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相关政策宣讲
主要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政策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内容 高企认定政策的意义 1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3 如何申报 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确认 4
国家出台高企认定政策意义 1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对企业自我发展能 力的培养有深远的意义;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对企业自我发展能 力的培养有深远的意义;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资源; 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企业、国家 双赢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优惠? ——企业所得税、财政补贴 1 高企认定政策意义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优惠? ——企业所得税、财政补贴 企业所得税法:减按15%税率征收,非高企25% 国发[2007]40号:2008年1月1日后注册、岛内,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 财政资金扶持(地方留成2免3减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招投标、创新型企业等倾斜支持 区级认定补贴(思明、湖里、集美等) 2006年13号文,具体由财政部门解释和执行 具体由区科技部门解释和执行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优惠? ——投资落户 1 高企认定政策意义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什么优惠? ——投资落户 高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实施国家863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 思明区、湖里区——自2003年起 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 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迁入名额增加1人。 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自2003年起 企业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 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文件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联合发布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8日联合发布
核心指标要求 2 先决条件:(均须满足,缺一不可)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要求 先决条件:(均须满足,缺一不可)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或服务)符合《领域》,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60%) 人员结构比例(大专学历科技人员30%、研发人员10%) 研发活动和费用投入( 6%、4%、3% ) 评分要素:(须超过70分,不含70分) 知识产权数量(30分) 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成长性指标(20分)
核心指标的把握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 拥有方式: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获得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拥有方式: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获得 种类: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取得时间:近三年(至申报前获得授权) 分值(30分):与数量相关 在中国获得授权 在全球范围内许可 对企业主要产品起核心支撑作用
核心指标的把握 ——符合国家支持的领域 2 主营产品(服务)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能找到符合的文字内容(四级目录)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符合国家支持的领域 主营产品(服务)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能找到符合的文字内容(四级目录) 产品类别多,可能涉及多个领域,以主营产品主要领域为先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60%)
+ 核心指标的把握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 2 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 技术性收入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性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核心指标的把握 ——人员结构 2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人员结构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统计全时工作人员,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半年)以上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列简表
核心指标的把握 ——研发投入 2 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近三年销售收入总额 以上年度销售收入大小,界定比例档位(6%、4%、3%)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研发投入 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近三年销售收入总额 以上年度销售收入大小,界定比例档位(6%、4%、3%) 考核年度三年(经营不足三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考核) 研发费用的归集:附表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研发投入
核心指标的把握 ——研发投入 2 研发项目:企业自身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发活动 研发项目的界定: 与是否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无关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研发投入 研发项目:企业自身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发活动 研发项目的界定: 与是否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无关 与企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有关 常规性的技术升级以及公开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不属于研发项目 研发项目的个数:不重复,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 研发费用必须设立专门科目,专帐管理
专项审计报告 2 由具有资质、经培训并在科技信息网及高新协会网站上公告的中介机构出具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专项审计报告 由具有资质、经培训并在科技信息网及高新协会网站上公告的中介机构出具 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仅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审计,不审核企业所属领域、知识产权等情况) 企业先确认好研发项目和产品收入,归集后,可先填写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明细表(帮助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审计速度,不属申报材料) 专项审计报告中列的产品和研发项目必须与申请表中的名称数据完全一致 申报高新产品名称如与实际开票名称不一致,专项审计报告必须附注说明
自主知识产权 拥有方式: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拥有时间:近三年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自主知识产权 拥有方式: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拥有时间:近三年 专利相关性: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注意:办理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时,专利应与企业主营产品相关。 专利种类: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组织管理水平
核心指标的把握 ——成果转化能力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性开发,形成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的能力。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成果转化能力 什么是成果转化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指企业对技术成果进行应用性开发,形成产品、服务或样品、样机的能力。 主要考核企业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核心指标的把握 ——成长性指标 + + 2 -1 资产增长率= 销售增长率= -1 第2年总资产额 第3年总资产额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核心指标的把握 ——成长性指标 第2年总资产额 第3年总资产额 第1年总资产额 第2年总资产额 2 -1 + 资产增长率= 销售增长率= 第2年销售额 第3年销售额 第1年销售额 第2年销售额 2 -1 +
