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填 写 事 项 讲 解 2014年6月
一、实施新版《死亡证明》的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要求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1号)同时停止使用 根据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卫办〔2014〕158号),本市自2014年7月1日起,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新版《死亡证》),旧版死亡证自行作废
二、新版《死亡证》的填写要求 死亡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人口管理与生命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请填写者及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 新版《死亡证》共四联(后三联内容一致),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应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医生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联中除了在“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处”盖章外,第二联、第三联、第四联之间须加盖骑缝章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 若填写错误确需修改,应用双实线划掉原内容,在旁边空白处填写正确内容后签署医生姓名,并在改动处加盖医院死亡证明专用章后生效;改动较多时须重新填写
二、新版《死亡证》的填写要求 签发对象 在中国大陆死亡的大陆居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包括未登记户籍的死亡新生儿
二、新版《死亡证》的填写要求 签发单位——填写人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的《死亡证》,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等正常死亡者的《死亡证》,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 (120到达家中或其他场所时已死亡,120拉到医院,医院进行救治的由医院开具,120未拉走且医院未救治的,由社区开具) (没有在我院救治死亡的,不要因人情关系等原因代开,避免出现纠纷后填写医生承担责任)
二、新版《死亡证》的填写要求 签发单位——填写人 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 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公安司法机构判断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7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荐)书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行政区划代码:120105 死亡卡编号: 编号:2014000001 天津市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地区、州、盟)__河北区 县(区、旗) 行政区划代码:120105 死亡卡编号: 编号:2014000001 死者姓名 性别 1男,0未知的性别 2女,9未说明的性别 民族 国家或 地区 中国 有效身份 证件类别 1身份证,2户口簿,3护照 4军官证,5驾驶证 6港澳通行证,7台湾通行证 9其他法定有效证件 证件 号码 身份证 18位 年龄 周岁 婚姻 状况 1未婚,2已婚,3丧偶 4离婚, 9未说明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 程度 1研究生,2大学,3大专 4中专, 5技校, 6高中 7初中及以下 个人 身份 11公务员, 12专业技术人员, 17职员 21企业管理者, 24工人, 27农民, 31学生 37现役军人, 51自由职业者, 54个体经营者 70无业人员, 80离退休人员, 90其他 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死亡 地点 1医疗卫生机构,2来院途中,3家中 4养老服务机构,9其他场所,0不详 死亡时是否处于妊娠期 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 1是,2否 生前 工作单位 户籍 地址 户口本首页上的地址 常住 地址 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 可联系的 家属姓名 可以找到的直系亲属 联系 电话 家属住址 或工作单位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 疾病名称(勿填症状体征) I.(a)直接死亡原因 肺心病 5年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发病至死亡大概间隔时间 I.(a)直接死亡原因 肺心病 5年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肺气肿 10年 (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慢性支气管炎 30年 (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II.其他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关的其他重要情况) 生前主要疾病 最高诊断单位 1三级医院, 2二级医院,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村卫生室, 9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0未就诊 生前主要疾病 最高诊断依据 1尸检,2病理,3手术,4临床+理化 5临床, 6死后推断, 9不详 备注:吸烟情况:A1)吸烟 A2)戒烟 A3)从不吸烟;吸烟时每天吸烟支数:B 支,累计吸烟年限:C 年 如果死者曾患恶性肿瘤或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请填写首次确诊日期: 年 月 日 医师签名 医疗卫生 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编码人员填写) 根本死亡原因: ICD编码: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死亡调查记录 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症: 以上情况属实,被调查者签字: 被调查者 姓名 与死者 关系 联系 电话 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症: 以上情况属实,被调查者签字: 被调查者 姓名 与死者 关系 联系 电话 联系地址 或工作单位 死因推断 调查者 签名 调查日期 注:①此表填写范围为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②被调查者应为死者近亲或知情人;③调查时应出具以下资料: 被调查者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死者身份证和/或户口簿、生前病史卡。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第二联 公安机关保存 填写 户籍地址 死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类别 出生日期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2014000001 第二联 公安机关保存 死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国家或地区 年龄 身份证类别 证件 号码 常住 地址 填写 户籍地址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 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 地点 死亡原因 填写 第一联“(a)直接死亡原因” 家属 姓名 联系电话 家属住址 或单位 医师 签名 民警签名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联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注销手续;②无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卫生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无效。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第三联 死者家属保存 死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类别 出生日期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2014000001 第三联 死者家属保存 死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国家或地区 年龄 身份证类别 证件 号码 常住 地址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 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 地点 死亡原因 家属 姓名 联系电话 家属住址 或单位 医师 签名 民警签名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联到公安机关盖章;②无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卫生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无效;③死于救治机构以外的死亡原因系死后推断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第四联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死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类别 出生日期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2014000001 第四联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死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国家或地区 年龄 身份证类别 证件 号码 常住 地址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 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 地点 死亡原因 家属 姓名 联系电话 家属住址 或单位 医师 签名 民警签名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死者家属持此证到到殡仪馆办理尸体火化手续;②死于救治机构,医师签字及医疗卫生机构盖章有效;死于非救治机构,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卫生机构及派出所盖章有效。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
