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管理(政府管理) 管理体制 项目分类 项目申报 报告编制
一、管理体制 政策制定机构 政策批准机构 政策执行机构 项目管理制度
1 政策制定机构: 国家发改委 地方发改委 工信部 产业、行业主管部门 产业、行业协会
2 政策批准机构 国务院
3 政策执行机构 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 国务院 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 省级发改委 县级发改委 工信部 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
4 项目管理制度 审批制 核准制 备案制 多元化管理(其他部门的审批) 无论审批、核准还是备案审批均由下级发改委到上级发改委逐级审批上报,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对所辖地区范围内行使权力
审批制 适用对象:政府投资项目均需审批 审批内容:项目建设必要性、合理性及外部影响 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咨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初步设计(专业部门审查技术方案、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概算)、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补助、转贷、贴息) 审批制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76号),2005年7月1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暂行)》(发改投资[2005]1392号)2005年7月27日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927号)(新版本正在制定) 《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 咨询评估:由审批部门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完成并承担评估费用
核准制 适用对象: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均需核准、特定项目 管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年〕20号),2004年7月16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核准内容:投资项目的外部性影响满足政府要求,详见《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核准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令),2004年9月15日;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2号令),2004年10月9日;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04年10月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76号),2005年7月14日 特定项目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殊的适用于核准制的项目
备案制 适用对象:审批和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适用备案制 管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年〕20号),2004年7月16日 备案管理权限:属地管理(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备案内容:满足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以及节能要求(将来还会有社会稳定风险) 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2004年11月25日
多元化管理 规划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产业政策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 坚持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合理用地 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 坚持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行业准入标准限定投资准入 项目评价、评估、申报规范管理 项目申报管理程序要求
规划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2005年10月22日; 《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规划[2007]794号),2007年4月14日;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2007年7月26日。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 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以国发〔2010〕46号文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三级三类的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规划体系,行政层级和对象功能(三级:中央、省级、县级;三类:行业和产业、专项、区域)
产业政策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2月2日(外商投资核准项目将要调整;规定之中项目分类:鼓励、限制、淘汰、允许即不在目录中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6]596号),2006年3月22日; 《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一)、(二)、(三)》(2004年7月、2005年10月、2007年1月),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令第57号),2011年12月24日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合理用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2012年5月23日实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2008年11月29日颁布,2009年1月1日实行--土地预审管理权限与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权限同级,实行分级预审管理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 法律体系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环保部出台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部令第5号),2009年1月16日; 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实施);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2011年8月31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 《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的通知》,工信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 年本)》,国家节能中心。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 资源勘探和开采许可证制度。
行业准入标准限定投资准入 制定并发布各种行业准入标准,是宏观调控在项目管理中的具体表现方式之一,也是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业准入标准分布于土地、环保、节能、技术以及安全等多个方面,相关的政策中,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文件,均可见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单独制定的行业准入标准,主要针对资源开发、加工行业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黑色、有色、化工、印染等行业;
项目评价、评估、申报规范管理 2007年5月28日,国家发改委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对核准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规范,涉及到内容和深度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8]2369号 2008年6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08年第37号公告,公布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两个工程咨询技术规范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8]196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269号)
二、项目分类 按出资主体 政府出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企业出资 按政策分类:《目录》中鼓励、限制、淘汰、允许 项目分类标准优先级: 十二五规划及各下级部门的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各行业、产业配套政策 各级地方政府政策 专项资金类项目
政府投资补助项目 适用项目: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且盈利能力很差 投资补助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①具有公益性特征,或者存在全部或部分市场失灵特征; ②具有经营性特征,因此可以由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 ③有一定经济收入但收入不足以弥补全部建设和运营成本; ④政府通过投资补助的方式投入部分资金后,具备吸引企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的条件; ⑤采用企业化运作比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更有效率,或能够有效拓展融资渠道; ⑥政府投入的资金具有无偿性质 通常以资本进行时注入
适宜于政府投资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 能够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对经济结构调整有重要带动和引导作用的产业化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资助农业发展的项目;科技型创业投资项目; 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政府鼓励的风险投资项目; 具有经营性质的科研开发项目; 国家鼓励发展的能源交通、农林水利、市政工程等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投资项目; 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政府财政贴息项目 适用项目: 财政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财政贴息项目主要包括: ①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②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投资项目; ③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④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财政贴息的性质: 国家财政投资除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之外,还需要运用财政贴息手段,即财政只代为支持部分(特殊情况下也可是全部)贷款利息,而由项目公司负责贷款本金和其余利息的偿还。 财政贴息是政府政策性金融的重要工具,是弥补项目公司还贷能力缺陷,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财政贴息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带动和扩大银行信贷融资规模,引导社会投资活动。 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装备国产化及一些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实施财政贴息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带动和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从而发挥财政性资金“四两拔千斤”的效果。
