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3、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 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 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依据: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对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认知 较差,在生活中侵犯他人此类权利的事情以及自身权利 被他人侵犯的事情时有发生;部分学生出于好奇好玩、 不懂尊重他人以及现代科技的发展,在网络上恶意损毁 丑化和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屡见不鲜。因此有必要教育 学生重视和维护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游戏环节 规则:先请两位同学上台,并把眼睛蒙住;然后随机点几名同学站到他们面前让他们猜猜(她)谁? 观察并归纳这两位同学各自通过什么方式来猜中的? 如:听声音,摸相貌,叫名字等方式(设计意图)
名人图片欣赏
肖像是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⒈肖像的含义和作用 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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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 刘翔和阿尔法在行使了什么权利,具体包括什么内容?(设计意图及注意) 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 (1)制作权 (2)使用权 (3)获酬权 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的肖像权和获酬权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可怜的“百变”小胖
看“我”变、变、变
3、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 (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 (3)擅自创制他人肖像
4、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反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侵害过别人的肖像权吗?有没有出现过别人侵害我们肖像权的事情,如果我们的肖像权受到侵害应该如何办?(把握重点、突破难点)
小资料 以下情况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 (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3)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临床医学教学研究在专业报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 思考: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行为也不构成侵权?
小品演绎 1、姓名 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甲:喂,帮我捡一下那 本书! 乙:? ? ? ? ? ? 甲:喂,就是叫你呀,还楞在那干嘛? 乙:对不起,我不叫 “喂”,我叫xxx. 小品演绎 甲:对不起,xxx帮我捡一下那本书,好吗? 乙:好的,给你! 甲:谢谢你!....... 乙:不客气!........ (设计意图) 1、姓名 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我的姓名我做主 俗话说“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很多家长为给孩子取名可谓煞费苦心。一位家长为自己的双胞胎儿子分别取名为:“钟共”、“钟央”。一位周先生将自己女儿取名叫周蒽莱。赵先生,是电脑程序员,给孩子取名叫“赵.COM”。李先生是教师,夫人也是老师,于是起名叫“园丁四郎”。
起个好名字 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并取名“美丽”,希望她越长越漂亮。 美丽渐渐长大。去年考上县城一所重点中学,她非常勤奋,成绩优异,父母感到很欣慰。可最近她却不想上学了,并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因为他父亲姓“朱”,同学嘲笑她,叫他“猪美丽”。 思考:你认为美丽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吗?她爸爸有权阻止吗?(设计意图)
案例分析 好。王先生正式向李小姐求婚,不料被拒绝。王怀 恨在心,冒充李小姐的真实姓名在报纸上刊登征婚 王先生和李小姐同在一家公司工作,平时关系较 好。王先生正式向李小姐求婚,不料被拒绝。王怀 恨在心,冒充李小姐的真实姓名在报纸上刊登征婚 广告,使李小姐接到多封求爱信。使单位同事以为 李小姐对爱情不专一,对其有看法。李小姐后到报 社调查才发现是王先生所为。
★不干涉他人决定姓名 ★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 ★不干涉他人更改姓名 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侵害的权利 2、姓名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 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侵害的权利 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不干涉他人决定姓名 ★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 ★不干涉他人更改姓名
思考:王先生侵犯了李小姐的什么权利? 3、侵害公民姓名权具体表现为: ●干涉 ●盗用 ●冒用 4、依法维护姓名权 受害人应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4、依法维护姓名权
课堂练习:这样做可以吗 1、小明昨天到公园去游玩,看见一个年轻女子坐在凉亭的石凳上,样子非常的美,正好他要参加摄影比赛,这可是个难得的镜头,于是在女子的面前按下了快门。 2、记者王某在旅游区拍下了一游客乱扔垃圾的镜头,并准 备登报以批评这些行为。 3、小强为了证明演示自己的电脑技术,把小张相片上的耳朵变成了猪耳朵,然后在论坛上发表。 4、广告公司的小谷经常在网上搜索一些女明星的照片,用来帮客户设计食品包装盒 5、某市发生银行抢劫,警方为了尽快破案,在发布通辑令时使用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一位业余摄影爱好者的困惑? 课后思考题 我是一名部队业余摄影爱好者,前几天在一公园游玩时,发现几个女青年边吃东西边把果皮扔在地上,我立即按动快门。不料她们立即围过来,要我立即将底片曝光,说如果一旦报社刊登,就告我侵犯肖像权,我不同意。现在照片已冲洗好了,我很矛盾,担心一旦投稿,是否会吃官司?为什么?
教学反思: 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和学生实际,本节课主要采用活动式教学,通过游戏、小品、生活案例分析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现代教学理念。 通过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也培养了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大胆发言,教学过程中应尽量少评价他们的描述正确与否,让他们自主发现,享受成功的喜悦。
谢谢大家再见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9 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