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綱 大 綱 第一節 生態觀光的由來 第二節 生態觀光的定義及內涵 第三節 生態觀光的興起 第四節 生態觀光的發展歷程 第五節 受質疑與指責的生態觀光 第六節 台灣生態觀光的發展 問題與討論
前 言 被譽為世界第一大產業的觀光旅遊業,由於相較於工業而言較不具環境污染性,因而被冠上「無煙囪產業」的雅號!然而,觀光旅遊業真的不會對自然環境帶來衝擊嗎?答案是否定的,觀光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是以興建觀光資源與設施,以及觀光客進入觀光地區後所產生的破壞行為等方式呈現。在過去半個多世紀裡,觀光旅遊業突飛猛進的發展演化,新的旅遊形式層出不窮,而其中則以強調環境友善的生態觀光(Ecotourism)的興起最為引人注目,人們寄望它能解決觀光、保育與當地社會發展的三角習題。
第一節 生態觀光的由來 一、生態觀光與生態學 第一節 生態觀光的由來 一、生態觀光與生態學 從字面上的意思來看,生態觀光(Ecotourism)可視為生態(Eco-)與觀光(tourism)的組合,而生態(Eco-)即為生態學(Ecology)的意思(如圖8-1)。一般而言,生態學的範疇是在研究生物與生物之間,以及生物與其環境之間相互關係的科學,亦即(「生」命系統+環境狀「態」),其最基本的任務是在研究、認識生物與其環境所形成的結構,以及這種結構所表現出的規律。因此,生態觀光單純就字面意思而言,可解釋為觀賞動、植物生態的一種觀光旅遊方式,也可詮釋為具有生態概念與保育當地自然生態環境的觀光旅遊過程。
二、從觀光與環境的關係到生態觀光的發展 一般而言,相對於主要以娛樂為目的之「旅遊(tour)」活動,「觀光(tourism)」活動除了具有娛樂的性質之外,還具有學術性、非報酬性、責任商業性等概念,因此,在馬斯洛(Maslow)的人類需求金字塔五個層級中,觀光活動可列在最高需求層級的「自我實現」層級,也因此,一般所謂的「生態旅遊」一詞,其概念應該包含於概念涵蓋更廣的「生態觀光」一詞中。
依據中華民國「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對「觀光產業」的定義:「指有關觀光資源之開發、建設與維護,觀光設施之興建、改善,為觀光旅客旅遊、食宿提供服務與便利及提供舉辦各類型國際會議、展覽相關之旅遊服務產業。」為期待觀光產業能夠吸引眾多的國內外觀光客,並帶來豐富的經濟收入,需進行開發自然環境等觀光資源與興建旅館飯店等周邊設施,然而在觀光客帶來經濟收入的同時,卻也帶來垃圾、污水、廢棄物、噪音、治安⋯⋯等環境污染問題,而這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大眾觀光(mass tourism)」經營模式。
由以上可看出,觀光與環境之間存在著既矛盾卻又看似相依的關係,因此,觀光與環境之間所存在的關係可有以下兩種想法:(一)觀光產業危害自然環境甚鉅,這兩者的關係為互相衝突。(二)在「共生(symbiosis)」的概念下,觀光產業與自然環境具有互相合作、共創雙贏的潛力。在第一個想法之下,觀光產業從無煙囪產業到人們發出「無煙囪產業冒煙了」的驚呼,人們重新審視觀光產業對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嚴重衝擊,並思考尋找其他「低衝擊觀光活動」的形式;而在第二個想法之下,人們發現,環境才是觀光產業的根基,具有「觀光發展」與「環境保護」共生概念的生態觀光,能將對環境的負面衝擊降到最低,或許就是最佳的低衝擊觀光活動形式。
三、綠色觀光、自然觀光與責任觀光 「生態觀光」一詞的概念源於綠色觀光(Green tourism)或自然觀光(Nature tourism),其最初指的是以自然資源導向為基礎的觀光活動。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隨著觀光旅遊環境意識的抬頭和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概念的形成,生態觀光概念逐步取代了綠色觀光及自然觀光,並融入責任觀光(Responsible tourism)等新的發展觀念及理論。
