旋脸按设计图示外弧长乘宽、厚,以m3计算。 ⑦石桥面铺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⑧ 仰天石、地伏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⑨ 石望柱、栏板、抱鼓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⑧ 仰天石、地伏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⑨ 石望柱、栏板、抱鼓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⑩ 木制步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桥面板长乘桥面宽以m2计算。 11 汀步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所谓汀步,是在浅水中按一定间距布设、微露水面供人跨步行走的块石。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堆塑假山 ① 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堆塑假山 ① 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m3计算。 ② 堆砌石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质量计算。 ③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给出的参考计算公式是:假山石重(t)=2.6(t/m3)×假山平面水平投影面积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m2)×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顶的垂直距离(山高,m)×K;山高≤1m,K=0.77;山高1~2m,K=0.72;山高2~3m,K=0.653;山高3~4m,K=0.60。各种单体孤峰及散点石,按其单体石料体积(取单体长、宽、高各自平均值乘积)乘以石料容重(2.6t/m3)计算。 ④ 塑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面积计算。 ⑤ 点风景石、池石、盆景山按设计图示数量,以t计算。 ⑥ 山石护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⑦ 山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驳岸 ① 石砌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② 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 散铺砂、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④ 大卵石护岸按设计图示数量,以t计算 (4)园路路床、垫层 ① 园路路床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以m2计算。 ② 园路垫层(除混凝土垫层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乘厚度,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石旋脸雕刻 石旋脸雕刻按石旋脸面的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 (6)打桩、木梁、木栏杆 ① 打木桩按木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 木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③ 木栏杆以地面上皮至扶手上皮间高度乘以长度(不扣望柱),以m2计算。 (7)塑假山钢骨架 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5.2.5.3 园林景观工程主要计算规则 (1)亭廊屋面 ① 现浇混凝土斜屋面板、攒尖亭屋面板、预制混凝土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混凝土屋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② 木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花架 ① 现浇混凝土花架柱、梁,预制混凝土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② 木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截面乘长度(包括榫长)以m3计算。 ③ 金属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3)园林桌椅 ① 现浇混凝土桌凳、预制混凝土桌凳、石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② 板式木坐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③ 条式木坐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4)杂项 ① 塑树皮梁、柱,塑竹梁、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柱外表面积计算或以构件长度计算。 ② 石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雕刻部分外接矩形m2计算。 ③ 石镌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④ 砖石砌小摆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或以数量计算。 ⑤ 现浇混凝土水池、喷泉池、花池、花坛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⑥ 室外排水管道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井所占的长度。

5.2 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⑦ 金属栏杆、动物金属笼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⑧ 钢筋网片、铅丝网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⑨ 金属旗杆以m为单位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建设工程各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是在现行全国统一基础定额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工程估价的重要依据。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1 土(石)方工程(0101) (1)场地平整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1 土(石)方工程(0101) (1)场地平整 是指工程开工前,对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 cm以内的高低不平部分进行就地挖填、运输和找平工作。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挖土(石)方 挖土方是指±30 cm以上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土方运输;挖石方指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机械打眼爆破等工作,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石方清除运输。土石方工程按开挖方法分为人工土石方工程及机械土石方工程两种。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5.1所列系数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挖基础土方 挖基础土方适用于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箱型基础、基础梁及人工挖孔桩等土方开挖,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土方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m3”计算。挖土深度是指基础垫层底面标高至交付的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场地标高值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4)管沟土方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和回填。管沟土方工程量不论其有无管沟设计,均按管沟的长度(m)计算。 (5)土(石)方回填 适用于场地回填、室内回填和基础回填,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以及借土回填的土方开挖。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场地回填:V=回填面积×平均回填厚度; 室内回填: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基础回填:V=挖方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所埋的基础体积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6)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的报价,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运距、取土运距、挖土(平均)厚度、回填要求等。 ② “指定范围内的运输”是指由招标人指定的弃土地点或取土地点的运距;若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确定弃土地点或取土地点时,则此条件不必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描述。 ③ 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 ④ 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0102) (1)混凝土桩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0102) (1)混凝土桩 ① “预制混凝土桩”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和板桩等。计量单位为“m”或“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计算。如按桩长计算,在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时,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但结算时按桩实际入土长度计算。 ② “接桩”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和板桩等的接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计量单位为“个”,按设计图示规定计算;钢板桩接桩计量单位为“m”,按设计图示规定计算。 ③ “混凝土灌注桩”适用于人工挖孔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爆扩灌注桩、打管灌注桩、振动灌注桩等。工程量计算同“预制混凝土桩”。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其他桩 “砂石灌注桩”适用于各种成孔方式的砂石灌注桩,“挤密桩”适用于各种成孔方式的灰土、石灰、水泥粉、煤灰、碎石等密挤桩,“旋喷桩”适用于水泥浆旋喷桩、“喷粉桩”适用于水泥、生石灰粉等喷粉桩。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桩长(含桩尖)或根数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地基与边坡处理 ① “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V=LBH 式中:L——地下连续墙中心线长度(m); B——地下连续墙的厚度(m); H——地下连续墙的成槽深度(m) ② “振冲灌注碎石” 工程量按孔截面积乘以空深度计算。 ③ “锚杆支护”和“土钉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4)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 各类桩的混凝土充盈量,在报价时应考虑; ② 沉管灌注桩若使用预制混凝土桩尖时,报价时应予以计算。 ③ 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网制作、安装,应按A.4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3 砌筑工程(0103) (1)砖(石)基础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3 砌筑工程(0103) (1)砖(石)基础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①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②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③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砖(石)砌体 ① “实心砖墙”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工程量。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染、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a. 墙长度: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b. 墙高度。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② “填充墙”适用于框架结构、剪力墙等处的填充。其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③ “实心砖柱”项目适用于各种类型柱、矩形柱、异形柱、圆柱等。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的体积。 ④ “零星砌砖”项目适用于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等。台阶工程量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包括梯带或台阶挡墙)。小型池槽、砖砌锅台、炉灶按外形尺寸以个计算,以长×宽×高的顺序标明外形尺寸。砖砌小便槽、地垄墙等可按长度计算,其他工程量按“m3”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砖构筑物 适用于砖烟囱、水塔、烟道、窨井、水池、化粪池等。烟囱、烟道与水塔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窨井、水池、化粪池等按不同大小、深度等以座数计算。 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的工程量应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孔内抹灰时,应另按B.2有关项目编码列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4)砌块砌体 包括“砌块墙”和“砌块柱”。“砌块墙”的工程量计算与“实心砖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同,但嵌入砌块墙内的实心砖墙不予扣除;“砌块柱”的工程量计算与“实心砖柱”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同。 (5)砖散水、地坪、地沟 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砖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0104) (1)现浇混凝土基础 (2)现浇混凝土柱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0104) (1)现浇混凝土基础 (2)现浇混凝土柱 (3)现浇混凝土梁 (4)现浇混凝土墙 (5)现浇混凝土板 (6)现浇混凝土楼梯 (7)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 (8)各类预制构件(包括梁、柱、屋架、 板、楼梯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 计算。 (9)钢筋工程 (10)螺栓、铁件

(a)有梁板的柱高兴;(b)无梁板的柱高兴;(c)框架柱的柱高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图5.15 柱高计算示意图 (a)有梁板的柱高兴;(b)无梁板的柱高兴;(c)框架柱的柱高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例 5.1 图5.16所示现浇钢筋混凝土单层厂房,屋面板顶面标高5.0 m;柱基础顶面标高-0.5 m;柱截面尺寸(柱中心线与轴线重合)为Z3=300×400,Z4=400×500,Z5=300×400;求现浇混凝土工程清单项目工程量(不含基础)。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图5.16 现浇钢筋混凝土单层厂房示意图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例 5.2 下图5.17为某钢筋混凝土连续梁配筋图,试计算该梁钢筋用量。(箍筋弯钩按抗震结构考虑)。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图5.7 某钢筋混凝土连续梁配筋图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0105)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0105) (1)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全钢板大门、特种门、围墙铁丝门项目的制作、安装、运输等工程量均以“樘/m2”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图示数量或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木屋架 木屋架、钢木屋架项目的制作、安装、运输等工程量均以“榀”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木构件 ① 木柱、木梁项目的制作、安装、运输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② 木楼梯项目的制作、安装、运输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 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③ 其他木构件项目的制作、安装、运输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长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6 金属结构工程(0106)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6 金属结构工程(0106) (1)金属结构清单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质量也不增加。