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党章 自觉遵守党章 主讲:盘剑波
学习提纲 一、什么是党章 二、现行党章的主要内容 三、十八大对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为什么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
一、什么是党章 党章是什么
(一)党章的基本概念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它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政党的章程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 世界上5000多个政党,一般都有自己的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 ;党章是党的“宪法” “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 ——邓小平
(二)党章的地位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
1.党章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是党的是党的建设根本问题的总体现。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根本组织原则。(生命要素) 2.党章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组织行为、党员行为) 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执行和遵守。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3.党章是制定其他党规党法的总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4.党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 5.回答和规范的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性(决定党的生存和发展方向的)问题 6.具体党规党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必然忠于党章
(三)党章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党章是-- 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 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 简单来讲,党章的作用是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行动上的一致,从而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现阶段目标和为党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而奋斗。是党存在、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党章是-- 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 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 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
(四)党章的发展历程 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纲 《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马克思、恩格斯起草,1847年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2月正式发表。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七大,先后制定、修正过17次党章。 (包含一大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十三大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1.党的建设的良好开端 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3位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标志着党的正式创立。
2.党的建设的逐步发展 --党的二大到六大通过的党章 (1)党的二大(1922年7月)通过第一部正式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次把“纪律”单独列为一章。
(2)党的三大通过的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入党介绍人从原来的一人增加为 2 人;第一次规定了党员候补期。
(3)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规定“凡有党员3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首次把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谓改为总书记。
(4)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 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唯一的不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共12章85条,是我们党历史上条目最多的党章;提出了很多个第一.
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②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③第一次明确党的组织系统按照全国、省、市或县、区、生产单位五个层次划分,并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④第一次明确“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 ⑤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务委员会; ⑥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⑦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的设置及其职责; ⑧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等等。这部党章对于革命危机时刻巩固党的组织起了一定作用。
(5)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 ——《中国共产党党章》 规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对于健全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义;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共六大,是我们党唯一一次在外国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
3.党的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 --党的七大(1945)通过的党章 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 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 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 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了科学表述; 第一次把“四个服从”载入党章。
4.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初步探索 --党的八大(1956)通过的党章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基本路线; 指出了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体现了执政党工作重心的转变。
5.党的建设遭到严重破坏 --党的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党的建设遭受空前破坏的时期,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出现严重混乱和迷误的时期。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是“文化大革命”这个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在错误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指导下产生的。
6.党的建设在徘徊中前进 --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但是,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七)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 --党的十二大(1982)通过的党章 全面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 全面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 在总纲中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次增加了禁止个人崇拜的内容;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首次写进入党誓词。
(八)党的建设在改革中探索 --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是第一次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用部分条文修正的形式对党章进行修改。 修正案共10条,总共有13处增删改动,着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
9.党的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四大(1992)通过的党章 第一次郑重提出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概念,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
10.党的建设面向二十一世纪 --党的十五大(1997)通过的党章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并把它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10.党的建设面向二十一世纪 --党的十五大(1997)通过的党章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概念,并把它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11.党的建设进入新世纪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2002)通过的党章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写了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入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十六字原则等内容;新增了党徽党旗一章。
12.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党的十七大(2007)通过的党章 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
二、现行党章的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于2012年11月8日-14日在北京召开
(一)总纲 1、什么是党章总纲 党章总纲是党章的组成部分,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即纲领、要领。泛指起领导作用的原则。党章的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2、总纲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3)规定了行动指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毛泽东思想:回答了什么是中国革命道路、怎样坚持中国革命道路问题;解决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业大国如何开展民主革命,并取得胜利的发展道路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邓小平理论: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解决了在当代中国如何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道路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解决了我们党在21世纪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如何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以实现党长期执政目标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解决了当今中国必须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4)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5)规定了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三大任务(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和基本政策。(五位一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二)党章的具体内容(11章53条) 第一章 党员 党员:政党的成员、党的细胞。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之分。 本章对党员的性质,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要求,党员的义务、权利,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入党宣誓,预备期党员的教育情况,党员的退党、劝告退党,自动脱党,除名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1.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第一、正确理解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第二、正确理解党章规定的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2)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2.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党章对党员义务与权力的规定,实际上也就是党员条件和标准的规定。只有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才能成为合格党员。 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义务)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实干义务)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奉献义务)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守纪义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组织义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治党义务)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宗旨义务)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道德义务)