(一)綠色觀光 綠色觀光是指人們離開日常居住的地方,前往鄉野間非人造的休閒環境(人工造景的海岸和滑雪場則不能納入)去進行休閒的觀光旅遊活動。綠色觀光的概念是將地球視為我們的母親,應對自然資源進行合理經營,並認為政府機關有義務要關心回應觀光客的需求,同時考慮到觀光活動與觀光客活動對當地社會、文化、經濟與自然環境所產生的衝擊。
(二)自然觀光 自然觀光就是「前往某些尚未受到破壞的環境去體驗和享受自然」(Honey, 1998),是「以去直接享受某些相對沒有受到干擾的自然環境與現象為主要目的之觀光旅遊」(Valentine, 1992),含有追求傳統休閒觀光的目的成分在內。適合對某些自然環境主題有強烈興趣且具有專業的觀光客,也適合一般以尋求在自然環境中的輕鬆體驗為目的的隨興觀光客。自然觀光最大的優點是在於前往這些未受破壞的自然環境時,能避開大眾觀光的擁擠與嘈雜,因此,自然觀光比其他觀光旅遊形式更強調對自然環境的依存性(Romeril, 1989)。
(三)責任觀光 責任觀光是指所有尊重觀光旅遊地自然、建築、文化等環境的觀光旅遊形式(Wheeller, 1990),簡單的說,就是在進行觀光旅遊活動的同時,也為觀光旅遊地乃至於整個觀光旅程盡些責任,包括:環境保育、史蹟文化維護、協助弱勢團體等,以降低觀光旅遊活動對觀光旅遊地自然環境的衝擊,並增進觀光客對觀光旅遊地人文環境的尊重。
綜合地說,綠色觀光、自然觀光與責任觀光皆可視為「自然取向(nature-based)」的觀光旅遊,其概念主要包含:重視地方利益、聯結觀光旅遊與自然環境保護、發展地方管理技巧、尊重與維護地方文化襲產、限制開發規模與強度、環境倫理教育等。
第二節 生態觀光的定義及內涵 「生態觀光」一詞,首次見於赫澤(Hetzer)在《Links》雜誌中評論觀光活動在發展中國家所造成的衝擊。於文中他建議採用「Ecological Tourism」的概念取代傳統的觀光模式,這個建議普遍被認為是生態觀光一詞的首次出現。他所建議的「Ecological Tourism」具有四個面向,可解釋遊客、環境與文化三者的內在互動關係:(1)環境衝擊最小化、(2)當地文化衝擊最小化與尊重最大化、(3)給予當地經濟利益最大化、(4)參與者遊憩滿意度最大化。
其後,墨西哥建築師與環境保育學家桑巴洛(Ceballos-Lascurain)於1983年首次創造使用「Eco-tourism」這個名詞,以遊說保護墨西哥北猶加敦(Yucatan)的濕地做為美洲紅鶴繁殖地。當他在與開發者談到終止碼頭建設的議題時,他提到若能保育該濕地,則可吸引觀光客來此賞鳥,並藉著生態保育來活絡當地的經濟活動。根據其見解,生態觀光是:到一個相對未受干擾或未受污染的自然地區去旅行,有特定的主題,例如學習、欣賞和享受景色與野生動、植物,以及在這些地區中所發現的任何存在的文化風貌(包含過去與現在)。
生態觀光含有科學、美學、哲學方面的意涵,但並不限定觀光客一定是這方面的專家。一個人從事生態觀光,就有機會沈浸在自然之中,擺脫日常工作、都市生活的壓力。最後,在潛移默化中,變成一個對保育議題敏感的人。 1990年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ldlife Fund, WWF)在所屬的永續發展部門成立了生態觀光常設單位,開始了推展生態觀光的概念,並進而獨立成為國際生態觀光學會(The International Ecotourism Society, TIES),其對生態觀光的定義是:到自然野地的責任旅遊,這種旅遊活動不但可以保育當地的自然生態環境,同時也保障並增進了當地人民的福祉。
雖然生態觀光的定義各家不同,然而所有的定義都至少反應了三個要素:(1)比較原始的旅遊地點、(2)提供環境教育機會以增強環境認知進而促進保育生態的行動力、(3)關懷當地社區並將旅遊行為可能產生之負面衝擊降至最低。 亦即生態觀光不只是一種單純前往原始的自然生態環境中去進行休閒與觀光的活動,而是以環境教育為工具,同時連結對當地居民的社會責任,並配合適當的機制,以期在不改變當地原始生態與社會結構的範圍內,從事休閒遊憩與深度體驗的觀光活動。
