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
市科技计划体系 基础处主要职能 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市科技计划体系 重大专项:为落实规划纲要所确定的重大专项任务 基本计划 科技能力建设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科技攻关计划 基本计划 科技能力建设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科技攻关计划 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计划 、新产品计 划、科技合作计划、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重大专项:为落实规划纲要所确定的重大专项任务 设立的计划
基础处主要职能 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 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管理 市院士专项计划的管理 配合人事处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对接科技部基础司的工作(973、973前期专项、重点实验室、千人计划等) 协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一、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二、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类型 三、市自然科学基金各类计划项目介绍
一、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市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市,主要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共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相关概念 ★ 基础研究:指以认识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不直 接考虑应用目标的研究活动。 ★ 基础研究:指以认识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不直 接考虑应用目标的研究活动。 ★ 特点: ——以认识现象、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为目的,即通过实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物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 ——没有任何特定的应用或使用目的,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看不出、说不清有什么用处,或虽肯定会有用途但并不确知达到应用目的的技术途径和方法。 ——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成果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的形式在科学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
相关概念 应用基础研究:指有广泛应用前景,但以获取新原 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目的的研究。 特点: ——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具体表现为: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二、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类型 “直通车”项目 一般项目 市自然科学基金 计划项目类型 联合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 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简称杰出青年项目)
三、市自然科学基金各类计划项目介绍 1. 定位 一般项目 主要资助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进行前期自由探索的项目。 2. 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为3万元,将随着我市基础研究投入增 加相应增加资助强度。
3. 申报条件 项目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 项目创新性强,立项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申报限制 5、申报时间 申请者在同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基金项目,且前一个基金项目未结题不得再申请新基金项目。 同一申请者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先后承担基金计划一般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5、申报时间 每年的1月中旬至3月底(以发布申指南的时间为准),市科委目项中心将受理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
6、申报程序 申请者向本单位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由本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科委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将项目申请书送市科委项目管理中心存档。 7、评审方式 采取网上评审方式由计算机在专家库里自动匹配3—5名同行专家进行网上匿名评审,计算平均分数。
8、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按学科领域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每个领域都按统一的立项率确定立项数。
申报程序、评审方式、录取原则图示 申请者向 申报单位 本单位提出 初审后报市 科 委 立项申请 计划处提 公布评审 报市财政局审批 市科委从专家 库随机抽取 专 家组织评审 各学科领域按统一录取率确 定拟录取项目 计划处提 交科委办公会审定 公布评审 结果 报市财政局审批 报计划处
“直通车”项目 申请者为前一年度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回渝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研究一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且申报项目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中青年科研人员。 申请者为前一年度从外地新引进的、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的博士生导师。 联合资助项目
重点项目 1、定位 主要资助有重要应用前景,并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或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基础研究项目。 2、资助强度 每项 20万元。
符合我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要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科学意义; 3、申报条件 符合我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要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科学意义; 科学问题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精干的研究团队;
已开展前期探索研究,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积累,有望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 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具有博士 学位或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 业技术职务。
申请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或市级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限制 申请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或市级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请者在同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基金项目,且前一个基金项目未结题不得再申请新的基金项目。 同一申请者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先后承担基金计划重点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5、申报时间 每年的7月中旬至8月底(以市科委发布申报指面的时间为准),市科委项目中心将受理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次年重点项目的申报。 6、申报程序 市科委在每年的7月中旬左右发布申报指南; 申请者围绕申报指南向本单位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由本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市科委网络申报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将项目申请书送市科委项目管理中心存档。
7、评审方式 采取会议答辩评审方式由项目依托单位初评后报市科,市科委对申报的项目按学科领域分成组,每组由5-7名专家组成,进行会议答辩评审。 8、录取原则 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按学科领域分别排序,每个领域都按统一的录取率确定拟录取项目数。
申报程序、评审方式、录取原则图示 申请者向 申报单位 本单位提出 初审后报市 科 委 立项申请 现场答辩评审 计划处提 公布评审 市科委从专 家库中随机 抽取专家 现场答辩评审 计划处提 交科委办公会审定 各学科领域按统一录取率确 定录取项目 公布评审 结果 报市财政局审批 报计划处
杰出青年项目 每年资助20万元,可连续资助三年。 1、定位 为了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而设立的,主要资助本市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以自由选题的形式,进行原创新性探索研究的目项。 2、资助强度 每年资助20万元,可连续资助三年。
3、申报条件 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 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者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 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成果,或 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等,并对获资助后拟 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
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过1项以上国家科技计划(指863”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过1项以上国家科技计划(指863” 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的研究工作。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 术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在同行公认的国内外权威学术刊 物发表论文20篇以上,其中被SCI或EI收录10篇以上;或所 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累计达到20以上。 作为前五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作为前两位 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并通过实施 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请者依托单位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精干的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 在同等条件下,对已列入“百名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后备人选的申请者给予优先资助。
4、申报限制 对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科技人员,市杰出青年基金不再重复资助。 5、申报时间 每年3月—4月,以发布指南为准。
申报单位严格按条件进行遴选,在申报限额内择优推荐。 6、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严格按条件进行遴选,在申报限额内择优推荐。 7、评审方式 第一轮异地专家会议评审,第二轮综合答辩评审。 8、录取原则 须综合答辩评审专家2/3通过,当场公布结果。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 申请书写作 ☆ 专家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