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共用資產與集體行動 邊泰明 (政治大學地政系) 都市共用資產與集體行動 邊泰明 (政治大學地政系) 2012 03 19
大綱 背景 共用資源(產) 集體行動 集體行動第一代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集體行動第二代 都市共用資產治理與集體行動的應用
背景-困境 囚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 社會困境(Social dilemma) 都市發展困境 環境資源困境(資源耗竭) 困境來自集體行動問題 公共財 共用財 信任 合作
背景-典範 Hardin, Garrett,1968,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 162:1243-1248. Olson, Mancur, 1965,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ardin, Russell, 1982, “Collective Action.”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for Resources for the Future. Ostrom,Elinor,1990,Governing the Commons: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ommon pool resources) 背景:共用資產與共用資源 共用資產 (Common property ) 產權所有者 俱樂部財 排他 自理 共用資源 (Common pool resources) 全民 公共財 無獨佔 合作 共用資源的制度設計 難題—過度使用(overuse)、使用不足、搭便車者(free rider) 目標—提高資源的經營管理效益 方法—形塑集體行動、降低浪費、提供合作誘因
背景-共用資產(源)與集體行動 共用資產 共用資源 反集體行動 (Heller) 集體行動 (Hardin) Y N N Y 資源過度使用 資源使用不足
背景-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共用資產 反集體行動 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 信任 規約 集體行動 集體行動 共用資源 共用資源
共用資源-Hardin, Garrett 共用資源悲劇 (tragedy of the commons) 共用資源悲劇是一種涉及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對資源分配有所 衝突的社會陷阱(Social trap)。 Hardin 認為共用資源有多個享有使用指定資源的擁有者,但彼 此不能排斥對方。 當太多擁有者有使用權,資源往往被過度使 用。(Hardin ,1968) 。 共用資源悲劇一文著重於經濟、發展心理學、博弈理論和社會學領域解釋。 以牧羊人為案例說明,指出無限制的放牧導致悲劇發生 Hardin認為應該將共用資源加以分類與規範。他反對以良心作為管理共用資 源的規範,他認為以良心作為規範反而有利於自私的個體侵害他人的權益。 Hardin清楚的描述如何控管共用資源以避免資源的過度消耗。
共用資源-Ostrom, Elinor共用資源的治理 (common pool resources ,CPR ) 共用資源:係指一個自然的(如生態資源)或人造的(如公共基礎設施)資源系統,該資源系統是有價值的。 特性: 資源使用者數量的增加 會減少該資源存量,但如果要排除資源使用的潛在受益者,可能會產生很高的 成本。 資源使用具有排他性。 共用資源的使用是一個複雜的財產權系統。 (Ostrom, 1990)。
Ostrom共用資源-設計原則 清晰界定邊界 使用規則訂定的在地化 集體選擇的安排 監督 制裁 衝突解決機制 組織權力的最低限度的認可 共用資源本身的邊界必須予以明確規定,有權從共用資源中提取一個人或家庭必須予以明確規定。 使用規則訂定的在地化 規定資源使用的時間、地點、技術和單位數量,必須和當地環境條件相一致。 集體選擇的安排 受規則影響的個人應該能夠參與對規則的修改。 監督 監督檢查共用資源狀況和使用者行為。 制裁 違反規則的使用者要受到制裁(制裁的程度取決於違規的內容與嚴重性)。 衝突解決機制 使用者和管理者能夠迅速透過地方公共論壇,解決使用者之間或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間的衝突。 組織權力的最低限度的認可 使用者設計自己制度的權力不受外部政府威權的挑戰。 分權制企業(nested enterprises) 在多層次的分權制企業中,對使用、供應、監督、強制執行、衝突解決和治理活動加以組織。
共用資產-Heller反共用悲劇 (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 Heller反共用悲劇:多個擁有者都有權排斥 其他人使用稀缺的資源,但沒有人享有使 用的特權。當太多擁有者把持排斥的權利, 資源往往使用不足,形成「反共用悲劇 」 (Heller ,1968) 。
共用資源(產)—治理(財產權安排設計) 財產權:規範特定資源接近、獨佔、管理、 監督、、、的一組法則。 政府 市場 社區(自組管理組織)
共用資源(產)特性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俱樂部財 排他性 無排他性 敵對性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無敵對性 俱樂部財 (Club goods) B型資產 公共財 (Public goods) D型資源 純私有財:具有絕對排他性及敵對性,例如私人擁有的汽車 俱樂部財:具排他性但無敵對性,例如游泳池、收費道路或購物廣場,任何人支付費用後皆可使用 共用財:雖無排他性,但具有敵對性,這種財貨的存在大都是因為技術或制度(包括文化或政治)的理由而無法表現出排他性,在都市裏,這種財貨有愈來愈多的趨勢。(開放空間不能有排他性) 公共財:具有無敵對性及無排他性的特性,係指同一期間內可以同時提供給兩個以上個體使用,不會因為某人消費,而使他人無法消費,且不能排除他人使用,即為一般所稱的「公共財」,例如新鮮的空氣、乾淨的水源或政府提供的服務等。