第三節 生態觀光的興起 生態觀光的發展約於20世紀70∼80年代初具雛形,而其興起則可追溯到60∼70年代的世界環境運動,當時由於自然環境保育問題、社會文化發展問題、消費經濟方式的轉型、觀光旅遊業對自然環境與社會文化的影響等議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人們不斷在思考尋找如何能同時實現「觀光發展」與「環境保護」目標,如何能既滿足人們的觀光旅遊需求,又能降低觀光旅遊業對自然環境與社會文化的影響,而在此期間,生態觀光的概念一經提出,便引起人們普遍的討論,頗有符合社會期待,眾望所歸之勢。具體而言,促成生態觀光迅速發展的因素包含以下幾個因素:
一、世界環境運動的發展 20世紀60∼70年代,由於世界環境運動的蓬勃發展,讓人們高度密切地關注到自身所處的環境。 (一)人與自然環境間「合作的協調」關係 美國學者瑞秋卡森(Rachel Carson, 1962)在其《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一書中,首次提出環境保育問題,強調環境污染對生態系統有著深遠影響,並提出人與自然環境之間,必須建立起「合作的協調」關係,而此一觀念的出版,對環境保育運動的推動發生了非常大的作用,並使「生態學」成為人人知曉的詞彙。
(二)全球性的環境生態與社會經濟問題 學者密斗(Meadows, 1972)等人在羅馬俱樂部(Roma Club)的《增長的極限(The Limits to Growth)》一書中,對世界人口與經濟快速增長的分析結果,指出工業革命以來所倡導的「人定勝天」、「人類征服自然」的經濟增長模式,已使得人類不僅與自然時時處於尖銳的矛盾之中,更不斷地受到自然的反撲,因此提出將人口問題、糧食問題、資源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生態平衡問題等,提升高度到「全球性問題」的呼籲。
(三)永續發展觀念的關注 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與前挪威總理布朗特蘭(Bruntland, 1987)在其《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報告中,提出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D,或稱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強調世代之間的公平與正義理念,此舉再度喚起人們對自然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關係的關注,並在1987年第42屆聯合國大會表決通過,將永續發展正式定義為:「滿足當代的需要,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發展。」
(四)里約宣言與21 世紀議程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於巴西里約熱內盧(Rio de Janeiro)舉行,世稱「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與會各國於會中簽署了一份旨在保護全球環境及發展制度之健全,並指導未來全球各地永續發展的《里約環境和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簡稱里約宣言,又稱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此外,並提出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
二、大眾觀光業對自然環境生態與社會文化經濟衝擊的省思 其內容包含全球性社會與經濟問題、環境資源的保育與管理、各層級環境相關團體的角色貢獻與實施行動方案等四大部分,以做為全人類實踐永續發展工作的藍圖,此舉無疑是世界各國直接對要實踐環境保護做出了承諾。 二、大眾觀光業對自然環境生態與社會文化經濟衝擊的省思 全球旅遊業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經歷了一個突飛猛進的大發展時期,在短短數十年的時間裡,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大產業,其中尤以大眾觀光的發展最為顯見。