三、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管理程序要求 投资项目前期实行联动管理 不同性质的项目执行不同的管理程序和申报流程 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 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并开工建设需满足条件 投资项目前期实行联动管理 不同性质的项目执行不同的管理程序和申报流程 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 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节能评估、审查办法
项目申报管理程序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满足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的过程,就是投资项目前期管理要求和完成项目申报的过程
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并开工建设需满足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3)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投资项目前期实行联动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兵把守;
不同性质的项目执行不同的管理程序和申报流程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建议书审批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并附相关审批文件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 建设主管部门--开工许可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 发展改革等项目核准部门--项目申请报告,并附相关审批文件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 建设主管部门--开工许可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 建设主管部门--开工许可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 管理依据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31号,2005年6月8日)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5号 )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4号 适用项目类型: 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审批权限划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也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由专项资金形式存在
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完善信息系统,并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将各自办理的项目管理文件相互送达,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检查,及时将统计信息抄送同级各相关部门 各部门之间--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换项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信息互通制度的基础上,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有关手续办理情况(文件名称和文号)等内容,定期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重大项目信息库,为未来进行准备
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1、投资咨询评估的依据、目的和要求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 (1)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 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投资管理中,政府要“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制度。--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外部、公共管理 核准管理过程中,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履行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 因此,各类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应诚信守法,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多个侧面进行管理
2、投资咨询评估的相关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802号,2009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2009年3月 《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 《 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 》 --注意这些政策要求与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之间的关系 --没有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报告的编写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申请成为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咨询评估任务评估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725号,2009年4月 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 咨询机构名单(2009) --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要求更加严格,审批与核准存在从内到外全过程管理和外部控制的差异 --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基本属性是不同的,二者的管理要求不同,咨询评估也有差异。
3、投资咨询评估的制度安排 (1)投资咨询评估的对象 包括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项目 对中央政府而言,包括: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发展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国务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对地方政府而言,参照中央政府管理办法执行,同样针对规划和投资项目开展咨询评估。 投资体制改革之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权、事权方面的合理划分,管理责任与财权事权保持一致。
(2)咨询评估的管理体制 投资主管部门是投资咨询评估的管理主体,负责投资咨询评估的组织、管理和任务委托安排。--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均有相应的责任。 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是投资咨询评估的承担单位,接受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后,负责执行咨询评估任务,并对咨询评估的结论负责。
(3)咨询评估的管理体制 国家发改委委托的咨询评估任务由两类机构承担,一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型工程咨询机构,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除专业项目外,还承担特殊事项的咨询评估工作,另一类是企业型工程咨询机构,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只承担相关专业的咨询评估工作。 各地方政府参照中央政府投资咨询评估管理模式安排相应的投资咨询评估工作。承担咨询评估的机构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资格要求,而对是否为政府直属机构并没有硬性要求。
节能评估、审查办法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1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该暂行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在国内建设的、且由发展改革委进行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于该办法。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节能评估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4、节能审查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5、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审查的主要依据: (1)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2)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3)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4)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6、节能审查的工作时限及批复 节能审查机关在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节能评估报告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审查意见,在收到节能登记表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查期限内,节能审查(包括委托评审)的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与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一同印发。 投资项目如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7、节能评估、审查的基本特点 与项目管理捆绑--审批、核准和备案均要提供节能评估材料并进行审查,且是项目管理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仅对项目进行节能管理,不替代其他管理 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能源消费量分别完成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的编制或填报--3000吨、1000-3000吨、以外--三个标准 按照现行项目管理权限划分节能审查的管理权限 节能审查意见与审批、核准意见同步印发