共用資源(產)治理:市場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俱樂部財 特性 排他性 無排他性 敵對性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無敵對性 俱樂部財 (Club goods) B型資產 公共財 (Public goods) D型資源
共用資源產(治理):政府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俱樂部財 特性 排他性 無排他性 敵對性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無敵對性 俱樂部財 (Club goods) B型資產 公共財 (Public goods) D型資源
共用資源(產)治理:自組管理組織(社區) 特性 排他性 無排他性 敵對性 純私有財 (Private goods) A型資產 共用財 (Common goods) C型資源 無敵對性 俱樂部財 (Club goods) B型資產 公共財 (Public goods) D型資源
共用資源(產)自組管理組織(社區) 是財產權的安排 是共同管理的一種型態 是集體行動的範疇
集體行動 意義:指需要兩個以上個體協調合作的活 動。問題的特徵是參與者間存在相依 關係,一個人的貢獻或努力將影響他 人。 作用:提供公共財、矯正外部性
集體行動-Olson, Mancur(1965)集體行動 的邏輯(第一代集體行動) 團體與組織的理論 團體大小與團體行為 工會組織與經濟自由 國家與階級的正統理論 壓力團體的傳統理論 副產品與特殊利益理論
集體行動-集體行動的邏輯 零貢獻命題(zero contribution thesis): 理性自利的個人不會為了團體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而有所行動。除非是在小團體裡,或者受到強制規範,或者採取特別手段(選擇性誘因)。 囚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 囚犯的困境是標準的集體行動問題。 搭便車(free riding)。
囚犯困境、社會困境 囚犯1 囚犯2 不承認 承認 各1年 囚犯1:10年 囚犯2:3個月 囚犯1: 3個月 囚犯2:10年 各8年 個人 貢獻 不貢獻 公共財 無公共財
囚犯困境 John. Vin Neumann, 1903-1957,(科學家、物理學家) 馮紐曼與Oskar Morgenstern,1944出版「賽局理論與經濟行為」 - 把賽局理論當做經濟學的數學基礎;不同的理論衝突可以看成各種賽局。 蘭德機構(RAND Corporation)(二戰後美國空軍的智庫),囚犯困境是1950年蘭德機構兩位科學家Merrill Flood和Melrin Dresher 所提出,其名稱由Albert W. Tucker提出。 囚犯困境發生在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法律等領域。只要有利益衝突,就會有囚犯困境。
集體行動-集體行動邏輯的論點 團體越大結果越無效率,越不可能達成集體行動。 團體成員的稟賦越多元,較大、較富有的成員越可能代替較弱成員提供集體財(collective goods);成員差異越大,集體行動成就越高。也可以稱為剝削假說(exploitation hypothesis) 制度規則的改變,選擇性誘因或私人動機的出現,都可能促成集體行動。選擇性誘因或對參加者提供附加報酬,可以減少搭便車的現象。 資料來源:葉佳興譯,陶德 桑德勒著,經濟學與社會的對話
集體行動-第一代集體行動理論假設的缺陷 自我利益(self-interested)觀點出發 個人理性(rational)不會促進集體公共利益 缺乏合作: John. Vin Neumann認為人類是否能夠長久生存,端賴是否能夠提出更好的辦法,促進比現在既存的合作更多的合作。 資料來源:Ahn, T. K. and Ostrom E., 2002, “Social Capital and the Second-Generation Theories of Collective Action: an Analytical Approach to the Forms of Social Capital”
集體行動 – 合作理論問題(Douglass C. North) Olson自搭便車困境是靜態的、單局的,所以背叛是伏勢策略。 什麼條件下自願合作能夠存在,無需藉由Tomas Hobbes的辦法 – 用政府的強制力量去創造合作。 人類行為動機:財富極大化 vs. 利他心和自我約束。外在環境制度:制度影響行為選擇。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共有資源(產)治理財產權安排 政府侷限—財政能力 市場侷限—協商能力 社區治理—比政府有效率 —比市場公平 社區具有高度社會資本的特性(Putnam, Katz, Muldavin, Robbins)
