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公司 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原因及主要教训 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公司 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原因及主要教训 国务院“5.30”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 煤科总院沈阳研究院总工程师 王魁军 2009年9月
2009年5月30日10时49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以下简称同华煤矿)三区+100水平安稳皮带斜井揭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突出煤量3000吨,瓦斯量28.2万立方米;造成30人死亡,79人受伤(其中1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219万元。
一、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直接原因
1.同华煤矿概况 同华煤矿系松藻煤电公司下属的矿井地处重庆市綦江县安稳镇。1958年10月投产,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1963年改扩建,能力30万吨╱年,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 矿井主采的K1和K3煤层均为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地质条件复杂。 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9.0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77.51立方米/吨。属自燃煤层。 矿井现有两个生产采区(一区和二区);一个准备采区(三区),正在由重庆能源投资公司下属的川久公司进行建设。
同华煤矿三区开工时间为2005年12月,计划于2009年12月投产。主体工程只剩安稳斜井尚未贯通,三区的巷道布置与通风系统如图1所示。事故发生时,川久公司正在采用自下 (+100水平大巷)而上的方式揭K3煤层。 揭煤面揭煤防突措施采用“浅掘浅进”远距离放炮方式。 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所揭K3煤层厚度为1.78~2.47米,平均2.13米,倾角36°,如图2所示。 K3煤层属严重突出危险煤层。煤层坚固性系数f=0.32,煤层瓦斯压力P=2.4MPa,揭煤前施工预抽钻孔时实测最大瓦斯解吸指标K1=2.36ml/g.min1/2。
图1 三区巷道布置示意图
图2 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巷道布置图
2.安稳斜井石门揭煤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过程 (1)安稳斜井石门揭煤工作面自 2008年12月24日起至2009年5月3日,在距K3煤层底板不同位置实施了2次预抽瓦斯、2次排放钻孔和1次金属骨架共5次防突技术措施,共抽放瓦斯量73316立方米。 (2)5月27日开始揭煤,揭煤过程中先后4次放炮,揭开2平方米K3煤层。 (3)经5个钻孔的措施效果检验后,第5次放炮,放炮后随即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图3 突出过程示意图 放炮器 巷道底板堆积大量煤粉
3.安稳斜井石门揭煤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 直接原因 综合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此次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所揭的K3煤层具有严重的突出危险性,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放炮作业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未按规定撤人和关闭防突反向风门,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吸取的教训
(一)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 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 措施落实不到位 1.瓦斯预抽效果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 安稳斜井揭K3煤层前,先后2次采用底板穿层钻孔对K3煤层进行瓦斯预抽,累计抽放瓦斯量73316立方米,计算出的预抽控制范围内K3煤层的瓦斯预抽率为31.33%。 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计算,安稳斜井揭煤地点K3煤层瓦斯压力降至0.74MPa以下,瓦斯抽放率必须超过37%;K3煤层瓦斯含量降至8立方米/吨以下,瓦斯抽放率必须超过67%。
图4 安稳斜井瓦斯抽采指标与国家标准对比图
(1)检测参数不全 2.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符合相关规定 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5月27日部分揭开K3煤层后(2平方米左右),于5月30日施工了5个直径42毫米、深度4米的探测钻孔,并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但只测定了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不符合《松藻煤电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预测或效检是否超标采用两个指标综合判断,一个是钻屑指标K1、S临界指标,以该指标为主;另一个是最小突出瓦斯压力Pmin”的规定。只测定了钻屑指标K1值,没有测定瓦斯压力。
(2)效果检验布孔位置不当 5个探测钻孔与巷道的夹角均为0度,其中,4个钻孔终孔在巷道轮廓线内,1个钻孔终孔位于巷道轮廓线上1.0米,巷道两帮没有措施效果检验钻孔,不符合防突细则“石门防治突出措施执行后,应采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方法检验措施效果。检验孔数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一个、并应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和《松藻防突出实施细则》渐进式揭煤过煤门“沿揭煤点周边施工5~8个预测(或检验)孔,上方、两帮、前方不少于5米屏障,下方不少于2~3米屏障”规定。 检测参数不全、布孔位置不当,不能真实反映突出危险性。
图5 实际措施效果检验范围与要求对比图
3.揭煤工作面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 《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即石门自底板岩柱穿透煤层进入顶板的全部作业过程,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并编制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2009年5月27日部分(2平方米)揭开K3煤层后,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没有执行上述规定。5月30日事故当班放炮作业时,安全措施只是按一般的远距离放炮处理,只对安稳斜井、+100茅口大巷反向风门以南和3#回风上山区域进行停电、撤人,没有按《同华煤矿防突技术安全措施-安稳斜井揭K3煤层防突措施》要求,按石门揭煤的放炮要求实施三区区域全部撤人。