四、报告编制 投资项目分析评价报告分类: 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由政府担保的利用国外贷款项目);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适用于每一个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科研报告和企业投资项目科研报告,每个项目必须有); 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适用于核准类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适用于申请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利用国外贷款项目) 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适用于备案类项目); 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适用于每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必须有);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适用于每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必须有)。 以后还要有社会稳定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定义: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结合资源情况、国内外市场、建设条件,经过调查分析,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构想; 项目建议书主要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建议书着重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选择并确定下一步是否开展可行性研究; 只有在项目建议书得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复后,项目方可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由于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中的数据要求一致,所以事实上,申请立项时间较长,建议书和可研是同步进行的。
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项目投资建设的宏观必要性与外部约束条件; 项目目标及功能定位; 项目方案构想,包括建设地点选择,产品大纲或服务内容,社会需求或市场预测分析,工程技术初步方案,原材料、燃料供应等外部协作配套条件方案;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初步方案; 项目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项目社会效益和影响初步分析等。 --项目建议书研究深度要求介于投资机会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之间,研究结论应能满足投资项目立项的要求,能够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初步判断,要求投资估算误差控制在±20%之内。(与初步概算相比)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定义: 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内外部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环境影响以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系统分析方法。 企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供企业内部决策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政府内部决策使用。 还要有外部因素相互作用分析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项目建议书(或初步可研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发展规划,如江河流域开发治理规划、铁路公路路网规划、电力电网规划、森林开发规划等。 经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及矿产勘探最终报告。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有关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定额。 拟建场址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等基础资料。 合资、合作项目各方签订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与拟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市场信息资料。
可行性研究的作用: 投资决策的依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力,项目建设的最佳方案,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可能获得的利润以及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等都要做出结论。可行性研究的结论是建设项目投资人投资决策的依据。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结论也是政府审批项目的依据。 筹措资金和申请贷款的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都要求项目业主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分析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采用技术的可靠性、项目的财务效益和还款能力,然后决定是否对项目提供贷款。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依据。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只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被审定批准后,才能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必须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审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 与建设项目承包商、供应商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可行性研究的结论是项目业主就项目有关的设计、工程承包、设备供应、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和运输等问题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内容(工业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市场预测 (3)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4)厂址选择 (5)技术、主要设备和工程方案 (6)主要原材料燃料的消耗和供应 (7)总图运输与公用工程 (8)节能和节水措施 (9)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0)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1)实施进度 (12)投资估算 (13)融资方案 (14)财务评价 (15)风险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 基本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从内到外、从头到尾”的管理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要满足实现投入产出的基本内部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要满足外部性管理的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的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要重视公共需求和市场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直接财务效益不明显,要重视费用效益分析;(如公益类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影响广泛,要重视社会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构成: 申报单位和项目概况 规划依据和建设必要性 项目选址分析 社会需求及市场分析 项目建设方案分析 项目实施方案研究 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分析 节能方案分析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方案分析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卫生健康及安全保障措施分析(要有涉及到的社会公共安全) 投资估算 资金筹措方案分析 财务评价 经济评价 社会评价 结论和建议 附表、附图和附件
企业、政府项目可研报告的异同 差别一,满足不同决策主体的管理需要--企业内部决策和政府内部决策; 差别二,企业投资项目注重对项目自身的分析,而政府投资项目在对项目自身进行分析的同时,还有注重对项目外部性的分析,特别是公共需求、公共影响的分析; 差别三:企业投资项目可研报告不能完全满足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还要配套《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登记表》才年能完整反映项目全貌。 相似一,均为决策主体的决策依据; 相似二,深度要求相同,均是初步设计的依据; 相似三,均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求 应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能够满足定方案定项目的需要。 所选用的主要设备的规格、参数应能满足预订货的要求,引进技术设备的资料应能满足合同谈判的要求。 报告中重大技术、财务方案应有两个以上方案比选。 报告所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 报告中分项详细估算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误差控制在±10%以内。 报告中所确定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需要。 报告应反映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方案的重大分歧及未被采纳的理由,以供决策者权衡利弊进行决策。
核准制项目申请报告 核准制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作用 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明确企业投资项目需要核准时向政府申请行政许可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 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限定政府行政管理的范围和内容,防止相关行政部门或各级地方政府滥用权力; 按照企业内部决策和政府外部控制的双重管理模式,明确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外部性影响的管理要求; 通过通用文本的编制,帮助企业分析项目面临的外部环境和条件,降低企业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成功度。
项目申请报告的标准化内容和结构要求: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节能方案分析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经济影响分析 社会影响分析 --除第一部分外,其余七个部分均是政府外部性管理要求。
