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生課程教材與教法之調整 特教小組 執行秘書 10111 林坤燦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 與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 特教小組 執行秘書林坤燦 9906
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二、七大學習領域課程統整 三、規劃彈性學習節數 四、教學創新的強化與落實 五、著重績效與多元的課程教學評鑑 成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 規劃年度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因素。 二、七大學習領域課程統整 各領域課程計畫,含學習目標、統整主題、相對應能力指標、時數等。 跨領域統整主題式之課程計畫。 規劃選修課程與六大議題融入課程計畫。 三、規劃彈性學習節數 規劃全校、全年級活動。 發展學校特色的課程或活動。 安排選修節數、實施補救教學。 班級輔導會學生自我學習活動。 四、教學創新的強化與落實 教學內容:編製主題式統整教材、學生統整學習。 教學方法:兼採協同教學、共同教學、統整教學、融合教學或個別指導。 學生學習:合作學習、統整學習、創作與表達。 五、著重績效與多元的課程教學評鑑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亦負責課程與教學的評鑑,並進行學習評鑑。 評鑑範圍: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畫、實施成果等。 評鑑方法:採多元化方式實施,兼重形成性與總結性的評鑑,另著重內、外部評鑑與後設評鑑。 評鑑結果:有效運用於改進課程教材、編選教學計畫、提升學習成效,以及進行評鑑後的檢討。
課程大綱背景與理念 1.因應融合教育需要:調整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 學生設計課程與教學。 2.設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落實 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 3.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彈性規劃及調整九年一貫 課程能力指標。 4.強化IEP:課程與IEP結合。
課程大綱適用對象 一、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 1、視障、聽障、語障、腦性麻痺、肢體障礙、身體病 弱等學生,以及身心障礙資優學生。 2、在普通學校就讀並接受普通班或資源班之直接或間 接服務。 3、課程教學安排與普通班學生相同為原則。 4、依學生個別特殊需要,提供學習困難領域之課程調 整與補救教學。 5、依學生個別學習優異領域之充實教學。 6、依學生個別需要,提供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與支援 服務等。 7、依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設置「特殊需求領域 」課程與教導。
適用對象 二、認知功能輕度缺損學生 1、輕度智能障礙、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中高 功能自閉症等學生。 2、在普通學校就讀並接受普通班或資源班直接或間 接服務。 3、課程之規劃應與普通學生相同為原則,遵循普通 學校課程之規劃來實施。 4、依學生個別需要,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抽離或 外加式之補救教學。 5、依學生個別需要,提供在原普通班所需之學習輔 具、環境與評量調整、行政支援等相關服務。 6、依據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將彈性學習節數做 為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節數。
適用對象 三、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 1、低功能自閉症、中重度智能障礙或多重障礙等學生。 2、就讀於普通學校集中式特教班或各特殊教育學校。 3、課程規劃仍參照普通教育課程進行調整。 4、依學生個別需要,提供所需之學習輔具、環境與評量調 整、行政支援等相關服務。 5、依學校特性及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調整七大學習 領域與特殊需求領域之課程內容,彈性增減學習領域及 學習節數。 6、各學習領域學習情形與一般學生差異大者,應以功能性 課程內容為主進行調整依據。 7、各學習領域學習情形與一般學生差異不大者,就讀普通 學校者可回普通班進行各該領域之融合教育學習。