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质量时,均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后,再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3)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人钢管柱工程量内。 (4)制动桁架、制动板、车挡等并入制动梁的工程量内。 (5)依附在钢漏斗的型钢并入钢漏斗工程量内。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6)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7)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8)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相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 型钢混凝土柱、梁浇筑混凝土和压型钢板楼板上浇筑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和钢筋应按A.4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② 钢墙架项目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和连接杆件。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7 屋面及防水工程(0107) (1)瓦、型材屋面 “瓦屋面”适用于小青瓦、平瓦、筒瓦、石棉水泥瓦、玻璃钢波形瓦等;“型材屋面”适用于压型钢板、金属压型夹芯板、阳光板、玻璃钢等;膜结构屋面是指以膜布与支撑(柱、网架等)和拉结结构(拉杆、钢丝绳等)组成的屋盖、篷顶结构形式的屋面。瓦与型材屋面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屋面防水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屋面防水 ① “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a.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b.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c.屋面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② “屋面刚性防水”适用于细石混凝土、补偿收缩混凝土、块体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面积。 ③ 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 ④ 屋面天沟、沿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铁皮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墙、地面防水、防潮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墙、地面防水、防潮 ① “卷材防水”、“涂膜防水”适用于基础、楼地面、墙面等部位的防水。“砂浆防水(潮)”适用于地下、基础、楼地面、墙面等部位的防水防潮。防水、防潮层的外加剂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a.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b.墙基防水,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分别乘以宽度计算。 ② “变形缝”适用于基础、墙体、屋面等部位的抗震缝、温度缝(伸缩缝)、沉降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应注意止水带安装、盖板制作安装应包括在报价内。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8 防腐、隔垫、保温工程(0108) (1)防腐面层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1.8 防腐、隔垫、保温工程(0108) (1)防腐面层 ① “防腐混凝土面层”、“防腐砂浆面层”和“防腐胶泥面层”适用于平面或立面的水玻璃混凝土、水玻璃砂浆、水玻璃胶泥、沥青混凝土、沥青胶泥、树脂砂浆、树脂胶泥以及聚合物水泥砂浆等的防腐工程;“玻璃钢防腐面层”适用于树脂胶料与增强材料(如玻璃纤维丝(布)、玻璃纤维表面毡、玻璃纤维短切毡或涤纶布、涤纶毡等)复合塑制而成的玻璃钢防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所占面积; b.立面防腐,砖垛等凸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内面积内。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② “聚氯乙烯板面层”适用于地面、墙面的软、硬聚氯乙烯板防腐工程;“块料防腐面层”适用于地面、沟槽、基础的各类块料防腐工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a. 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所占面积; b. 立面防腐,砖垛等凸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内面积内; c. 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其他防腐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其他防腐 ① “隔离层”适用于楼地面的沥青类、树脂玻璃钢类防腐工程隔离层,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a.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所占面积;b.立面防腐,砖垛等凸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内面积内。 ② “砌筑沥青浸渍砖”适用于浸渍标准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立砌按厚度为115mm计算;平砌以厚度为53mm计算。 ③ “防腐涂料”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钢结构的防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a.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所占面积;b.立面防腐,砖垛等凸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人墙内面积内。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隔热、保温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隔热、保温 ① “保温隔热屋面”适用于各种材料的屋面隔热保温;“保温隔热天棚”适用于各种材料的下帖式或吊顶上搁置式的保温隔热天棚。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② “保温隔热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外墙、内墙保温隔热工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③ “保温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保温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④ “隔热楼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 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1 楼地面工程(0201)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 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1 楼地面工程(0201) (1)整体面层、块料面层 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所包含项目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 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楼地面工程量计算方式为: 面层工程量=建筑面积-内外主墙(承重墙)面积-其 他应扣除的面积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橡胶面层、其他材料面层 (3)踢脚线 (4)楼梯装饰 (5)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6)台阶装饰 (7)零星装饰项目 (8)有关注意事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2 墙柱面工程(0202) (1)墙面抹灰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2 墙柱面工程(0202) (1)墙面抹灰 墙面抹灰所包含项目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①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②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③ 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a.