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表格及内涵说明 教育部评估中心 信息处 2015年11月06日
提纲 表格填报整体要求 1 2 表格与指标内涵解读 3 常见问题说明
一、表格填报整体要求
一、数据库基本情况 1.特点:用数据反映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通过在线方式填报和提供服务。 2.填报单位和周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年报。 3.主要内容:7大类,涉及本科教学的各环节和方面。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 学科专业、教师信息 人才培养、学生信息 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4.统计对象:学校。 职能部门、院系和专业 个人 *
二、统计时间 数据对应统计时间 时期数 自然年 1月1日—12月31日 学年 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时点数 时点 9月30日 *
三、几类编号 1. 同一类别下,编号不能重复;不同类别间,编号可以出现重复。 2.由学校自定义,编号主要用于系统内部识别。 1.单位编号 职能部门 教学科研单位 2.人员编号 专任教师 外聘教师 其他师资 管理人员 3.专业编号 校内专业代码 专业目录代码 4.课程编号 开课号 课程号 1. 同一类别下,编号不能重复;不同类别间,编号可以出现重复。 2.由学校自定义,编号主要用于系统内部识别。 *
三、几类编号 教师 学生 课程 院系 专业 表5-1-1 开课情况 (学年) 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 (学年) * 开课号 表5-1-1 开课情况 (学年) 开课号 课程名称 课程号 课程类别 是否双语授课 考核方式 学时 开课单位 单位号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工号 下拉选择 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 (学年)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开课号 课程性质 学分 年级 下拉选择 *
小结 编号 时间结点 请准确理解各张表格的时间要求,并特别注意表格中个别数据采集点的特殊时间要求。 请认真按要求完成数据编号,保证编号的唯一性,如果一旦错误,将会形成连锁的反应,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和填报效率。 编号 *
二、表格与指标内涵解读
(一)学校基本信息 1. 表1-1 学校概况 (时点) 教育部部属院校——中央教育部门 省属院校——省级教育部门 1. 表1-1 学校概况 (时点) 教育部部属院校——中央教育部门 省属院校——省级教育部门 中央其他部委院校——中央其他部门 省级其他行政部门所属院校——省级其他部门 市属院校——地市教育部门 地方国有企业办学——地方企业 民办院校——民办 “6.举办者”:填报以下选项之一——中央教育部门、省级教育部门、中央其他部门、省级其他部门、地市教育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7.主管部门”: 填报以下选项之一——教育部、其他部委、xx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委)。 “10.开办本科教育时间”: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发文确定学校举办本科教育的时间。 *
(一)学校基本信息 2.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时点) 2.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时点) 序号 行政单位名称 单位号 单位职能 单位负责人 1 下拉选择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填报学校所有党政单位,单位职能可选择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质量监控、就业指导与管理、其他。 只填报学校二级单位,承担多项职能的部门选择其一填报,不重复。 “单位号”:数字编号,自定义。 *
(一)学校基本信息 3.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时点) 统计学校具有教学或科研功能的直属机构。 3.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时点) 某某大学附属医院 FSYY104 统计学校具有教学或科研功能的直属机构。 对于有医学专业院校,如果有附属医院,附属医院单位号,统一按照“FSYY+单位号”填报。 *
(二)学校基本条件 1.表2-2 与表2-3中对“教室”统计的区别 表2-3 教室 (时点) 表2-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时点) 表2-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时点) 表2-3 教室 (时点) 项目 内容 1.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平方米) 其中:教室 图书馆 实验室、实习场所 专用科研用房 体育馆 会堂 2.行政用房(平方米) 项目 内容 1.数量(间) 其中:外语教学计算机机房(含语音室) 多媒体教室 2.座位数(个) 该表所统计“教室”为一般教室加上 外语教学计算机机房(含语音室)。 该表所统计“教室”为一般教室。 *
