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中央銀行的組織與運作
認識中央銀行的職責與業務 了解中央銀行扮演的角色 了解中央銀行是如何運作 認識美國聯邦準備體系 認識歐洲中央銀行體系 了解中央銀行獨立性的意義
圖10-1 各國央行可能業務及其與貨幣政策目標間之關聯性 央行的七大核心職責 2/2 (?原檔沒有1/2) 圖10-1 各國央行可能業務及其與貨幣政策目標間之關聯性 與政策目標關聯性低 與政策目標關聯性高 受理住宅貸款 監理非銀行機構 紓困 支援問題銀行 促進小額支付發展 存款保險 消費者保護 反洗錢 充當開發銀行 充當信用機構 受理企業貸款 受理出口信用 充當國家銀行 振興農業 匯率及外匯存底管理 最後貸放者 銀行監理 大額支付業務及監管支付系統 紙鈔及硬幣管理 代理國庫 貨幣政策管理 核 心 職 責 及 業 務 4 4
中央銀行的角色或特質 銀行的銀行 發行銀行 政府的銀行 保管外匯的銀行 銀行監理者 支付系統監管者 金融市場保護者 貨幣政策制定者 5 5
我國中央銀行的組織 設立於1935年,原隸屬於總統府。 1979年大幅修改中央銀行法,央行改隸行政院。 為提升中央銀行的獨立性,政府於2002年將中央銀行定位為「獨立機關」。 6 6
央行理事會 央行理事會為我國貨幣政策的最高決策機關。 央行設置理事11至15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任。 其中5人至7人為常務理事。 理事中除中央銀行總裁、財政部長及經濟部長為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外,應遴選具有實際經營農業、工商業及銀行業者至少各1人。 理事任期為5年,期滿得續派連任。 7 7
美國聯邦準備體系 制度設計採「分權」及「平衡」原則。 美國聯邦準備體系的組成 理事會 12家聯邦準備銀行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 聯邦諮詢委員會 會員銀行 8 8
美國聯邦準備體系與貨幣政策工具 9 9
聯邦準備體系各組成份子的主要職權 單位 主要職權 理事會 1.決定法定準備率 2.決定貼放利率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 決定公開市場操作的政策和操作方針 聯邦準備銀行 1.通貨發行 2.管理與執行對該地區銀行的「貼現放款」 3.評估合併案與銀行擴充業務的申請 4.檢查銀行控股公司與州立案的會員銀行 聯邦諮詢委員會 提供貨幣政策相關資訊給理事會參考,僅為諮詢性質 會員銀行 票選各地區聯邦準備行6位董事;實質權力極為有限 10 10
聯邦準備銀行 12家聯邦準備銀行執行下列功能 支票清算 通貨發行 破損通貨的回收 管理與執行對該地區銀行的貼現放款 評估合併案與銀行擴充業務的申請 扮演企業界與聯邦準備體系間的聯絡橋樑 檢查銀行控股公司與州立案的會員銀行 蒐集地方企業狀況的資訊 研究貨幣政策執行的相關議題 11 11
聯邦準備理事會 聯邦準備理事會(簡稱聯準會)是聯邦準備體系最高的決策機構。 由7位理事所組成,由總統提名並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 理事任期為14年,不得連任。 理事的任期為14年,把7位理事的任期錯開,使每2年就有一位理事任期屆滿。 每一地區不得選任多位理事,以避免任何一個地區的利益被過度強調。 理事主席的任期僅有4年,期滿可以連任。 12 12
聯邦準備理事會與貨幣政策工具 公開市場操作方面:所有理事會理事都是FOMC的當然成員,由於FOMC共有12席成員,而理事會即佔有7席成員,因此,理事會掌握多數的權利。 法定準備率方面:理事會有權決定法定準備率的高低。 貼現率方面:美國貼現率水準的決定,係先由12家聯邦準備銀行的董事會來「建立」,再由理事會來進行「評估與決定」。 13 13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由12位成員所組成,聯邦準備理事會的7位理事當然成員,紐約聯邦準備銀行的總裁亦為成員,其餘4位成員由另外11家聯邦準備銀行總裁輪流擔任,任期1年。 FOMC的主席由理事會主席擔任,副主席由紐約聯邦準備銀行的總裁擔任。 FOMC約6~7週開會一次,制定有關公開市場操作的決策,再指示紐約聯邦準備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室執行。 14 14
聯邦諮詢委員會 聯邦諮詢委員會是由12家聯邦準備銀行分別選出一名董事所組成,故有12位成員。 聯邦諮詢委員會設立的目的在廣徵各方意見,期能提供有利貨幣政策的資訊給理事會參考。 但因為只是諮詢性質,不具決策權力,所以實質影響力甚微。 15 15
會員銀行 所有經聯邦政府核准設立的國家銀行,依規定都是聯邦準備體系的會員銀行。 而州立案的州立案銀行,則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成為會員銀行。 會員銀行可票選出6位A類與B類的董事,連同其他3位代表公共利益的董事,組成各地區聯邦準備銀行的董事會。 會員銀行在聯邦準備體系中,並沒有任何貨幣政策的表決權,故實質權力甚少。 16 16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的組織與運作 17 17
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由23名委員組合而成,其中6位係「執行理事會」理事,17位係歐元區會員國央行的總裁 。 「執行理事會」理事任期8年,不得連任;各NCBs總裁任期至少5年(目前為5~8年) 。 理事必須由貨幣及銀行領域享有聲譽及專業經驗之人士擔任。 18 18