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b.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④ 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柱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镶贴块料、柱面镶贴块料和零星镶贴块料 柱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镶贴块料、柱面镶贴块料和零星镶贴块料所包含项目中除“干挂石材钢骨架”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干挂石材钢骨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3)墙饰面 “装饰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 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4)柱(梁)饰面 “柱(梁)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5)隔断 “隔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6)幕墙 “带骨架幕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全玻幕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璃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7)有关注意事项 ① 墙面抹灰不扣除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是指墙与梁的交接处所占面积,不包括墙与楼板的交接。 ②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是指按外墙裙的长度。 ③ 柱的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及勾缝,以柱断面的周长乘以高度计算,柱断面周长是指结构断面周长。 ④ 装饰板柱(梁)面,按设计图示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长度)以面积计算,外围饰面尺寸是饰面的表面尺寸。 ⑤ 带肋全玻璃幕墙是指玻璃幕墙带玻璃肋,玻璃肋的工程量应合并在玻璃幕墙工程量内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3 天棚工程(0203) (1)天棚抹灰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3 天棚工程(0203) (1)天棚抹灰 “天棚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天棚吊顶 “天棚吊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往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本部分中其他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天棚其他装饰 “灯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影面积计算;“送风口、回风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4 门窗工程(0204) (1)所有门窗均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以“樘/m2”为计量单位; (2)门窗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窗帘盒、窗帘轨及窗台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有关注意事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有关注意事项 1)玻璃、百叶面积占其门扇面积一半以内者应为半玻门或半百叶门,超过一半时应为全玻门或百叶门。 2)木门五金应包括:折页、插销、风钩、弓背拉手、搭扣、木螺丝、弹簧折页(自动门)、管子拉手(自由门、地弹门)、地弹簧(地弹门)、角铁、门轧头(地弹门、自由门)等。 3)木窗五金应包括:折页、插销、风钩、木螺丝、滑轮滑轨(推拉窗)等。 4)铝合金窗五金应包括:卡锁、滑轮、铰拉、执手、拉把、拉手、风撑、角码、牛角刺等。 5)铝合金门五金应包括:地弹簧、门锁、拉手、门插、门铰、螺丝等。 6)其他门五金应包括:L型执手插锁(双舌)、球型执锁(单舌)、门轧头、地锁、防盗门扣、门眼(猫眼)、门碰珠、电子销(磁卡销)、闭门器、装饰拉手等。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0205) (1)门、窗油漆 (2)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 (3)木材面油漆 (4)金属面油漆 (5)抹灰面油漆 (6)“喷刷涂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花饰、线条刷涂料 (8)裱糊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有关注意事项 1)楼梯木扶手工程量按中心线斜长计算,弯头长度应计算在扶手长度内;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有关注意事项 1)楼梯木扶手工程量按中心线斜长计算,弯头长度应计算在扶手长度内; 2)博风板工程量按中心线斜长计算,有大刀头的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 cm; 3)木板、纤维板、胶合板油漆、单面油漆按单面面积计算,双面油漆按双面面积计算; 4)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油漆按水平或垂直投影面积(门窗套的贴脸板和筒子板垂直投影面积合并)计算; 5)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油漆、木方格吊顶天棚油漆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面积; 6)暖气罩油漆,垂直面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面的水平面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面积; 7)工程量以面积计算的油漆、涂料项目,线角、线条、压条等不展开。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2.6 其他工程(0206) (1)柜类、货架 (2)暖气罩 (3)浴厕配件 (4)压条、装饰线 (5)雨篷、旗杆 (6)招牌、灯箱 (7)美术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3.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0302) 5.3.3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3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3.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0302) (1)变压器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蓄电池安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及照明器具安装所包含的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注意不同项目的计量单位。 (2)母线安装 ① “软母线”、“组合软母线”、“带形母线”和“槽形母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长度计算。 ② “共箱母线”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③ “重型母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滑触线装置安装 “滑触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单线长度计算。 (4)电缆安装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电缆保护管”和“电缆桥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电缆支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质量计算。 (5)防雷及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避雷装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6)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电杆组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导线架设”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7)电气调整试验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7)电气调整试验 除“中央信号装置、事故照明切换装置、不间断电源”和“接地装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系统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工程量。 (8)配管、配线 ① “电气配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② “线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③ “电气配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④ 在配线工程中,所有的预留量(指与设备连接)均应依据设计要求或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长度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3.2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0308) (1)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2)“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质量计算。 (3)管道附件、卫生器具制作安装、供暖器具、燃气器具 。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按由采暖管道、管件、阀门、法兰、供暖器具组成采暖工程系统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规定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规定 ①管道界限的划分。a.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应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的,应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为界。b.排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应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排水界限应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c.采暖热源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应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与工业管道界限的应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d.燃气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应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 内的管道应以墙外三通为界;室外燃气管道与市政燃气管道应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②凡涉及到管沟及井类的土石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井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等,应按附录A、附录D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3.3 通风空调工程(0309) (1)通风及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 通风及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所包含项目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其中,分段组装式空调器按设计图纸所示质量以“kg”为计量单位。 (2)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① “柔性软风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包括部件所占的长度。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②本部分其它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风管长度一律以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包括部件所占的长度。风管展开面积不包括风管、管口重叠部分面积。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对于. 渐缩管,若为圆形风管则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则按平均周长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清单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部件的类型说明如下: ① 碳钢调节阀包括空气加热器上通阀、空气加热器旁通阀、圆形瓣式启动阀、风管蝶阀、风管止回阀,密闭式斜插板阀、矩形风管三通调节阀、对开多叶调节阀、风管防火阀、各类型风罩调节阀制作安装; ② 塑料调节阀包括塑料蝶阀、塑料插板阀、各型风罩塑料调节阀等。 (4)通风工程检测、调试按由通风设备、管道及部件等组成的通风系统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4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4.1 道路工程(0402)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4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4.1 道路工程(0402) 道路工程(0402) (1)路基处理 ① “强夯土方”、“土工布”处理路基,按照设计图示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② 采用“掺石灰”、“掺干土”、“掺石抛石挤淤”的方法处理路基,按照设计图示的尺寸以体积计算; ③ 采用“排水沟、截水沟”、“盲沟”、“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石灰砂桩”、“碎石桩”、“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排除地表水、地下水或提高软土承载力的方法处理路基,按照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道路基层(包括垫层)、道路面层 (3)人行道及其他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道路基层(包括垫层)、道路面层 虽然类型较多,但均为层状结构,所以工程量计量单一化。工程量计算规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并且都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3)人行道及其他 主要指道路工程的附属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① 人行道结构,不论现浇或铺砌,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面积; ② 侧平石(缘石),不论现浇或安砌,均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③ 检查井升降,按设计图示路面标高与原检查井发生正负高差的检查井数量以“座”计算,不考虑检查井的类型; ④ 树池砌筑,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4)交通管理设施 主要指交通管理中需要的一些设备、设施的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4)交通管理设施 主要指交通管理中需要的一些设备、设施的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① 接线工作井、值警亭安装,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标杆、交通信号灯安装,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视线诱导器、信号机箱,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标志板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标记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立电杆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信号灯架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② 电缆保护管敷设、环形检测线安装、隔离护栏安装,按照设计图示的长度以“m”计算;标线、信号灯架空走线、管内穿线,按照设计图示的长度以“km”计算。 ③ 横道线、清除标线,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4.3.2 桥涵护岸工程(0403) (1)桩基 钢筋混凝土板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的断面积以体积“m3”计算。