(二)学校基本条件 2. 表2-5-1 图书馆 (自然年) 第1、2项数据项,统计时间要求为时点。 3-7,统计时间要求为自然年底时点。 *
(二)学校基本条件 3. 表2-5-2 图书当年新增情况 (自然年) “当年”是指2014这一自然年内的图书项数 据变化情况。 *
(二)学校基本条件 4.表2-6-1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时点) 4.表2-6-1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时点) 填报“面向专业”时,不同专业之间需用英文分号隔开。超过10个专业,但未面向所有专业时,填写“不限定专业”。 填报“实验室性质”时,如该实验室具有多重性质,选择主要一个即可。 实验教学人次/时数 = ∑每个学生参与实验次/时数 *
(二)学校基本条件 5.表2-6-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时点) 基地仅统计校级层面签署协议的,院系层面签署的不计入。 5.表2-6-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时点) 序号 名称 院系 (单位)号 院系(单位)名称 …… 当年接纳学生总数(人) 1 基地仅统计校级层面签署协议的,院系层面签署的不计入。 面向全校所有院系的,院系(单位)号填写“000”,院系(单位)名称填写“不限定院系”。 “当年接纳学生数”,请注意按学年统计。 *
(二)学校基本条件 6.表2-9 固定资产 (时点) 此表的内涵和时间要求与高基表一致,均为时点数据。 当年新增值,按照时点计。 6.表2-9 固定资产 (时点) 此表的内涵和时间要求与高基表一致,均为时点数据。 当年新增值,按照时点计。 按照高基报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
(二)学校基本条件 7.表2-10-1 教学经费概况 (自然年) 本表中的三项数据均指全校经费情况,并不单指本科。 7.表2-10-1 教学经费概况 (自然年) 本表中的三项数据均指全校经费情况,并不单指本科。 “教学经费”是指学校年初预算中用于教学的年底决算数。 *
(二)学校基本条件 8. 表2-10-2 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自然年) 8. 表2-10-2 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自然年) 项目 内容 1.教育经费支出(万元) 支出总计 自动生成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教学改革支出 专业建设支出 实践教学支出 其中:实验经费支出 实习经费支出 其他教学专项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 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 2.教育事业收入(万元) 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 国家 地方 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 本科生学费收入 高职高专学费收入 教改专项拨款 社会捐赠金额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中的“学生活动费”不同于本表中的“学生活动经费” 。 校验关系上,“实践教学支出”>“实验经费支出”+“实习经费支出”。 “其他教学专项”是指已列出的各类专项支出之外,用于教学的专项支出之和,例如:课程建设支出,教材建设支出等。专项之间不重复统计。 收入都不含校内配套,只统计外部经费收入。 本表中,除明确指出计算全校或专科相关收支情况外,均特指本科经费收支情况。 *
(三)教师信息 在编在岗 专职从事教学工作 不在编 兼职教学、教师系列职称、实验员 表3-1-1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表3-1-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兼职教学、教师系列职称、实验员 表3-1-3 其他师资信息*
(三)教师信息 1. 表3-1-1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工号为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编号,如无管理编号,使用自然编号(六位数字) 1. 表3-1-1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工号为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编号,如无管理编号,使用自然编号(六位数字) “当年离职”:教师信息与课程信息通过授课教师工号关联,为避免出现上学年授课,但按时点要求统计时已离职的教师无法计入,特设立此项数据。此项数据并不计入专任教师人数(时点)的统计。 (外聘教师、其他师资同理) 填报为专任教师的老师,将不能作为管理人员填报。 “学科类别”指的是该教师从事的主干学科(一级学科)。
(三)教师信息 2.表3-1-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聘期”为按月统计,数字格式为阿拉伯数字。(聘期一学期及以上才统计) 2.表3-1-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聘期”为按月统计,数字格式为阿拉伯数字。(聘期一学期及以上才统计) 对于特殊的兼职代课教师,可填在此表,但聘期填报时需小于6个月 “导师类别”是指受聘后在本校的导师类别,而非受聘前的身份。3-1-1和3-1-3指本校教师的导师类别在外校担任也可以计入。