特殊需求領域與各學習領域節數 1、增加「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加上九年一貫課程七大 領域(按原有節數彈性調整;語文20-30%、其他領域 10-15%),計有八大學習領域。 2、特殊需求領域內涵:「職業教育」、「學習策略」、 「自我管理」、「社會技能」、「情緒管理」、「定 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機能訓練」 、「輔具應用」、「領導才能」、「創造力」、「情 意課程」等。 3、集中式特教班七大領域課程、資源班抽離之領域課程 ,仍在原七大領域時數調整,不屬於特殊需求課程。 4、依據IEP,採用外加方式,進行學習特殊需求領域課 程(0%-20%)。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特殊教育課程大綱差異比較 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課程大綱 基本能力 與課程目標 十大基本能力指標暨 課程目標 因應特殊需求學生之障礙程度、能力差異,由低至高逐步調整課程層次,漸進達成各項能力目標。 適用對象 所有國小及國中學生 依認知能力區分為三類 學習領域 七大學習領域 八大學習領域,增設0%-20%「特殊需求領域」 學習節數 每學期上課二十週、每週授課五天,每節上課四十至四十五分鐘(國小四十分鐘、國中四十五分鐘)。 視課程實施及學生學習進度之需求,彈性調整學期週數、每節分鐘數,惟受教總時數不得少於普通教育學生。 九年一貫課程之調整原則 無 有 IEP與課程之關係 實施通則 針對普通學生進行規劃 增列特殊需求學生之各項調整原則
高中職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 特教小組 執行秘書林坤燦 9906
高中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 一、適用對象:1.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 2.認知功能輕度缺損學生 二、增加「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原普通高中課程之 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自然、數學與 綜合活動七大領域,計八大學習領域。 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社會技能」、「點字」、 「自我管理」、「情緒管理」、「輔具應用」、 「溝通訓練」、「定向行動」、「機能訓練」、 「創造力」、「領導才能」、「學習策略」、 「情意課程」等。
高中課程綱要與大綱差異比較 普通高中課程綱要 高中特殊教育課程大綱 適用對象 所有高中學生 依學生認知能力區分為二大類 必修領域 七大學習領域 八大學習領域。每學期增設0-2學分的特殊需求領域,惟可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需求酌加學分數。 畢業學分數 120個必修學分,40個選修學分 將必修學分數調降為110學分 上課總時數 每週最多上課35節 一學期18週,每週上課至少30節,每節50分鐘。各校視學校特性及學生情況彈性調整每節上課時間,但每週上課時數不少於1500分鐘。 普通課程之調整原則 無 有 IEP與課程之關係 實施通則 針對普通學生進行規劃 增列特殊需求學生之各項調整原則
高職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 一、現有職業學校的職業科別分屬:1.家事類、2.海 事類、3.農業類、4.商業類、5.工業類、6.藝術 類等,六類下分設15個群組。 二、因應特殊教育學生需求,特加設7.服務類,其下 設健康服務、環境服務與生命服務等3個群組。 三、「綜合職能」沒有固定的組合,學校可依身心障 礙學生狀況、生涯發展可能性與就業市場趨勢等 自行設置。 四、適用對象:1.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 2.認知功能輕度缺損學生 3.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 五、增加「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計八大學習領域。
高職特殊教育新課程大綱 六、學習領域、科目與學分(節)數 1.職業教育科目分為一般科目、依群科開設之專業及實習科目。 2.高職認知功能無缺損之特殊需求學生,其課程應以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為主,可依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進行調整。 3.高職認知功能輕度缺損學生之一般科目課程規劃,盡量遵循原班課程,並依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進行調整。另專業及實習科目、校訂科目,可依社區特性、學校發展、就業市場需求及學生身心條件,參照不同群組科目自行規劃與設計。 4.特殊教育學校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之課程規劃,可依學生之生理年齡、障礙類別及程度與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增減科目、學分數,或合併科目為較大領域,以培養學生之職業生活、家庭/個人生活及社區生活能力為核心。