1、“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要求 通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情况和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的阐述,为项目核准机关分析判断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具备承担拟建项目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的市场准入条件等提供依据。 通过对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的阐述,为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相关核准事项进行分析、评价奠定基础和前提。
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要求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等,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主要目的,是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目标及功能定位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与项目相关的各类规划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等规定,是否满足行业准入标准、优化重大布局等要求。 在发展规划方面,应阐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各类规划中与拟建项目密切相关的内容,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调等进行分析论证。
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要求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于开发和利用重要资源的企业投资项目,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等角度,对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对于需要占用重要资源的建设项目,应阐述项目需要占用的资源品种和数量,提出资源供应方案;通过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率等指标的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分析,评价拟建项目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分析评价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是否符合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分析资源利用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它资源造成不利影响,以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率。 在资源利用分析中,应对资源节约措施进行分析评价。主要阐述项目方案中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措施方案,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有关节能的分析评价设专章单独阐述。
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要求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于开发和利用重要资源的企业投资项目,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等角度,对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将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方向提高到科学发展的高度,强调可持续发展。 对于需要占用重要资源的建设项目,应阐述项目需要占用的资源品种和数量,提出资源供应方案;通过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率等指标的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分析,评价拟建项目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分析评价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是否符合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分析资源利用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它资源造成不利影响,以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率。 --着重考虑资源的可获得性及利用水平,循环、节约、再利用。 在资源利用分析中,应对资源节约措施进行分析评价。主要阐述项目方案中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措施方案,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有关节能的分析评价设专章单独阐述。
4、“节能方案分析”要求 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应阐述项目所属行业及地区对节能降耗的相关规定,项目方案应遵循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合理用能标准,以及节能设计规范。评价所采用的标准及规范是否充分考虑到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区的特殊要求,是否全面和适宜。 --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逐步提高,并纳入政府履行职责的考核范围,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指标降低要求。 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应阐述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项目方案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对各类能源的消耗种类和数量,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应根据项目特点,选择计算单位产品产量能耗、万元产值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主要工序能耗等指标,并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就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能耗准入标准进行阐述。 -- 节能要求在项目方案中的具体体现。对生产工业技术有要求。 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应根据国家有关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分析项目方案在节能降耗方面存在的主要障碍,在优化用能结构、满足相关技术政策、设计标准及产业政策等方面所采取的节能降耗具体措施,并对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节能措施要与国家节能要求对接,节能效果的获得需要综合性措施的落实。
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要求 因项目建设而导致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人口,是项目建设中易受损害的社会群体。为有效使用土地资源,保障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公众利益,应制定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进行分析评价。 --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要求,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得超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将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并进一步影响项目的建设,双向性互动关系会导致社会风险。 项目选址和用地方案,应阐述项目建设地点、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取得土地方式等内容,为项目用地的合理性分析和制定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提供背景依据。 --项目用地方案、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方案越细越好,以避免矛盾和冲突。(小浪底方案比较成功可以借鉴,用的是世界银行标准) 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应分析评价项目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保护耕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因地制宜、集约用地、少占耕地、减少拆迁移民的原则,是否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的要求。 --满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节约用地,少扰民,降低负面影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如果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则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利用方案,进行征地拆迁影响的相关调查分析,依法制定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要简述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提出的主要依据,说明征地拆迁的范围及其确定的依据、原则和标准;提出项目影响人口和实物指标的调查结果,分析实物指标的合理性;说明移民生产安置、搬迁安置、收入恢复和就业重建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说明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用编制的依据和相关补偿政策;阐述地方政府对移民安置规划、补偿标准的意见。 --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要满足政策要求,更要满足移民合理要求。相关政策以地方实施细则为准。
