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劳动合同法和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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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讲 劳动合同法和婚姻法

新劳动合同法

“欠了我们的工钱,我们去讨薪,他们出来100多人打我们,还把我拉到黄河边暴打。”昨日下午,在郑州北四环附近打工的农民工告诉记者,30多名农民工在工地讨薪时遭到殴打,其中的一名包工头和一名讨薪妇女被塞进车里拉到黄河边暴打,包工头被打伤后回来,但讨薪妇女一直失去联系。

一、从2008年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新在哪里?

 签约两次之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5岁的小吕在广告公司工作3年了,“从一进公司就是每年签约一次,担心单位明年不给续约,我压力很大,天天加班图好好表现,从不敢休探亲假。”  “事实上劳动者合同都是3到6个月的居多,一年以上都算少见,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劳》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黎建飞教授开宗明义,“出台《劳》的两大目的便是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合同期限短的问题。”《劳》14条规定,劳动者与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炒老板鱿鱼不再担心违约金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明年1月1日之后,想炒老板鱿鱼的打工仔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要提醒你们记得收好发票;作为劳动者,就要记得快点毁灭证据啊。”黎建飞有趣的说辞引来台下一片笑声。

单位拖着不签约将会赔得更惨 迟迟拖着不跟劳动者签约的无良老板要注意了!“《劳》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之内必须签约,3个月到1年之内未签约的,赔偿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黎建飞教授提醒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要注意使用这一条款保护自己。”

大学生一毕业快马加鞭去报到 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都不会管,那就惨了。”黎建飞举例:一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医疗费学校和单位都没有义务负担,只能靠社会救济,“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  

   单位不给买社保就得赔偿   “不少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今后出现这种情况,不但要补足应该交的部分,还要向劳动者付出经济赔偿。”肖胜方律师提醒用人单位,“所谓依法,是要按时、足额购买,拖延时间、金额不足都要赔偿。根据《劳》46条,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作出赔偿,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还要交滞纳金。这将导致企业越不依法购买社会保险,损失越大,成本越高。”肖胜方律师提醒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都有违约金的规定等,这些都需要修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应该讨论一下如何修改自己的劳动合同了。”

二、劳动合同的含义以及类别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三类: (1)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长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劳动合同分三类: (1)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长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三、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和不应有的条款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范本

劳动合同禁止约定条款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七、关于休假和加班的规定

休息与休假 A、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一般为1至2个小时,最少不得少于半个小时; B、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16个小时; C、公休假日:一般安排周六和周日,特殊情况至少休息1日。

休假的种类 A、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清明节。 B、探亲假 C、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加班费的计算 平时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基数的150%,双休日是200%,法定假日是300%。 工资基数:日工资基数(合同约定)=月工资(不包括奖金和其它补助)÷20.92 (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黄金周”长假前三天加班费=日工资基数×3; 后四天加班费=日工资基数×2

八、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

协商 仲裁 调解 诉讼

  案例1:刘某自1998年11月起到海南某公司当话费催缴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10月刘某停止工作。刘某遂要求该公司补缴1998年11月至2006年9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该公司则辩称,与刘某为代理合同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专家认为:经查刘某由该公司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按月领取劳动报酬,自1998年11月至2006年9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定,该公司应当为刘某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2:小赵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由于经营问题,原定于每月5日发工资的,但是7月份的工资到了8月份还没发,于是小赵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发7月份工资,之后便离开了公司。但是公司领导说,小赵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离开了,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赔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律师剖析: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就是因为违反了按时支付报酬的合同约定而败诉的。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但是也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上面讲到的都是劳动者可以随时告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还要说一下第38条第二款:劳动者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走人的情形:就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婚姻法

12月16日晚,一名女子在网上晒与三亚公安男友王鹏飞乘警车吃饭、泡温泉的“幸福”微博引来诸多网友围观。

12月20日13时25分,网友“faye-007”在微博上发出微博称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50年4月13日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2001年4月28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了修正案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婚姻法历年的变化 80年代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1950年婚姻法的核心内容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80年代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今天则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和睦、文明,而且尤其关心婚姻的质量、夫妻财产的分割等等新问题。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结婚自由 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儿童和 老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自由 实行计划生育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结婚 1、结婚条件 (1)必备条件 A、男女双方自愿 B、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C、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订婚? 订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婚约是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表示或者巩固恋爱关系的方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约或订婚没有作任何规定。因此,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使用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结婚 (2)禁止结婚条件 A、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B、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祖父母 3 外祖父母 父 2 母 3 祖父母的其他直系血亲亲属 1 己身 2 父母的其他直系血亲亲属 3 外祖父母的其他直系血亲 2 子女 3 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国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示意图

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①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②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③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④暂缓结婚的对象: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  ⑤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应接受医生的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后,才可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结婚的程序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谨记:只有经过 结婚登记的婚姻 才合法有效。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无效婚姻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六条 【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家庭关系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家庭关系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离婚 1、处理离婚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是保障离婚自由; 二是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协议离婚; 一种是诉讼离婚。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离婚 3、离婚中保护军人和妇女的特殊利益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4、离婚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离婚 5、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重婚的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支付赔偿金

案例一: 自由恋爱的马甲和刘乙在亲友的祝福下于2008年12月24日举行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去江苏打工。2009年5月份,刘乙因为身体不适,就回家乡医院检查。后来怀有身孕的刘乙被医生诊断为脑梗塞,需要长期服用药物以维持身体状况。因药物对胎儿刺激太大,刘乙不得已含泪做了引产手术。在刘乙忍受精神和身体双重打击的时候,没有等来离家出走的丈夫的安慰和照顾,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一纸离婚传票。

法院经认为,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原、被告这一明确表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被告患有脑梗塞,出院后需长期服药,原、被告离婚后,原告应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帮助。遂判决:准予原告马甲与被告刘乙离婚,原告马甲给予被告刘乙经济帮助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