(三)教师信息 3.表3-1-3 其他师资信息* “师资类别”包含两类人群:1.实验技术人员;2.非专任教师、在编且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或在本科教学系统中2014-2015学年有授课记录的本校教职工(涵盖其余所有授课教师)。 其他师资+专任教师+外聘教师>=全部授课教师
(三)教师信息 4. 表3-2 校领导基本信息 (时点) 统计信息为填报时点最新的校领导情况。 4. 表3-2 校领导基本信息 (时点) 统计信息为填报时点最新的校领导情况。 “学习和工作简历”为文本填写,字数不超过50字,简要描述即可。
(三)教师信息 5. 表3-3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时点) 5. 表3-3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时点) 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要求填报学校和院系两级的工作人员。就业管理人员和质量监控人员只填写校级工作人员。 当填报“学生管理人员”中院系专职辅导员的“职务”时,需明确填写为“辅导员” 。 并不要求填报所有的管理序列人员,只需填报所要求四类即可。
有关表格和内涵说明 6.表3-4-1 高层次人才 7.表3-5-1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 8.表3-6-2 教师科研项目数 3.教师信息 “高层次人才”同一位老师 如有系统中的多个不同称号, 该教师可重复出现。 7.表3-5-1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 如有独立设置的二级机构,则填报此表。 如无,可不填此表。 8.表3-6-2 教师科研项目数 经费是指自然年内此项目的到账经费数。
有关表格和内涵说明 3.教师信息 专任教师只可填报在表3-1-1,如重复填报到其他表格,系统会校验不通过。 表3-1-3其他师资和表3-3管理人员可重复填报。 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可根据分工情况重复填报,但不能填报到表3-1-1。 管理人员均指专职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例如:学生管理人员中不含班主任。 直属医院的医师职称系列承担教学任务的医生,应纳入表3-1-1统计。非直属医院的医生承担教学任务,计入表3-1-2 。
(四)学科专业 1. 表4-1-1 学科建设 (时点) 博士、硕士二级学科点统计时,不含一级学科已覆盖的学科点。 1. 表4-1-1 学科建设 (时点) 项目 内容 1.博士后流动站(个) 2.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3. 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覆盖) 4.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5. 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覆盖) 6.本科专业(个) 总数 其中:新专业 7.专科专业(个) 博士、硕士二级学科点统计时,不含一级学科已覆盖的学科点。 新专业不仅指当年新开办的专业,而且还包含毕业生不满三届的专业;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名称的专业,不算新专业。
(四)学科专业 2. 表4-1-3 博士点、硕士点 (时点) 2. 表4-1-3 博士点、硕士点 (时点) 序号 名称 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号 级别 1 下拉选择 目录外的学科代码应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级别”选择“省部目录外二级重点学科”。 交叉学科代码规则:交叉学科代码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级别”选择“省部交叉重点学科”。 表4-1-4同上处理。
(四)学科专业 3.表4-2-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校内专业代码、名称”:是学校根据本校专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专业代码订制的本校专业代码和名称。如学校有特色班、跨院系的专业方向等特殊培养模式,可按照校内专业统计。 学校自定“校内专业代码”,无条件限制,仅要求唯一性。 新专业不考虑专业目录调整。 “招生状态”中“在招” 是指2015年招生的专业; “当年停招” 是指2015年不招生,2015-2016学年有学生的专业 “专业带头人工号”填最主要的一位专业带头人工号
(四)学科专业 3. 表4-2-1 专业基本情况 (时点) 统计学分时分为两种统计口径: 1. 必修+选修≤学分总数; 3. 表4-2-1 专业基本情况 (时点) 统计学分时分为两种统计口径: 1. 必修+选修≤学分总数; 2.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课内教学+实验教学+课外 科技活动=学分总数; 3.统计实验教学学时、学分时,实验教学活动仍旧定义为独立设置的实验,不包含课内实践、实验教学活动。
(四)学科专业 4. 表4-2-2 大类培养情况 (时点) 如大类分流不限定单位,则单位号为“000” 4. 表4-2-2 大类培养情况 (时点) 如大类分流不限定单位,则单位号为“000” 如大类分流不限定专业,则名称为“不限定专业” 如大类分流不限定专业,则代码为“000000” 。
