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籍业务办理参考 交易单元租用、退租业务 2012年12月 本分册主办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分册协办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单元租用、退租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部分:交易单元概念介绍 第二部分:租用流程涉及部门及审批事项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第四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注意事项 第五部分:交易单元退租办理流程 第六部分:交易单元退租办理注意事项
所有交易单元业务审批在每日14:30前全部结束,收盘后处理,次日生效。 第一部分:交易单元相关概念介绍 如何理解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简称“PBU”,是指交易参与人据此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本所相关交易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 “席位”具有财产权,“交易单元”具有交易权。交易单元通过接入服务系统(即报盘机)接入交易系统进行申报。 如何理解交易单元租用、退租? 租用:会员与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会员向承租方提供所需交易单元的使用权。交易单元所产生的使用费、流量费、流速费等均由会员负责缴纳,但交易单元享有的免费流速仍保留在会员处。 退租:会员与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签订解除交易单元租用协议,退租后使用权返还会员。 交易单元涉及哪些费用? 1、使用费:5万/每年按日计算,按年收取。(自交易单元新设完成后开始计费) 2、流速费:每个交易单元享有一份流速额度,超出免费流速额度时,按每个标准流速每年1万元计收。每年收取一次。 3、流量费:按照《关于调整本所席位年费收取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证会字〔2004〕45号的有关规定计收。 所有交易单元业务审批在每日14:30前全部结束,收盘后处理,次日生效。
交易管理部有两岗,每日初审约10点截止,复审约2点前结束。 第二部分:租用流程流转部门及审批事项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交易单元状态 会员部 系统运行部 交易管理部 中登上海分公司 交收部 审核协议及资格等材料 设置盘后数据发送IP地址 包括基金公司和托管行 设置交易单元联通 设置交易单元关闭状态 设置交易单元清算路径 接受中登公司二次确认 设置交易单元开通 开通 关闭 交易管理部有两岗,每日初审约10点截止,复审约2点前结束。 此过程称为 二次确认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一、券商端:交易单元租用-----全业务流程 向上交所申领交易单元号 1、需求部门申请交易单元租用; 交易单元租用申请 向上交所申领交易单元号 分配交易单元号 1、需求部门申请交易单元租用; 2、交易单元号分配; 3、告知需求部门所使用交易单元号; 4、需求部门与租用方签署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新设交易单元 1、会籍系统操作“交易单元新设”; 2、及时查询新设审批结果,并记录审批完成时间。 3、“交易单元查询”菜单复核交易单元状态“已开通”。(审批完成次日可查询) 交易单元租用协办 1、交易单元新设完成后,租用方通过会籍系统发起租用; 2、出租方券商协办确认。 审批结果查询 1、查询交易单元租用审批结果并通过“交易单元查询”复核交易单元状态为“租用”; 2、告知需求部门。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二、基金公司端:交易单元租用—全业务流程 联系券商,要求租用交易单元。 券商向上交所申领交易单元号 交易单元租用申请 联系券商,要求租用交易单元。 分配交易单元号 券商向上交所申领交易单元号 基金公司与券商签署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新设交易单元 券商完成交易单元新设。 交易单元租用协办 基金公司通过会籍系统发起租用; 出租方券商协办确认。 审批结果查询 1、查询交易单元租用审批结果并通过“交易单元查询”复核交易单元状态为“租用”; 2、查询确认交易单元状态为开通。
第二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出租-----会籍系统操作流程(租用方以基金公司为例) 出租方协办(证券公司) 发起/提交 (基金公司) 出租方 协办 (证券公司) 出租方协办(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发起操作流程: 证券公司协办操作流程: 基金公司租用会员交易单元申请 上传提交 申请材料 交易单元登记表 填写基金专用 填写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联通 申请表 证券公司协办 完成后 确认提交 填写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登记表 填写交易单元联通申请表 提醒对方
