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簡報大綱 一、92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二、統一入學測驗簡章發售方式 三、92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變革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92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92年4月19日至92年4月20日 (一)四技二專簡章發售日期 91年11月15日至92年1月9日 (二)四技二專報名日期 92年1月2日至92年1月9日 (三)四技二專測驗日期 92年4月19日至92年4月20日
二、統一入學測驗簡章發售方式 (一)全國7-11超商門市 (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門口警衛室 (三)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四)直接上測驗中心網站 【http://www.tcte.edu.tw】下載 測驗簡章內容
一、92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變革 (一)整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類科 (二)採行跨類報考方式 (三)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半 (四)公布各類科考試範圍 (五)公布統一入學測驗組距
減考十七個子科,原二十二類調整為二十三類,原「海事水產類」分為「海事類」及「水產類」。 (一)整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類科 減考十七個子科,原二十二類調整為二十三類,原「海事水產類」分為「海事類」及「水產類」。
採行跨類報考方式,凡報名參加 統一入學測驗單一類別考試之考 生稱為「非跨考生」,另依測驗 簡章規定選擇報名參加跨考群組 (二)首度採行跨類報考方式 92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首度 採行跨類報考方式,凡報名參加 統一入學測驗單一類別考試之考 生稱為「非跨考生」,另依測驗 簡章規定選擇報名參加跨考群組 之考生稱為「跨考生」。
四技二專跨類報考類別 共分為三群七類 電機電子群:電機類、電子類 商業語文群:商業類、語文類英文組 、語文類日文組 家政美容群:美容類、家政類
四技二專跨考群組表 共分為六個群組,考生只能擇一報考
範例說明一 小明已高職畢業,想參加九十二學年度四技二專 統一學測驗,並選擇跨考商業語文群,小明將視自己 所要跨考的類(組)別,選擇報考不同跨考群組。 商業類及語文類英文組→商業語文群(一) 商業類及語文類日文組→商業語文群(二) 語文類英文組及語文類日文組→商業語文群(三) 商業類、語文類英文組及語文類日文組 →商業語文群(四)
範例說明二 小明若選擇跨考商業語文群(四),他需應考的科目共有 七科: 1.共同科目─國文、英文、數學(B) 2.專業科目: 商業類專業科目(一)─計算機概論、商業概論 商業類專業科目(二)─初級會計學、經濟學 語文類英文組專業科目(二)─英文閱讀與寫作 語文類日文組專業科目(二)─日文閱讀與寫作
(三)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半 92學年度增加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半 之措施,凡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之考生應 於報名時繳交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 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所開具之低 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即 可逕依報名費之半數繳費。
依據教育部課程大綱及過去 命題委員出題範圍,確立九十二 學年度四技二專及二技統一入學 測驗之各類科考試範圍,並於測 驗中心網站上公布。 (四)公布各類科考試範圍 依據教育部課程大綱及過去 命題委員出題範圍,確立九十二 學年度四技二專及二技統一入學 測驗之各類科考試範圍,並於測 驗中心網站上公布。
九十二學年度測驗中心將公 布統一入學測驗原始成績組距, 使考生及家長了解本身原始成績 之落點及分布情形,以作為選填 校系之參考。 (五)公布統一入學測驗組距 九十二學年度測驗中心將公 布統一入學測驗原始成績組距, 使考生及家長了解本身原始成績 之落點及分布情形,以作為選填 校系之參考。
考生注意事項(一) 統一入學測驗主要提供給各招 生入學管道,作為招生入學成績之 採計依據,因此,考生在進行統一 入學測驗報名前,應先行查閱各招 生委員會(或學校)有關報名資格之 規定,確認符合後,再行報考統一 入學測驗。
考生注意事項(二) 考生限擇一類別(或群組)報考 【應與欲報名參加之招生委員會 (或學校)之招生類別(或群組)相 符】,不得重複報考統一入學測驗 ,否則由測驗中心逕予擇一限考且 不另退費,考生不得異議。
考生注意事項(三) 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即考生報名 資料寄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退費或申請更改考試類別(或群組) 及考區。
考生注意事項(四) 九十二學年度首度採行跨類報考 ,因此各類別(或群組)之考試節次安 排與往年有所不同,請考生特別注意 測驗簡章之考試日程表及本身准考證 上所安排的應考節次,參加各科目之 考試。
考生注意事項(五) 帶非應考所需物品入場應試(如手機、 鬧鈴、呼叫器等),若不慎攜帶,請將 物品寄放於考區所設置之「臨時置物區」 基於維護試場秩序,考生請勿攜 帶非應考所需物品入場應試(如手機、 鬧鈴、呼叫器等),若不慎攜帶,請將 物品寄放於考區所設置之「臨時置物區」 內,如置放之物品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 秩序者,仍視同違反試場規則處理。
考生注意事項(六) 校院之人士,除報名統一入學測驗 取得測驗成績外,尚需持測驗成績 報名參加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之 有意於九十二學年度入學技術 校院之人士,除報名統一入學測驗 取得測驗成績外,尚需持測驗成績 報名參加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之 各招生管道,始得以完成入學。
簡報完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