(一)從無煙囪產業到冒煙 簡單地說,大量的觀光客湧入一個觀光地區進行旅遊活動,即可稱為大眾觀光。在許多地方,大眾觀光為當地帶來了就業機會與居民收入的增加,經濟的增長加上相較於工業而言較不具環境污染性,使得大眾觀光在發展初期被各界稱為無煙囪產業;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發展大眾觀光需付出自然環境與社會文化成本,而當大眾觀光帶來當地經濟狀況改善等正面效益的同時,也一步一步對自然環境生態與社會文化結構產生一定的負面衝擊,使得人們不得不發出「無煙囪產業冒煙了」的驚呼。
(二)外來企業主導當地經濟 許多地方為了提升當地在觀光市場上的競爭力,吸引大量觀光客,當地政府不惜大興土木,興建人造景觀與觀光設施。結果,不當的觀光地區規劃與過度開發,犧牲了許多當地自然環境的天然美景;此外,區域發展的不平衡與當地居民深化需求的忽略,也使得傳統文化產業與生產方式無以為繼,而過度依賴觀光旅遊產業的結果,甚至演變為外來企業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主導,當地人真正從觀光旅遊產業中得到的經濟收益則變得相當有限。
三、保護主義與開發夥伴觀念的變革 世界環境運動的發展,使得自然環境的保育受到重視,世界各國紛紛設置生態保護區甚至國家公園等,然而極端保護主義的結果,常因威脅到當地居民的經濟利益與生存而成效不彰,因而漸漸有了開發夥伴的觀念,將保護區的設置、開發與經營,結合當地居民的深化需求,結果反而達到保護與開發雙贏的局面。
(一)保護主義——國家公園 自1872年世界第一座國家公園——美國黃石國家公園(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成立後,許多國家如澳洲、墨西哥、阿根廷、瑞典等都紛紛仿效,建立起各級的國家公園體系,直至1989年,全球地表已約有3.2%的面積皆被納入於某種保護體系之下。 國家公園或保護區之規劃,主要是在維持各國所擁有之自然資源的永續存在與使用,是各國政府在制定全國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計畫時的重要政策之一。
中華民國「國家公園法」第一條提到,國家公園的設置旨在「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第十二條則說明「國家公園得按區域內現有土地利用型態及資源特性」進行分區管理,其中,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與生態保護區原則上都禁止開發,因此,國家公園的設置是屬於偏極端的保護主義。
(二)開發夥伴——利益相關者理論 然而,許多國家公園或保護區在設置的過程中,都以強迫的方式將當地居民與國家公園或保護區分離,或在後來對國家公園或保護區觀光旅遊活動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將當地居民或社區排除在外,造成當地居民對國家公園或保護區產生排斥與敵意,而出現非法進入國家公園或保護區進行採集、狩獵、伐木、採礦、採油等經濟活動。因此,自20世紀60年代末期開始,環境保護組織與學者提出呼籲,人們不僅要考慮到對自然環境應盡的責任,同時也要考慮到當地居民的生存權利,惟有使當地居民能從國家公園或保護區的各式產業活動中獲得經濟收益,國家公園或保護區中的區域、物種與生態系統才能夠真正受到保護。
利益相關者/夥伴關係(stakeholders)理論,是指政府同意將國家公園或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權交給地方,使其能從國家公園或保護區的門票、食宿與其他觀光旅遊活動設施等獲得經濟收益。 到了20世紀80年代,生態觀光迅速發展,許多未發展或發展中國家發現,將生態觀光配合利益相關者/夥伴關係理論,可成為替代非法採集、狩獵、伐木、採礦、採油等環境資源攫掠性活動,提高當地居民環境意識,以及提供國家公園或保護區營運資金的有效工具。