(四)学科专业 5. 表4-2-3 优势专业情况 (时点) 同一专业具有多个优势专业类型时,填报级别最高的一类即可。 5. 表4-2-3 优势专业情况 (时点) 校内专业名称 校内专业代码 类型 起始年份 下拉选择 同一专业具有多个优势专业类型时,填报级别最高的一类即可。 重点建设专业、地方优势专业”因各省的对此两类专业的定义和具体称号各不相同,因此不做具体限定,凡属于契合名称要求的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均可计入。
(五)人才培养 1. 表5-1-1 开课情况 (学年) 统计整个学年内开设的所有课程。 1. 表5-1-1 开课情况 (学年) 统计整个学年内开设的所有课程。 “开课号”为教学班的编号,是唯一的,对应门次; “课程号”是对课程本身的编号,对应课程名称,也对应课程门数,在本表中可以重复。 “是否双语授课” 中不含外语类专业的外语课程。 多位授课教师授同一门次课程时,填报时用英文分号隔开。 “本科学生数”是指修读此门次课程的本科生数量(教学班人数)。 “使用教材”为选填项,如课程无教材,则不用填报。
(五)人才培养 2. 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 (学年) 表5-1-2填报的是每个校内专业(大类)开设的专业课程。 2. 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 (学年) 表5-1-2填报的是每个校内专业(大类)开设的专业课程。 注意“课程性质”要求,仅填报专业课。 不同专业(大类)之间,同一开课号可重复填报 “学分”是指专业的某一门专业课程的学分,而不是某一类课程的总学分。 “年级”请按照填报示例,填写年份。
(五)人才培养 3.表5-1-3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 (学年) 请注意填写的为各等级课程门数的百分比。例如:50.0(不用填写%)。 3.表5-1-3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 (学年) 项目 覆盖比例(%) 优(%) (90分及以上) 良好(%) (89-75分) 中(%) (74-60分) 差(%) (60分以下) 学生评教 同行评教 专家评教 请注意填写的为各等级课程门数的百分比。例如:50.0(不用填写%)。 如学校开展的主要评价模式为评价教师,则同理统计教师评价情况即可。
(五)人才培养 4. 表5-3-3 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 (学年) 序号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 实验情况 有实验的课程(门)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门)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课程(门) 实验开出率(%) 1 “有实验的课程” 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互相没有交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 与前两者则是可能有交叉关系。
(五)人才培养 5.表5-3-4 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5.表5-3-4 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毕业综合训练:指不同类型学校或专业在毕业前所进行的专业综合训练环节。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例如:医科专业如以写病历或综合考试进行毕业综合训练,则可按考试或写病历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 本表统计指导教师中校内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情况。
(五)人才培养 特别提醒 表5-1-1填报的是学年内实际开设的所有课程(不含集中性实践环节内容)。 表5-1-1中“开课号”唯一, “课程号”可重复的。 表5-1-2填报的是每个校内专业(大类)开设的专业课程。 表5-1-2中不同专业(大类)之间,同一开课号可重复填报。 表5-1-2中是以专业或大类为维度。
(六)学生信息 1. 表6-1-1 学生数量基本情况 (时点) 本表统计的人数,均为在校注册具有学籍的学生数(新生需计入)。 1. 表6-1-1 学生数量基本情况 (时点) 本表统计的人数,均为在校注册具有学籍的学生数(新生需计入)。 港澳台学生按高基表要求,纳入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普通预科生中统计,而不纳入留学生中填报。
(六)学生信息 表6-1-2 普通本科分专业(大类) 学生数 (时点) 不重复统计——即辅修、双学位不计入分专业在校生总数。 表6-1-2 普通本科分专业(大类) 学生数 (时点) 不重复统计——即辅修、双学位不计入分专业在校生总数。 专升本学生合并计入对应普通本科专业的对应年级,不需要按照单独专业填报。
(六)学生信息 2.表6-1-4 国外及港澳台学生情况 (时点) 国外及港澳台学生,均指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 2.表6-1-4 国外及港澳台学生情况 (时点) 国外及港澳台学生,均指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 本表只统计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情况,非学历教育、培训交流等不计入。