圆木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钢管桩、钢管成孔灌注桩,按设计图示的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挖孔灌注桩、机械成孔灌注桩,按设计图示的桩长以“m”计算。 (2)现浇混凝土 包括桥梁结构中现浇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只有“混凝土防撞护栏”按设计图示的尺寸以长度“m”计算,“桥面铺装”按设计图示的尺寸以面积“m2”计算,其余各项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预制混凝土、砌筑 各项目清单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 (4)挡墙、护坡 清单工程量除“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m2”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 (5)立交箱涵 清单工程量除“箱涵顶进”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被顶箱涵的质量乘以箱涵的位移距离分节累计以“kt•m”计算,“箱涵接缝”按设计图示止水带长度以“m”计算外,其余各项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6)钢结构 除“钢拉索”、“钢拉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其余各项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不包括螺栓、焊缝质量)。 (7)装饰 各项目清单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m2”计算。 (8)其他项目 “金属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橡胶支座”、“钢支座”和“盆式支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油毛毡支座”、“隔声屏障”和“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m2”计算;“桥梁伸缩装置”、“桥面泄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m”计算;“钢桥维修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4.3 市政管网工程(0405) (1)管道铺设 除“管道焊口无损探伤”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要求探伤的数量以“口”计算外,其余各种管道的铺设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但对不同材质的管道,其长度不扣除的项目各有区别。 (2)管件、钢支架制作、安装及新旧管连接 “钢支架制作、安装”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kg”计算;“气体置换”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钢管道间法兰连接”和“新旧管连接(碰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其余项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阀门、水表、消火栓安装 各项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井类、设备基础及出水口 “设备基础”和“支(挡)墩”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出水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其余项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5)顶管 各项目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m”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6)构筑物 “管沟方沟”、“池槽”和“沉降缝”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m”计算;“沉井下沉”按自然地坪至设计底板垫层底的高度乘以沉井外壁最大断面面积以体积“m3”计算;“金属扶梯、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滤板”、“折板”、“壁板”、“尼龙网板”、“刚性防水”和“柔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m2”计算;其余项目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m3”计算。 (7)设备安装 “格栅制作”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布气管”和“斜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m”计算;“集水槽制作”、“堰板制作”和“斜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m2”计算;其余项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但要注意不同项目的计量单位。

② “挖芦苇根”和“清除草皮”工程量按面积计算。 ③ “整理绿化用地”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5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5.1 绿化工程(0501) (1)绿地整理 ① “伐树、挖树根”、“砍挖灌木丛”和“挖竹根”工程量按数量计算。其中“伐树、挖树根”应根据树干的胸径或区分不同胸径范围;“砍挖灌木丛”应根据灌木丛高或区分不同丛高范围。 ② “挖芦苇根”和“清除草皮”工程量按面积计算。 ③ “整理绿化用地”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栽植花木 “栽植绿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长度或面积计算;“栽植色带”、“铺种草皮”和“喷播植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栽植花卉”和“栽植水生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或面积计算,其他项目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注意区分不同项目的计量单位。 (3)绿地喷灌 “喷灌设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5.2 园路、园桥、假山工程(0502) (1)园路桥工程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5.2 园路、园桥、假山工程(0502) (1)园路桥工程 ① “园路”、“嵌草砖铺装”、“石旋脸制作、安装”、“石桥面铺筑”和“石桥面檐板”的清单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园路”计算的面积中不包括路牙。“木制步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桥面板长乘桥面板宽以面积计算。 ② “路牙铺设”、“树池围牙、盖板”和“栏杆、扶手”的清单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③ “石桥基础”、“石桥墩、石桥台”、“拱旋石制作、安装”和“金刚墙砌筑”的清单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④ “石望柱”和“栏板、撑鼓”的清单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⑤ “仰天石、地伏石”的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或体积计算,计量单位为“m/m3”。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2)堆塑假山 ① “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山石护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② “塑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面积计算;“山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③ “堆砌石假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质量计算。 ④ “石笋”、“点风景石”和“池石、盆景山”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3)驳岸 “石砌驳岸”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原木桩驳岸”按设计图示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散铺砂卵石护岸(自然护岸)” 按设计图示平均护岸宽度乘以护岸长度以面积计算。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5.3.5.3 园林景观工程(0503) (1)原木、竹构件 (2)亭廊屋面 (3)花架 (4)园林桌椅 (5)喷泉安装 (6)杂项

5.3 专业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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