四、發展中國家與國際貸款機構各取所需 20世紀70年代末期,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原本欲透過向西方世界已發展國家與銀行等國際貸款機構的借貸,來推高經濟使其脫貧,結果終因缺乏還債能力,甚至要透過更多的借貸去償還先前的欠款,而使得其債務危機浮現。與此同時,隨著環境運動與觀光旅遊產業的發展,國際援助與貸款機構逐漸發現,觀光旅遊產業在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問題與經濟戰略方面的作用,而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則亦逐漸體認到,生態觀光在賺取外匯以償還借貸與實現經濟成長方面的重要性。
(一)發展中國家期待賺取外匯 到了20世紀90年代初期,南美洲、非洲、亞洲等許多工業化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都紛紛將觀光旅遊產業(包含生態觀光在內),做為其發展對外貿易以提振經濟的重要戰略。例如:在哥斯大黎加,觀光旅遊產業的外匯收入超過了香蕉出口產值;在肯亞與坦桑尼亞,觀光旅遊產業的外匯收入超過了咖啡出口產值;而在印度,觀光旅遊產業的外匯收入則超過了珠寶出口產值。
(二)國際援助與貸款機構對發展中國家 的環境問題與經濟戰略 在發現到觀光旅遊產業,可能是解決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債務危機的最佳方案後,世界銀行集團(World Bank Group, WBG)等國際建設開發與銀行組織,投注了巨額的資金在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的生態觀光發展上,且截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泛美開發銀行美洲國家組織、美國國際開發署等國際援助與貸款機構,亦投注資金支援各國各種不同類型的生態觀光專案。
第四節 生態觀光的發展歷程 一、20世紀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初期的萌芽階段 第四節 生態觀光的發展歷程 從20世紀60∼70年代至今,世界各國生態觀光的發展,大致上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一、20世紀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初期的萌芽階段 生態觀光的發展在這個階段,只能算是個未加檢驗的概念。 (一)探討如何正確地利用自然環境資源 隨著世界環境運動的發展與對觀光旅遊業衝擊的省思,人們希望生態觀光能為世界各國的自然環境資源保護做出貢獻,並實現觀光旅遊、環境保護、永續發展之間的平衡,於是人們開始探討如何能正確地利用自然環境資源。
(二)侷限於對自然環境資源的友好利用 在60 年代末期, 小規模的生態觀光活動首次出現在厄瓜多爾(Ecuador)的加拉帕戈斯群島(Galapagos Islands, 又名科隆群島,原文名含意為巨龜之島);在70年代,肯亞對野生動物生態觀光的研究,證實其經濟收益遠超過狩獵的經濟產值;此外,在哥斯大黎加、貝里斯等國,亦紛紛開始進行對生態觀光環境資源友好利用方面的探索。顯然,在這個階段,人們對生態觀光的認識,僅侷限於對自然環境資源的友好利用,其更深層的內涵則尚未觸及。
二、20世紀80年代的成長階段 生態觀光的發展到這個階段,出現了創新的經營模式。 (一)生態旅社經營模式的建立 在這個階段,世界各國部分有遠見的觀光旅遊業經營者或企業家,發現觀光客開始對許多大眾觀光路線或目的地失去興趣,並意識到生態觀光的潛在利潤,因而開始前往略為偏遠的原始自然地區,尋找新的觀光旅遊目的地,並以生態觀光概念進行開發,建立生態旅社(Ecolodge,或稱生態渡假木屋),提供相對應的導遊服務等創新的經營模式,再包裝成生態觀光路線,讓觀光客能前往偏遠的原始自然地區進行生態觀光與渡假。
(二)為生態觀光目的地帶來的經濟收益尚未顯著 到了20世紀80年代末期,許多發展中或未發展國家,都將生態觀光列為可同時實現自然環境保護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手段。因此,為滿足全球日益擴大的生態觀光需求,生態觀光目的地的供給也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然而,在這個階段,生態觀光的經濟收益主要仍落入生態觀光經營者的口袋,分配用於生態觀光目的地的當地社區發展與環境資源保護的資金則很少。
