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国税纳税信用等级A类纳税人 取消发票认证操作培训 2016 通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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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解读 2016 通州国税
1 2 3 4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4年40号) END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4年40号) 1 第十五条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5
纳税信用评价 第十八条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第二十条 纳税信用评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第二十三条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复核。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纳税信用评价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者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 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及时沟通,相互传递动态调整相关信息,协同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2016年第9号公告)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第二十九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信用评价 2016年第7号 (六)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并公布。
最新政策和业务 2016 通州国税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旧营业执照使用至2017年底。 最新政策和业务 1、一证一码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旧营业执照使用至2017年底。
最新政策和业务 2、实名办税 为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法遵从,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办税人员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实行实名办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存量企业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全部采集到位。
最新政策和业务 3、网上申请 常用业务请从网上申请,如领购发票、缴销发票申请、发票供票资格变更、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非居民合同备案、非居民合同清算等业务尽量从省局网上办税厅--我要申请界面申请。 今年内将推行电子税务局。
4、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最新政策和业务 4、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 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个人转让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号 最新政策和业务 5、 2016年最新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具体涉及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 2.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 3.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最新政策和业务 6、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1 2 3 5 THE END 谢谢大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