资格有效期及复审要求 2 认定(三年)——复审(三年)——重新认定 复审:指标要求、提交材料与认定完全一致 政策要点及核心指标解读 2 资格有效期及复审要求 认定(三年)——复审(三年)——重新认定 复审:指标要求、提交材料与认定完全一致 注意:企业在获得高企资格后,仍需持续研发、持续形成技术成果、持续申报并获得知识产权
认定程序 3 如何申报 1、企业自我评价 2、网上注册登记 3、准备并提交材料 4、审查认定 有异议 5、公示 核实处理 无异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 1、企业自我评价 2、网上注册登记 3、准备并提交材料 4、审查认定 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核实处理 有异议 6、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公示 无异议 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完成身份确认,取得用户名、密码 请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材料要求组织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市高新协会 认定机构现场调研,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主要数据进行核实,专家评审、联合审查等工作
申报材料要求 3 如何申报 1、企业自测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情况(附后) 2、企业注册登记表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络申报系统打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按照《营业执照》上提示的,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www.xiamencredit.gov.cn”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人员情况(须为实际从业人员,“一览表”及个调税证明)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 7、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前后年度审计数据有出入,须说明) 8、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 知识产权须提供原专利证书、独占许可协议及备案证明) 9、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1、企业实力其他证明材料(“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自测符合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情况 如何申报 3 企业自测符合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情况 4、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清洁生态型加工技术与设备 (七)现代农业技术 提供专业化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 3、集成电路
装订要求 相关网站 3 1、所有材料一式2份,其中须有一份原件(专项审计报告) 如何申报 3 装订要求 1、所有材料一式2份,其中须有一份原件(专项审计报告) 2、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所有申报材料按总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用胶装装订 (请勿用铁钉、塑料条装订,须装订成书本) 相关网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 厦门市科技信息网 www.xmsti.gov.cn 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www.xmhta.com
2015年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高企认定办《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81号),今年我市认定和复审批次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类别 批次 截止时间 申报对象 复审 1批 4月30日 2012年度通过认定的高企 新认定 7月10日 (1)初次申报的企业; (2)应重新认定的高企(2009年通过认定2012年通过复审) 2批 8月30日 主要针对初次申报的企业
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电话:2025913、2032126、2108271、2053362、 2053981、2052621、2052826、2052969 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交流中心405、406室 监督: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高新技术处) 电话: 2661606、2028502 投诉:市科技局监察室 电话:2021829
高新技术后备企业 4 厦门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认定 相关文件 《厦门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和扶持办法》(厦科〔2013〕43号)
厦门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 培育重点 4 对象: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尚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条件:人员比例、高新产品比例、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核心指标相比高企更宽松 期限:培育期三年 培育重点 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自主知识产权:须申报专利,且专利与主营产品相关 研发费用归集: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账目,并正确归集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1 2 3 4 5 6 7 前言介绍 优惠政策 业务范围 认定标准 与高企政策比较 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 2017/3/4 30
第一部分 前言 服务外包最早发端于软件行业,软件外包产业经历了20年左右的历史,今天已经发展、延伸为一个全新的,以网络、通信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服务外包产业。网络和通信技术的日趋完善,为这一产业实现全球离岸作业提供了基础。 “软件外包”已被“服务外包”覆盖,成为服务外包的一部分。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 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目前比较大众的分类是将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商业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ITO BPO 服务外包 KPO 2017/3/4 31
第一部分 前言 背景 1、国办函[2009]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 21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前在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推广至上述 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2、财税〔2010〕64号 关于离岸外包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3、财税〔2014〕59号 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4、国发〔2014〕67号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 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7/3/4 32
第二部分 政策优惠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序号 优惠项目 政策依据 执行部门 1 税收优惠 第二部分 政策优惠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序号 优惠项目 政策依据 执行部门 1 税收优惠 1、所得税优惠: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 2、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二条,共有十款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 3 海关保税监管模式 关于全面推广实施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保税监管模式(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9号)第三条:海关对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进口货物实施保税监管,国家不予减免税的商品(详见《海关总署2008年第65号公告》附件2和附件3)除外。 海关总署,市商务局配合 4 市级财政扶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33号 ),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财政、税收、通讯、房租、贷款贴息等一系列优惠。 市商务局 5 其它扶持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倾斜支持 市科技局 2017/3/4 34
