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组 织 部 2011年12月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本人申请。 第二步,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三步,履行入党手续。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 本人申请 (1)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由本人亲自写申请; 第一步 本人申请 (1)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由本人亲自写申请; (3)申请入党必须自愿。本人未提出入党申请,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吸收其入党。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第二步 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确定积极分子。 (2)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集中培训。 第二步 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确定积极分子。 (2)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集中培训。 (4)确定发展对象。 (5)政治审查。 (6)上级党组织预审。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第三步 履行入党手续 (1)确定入党介绍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召开支部大会 (4)公示 第三步 履行入党手续 (1)确定入党介绍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召开支部大会 (4)公示 (5)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6)上级党组织审批 (7)预备党员宣誓 (8)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可归结为十二个环节 预 备 党 员 宣 誓 报 组 织 部 审 查 备 案 上 报 审 批 指 派 专 人 谈 话 预备党员的考察及转正 预 备 党 员 宣 誓 报 组 织 部 审 查 备 案 上 报 审 批 指 派 专 人 谈 话 公 示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填写《入党志愿书》 上 报 预 审 确 定 发 展 对 象 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 制 定 发 展 计 划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确定积极分子注意事项: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支部应及时研究能否将其确定为积极分子;一般来说,近期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中,大多数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尚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支部应派人与其谈话,指出其缺点与不足,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其进步,不能长期搁置,不予理睬。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①封面填写时间应与表内“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一致;表格的内容应填写完整; ②“培养考察情况”应从确定为积极分子时开始填写,栏目不够的可附页(超过两年)。该栏目应是两名培养联系人的综合意见。外单位转入的,有培养考查材料的可连续计算考察时间,但考察情况自进校后填写。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③ “党内外群众反映”栏目应如实填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群众表态情况以及大多数群众主要评价意见(综合意见)。 ④ “政治审查意见”栏目应填写政治审查的时间、形式、结论。特别注意政审结论性意见应在函调材料收到之后。(政治审查报告要求同)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2、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⑤“党支部考察意见”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以及党支部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同意作为发展对象上报预审)。 ⑥ “预审意见”由二级党组织填写并由书记签名、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注意:支部大会应在预审后召开。 ⑦ “公示情况”时间应是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3、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一是入党动机是否端正;二是思想觉悟是否高;三是政治品质是否好;四是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4、积极分子考察的方法:一是听取其思想汇报(口头或书面的)和个别谈心;二是观察其日常工作、学习、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表现;三是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四是观察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5、注意做好积极分子材料转移工作(包括转进和转出)。特别是毕业生离校时应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交所在学院放进本人档案中,以便用人单位继续考察。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①支委会听取培养联系人或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汇报及其意见; 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有个别听取意见、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方式); ③听取团组织的“推优”意见(是团员的); ④审阅被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含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 ⑤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的问题: ①衡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必须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对一些虽然工作、学习表现好,但政治素质差的人,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②确定聘(借)用人员、劳务工和在职学生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学习)两年以上,并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8、上报预审:需备齐十份材料 ①入党申请书 ②自传 ①入党申请书 ②自传 ③思想汇报 ④必要的函调(外调)材料 ⑤《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⑥政治审查综合材料 ⑦群众座谈记录 ⑧学生的学习成绩单 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⑩团支部推优材料(是团员的)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8、上报预审材料的要求: ①申请书:必须落款(姓名、年月日),若是打印的,一定要本人签名;申请书遗失的一般不补,但可以重写一份存入档案并由组织作出说明。 ②思想汇报:要有,但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③自传:主体部分是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特别是对自己思想演变影响较大的主要经历和主要事件要着重写;必须落款(姓名、年月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8、上报预审材料的要求: ④政审综合报告:一定要落款(支部名称、日期应在函调材料收到之后) ⑤群众座谈记录:应记实,不能笼统记录。 ⑥党校结业证:必须要有(有效期一般为5年),校内培训遗失的可到党校补办(复印件亦可)。 ⑦团组织推优意见(是团员的):团组织负责人要签字、盖章。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9、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要求: ①必须是2004版的; ②要贴照片; ③落款的时间顺序要与表格的先后顺序相一致; ④支部大会的决议必须写明表决情况且是票决;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9、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要求: ⑤上级党组织指派谈话人的身份要符合要求(党委委员、组织干事或兼职组织员); ⑥”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填写要规范。一般包括会议的结论、表决情况、预备期的起止时间或党龄的起始时间、书记签字、盖章; ⑦各栏目用语要规范准确。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0、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①要保证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开会); ②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参加会议; ③申请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④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与会党员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并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0、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⑤支部大会决议的要求: 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以及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决议 的主要部分,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 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例如:“支部大会经讨论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例如:“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实到会**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1、《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①必须使用高校工委制作的新版本; ②封面填写时间应与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一致; ③培养考察人(至少要1人)一般为介绍人,介绍人调离或从外单位转入的预备党员支部应及时指定新的培养考察人。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要求: 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支部大会对其基本看法和评价; 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同意按期转正的,应写明“按期”两字;如不作为按期转正的,应写明原因和结论: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支部大会到会的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3、材料的归档 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及时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①入党申请书; ②自传; 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④《入党志愿书》; ⑤函调(外调)等政审材料; ⑥转正申请; ⑦其他需进档的材料。 注意:材料的交接必须由经办人签字。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注意事项 14、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 ●基层党委和党支部书记负有重要责任,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负有直接责任。 ●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履行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责任。 ●高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