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三个差距 促进共同富裕 地方税收政策解读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政策法规处 纳税服务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
市委三届九次全会作出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明确:重庆要努力缩小贫富、城乡、区域三个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薄书记说: 近年来,重庆经济、民生虽有很大发展,但“三个差距”仍很明显,有些还在拉大。 “三个差距”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差距拉大会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三个差距”拉大,会遏制社会消费,内需难以启动。
缩小“贫富、城乡、区域”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涉及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方面,具有通过改变社会财富分配状况来影响不同经济主体的物质利益,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因而在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我们广泛调研,认真研究提出了十二条促进缩差共富税收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发文在全市执行。现我就相关政策出台的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向各位纳税人作一个介绍。 注:渝地税发[2011]215号文件
一、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的原则 (一)维护中央税法权威。 在我国中央统揽全局、税权高度集中的现实背景下,地方税收政策只有维护中央税法权威,才可能顺利出台和长期执行。 (二)符合税制改革方向。 由于在定位上更多强调效率而较为忽视公平、在职能发挥上更多强调组织收入而较为忽视宏观调控,现行税制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大胆探索。但我们的先行先试,更应符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更应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进行。
一、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的原则 (三)借鉴其他省市经验。 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借鉴兄弟省市以税收政策支持缩小三大差距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我市地方税制体系建设。 (四)用好现有税收政策。 应进一步挖掘税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税收政策文件已经授权,而我们还没有用活用足用够的政策,将政策资源转化为缩小三大差距的现实力量。
一、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的原则 (五)严格限定范围。 我们应将政策建议严格限定在缩小三大差距上,不搞搭车。 (六)注重改革收益。 重庆经济实力并不强,财政收入也并不宽裕,在提出政策建议时更应注重改革收益,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从月营业额5000元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从每次营业额300元调整为500元。 营业额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户、按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微型企业,个人所得税税额核定为0。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确有应税所得额的,应按税法规定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营业额未达起征点的经营者自有且经营用(不含出租)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打造低税费的创业环境 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 财政部第65号令; 市地税局调整起征点公告。 贯彻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注:全国人大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在我市,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还适用于微型企业。个人所得税税额核定为0的政策,适用于营业额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户、按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微型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适用于不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以及其它个人自有且用于经营用的房产、土地,但是该房产、土地不能用于出租。 注:市局关于微型企业政策的最新文件(核定征收)。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执行方式: 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由税务机关依照纳税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核确定,然后纳税人自行享受。 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 如果实际营业额超过定额20%的,要及时报请税务机关调整,避免不必要的税收争议。 个人所得税税额核定为0的政策,由税务机关在税款核定时,通过个体管理系统进行调整,纳税人不需要单独报送资料。 营业额未达起征点的经营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由纳税人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申报纳税时自行扣除。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执行时间: 这三条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11月、12月份这两个月的税款我局已通过征管系统进行了处理,纳税人不用担心。明年1月1日后,我们将在新一年的定税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4.残疾、孤老人员的个人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除外)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本条与《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残疾、孤老人员个人所得减征的通知(渝地税发〔2004〕178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按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2010年度,全国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高达8.6%,是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3%的2倍,可能残疾人实际失业率还远不止于此。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主要途径,应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加大减免幅度,将减征幅度统一为80%; 明确了减征范围,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外,其它的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按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均享受该项政策; 该政策未作规定的或原政策规定更优惠的,仍执行原政策; 为了体现“调高”的目的,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再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执行方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孤老人员要享受这项政策,需提供民政部门、残联、以及街道、乡、镇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报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才能享受该项政策。 政策执行时间: 该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5.对自然人股权变更登记建立税收前置措施,即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发生变化时,企业应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方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6.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加强高收入行业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工资费用支出总额的比对,强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联动管理。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缩小收入差距,一方面需要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另一方面需要对高收入者进行调控。目前高收入者所得来源多元化和所得形式多样化, 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税务机关难以监管,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协税护税,需要税务部门从严加强管理,由此我们提出了这两点政策。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缩小贫富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有关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发生变化时,企业要主动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取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证明,否则工商部门不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通过借款、派息分红、实物分配及转增资本等方式策划公司高管个人所得税的单位,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建立了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通过“两个工资薪金总额”的比对很容易发现单位未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对年所得12万元的高收入者,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未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比对发现后,必要时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的《决定》提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现在的3.3∶1缩小到2015年的2.5∶1。过去很多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普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今后要反过来高出50%,这是一个重大挑战。基于“必须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房屋、林权等的资源,使其变为显性的、恒久的资产,农民才能真正富起来”的思路,我们在这方面提出了3条政策。