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党员的最基本权利;也是提高自身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是发扬党内民主的主要方面,提高党员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充分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集中智慧)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是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重要表现、形式,有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党的事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处理问题做到恰如其分,少出差错、减少和避免冤假错案,党员受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团结)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是党的组织原则体现。按多数人的一致决定问题,保证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这是一项政治纪律)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请求”,是指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组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是指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与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重新处理的陈述。“控告”是指党员的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犯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为本人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这项规定,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处理问题和消极现象、弘扬党内正气、增强党员坚持真理、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对党承担应尽的义务,可以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团结的战斗集体。党章规定党员的义务,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员的权力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党员只有参与党的工作、管理党的事务才能够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保证实现党的领导,顺利地完成和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具有党内最高法规的严肃性。党员都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享有、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力。
义务和权利是党员生活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体现,享有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障。事实上,没有不享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力。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力的规定,以使自己在入党后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但是从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的紧密性来看,最重要、最紧迫的是要认真学习和实践党章对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的规定。因为这八项义务,是具体的党员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把入党由一种愿望变为一种现实。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10-17) 1.什么是党的组织制度? 要求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它是发挥党的战斗力和实现党的任务的组织保证。 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制度),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民主集中制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第二、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
2.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6条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重点)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党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重点是有序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 通过对这部分的学习,明确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充分理解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了解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的重要作用和加强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知道在新的实践中积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18-23) 1.什么是党的中央组织? 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按照十六大党章规定,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这一章里对党的中央组织产生、职责、任期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2.全国代表大会与全国代表会议的区别。 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立法机关、最高权力机关。正常情况下,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是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全国代表会议是在两次全国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召集,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的会议。它的职权与全国代表大会有所不同。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24-28) 1.什么是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党的组织。(简单地讲省级以下,县级以上的党的组织) 本章对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大会的召开,代表大会的职责等作出规定。 2.党的地方组织与党的地区委员会。 从党章规定中看党的地区委员会不是一般独立的地方组织,它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29-32)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党的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 本章对基层组织组建、任期、基本任务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 党的干部(33-36) 党的干部及其本质。 党的干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包含各级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党的干部的本质: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党部的本质就是人民公仆。 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国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新增了党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载入党的章程。 本章对干部的本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七章 党的纪律(37-42) 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内拥有制定党内法规权力的机关根据党的章程制定和颁布的,运用党纪处分的手段保障其实施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党的纪律,从它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来说,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 本章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的种类、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43-45) 什么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简称“纪检机关”,是维护党规党纪和管好党的纪律及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的专门机关,是党的工作的重要部门。主要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派驻纪律检查组。 本章对纪检机关的设置、任务及上级与下级纪检机关的关系等作出规定。
第九章 党组(46-48) 1.什么是党组?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这是党组的特殊性质。 2.什么是非党组织? 是指除共产党组织之外的其他组织。在我国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委、国务院直属局的直属经济管理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的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州(地)县(市)政府、人大、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3.党组与党委的区别? (1)党委是按照党章规定,由全体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党组则是由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指定的。 (2)党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准接收党员,而党组没有这个权利。 (3)党委可以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委可以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一般不能召开这些会议和选举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党委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党的上级组织的领导,而党组则不是一级党委,必须在批准它成立的党委领导下工作。
4.党组的特点。 (1)成员身份的双重性,党组成员一般都是有行政负责人的身份。 (2)对上负责的直接性。 (3)工作职责的专业性。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49-50) 1.为什么要特别提出党和共青团的关系? 这是由共青团性质所决定的。 2.党和共青团是什么关系? 党章第49条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简单地讲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本章对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党与共青团的关系作出了规定。
三、十八大对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六个方面的修改
(一)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 首先,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贡献。这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利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同时,充实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定位的内容。这有利于全党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
(二)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在党章中对这个根本成就作完整表述。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个意见。 “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对于深化全党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性和坚定性,有重要意义。
(三)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开放。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建议,在党章中进一步强化改革开放内容的分量。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个意见,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对坚定推进改革开放有重要意义。
(四)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 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适应这一修改,党章修正案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包括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着力点。这样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同时,党章修正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内容也进行了充实。
(五)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根据近些年来党的建设积累的经验和形势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章修正案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了适当修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应对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总结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作了一些修改
四、为什么要认真学习党章 自觉遵守党章 1.是党的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 2.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需要 3.是加强道德修养的需要 1.是党的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 2.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需要 3.是加强道德修养的需要 4.是严明政治纪律的需要 5.是强化制约监督的需要 6.是加强制度建设的需要
谢谢大家! 预祝各位同学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