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二乙 92104227 柯明忻 視傳二乙 93108264 曾巧妮 室二乙 93104264 黃鈺雯 室二甲 93104167 賀珩偉 網路犯罪規範 視傳二乙 92104227 柯明忻 視傳二乙 93108264 曾巧妮 室二乙 93104264 黃鈺雯 室二甲 93104167 賀珩偉
目錄 一.何謂網路犯罪 二.網路犯罪的特性 三.網路犯罪動機 四.網路犯罪類型 五.結論 六.資料出處 1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相關案例1 法律條例 2網路公然侮辱、誹謗 相關案例2 法律條例 3 網路駭客 相關案例3 法律條例 4 網路色情 相關案例4 法律條例 5網路詐欺 相關案例5 法律條例 五.結論 六.資料出處
一.何謂網路犯罪? 網路犯罪為電腦系統與通訊網路相結合之犯罪,偏重於「網際網路」的應用為犯罪的攻擊目標。 以電腦網路作為犯罪場所。 利用網路從事非法事項。例:販賣非法盜製光碟、色情、侵入它人電腦、網路毀謗…等。
二.網路犯罪的特性 散布迅速 身分易藏 證據有限 毀證容易 適法困難 跨國管轄 偵查不易
三.網路犯罪動機 個人利益 對他人報復 商業競爭 好玩無聊
四.網路犯罪類型 1.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2.網路公然侮辱、誹謗 3.網路駭客 4.網路色情 5.網路詐欺
網路犯罪類型-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電腦軟體的著作權 網路MP3與著作權 電子郵件與著作權 按一般著作權受保護的期間屆滿之後,著作即成為一種公共財;或是著作權人本人,明示拋棄其著作權,原則上這些程式或檔案任何人均得加以利用,並會列為公共財之聲明。 網路MP3與著作權 如果消費者是基於自用,而將自己合法購得的原版CD唱片,燒錄成MP3,以供自己使用,則其行為仍屬於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 不過,消費者不是基於自用目的,而透過網路或其他管道散布,則會侵害音樂著作或及錄音著作所享有的重製權。 電子郵件與著作權 郵件轉寄的內容,不論是文章、圖片…等,只要不是出自發信人自己的手筆,都將涉及使用他人著作的問題。
相關案例1-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時間:2005 / 10 / 03 喜歡在網路上看小說的網友,都知道「雅瑪文閤」,不過, 10月1日才上市哈利波特第6集中文版就有網友搶先盜貼「民間翻譯本」,免費先睹為快,出版商震怒,要求網站立即刪除。 【 From:民視 】
相關案例法律條例 著作權規定,侵害著作財產權負一定的刑事責任,一般的侵害,最高可處以二年或三年的有期徒刑。 以營利為目的或侵害著作權為常業 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著作權規定,侵害著作財產權負一定的刑事責任,一般的侵害,最高可處以二年或三年的有期徒刑。 以營利為目的或侵害著作權為常業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侵害重製權,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著作權法第九十四條以侵害著作權犯罪為常業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擅自編輯、重製,違反著作權法,最重可判刑3年以下,或併科罰款75萬元。
網路犯罪類型-網路公然侮辱、誹謗 公然侮辱與誹謗兩者差別 公然侮辱-是所為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 。 誹謗-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 。 ex:衛生棉長蟲 未經證實防禽流感商品
相關案例2-網路公然侮辱、誹謗 時間: 2003/07/15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女子警察隊日前破獲一 起妨害名譽及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嫌犯與被害人為四親等內親屬,與被害人發生爭吵後,竟罔顧親情,將被害人名字、聯絡電話及部分住址,以不堪的詞句登錄在某情色網站上。
相關案例法律條例 網路公然侮辱、誹謗 犯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規定,即意圖散佈於眾,而以文字、圖畫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網路犯罪類型-網路駭客 通常未經授權入侵網路、偷窺、複製更改、刪除檔案,侵犯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措施,以及散佈病毒等程式手法犯罪。 台鐵雙十網路訂票系統網路駭客入侵
相關案例3-網路駭客 時間: 2005 / 10 / 08 台鐵雙十節假期熱賣,一票難求,但民眾卻抱怨,開始預約的第一天,一大早所有的票都賣完了,懷疑有人動手腳!經過連日追查,中華電信及台鐵終於證實:九月二十三號起,台鐵受理民眾透過網路預約國慶假期車票,的確出現「偷車票」的電腦犯罪行為! 【 From:中廣新聞網 】
相關案例法律條例 網路駭客 依現行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第 360 條規定:「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 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61條規定:「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網路犯罪類型-網路色情 透過網路傳播性交易之訊息。 網站設置內容提供猥褻圖片及色情光碟販賣廣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 設立電子郵件信箱作為與顧客交易媒介。
相關案例4-網路色情 時間: 2005 / 10 / 07 澎恰恰光碟案,引起社會震驚的同時,色情網站也有疑似知名女星的強暴光碟,大肆遭到散佈。根據了解,這是黑道多年前勒索女星不成,憤而流出的影片,色情業者透過管道取得之後,放在網路上提供免費下載,藉此吸引網友點閱。警方除了已經將網站強制關閉,也進一步追查幕後的犯罪集團。 【 From:中廣新聞網 】
相關案例法律條例 網路色情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以電腦網站傳送猥褻圖畫供人觀賞罪及販賣猥褻物品罪。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罪 第三十三條以電腦網路散布或刊登足以使他人為性交易之訊息罪。
網路犯罪類型-網路詐欺 第一種形式 網路購物詐欺 歹徒在網路上刊出商品民眾匯款後,以劣品 充數或取步到商品, 交易完成後避不見面。
第二種形式 網路銀行轉帳詐欺 歹徒在報紙刊登廣告或散發傳單(民眾貸款,加盟..等) 要求被害人到其指定銀行開戶存入保證或權利金 歹徒再要求被害人提供語音查詢餘額密碼及身 分證地址等相關資料以便確認 利用電話語音轉帳功能(網路電子交易)將被害人之存款轉帳領走。
相關案例5-網路詐欺 時間: 2000.8.12 一名剛從大學畢業的陳姓男子,日前在網路上的留言版看到販售手機的廣告,他陸續匯款近四萬元,結果在郵局領到了一個裝滿紙屑的箱子,其中一張紙條上寫著「先不要生氣,請到高雄市某某托運行找莊孝維領取所想要的東西。」陳某依址前往該托運行,卻找不到稱為莊孝維的職員,托運行也沒有他所要的包裹,才恍然大悟,自嘆倒楣離去。
相關案例法律條例 網路詐欺 刑法三三九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五.結論 網路是連接人與人的捷徑 不要讓它淪為犯罪的場所
六.資料出處 刑事警察局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_Book.aspx 電腦及網路犯罪分析 http://www.internet-recordor.com.tw/crime.html 常見詐騙案例 http://home.pchome.com.tw/store/nicecanny/lai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