6、“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要求 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维护公共利益,对于可能对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的企业投资项目,应从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进行环境和生态影响的分析评价,确保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并避免出现由于项目建设实施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等问题。 --宏观和多元的角度看问题,不仅仅是项目周边的环境和生态,而且着眼于地质灾害的防治,社会安全问题 环境和生态现状。应通过阐述项目场址的自然环境条件、现有污染物情况、生态环境条件、特殊环境条件及环境容量状况等基本情况,为拟建项目的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提供依据。 --核心是环境容量问题,与当地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结合 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分析拟建项目在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产生的破坏因素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粉尘和其他废弃物的排放数量,水土流失情况,对地形、地貌、植被及整个流域和区域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综合影响等。 --强调全过程的环境保护,三废,综合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分析。应从减少污染排放、防止水土流失、强化污染治理、促进清洁生产、保持生态环境可持续能力的角度,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对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出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治理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程可行性和治理效果进行分析评价。 --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分析 对于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或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应结合工程技术方案及场址布局情况,分析项目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规避对策。 --关注地质灾害的影响以及对地质灾害的诱发,双向性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特殊环境,应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研究论证影响因素、影响程度,提出保护措施,并论证保护措施的可行性。 --自然环境、生态问题扩大到文化、社会范畴
7、“经济影响分析”要求 对于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地位、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应进行行业影响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包括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进步、行业竞争格局等主要内容,特别要对是否可能形成行业垄断进行分析评价。 --强调重大项目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对区域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进行区域经济影响分析,重点分析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当地财政收支、社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结构等方面的影响,为分析投资项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及融合程度提供依据。 --强调重大项目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对于投资规模巨大、可能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战略性资源开发等项目,应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角度,进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如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重大产业布局、重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影响分析等。 --强调重大项目对宏观经济的整体影响,如大飞机项目 对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项目,应从维护国家利益、保证国家产业发展及经济运行免受侵害的角度,结合资源、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分析,进行投资项目的经济安全分析。 --主要针对外资项目
8、“社会影响分析”要求 对于因征地拆迁等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项目,以及扶贫、区域综合开发、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等具有明显社会发展目标的项目,应从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角度,进行社会影响分析评价 --征地拆迁是引发社会影响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每一个项目都是社会发展项目。 社会影响效果分析,应阐述与项目建设实施相关的社会经济调查内容及主要结论,分析项目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效果的种类、范围、涉及的主要社会组织和群体等。重点阐述:⑴社会影响区域范围的界定;⑵影响区域内受项目影响的机构和人群的识别;⑶分析项目可能导致的各种社会影响效果。 --所谓“社会影响”指的是对当地社会现状的“改变量”,识别利益群体及其所受影响是关键 社会适应性分析,应确定项目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研究目标人群对项目建设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程度,评价各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阐述各利益相关者参与项目方案确定、实施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措施方案,以提高当地居民等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支持程度,确保拟建项目能够为当地社会环境、人文条件所接纳,提高拟建项目与当地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性。 --相互适应性取决于各个利益群体与项目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以及相互作用的水平和结果 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应在确认项目有负面社会影响的情况下,提出协调项目与当地的社会关系,避免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冲突和各种潜在社会风险,解决相关社会问题,减轻负面社会影响的措施方案。 --利益不平衡,社会风险出现
9、附件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 企业提供的备案信息应包括如下内容: 项目法人基本信息,包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或生产工艺方案及技术来源;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情况; 资源开发、行业准入等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专业性材料。
外商投资核准申请报告 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将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将原来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改为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遵循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一般要求; 除此之外,在项目概况介绍中还应包括经营期限、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涉及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价格、出资方式、需要进口的设备及金额等内容,以满足项目核准机关对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事项进行核准的需要。 不再要求阐述项目产品市场预测、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需要,决定如何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由政府行政机关审批或核准。 内容要求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阐述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环境影响评价; 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内容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也与境内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存在很大差别。该类项目申请报告不要求详细的技术选型分析、财务效益和敏感性分析等企业决策时所需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论证,也不要求满足中国的环境保护、市场准入等政府法规要求。 但是,这些企业到境外投资时,应满足所在国环境保护、市场准入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行政机关不再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及项目情况,决定如何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 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 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各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按规定应报送的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投资补助、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利用国外贷款资金申请报告 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要求: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本金、国外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业主、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建设期; 国外贷款来源及条件,包括国外贷款机构或贷款国别、还款期、宽限期、利率、承诺费等; 项目对外工作进展情况; 贷款使用范围,包括贷款用于土建、设备、材料、咨询和培训等的资金安排; 设备和材料采购清单及采购方式,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规格、数量、单价; 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 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
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 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时,如项目需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出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比选结果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编写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内容: (1)评估依据; (2)项目概况; (3)能源供应情况评估,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资源条件以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4)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5)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6)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7)存在问题及建议; (8)结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