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1.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5万元及以下的贷款)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农户小额贷款是引导金融要素流入农村的有效方式之一,是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迫切需要。但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项目成本高、收益低而风险大,这需要税收政策等宏观政策加以鼓励和引导。《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只对5万元以下的贷款利息收入给予免税,没有区分地区,没有区分贷款类型,没有区分生产规模、经营效益、信用记录、资金需求量。对此,我们调查了解了重庆农户小额贷款的实际情况,将我市农户小额贷款余额总额由国家规定的5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一是金融机构要享受农户小额贷款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的政策,需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税。“单独核算”是指设置有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会计科目并能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准确核算。 二是政策虽然今年11月份才出台,但从事农户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可从2011年1月1日起享受,之前已缴税款可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执行方式: 该政策的减免由金融机构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在申报纳税时自行扣除。 政策执行时间: 自 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2.对生态和扶贫移民取得的政府安置房免征契税。 政策目的: 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生态和扶贫移民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8]65号),提出“到2012年,全市完成生态和扶贫移民35万人,到2017年基本完成生态和扶贫移民搬迁任务,使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民群众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尽快脱贫致富,同时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为支持各区县加快生态和扶贫移民工作,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力度,不断推进民生工程,我局比照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有关的税收政策,提出了此条政策建议。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此条中的需注意的是生态移民的界定,具体指“因居住在高寒边远山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居住地地质灾害或地方病严重地区以及因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政策而需搬迁的农村居民。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执行方式: 政策由纳税人在办理安置过户手续时,向税务机关提出。具体享受的优惠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货币安置,即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应按适用税率征税。二是还房安置。即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政策执行时间: 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二)关于缩小城乡差距的税收政策 3.对农村居民购买且主要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政策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农村居民拥有的上述车辆价值普遍较低,多数是作为代步工具或农业生产所需,对其免征车船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支持农村发展,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动。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政策注意事项: 2012年1月1日,车船税法实施后,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征。农村居民需要取得减免税证明,才能在保险机构办理交强险。 政策执行方式: 购买了上述车辆的农村居民,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农村居民身份证明和车辆类型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减免税证明。 政策执行时间: 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注:市政府通过的车船税征收标准表。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缩小差距,促进共富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缩小区域差距。对重庆而言,区域差距集中体现为“圈翼”差距。三届九次全委会明确提出,到2015年,“圈翼”发展差距缩小到2∶1左右。所谓“圈翼”差距,就是指主城一小时经济圈与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圈翼”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圈翼”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大。二是“圈翼”群众收入差距大。三是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差距大。围绕如何缩小一圈两翼的差距,我们进行了相关调研,提出了3条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1. 对“两翼”地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黄市长说,“区县兴,则重庆兴;区县强,则重庆强”,振兴区县经济,重在加快区县城发展,促进形成区县的内生发展机制,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充分流动和开发利用。区县如何才兴,关键在于工业园区的带动。 为了帮扶我市工业园做强做大,解决园区内企业前期投入大,产出小,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此条政策。 市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全市特色工业园区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0000亿元、工业增加值3000亿元、利税总额800亿元,安置就业人数达到100万人;发展壮大“6+1”支柱产业,加快建设9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形成5个以上千亿元级、30个以上百亿元级工业园区,形成5个以上千亿元级、20个以上百亿元级产业集群。”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申请该项政策,需向税务机关提交“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连续亏损,且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的证明材料。 政策执行方式: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由纳税人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由区县地税局报市地税局审核确认。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2. 对持有效证明的三峡库区移民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对享受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我市特殊的三峡库区移民没有涵盖在内。为促进移民就业,我们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的通知》(渝地税发〔2006〕186号)的基础上,提出三峡库区移民(既包括城镇移民,也包括农村移民)从事个体经营,均可以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政策注意事项: 一是“三峡库区移民”既包括市内城镇户籍的三峡移民,也包括农村户籍的三峡移民。二是三峡库区移民要享受该项政策,需要从移民安置地政府和移民部门取得移民身份的认定证明。 政策执行方式: 三峡库区移民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减免,由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需报送以下材料:一是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申请;二是移民部门签署意见的移民身份认定证明;三是经营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四是经营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和店堂、门面租赁协议。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政策执行时间: 城镇移民可继续执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的通知》(渝地税发〔2006〕186号)的政策到期满。 2012年1月1日后,城镇移民、农村移民执行这项政策。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3.对设立在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除外)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全部免征,由民族自治地区区县政府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目的: 经济总量小、产业薄弱、贫困面大、社会事业发展短腿、农民增收难度大、农村社会保障差等问题仍然制约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如何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寻找新的致富道路,是渝东南民族地区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在税收上,我们按照黄市长“努力打造低物流、低税费、低要素、低融通、低物业成本的投资环境,使重庆成为创业者乐园”的思路,提出此条政策,使渝东南地区成为我市的税收“洼地”。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注意事项: 政策中少数民族地区的界定。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考虑到黔江区同样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与上述四个县具有依山旁水的地缘关系,我们把政策扩大了黔江区。 该地区的企业要享受该政策,需要由该地区的区县(自治县)政府决定后向市政府申请,获批后地税部门统一落实。
二、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关于缩小区域差距的税收政策 政策执行方式: 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的申请获市政府审批后,民族地区的企业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享受该项政策。政策的落实有两种方式: 征前减免 先征后返 目前我们正与有关部门沟通,确定后我们会专门发文明确。 政策执行时间: 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