社會資本的三項組成元素 實例 網絡 規範 約束力量 網絡的成員 規則及認知理解 獎勵或懲罰 傳統社區 鄰居(互相出借東西、照顧或保護 – 有時也會互相敵對或看不順眼) 互惠、對住處合宜的看顧照護、詢問陌生人的意圖 肯定及好名聲,相對的則是耳語和排除在社交生活之外 紐約鑽石批發市場 其他的交易商(提供管道以獲取鑽石並完成交易) 值得信任的交易、毋須索費、檢視尚未加工的鑽石 贊許、鄙視或排除在外 高速公路 其他用路人 符號及相互合作的用語,例如何時啟動、何時停止 陌生人的憤怒(駕駛人因不滿前車或搶道的怒氣)、非正式的「道謝」手勢、警方採取行動 資料來源:David Halpern, 2005, Social Capital, Polity Press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Russell Hardin, 1982, Collective Action 在看不見的手背後 集體行動與囚犯困境 團體規模 集體行動問題的類型 集體行動中的不對稱 契約規則的訂定 外部動機 集體行動的動態分析 囚犯困境中的理性 社會規約 社會規約的強制性 社會規約的極限 社會理論中的社會規約 政治中的社會規約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第二代集體行動 建構集體行動之個體多重類型理論 驗證集體行動之理性選擇行為理論 找尋集體行動之進化常規與規範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個體多重類型理論 the type of production and allocation functions 生產與分配的功能類型 資源流動的可預測性 產品的相對稀缺性 參與團體的規模 團體異質性 團體對於產品的依賴性 團體的共同理解 集體利益總和的規模 個人對於集體利益的邊際貢獻 搭便車的誘因規模 當不合作者出現時,合作者的損失 有無合作與否的選擇 領導者的存在與否 過去經驗與社會資本層次 做出有約束力規範的自治 有廣泛多樣性的規則,用以改變情勢結構 the type of production and allocation functions the predictability of resource flows the relative scarcity of the good the size of the group involved the heterogeneity of the group the dependence of the group on the good common understanding of the group the size of the total collective benefit the marginal contribution by one person to the collective good the size of the temptation to free ride the loss to cooperators when others do not cooperate having a choice of participating or not the presence of leadership past experience and level of social capital the autonomy to make binding rules a wide diversity of rules that are used to change the structure of the situation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理性選擇行為理論 自利、利他 道德、價值 理性選擇的單純或複雜 完全理性選擇 有限理性選擇 道德行為選擇 如何面對?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集體行動的演化 單一行動者模型 個體選擇相互依賴模型 個體利益互異之集體決策模型 集體行動者動態交互影響模型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第二代集體行動 不同於第一代認為人是自私的觀點,第二代認為個體具有多樣性,因此影響了集體行動 提出社會動機與內生偏好在集體行動的研究命題 透過信任將社會資本與集體行動聯結 缺乏信任使得個體之間無法有效連結,因此產生集體行動困境 資料來源:Ahn, T. K. and Ostrom E., 2002, “Social Capital and the Second-Generation Theories of Collective Action: an Analytical Approach to the Forms of Social Capital”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與集體行動的一般模型 社會資本的組成 集體行動 影響委託人對受託人行為之信任 值得信任 委託人委託 網絡 制度 集體行動 委託人委託 受託人回應 經濟與政治績效提升 影響委託人對受託人行為之信任 影響受託人對委託人行為之信任 資料來源:Ahn, T. K. and Ostrom E., 2002, “Social Capital and the Second-Generation Theories of Collective Action: an Analytical Approach to the Forms of Social Capital”
資料來源:Roger C. Mayer, James H. Davis, F. David Schoorman , 1995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值得信任 一般認為值得信賴感是個體決定是否採取信任立場的重要因素之一,信賴的認知主要含意是指交易夥伴的可信賴程度,期望交易夥伴的承諾與行為是可依賴、值得信賴的(Linfskold, 1978)。由於信任的特質涉及對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性及受傷害的可能性,而信任主體有失去某些價值或利益的可能,因而會依意識型態、過去累積事實、資訊、經驗、知識等主客觀訊息,對信任對象進行評估,作為或判斷對方是否值得信賴的根據。 