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和产业项目资金情况介绍 陈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1年8月18日
第一部分 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
一、市统筹资金基本情况 (一)设立市统筹资金的初衷 北京科技资源丰富 北京重视科技工作 政府投入存在问题 2009年提出全面统筹资源、完善模式机制、带动社会投资,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 支持对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重点项目
(二)市统筹资金的来源 市科委 发改委 经信委 国资委 财政局 中关村管委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0年60亿元 2011年100亿元←科委12亿元
(三)市统筹资金主要用途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地方配套 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
(四)市统筹资金的项目支持标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实际到位经费的15%-20% 转化项目:总投2000万↑,需求500万↑,500-1000 产业项目:总投1亿元↑,需求1000万元↑,1000-2000 政府投入/总投资:30%↓,20% 项目执行期:2-3年,1-2年 支持资金:分年度支持 鼓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联合 用产学研结合
(五)市统筹资金项目的提出和决策机制 建立市联系会议制度: 市委常委、副市长牵头 出资的各委办局负责人参加 吸纳国家部委司局参加 市统筹资金项目决策程序: 出资的市属委办局各自提出项目 市联席会决策是否支持,支持额度、方式、进度
(六)市统筹资金的支持方式 直接补助、贷款贴息 股权投资:政府出资、占有股权、市场运作、适时退出 政策激励、政府引导,不以盈利为目的 √知情权、决策权、退出权 X日常经营管理 代持机构:村发展、亦庄国际、首科、北工投、国管中心
股权投资: 资金用途更加广泛 退出时退原值+同期活期利息 退出的股权由企业高管、技术骨干优先购买 退出的资金纳入市统筹资金循环使用 原则上企业承担的项目均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二、市统筹资金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0年 (二)2011年 150项。重大专项60项,成果转化60项,产业项目30项 市科委60项,安排资金7亿元 资金已陆续拨付到位 (二)2011年 第一批约140项,安排资金约50亿元 市科委34项,安排资金约4亿元 第二批项目申报预计近期将启动,8亿元
三、市统筹资金的运行效果 (一)政府管理层面 统筹使用、统筹决策,投入和决策“分散→集中” 自筹经费占相当比例,“有效带动社会资源” “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效率最高” 市场机制、股权投资,“提高把握力度,避免打水漂”
(二)项目单位角度 提升了项目层次 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吸引其他社会资金 申请中央部门支持 拓宽资金使用用途 关于资金退出:不愿退出→怕不退出
统筹资金将成为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渠道 (三)骨干人员角度 高管、技术骨干可优先购买退出的股权 有效激励公司骨干人员 多赢 资金规模:20亿元→60亿元→100亿元→?亿元 统筹资金将成为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渠道
四、有关建议 1、加强联系,进一步了解市统筹资金 2、欢迎向科委推荐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 3、科委内部分工 重大办-统一归口向统筹资金联席会办公室推荐 轨道交通、应急救援、油气勘探、核电应用、 特高压智能电网 以高端装备为依托,带动工程技术服务业 业务处-电装处、两新处、生物处、农村处、社发处 高新处、法规处、合作处
第二部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
一、北京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本特点 1、全国领先、远超上海(1/3↓) “十一五”期间:1100/2800,40% 230/520,45%, 2、涵盖各板块、各专项 电子与信息(核高基、集成电路、宽带移动) 能源与环保(油气开发、核电站、水污染) 生物与医药 (转基因、新药创制、传染病 ) 先进制造 (数控机床、大飞机 )
3、中央在京单位牵头专项多 4、专项项目实施进展顺利 中央企业、高校、院所85%↑ 部分项目取得阶段进展:北方微的12英寸65纳米栅刻蚀机,创毅视讯的4G终端基带芯片 ,北一机床的数控重型桥式龙门五轴联动车铣复合机床,中科院地球物理所的MEMS数字检波器,国家核电的先进压水堆AP1000,碧水源的MBR强化脱氮除磷技术,农科院的融合抗棉铃虫基因,北京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基地,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防治示范区
5、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七星华创通过专项扶持,在创业板上市,以国家资金为种子资金,引导从社会募集资金,实现良性循环 ; 北一机床通过承接专项项目,提升北京机床制造产业竞争力;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支撑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大唐移动、普天通过承接专项项目,实现了3G产业布局
二、北京市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 1、协调机制全面形成 市联席会议-审核工作小组-各专项牵头部门 市统筹资金联席会 市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委重大办 各专项牵头部门 01-04,11-经信委 05-06,09-科委 07-水务局,08-农委,10-卫生局
2、出台配套办法 制定实施北京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管理办法》 支持在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支持京外单位 支持承诺成果在京转化、产业化的项目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股权投资 配套比例:02专项,按国家要求配套 其他专项,结合落地意向,按在京单位实 际到位中央经费的15%-20%配套
3、出函与配套程序 出函程序(需要出具配套承诺函的专项) 立项阶段:牵头各专项的委办局出具不包括配套金额 和配套比例的推荐函 立项阶段:牵头各专项的委办局出具不包括配套金额 和配套比例的推荐函 经费核准阶段:市科委出具带有配套比例的承诺函 拨款阶段:市科委出具带有总配套金额的确认函
配套程序: 牵头各专项的委办局提出拟配套项目,提供中央部门要求配套依据、中央经费到位凭证、项目单位在京成果转化意向书、配套申请书、牵头委办局意见,报审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部门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提交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各委办局开会研究,初定配套方案:是否配套、配套额度、配套方式、出资部门等 提交市统筹联席会办公室,市联席会或专题会研究决定最终配套方案,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确认配套
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市统筹资金第一批项目,共安排重大专项地方配套项目112项,确定配套资金14 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市统筹资金第一批项目,共安排重大专项地方配套项目112项,确定配套资金14.45亿元,其中市统筹资金安排8.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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