租用和退租交易单元的流程都由基金公司发起。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出租-----会籍系统操作界面展示-----基金公司办理 租用和退租交易单元的流程都由基金公司发起。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出租-----会籍系统操作界面展示-----基金公司办理 交易单元号与托管银行等项目为必填项。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出租--会籍系统操作界面-----基金公司办理 如拟租用的交易单元打算单独设立,则此处也填写拟租用的交易单元号。 如拟租用的交易单元打算联入其他联通圈,则此处填写拟联入的联通圈的主交易单元号。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出租--会籍系统操作界面展示-----基金公司办理 上述步骤完成后,点击此处,流程转为券商协办。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出租--会籍系统操作界面展示-----证券公司办理 1、基金公司发起操作完成后,券商可查询该条请求信息; 2、点击“填写”进行协办操作; 3、协办完成提交后,此处便无该请求信息。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界面展示-----证券公司办理 操作时核对: 租用方名称、租用交易单元号、托管银行名称、转让前所属营业部名称。 “交易单元指定交易帐户转至何交易单元”:应填写其他非租用交易单元,不能选择本次拟出租的交易单元。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界面展示-----证券公司办理“交易单元联通申请表”填写 1、“交易主交易单元号”与“申请联通交易单元号”均选择拟出租交易单元; 2、“备注”中写明交易单元用途。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界面展示-----证券公司 “提醒对方” 1、点击“提醒对方”即完成协办操作; 2、基金公司将收到“协助填写反馈”。 3、基金公司进行业务“提交” 。
第三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流程 界面展示-----基金公司“提交” 基金公司进行业务“提交”
第四部分:交易单元租用办理注意事项 流速 费用 密码 状态 交易单元租用 注意事项 主交易 单元 交易单元流速额度须恢复为1份 交易单元状态为“已开通”可用于租用,并需迁出全部指定证券账户 交易单元流速额度须恢复为1份 交易单元出租后,该交易单元的使用费、流量费由出租方券商承担。 务必记录好交易单元密码,并通过需求部门告知租用方。 注意事项 交易单元租用 提醒租用方:租用方将租用交易单元做为主交易单元使用,需产品终止三个月后,才能办理交易单元退租。
第五部分:交易单元退租办理流程 一、券商交易单元退租业务办理流程 1、“交易单元查询”菜单查询交易单元租用及挂靠营业部情况。 申请退租 核对退租交易单元情况 交易单元退租协办 审批确认 密码登记、测试 1、业务部门签署解除租用协议 2、业务部门申请退租 1、“交易单元查询”菜单查询交易单元租用及挂靠营业部情况。 2、退租后如自用,就交易单元宽带广播小站、交易单元联通等情况,征询信息技术部门与清算部门的意见。 1、租用方会籍系统发起交易 单元退租业务 2、出租方券商协办确认 1、退租审批完成确认 2、“交易单元查询”菜单查询交易单元状态为“已开通” 1、通过需求部门向租用方了解退租交易单元操作员代码、操作密码 2、测试密码的准确性 3、密码登记
第五部分:交易单元退租办理流程 二、券商交易单元退租--会籍系统操作流程(退租方以基金公司为例) 出租方协办(证券公司) 退租方发起 (基金公司) 出租方协办 (证券公司) 出租方协办(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发起操作流程: 证券公司协办操作流程: 基金公司停止租用会员交易单元申请 填写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登记表 填写基金专用交易单元联通登记表 证券公司协办完成 确认提交 填写基金专用 交易单元登记表 填写交易单元联通表 提醒对方
第五部分:交易单元退租办理流程 三、券商交易单元退租--会籍系统操作界面(退租方以基金公司为例) 界面展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登记表” 需勾选该交易单元退租后“经纪”或“自营”性质,以明确退租后交易单元的结算路径。 提醒:自营交易单元上的交易仅能通过申请人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客户交易单元上的交易仅能通过申请人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
第六部分:交易单元退租办理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交易单元退租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登记表” 中,“现属营业部”应该填写“原挂靠营业部”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登记表” :退租后继续租用,转出方宽广接收PC端地址、宽带广播小站登记编号按规定填写。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登记表” :退租后自用,转出方宽广接收PC端地址与转出方宽带广播小站登记编号按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需由信息技术部门提供相关宽带广播小站信息。 “交易单元联通申请表”:退租后继续租用,“交易主交易单元号”与“申请联通交易单元号”均选择拟停租交易单元;退租后自用,“交易主交易单元号”按实际使用情况填写。 退租后的交易单元归券商自用,处于开通或停用状态,继续占用1份流速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