高職課程綱要與大綱差異比較 職業學校課程綱要 高職特殊教育課程大綱 群科歸屬 6大類,15個群組 7大類,共18個群組。依特殊學生需求增設服務類,服務類下設健康服務群、環境服務群及生命服務群。 適用對象 所有高職學生 依學生認知能力區分為三大類 部訂必修科目中的一般科目 七大學習領域 八大學習領域。每學期增設0-2學分的特殊需求領域,可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需求酌加學分數。 畢業學分數 160學分 160學分,但各科目學分數可依IEP調整,不得低於該科之下限學分數(認知功能嚴重缺損者除外) 上課總時數 一學期18週,每週35節,每節50分鐘 一學期18週,每週35節,每節50分鐘。視學校特性及學生情況彈性調整每節上課時間,但每週上課時數不的少於1750分鐘。 全民國防教育 2學分,第一學年上、下學期各修習1學分 0-2學分,第一學年上、下學期各修習0-1學分 普通課程之調整原則 無 有 IEP與課程之關係 實施通則 針對普通學生進行規劃 增列特殊需求學生之各項調整原則
各教育階段普通教育課程調整原則 特教小組 執行秘書林坤燦 9906
普通教育課程調整原則 1、評估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與學習需求,了解學生起點行為和先備能力。 3、調整原則及作法: 學習內容 學習歷程 2、分析課程目標與學生需求及能力之適配性。 3、調整原則及作法: 學習內容 學習歷程 學習環境 學習評量方式
學習內容調整 學習內容調整可採「加深」、「加廣」、 「簡化」、「減量」、「分解」及「替代」等方式,調整各項能力指標,再以課程與教材彈性調整方式決定教學內容: 一、資賦優異學生宜採加深與加廣方式,根據調整後 指標,編選教材。 二、身心障礙學生需依個別學生的身心狀況及能力, 採簡化、減量、分解與替代方式進行調整,再根 據調整後指標,編選教材。
學習歷程調整 一、依特殊需求學生的需要,採工作分析、多元感 官、直接教學、多層次教學、合作學習、合作教 學等教法,並配合不同教學策略及活動。 二、資賦優異學生的教學過程,宜朝解決問題、創造 、批判性高層次思考與情意培養等教法。
學習環境調整 一、提供特殊需求學生安全、安心且無障礙的學習環 境。 與動線規劃、學習區與座位安排等環境調整,提 二、依據個別學生之身心狀況與需求,進行教室位置 與動線規劃、學習區與座位安排等環境調整,提 供所需人力、輔具、行政資源與自然支持等。
學習評量調整 一、採動態評量、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生態評量與課程 本位評量等多元評量方式,充分瞭解學生的學習歷程 與成效,做為課程設計及改進教學的參考。 二、視學生需要提供評量時間(如延長、分段實施等)、 地點(隔離角、資源教室等)與方式(如口試、指 認、使用科技輔具或專人協助等)的形式調整,或進 行內容、題項與題數增刪等評量內容的調整。 三、資賦優異學生宜從提高目標層次的評量,引導自我 獨立學習為評量依據,避免重複練習。
特殊教育課程類別 一、普通教育課程:普通學校提供的主要課程,與 二、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調整或修改普通教育課 一般學生無異。 二、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調整或修改普通教育課 程,讓特殊教育需求學生有接受普通教育課程 的機會,並從中滿足其特殊需要。
特殊教育課程類別 三、生活技能課程(功能性課程):普通學生參與家庭、學校和社區生活所學到的生活技能,身心障礙學生則需經有系統與組織化的教導課程,方能習得。 四、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課程:學生參與各種課程學習時,在其溝通方法和表現方式需預做的調整改變。例如:科技輔具的應用、調整表現方式等。
特殊教育課程規劃原則 一、首先考量採用普通教育課程:朝向設計全方位 課程,或採用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 二、其次設計特殊需求功能性課程:針對無法採用 普通教育課程,則依據個別學生的特殊需要, 調整七大領域課程及設計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三、配合採用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課程:增進教學 輸入管道與學習結果輸出管道,確實多元評量 教與學的實質成效。
IEP需課程的適配結合 一、IEP的學年目標與學期目標,是特殊需求學生經 課程教學與學習後的年度終點行為。 需依據多元診斷與評量資料而定。 三、IEP議定後,依據個別學生的特殊需求狀況, 相較於普通課程所存差異進行課程規劃,可能會 應用到上述四類課程之一或以上。
IEP需課程的適配結合 四、IEP學期目標有相同或相似之數個學生,教學時 可採同質分組方式實施,用以執行IEP。 1、建置學校內相關專業服務的時間與內涵。 2、學校相關教學與資源之整合應用。 3、能落實在職場、社區或融合教育普通班等。
課程需考量IEP進行規劃調整 一、教師在擬定各領域教學目標時,需參考個別學 生IEP之學年與學期目標,據以做為進行全方位 課程與多層次教學的安排。 二、IEP載明特殊需求學生在普通環境學習限制、適 當評量方式、普通班學習和生活的可能情形與 必需資源。 三、課程調整應以個別學生IEP所列之弱勢與優勢 並存能力著手,做為選擇與自編教材之參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