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基础”教研室
第七章 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制作者:董娜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却将蜕变成为狂信。 第七章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却将蜕变成为狂信。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制作者:董娜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 第七章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制作者:董娜
几个概念的区分 法制观念 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泛指对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态度;二是专指人们重视、遵守和自觉地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 第七章 几个概念的区分 法制观念 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泛指对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态度;二是专指人们重视、遵守和自觉地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 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以广大公民高度自觉性为基础,要求人们对现行法律持尊重、信赖并积极认同的态度,是人们群众对社会主义法制在理性认识基础上而产生的一种切身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感知和认同。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几个概念的区分 法治观念 对法治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的抽象,是法治的基本倾向或人们对法治的态度、信念,及对法治价值、法律制度、法官等等的认识(法治知识)、评价(正义与非正义、合理性与非合理性)、反应(信任或厌恶、认同或抵制)及期望(要求、愿望)等。其核心是法治的实质价值观念和法律权威观念。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几个概念的区分 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观念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七章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第七章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第七章 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第七章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决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这里的“严”,不是指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处罚严,也不是指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效力高,而是指它的标准和要求更严。 制作者:董娜
内涵 公民有履行法律的义务,而共产党员除了有履行法律的义务,还要遵守党规党纪,承担履行法律和党规党纪规定的双重义务。 第七章 内涵 公民有履行法律的义务,而共产党员除了有履行法律的义务,还要遵守党规党纪,承担履行法律和党规党纪规定的双重义务。 我们党是执政党,国家权力大都掌握在党员干部手中,用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实际上是在用法律约束权力的同时又增加了一道约束,有助于更好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这一意义上讲,党规党纪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第七章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第七章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实践为基础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理论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规范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运行操作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相关关系理论。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第七章 内涵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实践为基础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理论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规范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运行操作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相关关系理论。 P173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七章 内涵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第七章 《决定》 “三统一”、“四善于”: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第七章 《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在我国,人民不是法律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法律的制定者、实践者,是法律的主人。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第七章 内涵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制作者:董娜
内涵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第七章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保障 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科学立法 2、严格执法 3、司法公正 4、全民守法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科学立法 2005年9月27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深圳交警公布,从2015年11月1日起,机动车违法45天内不处理将被停驶,禁止上路。这一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公益普法平台“民断是非”公布民调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人对此表示反对,律师更是连抛四个问题质疑其合法性。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违法后,当事人若逾期不缴纳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即加罚滞纳金;若仍然不行,则交管等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上并没有“停驶”的处罚规定,深圳交警怎么能另立罚则呢? 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车主应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45日内接受处理;超过45日未处理完毕的,交管部门应通知车主停驶车辆;停驶车辆若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应予处罚,并可扣留机动车……也就是说,深圳市交管部门只不过是依据地方立法行事。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国家赋予了深圳“特区立法权”,意味着深圳地方立法拥有较大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的边界在哪里,可以在多大程度、在哪些领域超出国家法律规定,有时显得比较模糊。譬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停车的处罚金额是50元至200元,而深圳市的处罚金额是2000元,似乎没有多少人对此说三道四。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是2014年修订的,如今《条例》已经实施,木已成舟,其中的机动车停驶新规却遭到大多数人反对,这显然是十分尴尬的事情。