4.装药量和炮眼深度违反相关规定 安稳斜井5月27日开始石门揭煤,揭煤前后共放了5次揭煤炮。第1次由于放炮母线连接错误没放响;第2次只放响10多个炮眼;第3次处理剩余的20多个剩余炮眼;第4次处理最后剩余的4个炮眼,揭开2平方米的K3煤层。 诱导此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第5次爆破经调查和推算实际使用炸药量25.2至30公斤,炮眼平均深度1.2米 ,超过《松藻煤电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石门揭煤工作面过煤门必须采取“浅掘浅进”,每循环进尺必须控制在0.6~1.0米,循环炸药量在20公斤以下;《同华煤矿防突技术安全措施-安稳斜井揭K3煤层防突措施》,过煤门要“浅掘浅进”,每循环进尺不大于1.0米,循环炸药量在20公斤以下的相关规定。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不掘突出层,不采突出面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无论是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面还是回采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或将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 突出矿井采掘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要按相关的规定执行,必须认识到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工作中石门揭煤与正常的采、掘作业的差别。 石门揭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从工作面自煤层底(顶)岩住开始,直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都必须严格执行揭煤有关规定,措施效果检验和防突安全措施必须执行到位。 20
(二)对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在事故前已出现瓦斯涌出异常未引起足够重视 安稳斜井石门揭煤前后共放了5次揭煤炮,就表明重视程度不够。 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自27日第一次揭煤放炮至事故发生前,先后发生了5次瓦斯超限,除2次为工作面停风所致外,其余均为工作面揭煤放炮造成的(如图6所示),表明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放炮后瓦斯涌出异常,未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范。 加强煤矿干部、职工瓦斯抽采及防突理论的培训,石门揭煤工作面须注意分析放炮后瓦斯涌出异常,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杜绝“三违”。
图6 三区安稳斜井碛头甲烷传感器模拟量趋势曲线 1:36放炮 3:33放炮 14:31放炮 16:58停局扇 6:00停局扇 10:49发生事故信号中断
(三)擅自修改措施、不按规定停电撤人 川九公司项目部编制的《安稳皮带斜井揭K3煤层防突措施补充规定》擅自将经松藻煤电公司批准、由同华煤矿编制的《安稳斜井揭K3煤层防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19条中“揭煤当班和过煤门期间放炮距离不少于1000米,且必须三区区域撤人”的规定修改为:“撤人范围:安稳皮带斜井、+100大巷风门以南及溜煤上山3#石门回风区域内所有人员。(揭煤当班三区区域撤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规定,导致川九公司只是在27日中班第一次揭煤时,按石门揭煤的安全措施执行,实施三区全区域撤人;而30日早班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过煤门放炮时,安全措施只是按一般远距放炮处理,导致了事故的扩大。 加强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性教育,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培训有差距 1.放炮时未按规定关闭反向风门。据救护报告并结合现场勘查报告证实,+100三区大巷的防突反向风门放炮时未关闭,使突出瓦斯逆流,造成了事故扩大。 2.违规挪动放炮位置,防护设施不全。事故当班放炮员因放炮母线断线,未在规定放炮地点放炮,而是向前移动在大巷与转载煤仓巷交叉处放炮,缩短了撤离躲炮距离。且没有把位于规定放炮地点的压风自救器安装到新的放炮地点,导致防护设施不全。 3.井下避灾线路不明。井下巷道交叉点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路标、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270大巷掘进工作面矿工由于不清楚避灾路线,逃生时误入回风系统,有11名矿工遇难。
图7 +270大巷事故发生现场示意图 运输工4人 掘进工14人 掘进工8人 10人遇难 1人遇难 掘进工18人
4.矿工培训不到位、自救能力差。逃生时绝大部分人员没有佩带使用自救器,没有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4.矿工培训不到位、自救能力差。逃生时绝大部分人员没有佩带使用自救器,没有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5.井下多头多地点作业、人员超过规定。事故当班同华煤矿和川九公司都知道安稳斜井揭煤工作面要进行过煤门的放炮工作,但仍然安排三采区有5个掘进工作面56人作业,另有5个地方安排人员工作,整个采区入井人数高达131人,违反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安监总矿字[2006]216号文)第四项二款中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的规定。
加强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个体自救技能,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须明确瓦斯突出的避灾路线,并加强突出避灾路线的培训和日常教育,熟悉避灾路线。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在井巷交叉点必须设置路标,表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设置醒目的避灾线路指示牌。
(五)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疏于监理 川九公司承建的同华煤矿三区井巷建设工程由重庆精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聘请同华煤矿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监理人员(有张倔刚、冉景沛等人)。据川九公司职工证言和相关资料显示,平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的是同华煤矿扩能部张倔刚、冉景沛等相关人员,在监理单位栏目签字的也是同华煤矿的冉景沛等人员,致使监理工作名不符实。 国家相关部门须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以上是同华煤矿“5.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技术和管理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须吸取的经验教训,供参考,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