1.企业所得税 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 目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的企业除了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他企业已经很难再享受低税率优惠,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特殊时期获得此项优惠,意义重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 若已是软件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可选择适用是否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但若有大额营业税的节税需求,建议申报。 2017/3/4 35
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费列支比例大幅提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服务企业年企业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按一般规定可以据实列支职工教育经费12.5万元,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提高到40万元,这对于企业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无疑有着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7/3/4 36
3.营业税 示范城市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何谓“离岸外包业务收入”?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规定所界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2017/3/4 37
建议:如符合软件企业标准,同时申请软件企业认定 服务企业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差别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二条,共有十款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后,企业所得税减按15%。此文之前是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也免征了。 如果该企业又是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我国境内经认定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建议:如符合软件企业标准,同时申请软件企业认定 2017/3/4 38
第三部分 业务范围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服务 软件研发及外包:软件研发开发服务、软件技术服务 第三部分 业务范围 信息技术外包ITO 软件研发及外包:软件研发开发服务、软件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测试平台 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技术性业务流程 外包BPO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企业运营服务 企业供应链服务 技术性知识流 程外包KPO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 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 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2017/3/4 39
ITO之软件研发及外包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 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 包括制定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开发、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2017/3/4 40
ITO之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测试平台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2017/3/4 41
ITO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 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 IT基础设施管理 数据中心 托管中心 安全服务 通讯服务 其它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2017/3/4 42
ITO与软件企业 ITO是外包服务的种类,软件企业则是一个法定概念,需要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件,通过法定程序获得认证的一种资质。 两者存在一定的交叉:从事ITO服务的企业如果符合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均可申请认定,反之,已经具有软件企业资质的企业有部分从事服务外包业务。 2017/3/4 43
第四部分 认定标准 基本要求:一般企业均会满足,容易准备证明材料 ■法人资质 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部分 认定标准 基本要求:一般企业均会满足,容易准备证明材料 ■法人资质 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业务要求:符合ITO、BPO、KPO的任何一种 ■行政区域: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合规性要求:需要相关证明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 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2017/3/4 44
第五部分 与高企政策比较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两政策相比,有重叠、交叉之处,也有不同。 相同之处在于: 都是法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都属于高科技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都为15% 资格有效期都为三年,每三年重新认定 高新领域中第五大领域与技术先进企业部分重合 2017/3/4 45
认定领域区别 在认定领域上有交叉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技术服务业范围: 共性技术 现代物流 集成电路 业务流程外包 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公共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 精密复杂模具设计 生物医药技术 工业设计 在认定领域上有交叉 2017/3/4 46
不同之处 优惠内容不同: 高企享受所得税15%的税率优惠,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还享受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资格认定条件不同: 总体来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条件较为宽松,高企认定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审计要求、成长性等方面,有量化评定指标。 2017/3/4 47
特别提示 1.高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如有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可先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只是阶段性的优惠,企业从长远考虑,如果符合条件,还是应当筹备高新技术企业的申办。 3.部分已经具备高新资质的企业,如确有营业税优惠的需求,也可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但是税收优惠不能重复享受。 2017/3/4 48
第六部分 申报流程 1.企业网上注册登记 2.企业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 3.打印材料胶装后报送 4.市认定办组织评审确定认定名单 有异议 第六部分 申报流程 3.打印材料胶装后报送 4.市认定办组织评审确定认定名单 6.送国家5部委备案 5.公示 核实处理 无异议 有异议 7.公告、颁发证书 1.企业网上注册登记 2.企业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 2017/3/4 49
联系方式 网上登记、填报、提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网: https://tas.innocom.gov.cn/ 步骤:注册——等待确认——激活——填报数据 ——修改——提交——打印 填报内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 提交资料:和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后报送到认定办公室。 联系人:许敏 2021880 谢桂挺 2661606 地址:市科技局思明区虎园路2号710室 2017/3/4 50
第七部分 申报材料清单 一、基本资料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网上填写后打印) 2.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 二、企业资质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书 3.企业获得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如有则出具) 三、近一年经鉴证的财务报表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四、技术服务合同及相关票据(规模大的企业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五、企业上年度员工花名册(工作满183天人员) 七、合规性证明材料和能力证明文件 2017/3/4 51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