值得追问的是,当时立法机关是否充分征求过民众意见?如果征求过,大多数市民是反对还是支持?如果市民反对意见强烈,这一新规为何最终写进了《条例》?又或者市民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再次证明了“开门立法”的重要性,“开门立法”不仅需要立法者有充分尊重民意的权力自觉,也需要民众有充分表达诉求的权利意识。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严格执法 1、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2、政府职能范围 3、建立一整套依法执政,执法必严的高效行政管理体制. 4、严惩违法、渎职及滥用职权者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震惊全国的嘉禾滥用行政权利事件 2003年,嘉禾珠泉商贸城开发公司承包下了当地商贸城的建设项目,为了让工程范围内的1100户居民迅速按照开发商给出的条件搬迁,嘉禾县还创造性地推出了“四包”“两停”政策。 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发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 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而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拆迁工作,涉及到当地居民300多户,全县公职人员中粗略统计有160多人属于这些拆迁户的家属,他们几乎全部受到牵连,其中至少有6~7名公职人员因为其家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上打出的大标语 制作者:董娜
嘉禾县的教训提醒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决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定程序和制度。 第七章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基本查明湖南嘉禾县政府介入商业拆迁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嘉禾县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等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责令辞职、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等严肃处理 嘉禾县的教训提醒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决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法定程序和制度。 制作者:董娜
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第七章 公正司法 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丈夫被判杀妻获刑15年 服刑11年后妻子现身 11年前,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居民张在玉被政法机关认定已遭丈夫杀害。2005年3月28日,她突然回家了!她的归家,让当地人目瞪口呆——这表明其丈夫佘祥林被判刑15年是错案。 据介绍,张在玉今年42岁。1994年,她和丈夫佘祥林吵架后突然失踪。不久,人们在当地发现一具女尸,经有关部门检测,女尸的年龄、体征、死亡日期与张在玉吻合。因此,佘祥林被公安机关当作重点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15年。 制作者:董娜
得知张在玉归家后,京山县公安局、京山县人民法院立即调查核实,确认张在玉当年系离家出走,当年在该镇吕冲村发现的女尸不是她。 第七章 得知张在玉归家后,京山县公安局、京山县人民法院立即调查核实,确认张在玉当年系离家出走,当年在该镇吕冲村发现的女尸不是她。 荆门市委对该案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立即依法纠错。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撤销当年京山县人民法院及该法院作出的两审判决,将该案发回京山县人民法院重审。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2005年10月27日,轰动全国的“杀妻冤案”当事人佘祥林及其家人与湖北省京山县公安局签订了国家赔偿协议书,共获国家赔偿45万元。当年为佘祥林案作“良心证明”的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村民倪新海、聂麦清共获赔2.5万元。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全民守法 徒法不足以实施 如果法律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 洛克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两方面主体 公民个人 行使权利 两层含义 承担义务 制作者:董娜
内涵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第七章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2012年8月26日,有36人遇难的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陕西一官员面带微笑的照片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有网友称,官员为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网友发现,这位“微笑局长”也是一个名表的爱好者,手上频繁出现各类名表,至少有五块之多,消息一经披露,引发了网友强烈的质疑。后网友又发现杨局长的名表并不只5块。 2012年9月1日下午,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在延安特大车祸现场“微笑”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刘艳峰表示,将向陕西省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陕西省安监局在法定时限内对公民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回复,存在行政不作为;诉陕西省财政厅的拒绝公开回复,未列出“杨达才工资为何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理由”,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符。 2013年9月5日9时30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受贿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制作者:董娜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含义: 第七章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含义: 1、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2、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3、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 4、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制作者:董娜
法治思维和人治思维 第七章 一是在依据上,法治思维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人治思维则更重视个人尤其是掌权者的德性和才智。 二是在方式上,法治思维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而人治思维则漠视规则,具有极大的任意性。 三是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多数人之治”,而人治思维则更容易流于个人的集权专断; 四是在标准上,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而人治思维则迷信领导者的个人意志。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律至上 权力制约 人权保障 正当程序 制作者:董娜
法律是否拥有至上地位,区分着一个国家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 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 第七章 法律是否拥有至上地位,区分着一个国家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 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 普遍适用性: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优先适用性: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种社会规范的调整而社会规范又互相矛盾时,优先考虑法律规范的适用; 不可违抗性:法律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要受到惩罚。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制作者:董娜