(六)学生信息 3.表6-1-5 近一届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 (时点) 统计的为2015年招生情况。 3.表6-1-5 近一届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 (时点) 统计的为2015年招生情况。 批次:选择提前批招生、第一批次招生、第二批次招生A、第二批次招生B、第三批次招生A、第三批次招生B。 如有第一批次B,请按第一批次统一填报;招生如有第二批次C,则按第二批次B填报。如第二批次不分A、B,则统一按第二批次A填报;并在“说明”加以备注。 统计普通高考,艺术、体育考生及专升本考生无需统计。
(六)学生信息 4.表6-1-8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 (时点) 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的初次就业情况, 4.表6-1-8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 (时点) 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的初次就业情况, 应届毕业生指上学年具有学籍的应届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实际毕业的学生。
(六)学生信息 5.表6-1-9 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就业情况 (时点) 序号 校内专业代码 校内专业名称 应届 毕业生数 5.表6-1-9 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就业情况 (时点) 序号 校内专业代码 校内专业名称 应届 毕业生数 应届生中未按时毕业数 授予学位数 应届就业人数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内涵解释中的“上学年”为2014-2015学年。 从校验关系上,“应届毕业生数”>= “授予学位数” “应届毕业生数” >= “应届就业人数”
(七)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1. 表7-3-1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自然年) 1. 表7-3-1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自然年) 序号 项目名称 主持人 主持人工号 级别 立项时间 验收时间 经费(万元) 参与教师数(人) 1 下拉选择 主持人工号:学校对教师的管理编号。对于已退休或上学年之前已离职的,在“表3-1-1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表3-1-3其他师资信息”、“表3-2校领导基本信息”、“表3-3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中未录入的教师,工号请填写“000000”。(表7-3-2 同样处理)
(八)附表:未填表格情况 未填表格名称 情况说明 下拉选择 对于不需填报的表格,请在填报初期统计,并在此处进行说明,以便中心准确掌握学校的填报进度。(admin账户填报)
三、常见问题说明
1. 采集数据时间结点要求 一、自然年 二、学年 三、时点 2014自然年 即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4-2015学年 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三、时点 2015年9月30日 对于教师和学生情况,也指开学初人员稳定的时间。
采集时间安排 甘肃本科高校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采集。 系统设置的采集截止时间:12月31日。 下半年评估院校:评估进校前45天。
概念说明 新专业:新专业不仅指当年新开办的专业,而且还包含毕业生不满三届的专业;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名称的专业,不算新专业。 2. 专业:数据库中所涉及的专业概念,如无特指,均指本科专业。此次填报,不再需要填报专科专业的具体情况。 3. 本学年和上学年:指南中的多处“本学年”均指2015-2016学年, “上学年”均指2014-2015学年。
概念说明 4. 实验教学:仅指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艺术、体育类等专业的技能实训课程可算作实验教学范畴。 5. 体质合格率:体质合格率可填学校已有的最后一年的数据。 6. 独立学院统计:评估院校如有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各项情况不纳入校本部数据统计。 7.时间类数据项:3-4-1,3-4-2,5-2,7-3-1,7-3-2中的各类时间统计均统计到年,而不再统计到日或月。
电子邮件:guodong@moe.edu.cn; yangjing@moe.edu.cn; xieke@moe.edu.cn 数据填报答疑咨询与支持 采集期间:评估中心为各参与高校提供填报支持服务。 电子邮件:guodong@moe.edu.cn; yangjing@moe.edu.cn; xieke@moe.edu.cn 电话:010- 5697 3163 5697 3165 5697 3168 采集交流QQ群: 75218034
谢谢!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信息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