獲得信任之因素 能力 善意 正直 信任 信任者 的習性 承受風險 關係中承擔的風險 結果 信任之假設模型 資料來源:Roger C. Mayer, James H. Davis, F. David Schoorman , 1995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網絡 為了提供個體行動上的便利,個體會信任既有的社會關係,以形成一個資訊網絡去收集資訊(Coleman, 1988)。個體間能夠信任是因為社會規範與網絡將個人的行為鑲嵌其中,社會資本並非集體行動本身,而是透過存在於社會網絡內的互惠、信任、規範和懲罰的促進和監控作用,使集體行動的困境獲得解決。故社會資本基本的形式之一為公民參與網絡,社區密集的網絡為促成不同型態資本之間轉化的動力,可讓居民為了相互的利益而互助合作,也能降低交易成本。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制度 制度為集體行動的具體處方,用以規範並授權破壞規範的制裁(Ahn and Ostrom, 2003)。制度是人們制定的一套遊戲規則,而規則或規範是人類建立秩序的成就,有增加社會產出的可預測性。規則可增進多數個體的福利,或是當集體決策程序被良好組織的次團體控制時,可使該團體較其他團體受益更多(Coleman, 1988)。 有效的規範是組成社會資本極為重要的元素,這類規範會要求人們放棄自我利益,依循集體利益行動。規範將產生互惠,互惠即是一種助人助己的行為,在與他人互動關係中,為他人服務時最終也能得到相同的回饋,能促使個人為集體奉獻並追求公眾利益。一套有效的社會規範或制度,不僅可限制傷害他人偏離的社會行為,也能壓制對眾人不利的行為,並助於發展人際間信任關係與群體意識(Coleman, 1990)。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核心關係的連結結構 歷史行動資訊 資源分享多寡 核心關係 連結結構 名譽 參與者數量 面對面溝通 信任 合作程度 利潤 參與者異質性 互惠 進出自由 資料來源:Ostrom E., 2010, Analyzing Collective Action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名譽 當個人獲得值得信賴的名譽時,其他人會學著去信任有這名譽的人,且採取合作行動(Fukuyama,1995)。 當過去許多合作之經驗,一旦情況重複,最初處於這情況下的這些人,使其他人願意信任他們,且願意採取互惠,比較容易導致較高程度的合作。當更多個人互動,獲得了值得信賴的名譽,是一個和本身價值一樣好的投資(Ostrom , 2010)。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互惠 互惠是一種助人助己的行為,在與他人互動中,為他人服務,而最終也得到回饋,能促使個人為集體奉獻並追求公眾利益(Coleman , 1990)。互惠是社會互動規範的基礎之一,大部分探討互惠理論文獻,亦與規範一併討論。其增加了對未來行為之可預測性,進而促進了合作並達成集體行動。 Putnam (1993)認為互惠規範和公民參與網絡能夠促進社會信任,它們都是具有高度生產性的社會資本,正是這樣的社會資本使得遵守規範的公民共同體能夠解決他們的集體行動問題。且社會信任、互惠規範以及公民參與網絡是相互加強的,它們對於自願合作的形成以及集體行動困境的解決都是不可缺少的。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 信任 信任不只是社會資本的形式之一,也是社會資本的產出結果,更是社會資本與成功的集體行動之間重要的關鍵因素(Torsvik, 2000),透過信任的連結,將社會資本與集體行動之間的論述整合起來;從集體行動或社會交換的領域中看待信任,不難發現它是一個正面的資產,被視為合作的潤滑劑或情緒基礎(emotional basis)。在集體行動的演化理論中,將「信任」視為集體行動困境的癥結,換言之,缺乏信任導致個體利益與集體利益互相排擠,因而產生集體行動的困境。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第二代集體行動 小團體 面對面 溝通 達成協議的成本 對稱資源與利益 過去行動的訊息 信任 名譽 互惠 合作程度 利潤 長時間 整合 契約公平規範 低成本 為前提 + - 資料來源:Ostrom, E., 1998,“A Behavior Approach to the Rational Choice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 The America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92(1): 1-22.
集體行動應用的研究 個體、社會、都市 區域、國家、全球 跨代:配置效率與公平正義之政策制度 永續都市、永續社會、永續區域
集體行動應用的研究 都市更新 產業群聚 社區治理 開放空間 校園治理
(Common pool resources) 集體行動應用的研究 集體行動與社會資本-共用資產治理:社區 共用資產 (Common property ) 產權所有者 俱樂部財 排他 自理 共用資源 (Common pool resources) 全民 公共財 無獨佔 合作 共用資源的制度設計 難題—過度使用(overuse)、搭便車者(free rider) 目標—提高資源的經營管理效益 方法—形塑集體行動、降低浪費、提供合作誘因
集體行動應用的研究 集體行動的應用 -共用資產治理 共用資源
集體行動應用的研究 集體行動的應用 -共用資產治理:社區 治理原則 共用資產 治理 確立邊界 監督機制 進行規劃 衝突解決 資源投入 確立邊界與 共用範圍 地區自治 遊戲規則 治理原則 確立邊界 監督機制 進行規劃 衝突解決 資源投入 社區賦權 遊戲規則 地區自治 資源投入 提供訊息 大學 第三部門 進行規劃 資源整合 關係建立 建立規範 政府 社區 莉莉5-1.2 社區賦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