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要把权力关紧制度的笼子里。 第七章 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要把权力关紧制度的笼子里。 权力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 有权必有责: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用权受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违法受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制作者:董娜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 第七章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 权利公平:一是权利主体平等;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救济平等。 机会公平: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规则公平: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人而异。 救济公平: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的救济公平。 制作者:董娜
人权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 第七章 人权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 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制作者:董娜
正当程序 第七章 程序的正当,表现在: 合法性:程序运行符合法律规定,有关机关或个人不得违反或变相违反; 中立性:程序设计和运行应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向任何一方; 参与性:案件或纠纷的利害关系人都有机会参与到办案程序中来,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主张; 公开性:程序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以接受各方监督; 时限性:程序的运行必须有合理的期限,符合时间成本和效率原则的要求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温岭虐童案:重实体,轻程序 2012年10月24日,浙江省温岭市发生一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学校。该校教师颜艳红因“一时好玩”在该园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让另一名教师用手机拍下,之后该视频被上传到网上。
第七章 2012年10月25日颜某被温岭警方刑事拘留,10月29日报请温岭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11月5日未批准逮捕。依刑诉法的规定,不予逮捕的,警方必须立即无条件放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采取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措施。而颜某却被继续羁押,直到16日警方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此时颜某已被羁押22天,超期羁押7天。颜某表示放弃追究警方责任。
第七章 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 辛普森作为一个体育明星,曾是六、七十年代美国一名杰出的榄球运动员,退役之后成为著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和影视两栖明星。
第七章 他与白人妻子妮科多年不合,并且有多次体罚虐待其妻的记录。1992年3月,妮科提出离婚,并得到法庭批准。但是,离婚之后,他们却时常在一起抛头露面,甚至继续同居,辛普森的暴力行为也始终没有停止。
第七章 1994年6 月12日,辛普森前妻妮可及其男友戈德曼在洛杉矶寓所双双被杀。妮可的喉管被割断,戈德曼则被捅了22刀,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案发之后,警方所确定的杀人嫌疑犯首先便是辛普森。警方对辛普森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与死者血型一样的血迹,以及手套、球鞋等与出事现场留下的痕迹相吻合的物证。法医的检验也证实,在出事现场发现了与辛普森血型 一样的血迹 .
第七章 1994年6月17日,洛杉矾警方决定逮捕辛普森。然而,辛普森却开着一辆白色豪华轿车出逃了,洛杉矾警方动用陆上和空中两股警力在洛杉矾市内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警匪追逐大战。
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 第七章 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 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已经掌握了足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证据,但他们为使案件更加“铁证如山”,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迹的手套。正是这双手套,最终被被告方证明为实验室里的产物,陪审团哗然。
第七章 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美国广播公司(ABC )的另一项调查表明,37% 的白人同意宣判结果,83% 的黑人表示赞同。不少美国人对陪审团这一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提出怀疑。 被害人的父亲在刑事判决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泣不成声地说:“控方并未打输官司,而是我们的国家输了,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戈德曼的父亲则表示:"在两年半之后,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我们感谢上帝。" 第七章 一年以后,加州高等法院的一个民事审判庭开始审理此案。这一回,陪审团中有9 名白人,没有一名黑人。经过4 个月的审判,陪审团于2 月5 日作出裁决,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万美元。5 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 戈德曼的父亲则表示:"在两年半之后,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我们感谢上帝。"
第七章 三、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 1、学习法律知识 2、掌握法律方法 3、参与法律实践 4、养成守法习惯 制作者:董娜
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尊重法律权威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第七章 第三节 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尊重法律权威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权威和尊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定义:指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不可违抗性。 1、法律在众多社会规范中居于主导地位; 2、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柏拉图:“当法律被置于某个其它权威下而没有它自己的权威,我的看法是国家的垮台就不远了。如果法律是政府的主人同时政府是法律的奴隶,那么情况就大有希望,人们就可以享受众神的祝福。”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服从 第七章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服从 法律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的条件 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才是法律权威的基础 制作者:董娜
第七章 二、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信仰法律 遵守法律 服从法律 维护法律 制作者:董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