三、新版《死亡证》的填写内容 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县区6位行政区划代码,我院医生均填写 120105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证件类型及号码不得空缺,中国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未登记户籍的死亡婴儿和无名尸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证件号码”均填“无” (有效身份证件以身份证为主)
三、新版《死亡证》的填写内容 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婴儿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出生、死亡日期:填写死者的出生或死亡的年、月、日, 婴儿死亡填写到 时、分 个人身份:按照死亡前的个人身份填写,离退休后死者的个人身份一律填“离退休人员”
三、新版《死亡证》的填写内容 死亡地点:“医疗卫生机构”指死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及急诊室;“不详”指未能确定的死亡地点(仅限非正常死亡) 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常住地址填写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 第二、第三、第四联的常住地址要求填写户籍地址
三、新版《死亡证》的填写内容 死亡原因的填写要求 第一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a)直接死亡原因” 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勿填症状、体征 (b)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 (c)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 第二、三、四联中的“死亡原因”须填写第一联“(a)直接死亡原因”,如果(a)填写的为衰竭,则“死亡原因”填写(a)之后的主要致死原因
三、新版《死亡证》的填写内容 死亡原因填写举例 某人因肺癌死亡 第一联:(a)肺癌 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肺癌 某人因早年的慢性支气管炎逐渐引起肺气肿,逐渐引起心脏病导致死亡 第一联:(a)肺心病 (b)肺气肿(c)慢性支气管炎 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肺心病 某人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造成颅内损伤导致死亡 第一联:(a)颅内出血 (b)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 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颅内出血
三、新版《死亡证》的填写内容 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单位:一系列疾病中诊断级别最高的医疗机构 三级医院:(含相当三级医院)包括三级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院 二级医院: 含相当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急救中心、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疗养院等 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死后推断”仅限死亡地点为“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填写
四、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 《死亡证》是进行户籍注销、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由卫生、公安、民政部门共同管理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死者户籍注销手续,在第三、四联上加盖公章(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死亡者,第四联无需公安机关签章) 死者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尸体火化手续,殡仪馆凭第四联办理殡葬手续
四、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 《死亡证》第一联是原始凭证,由出具单位随病案保存或按档案管理永久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联由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永久保存 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 第四联由民政部门收集保存
五、死亡医学证明的补发 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由《死亡证》签字家属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 补发办法: 由开具原死亡证的医师重新填写 补发时,须在补填死亡证各联的“医疗卫生机构盖章”栏注明“补发”二字及补发时间 旧版死亡证补办还按原有办法执行(即不予补办),7月1日之后开具的新版死亡证丢失后给予补办
补发死亡证的流程 补办申请人为死亡证上签字的死者家属,提供以下材料 1.居委会证明信 2.补办申请人(死亡证上签字的死者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到统计室(文印室)填写“丢失补发申请”并查找原死亡证明第一联(填写单位保存联) 4.统计室联系开具原死亡证的医师,医师找护士长领取新的死亡证并到统计室为家属补填 5.医师补填时,须在补填死亡证第一至第四联的“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处”注明“补发”二字并注明补发日期
补发死亡证的流程 6. 家属持居委会证明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丢失补发申请、补填的死亡证明到门办盖章 7. 除死者家属需要的各联外,补填死亡证的其余各联与原始死亡证第一联及各种补办相关材料一并交由医院统计室存档备查
补发死亡证的流程 补办申请人不是死亡证上签字的死者家属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居委会证明信 2. 补办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原死亡证上签字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原死亡证上签字家属开具的委托书 5. 去统计室(文印室)填写“丢失补发申请”并查找原死亡证明第一联(填写单位保存联) 6. 统计室联系开具原死亡证明的医师,医师找护士长领取新的死亡证到统计室为申请人补填 7. 医师补填时,须在补填的死亡证第一至第四联的“医疗卫生机构盖章处”注明“补发”二字并注明补发日期
补发死亡证的流程 8. 申请人持居委会证明信、委托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丢失补发申请、补填的死亡证明到门办盖章 9. 除死者家属需要的各联外,补填死亡证的其余各联与原始死亡证第一联及各种补办相关材料一并交由医院统计室存档备查 签字家属死亡的由其他亲属办理,须有证明签字家属死亡的相关材料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丢失补发申请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丢失补发申请 医院: 死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死亡日期: 年 月 日,户籍地址为: 区 街(乡),常住地为 区 街(乡),于 年 _月___ 日,在贵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编号为 填写原死亡证的编号_,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字家属或委托人为 ,现因 年 月 日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 联和第 联丢失,至今未(已)注销户口,未(已)办理殡葬火化手续,需要补开第 联和第 联,补发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编号为 填写新的死亡证的编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六、注意事项 第一联中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a)(b)(c)(d)应填写2个以上,形成死因链,不要缩写“肺Ca、AIDS” 第一联中 发病至死亡的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 第一联中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为损伤、中毒的,要在“(a)直接死亡原因”中填写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并在(b)中填写造成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如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 医生开具《死亡证》的同时再加盖专用章,不可将空白《死亡证》提前盖章以备后用 新版死亡证7月1日起使用,填写旧版死亡证者,一律不予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