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制定貨幣政策。藉由設定「官方利率」,作為貨幣政策之「基調」 。 核定貨幣政策的指導原則。透過設定「官方利率」及「指導原則」,讓ECB「執行理事會」及NCBs執行貨幣政策操作時,有所依循。 其他受託事項之決議。 19 19
歐洲中央銀行及會員國央行之職責 共同職責 ECB「專屬職責」 NCBs「專屬職責」 1.制定貨幣政策 1.各國外匯資產操作 1.執行貨幣政策操作 2.發行鈔券 3.執行對公共機關之操作 4.執行對第三國之操作 5.收集統計資料 1.制定貨幣政策 2.確立ESCB的法規與架構 3.授權鈔券發行 4.制定及發布法規 5.決定ESCB對外代表 6.準備及說明ESCB年報 7.實施單一貨幣政策 1.各國外匯資產操作 2.參與金融機構之監理 3.代理國庫 4.參與國際組織 5.跨國合作 20 20
中央銀行制度設計的原則 獨立性 集體決策 透明性 21 21
中央銀行的獨立性 中央銀行的獨立性,係指中央銀行制定及執行貨幣政策時,能超然獨立,不受政治力量及利益團體所影響。 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包括兩大層面,即訂定貨幣政策目標的獨立性(goal independence)及貨幣政策工具的獨立性(instrument independence)。 貨幣政策目標的獨立性又稱為政治的獨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獨立性又稱為經濟的獨立性。 22 22
貨幣政策目標獨立性的指標 1/2 行政部門和央行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理事會成員的關係,例如: 如何指派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理事會成員 上述人員如何被任命 上述人員任期的長短 上述人員是否應具備專業的知識與能力 上述人員是否為專任,有無兼任行政部門職務 23 23
貨幣政策目標獨立性的指標 2/2 行政部門能否干預央行的內部決策過程,例如: 理事會決議是否為合議制 有無具有投票權的政府代表 上述人員的薪資是否須由行政部門核定 央行的資本是由公部門或私部門所持有 24 24
貨幣政策工具獨立性的指標 貨幣政策工具的獨立性,係指央行擁有足夠的能力及權限來決定貨幣政策工具,不受行政部門的干預。 貨幣政策工具獨立性的指標,包括下列要素: 央行的任務有無超出既定的任務 央行控制利率、匯率的能力高低 是否必須融通政府的預算赤字 央行的預算和決算是否須經行政部門審核 25 25
央行應否獨立性之爭論 1/2 贊成中央銀行應維持獨立性的人認為: 行政部門控制中央銀行,會產生所謂的政治性景氣循環。 通常貨幣政策須要較長期間才能產生效果,而行政部門的任期較短,由行政部門控制中央銀行,會導致頻繁調整貨幣政策,而降低貨幣政策的效果。 行政部門為促進充分就業及降低政府債務負擔,而採取低利率政策,可能導致通貨膨脹;或發生「以貨幣融通財政赤字」的現象。 26 26
央行應否獨立性之爭論 2/2 反對中央銀行獨立性的人認為: 行政或立法部門都是人民選舉所產生,必須對國家的經濟負責,然而他們卻無權控制決定經濟好壞最重要環節的中央銀行。 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具有相輔相成的作用,而獨立的貨幣政策常與財政政策背道而馳,不利經濟目標的達成。 27 27
中央銀行獨立性與通貨膨脹率 1/2 提倡央行獨立性的人認為,獨立性較高的中央銀行,該國的通貨膨脹率較低。 資料顯示,獨立性愈高的央行,該國的物價水準愈穩定。 此外,雖然獨立性較高的中央銀行其通貨膨脹率較低,但卻沒有以較差的經濟表現為代價。 28 28
中央銀行獨立性與通貨膨脹率 2/2 圖10-6 中央銀行獨立性與通貨膨脹率 29 29
集體決策的優點 資訊集中(polling) 多樣性(diversity) 平衡(balance) 波動降低(reduced volatility) 30 30
透明化 透明化(transparency)使得央行決策易被觀察與瞭解,權責化(accountability)指央行須為政策成效負責,「透明化」及「權責化」有助於提升貨幣政策成效。 貨幣政策「透明化」的可能優點為: 降低不確定性(reduced uncertainty) 提高可信度 (enhanced credibility) 讓金融機構瞭解央行的政策目標與期望 提高權責化 (enhanced accountability) 31 31
表10-4 美國FOMC與ECB「管理委員會」之比較 項目 FOMC ECB管理委員會 獨立性 預算控制 由理事會控制 由NCBs控制 成員任期 理事會理事任期14年(惟理事會主席4年),各聯邦準備銀行總裁5年 執行理事會理事8年,各NCBs總裁至少5年(5~8年) 決策不可撤銷性 是 集體決策 7位理事會理事及12位地區聯邦準備銀行總裁共19人參與,但僅有12人有投票權(7位理事及擔任委員的5位聯邦準備銀行總裁) 23位委員均參與決策,且都有表決權 透明化 政策目標透明化 量化的物價穩定目標(消費者物價上漲率目標2%) 量化的物價穩定目標(消費者物價上漲率低於2%) 決策透明化 ●會後立即公布利率目標,包括委員投票情形 ●下次會議之前,發布上一次會議之議事錄摘要 ●會後立即公布利率目標,並由總裁與副總裁主持記者會進行詢答;對於是否曾採投票表決、投票情形等均未公布 ●不公布議事錄摘要 展望透明化 於提交國會的半年報中,詳述理事會成員對今、明二年產出、通膨及失業率的預測;並出版對未來經濟成長與物價的預測報告 於月報中登載對經濟情勢之預測,惟詳細程度與預測期間均不弱FOMC 32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