三、20世紀90年代至今的成熟階段 生態觀光的發展,自此階段而後成為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極佳工具。 (一)生態觀光實證經驗與理論的完備 隨著生態觀光在許多國家的火速發展,許多生態觀光目的地的當地社區與居民,亦清楚明白生態觀光能帶給他們長期生存發展的機會,加上越來越多的研究人員與組織、官方與非官方部門、觀光旅遊業經營者與企業家等,對生態觀光各式正反實證經驗的分析,與生態觀光理論框架的釐清建立,使得生態觀光成為聯繫觀光旅遊產業、自然生態環境、當地社區發展的極佳工具。
(二)國際生態觀光年 聯合國於1998 年訂定西元2002 年為「國際生態觀光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Ecotourism),並要求各會員國進行相關的學術研討、教育推廣與地區籌備會議,希望藉著全球的參與,對生態觀光與永續發展進行進一步的探討,並交流相關的經驗與技術。在2001∼2002年間所舉辦的18次地區籌備會議中,以加拿大「魁北克旅遊局」和「加拿大觀光局」在2002年5月19∼22日,於加拿大魁北克省舉辦的「世界生態觀光高峰會」(World Ecotourism Summit)最盛大也最具代表性,
會中除推崇永續生態觀光對消弭貧窮與保護瀕臨滅絕生態系具有潛在的貢獻外,也確立了要在聯合國永續發展的議題下,制訂生態觀光的初步議程,並對開發生態觀光活動提出建言。而中華民國台灣行政院亦於2002年1月16日配合國際生態觀光年,訂定2002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Taiwan Ecotourism Year),並出版生態旅遊白皮書。生態旅遊白皮書除了提出自然生態、社區、產業、政府都能永續經營的觀光發展整體策略外,對生態觀光亦有明確的定義,即「一種在自然地區所進行的旅遊形式,強調生態保育的觀念,並以永續發展為最終目標」,並提出下列八項生態觀光辨別的原則:
必須採用低環境衝擊之營宿與休閒活動方式。 必須限制到此區域之遊客量(不論是團體大小或參觀團體數目)。 必須支持當地的自然資源與人文保育工作。 必須盡量使用當地居民之服務與載具。 必須提供遊客以自然體驗為旅遊重點的遊程。 必須聘用瞭解當地自然文化之解說員。 必須確保野生動植物不被干擾、環境不被破壞。 必須尊重當地居民的傳統文化及生活隱私。
簡單地說,若有任何生態觀光規劃或遊程違反上列八項原則之一,就不算是生態觀光了。
第五節 受質疑與指責的生態觀光 一、對生態觀光可行性的質疑 第五節 受質疑與指責的生態觀光 儘管人們對生態觀光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巨大潛力懷有憧憬,然而人們亦不難發現,在生態觀光發展的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可行性方面的問題,甚至出現適得其反的狀況。因此,如何冷靜面對生態觀光受質疑的可行性問題,並積極處理生態觀光受指責的現實表現,以確保永續生態觀光的發展,應是生態觀光下一階段發展的重點。 一、對生態觀光可行性的質疑 隨著許多生態觀光實證經驗的出現,與理論框架的釐清,人越來越重視生態觀光實際實踐之後所得到的結果,也因此出現了以下對生態觀光可行性的質疑。
(一)生態私慾觀光 許多所謂的「生態觀光客」,表面上聲稱關注原始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育,實際上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對原始自然生態環境的好奇私慾,因此在進行生態觀光活動的過程中,總是將先進行「滿足自己好奇私慾的行為」而後才顧及原始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育,這種不考慮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何種影響的私慾觀光行為,使得生態觀光的效果不如預期,正如威勒(Wheeller, 1994)所提到的,生態觀光(eco-tourism)的實際層面應該是生態私慾觀光(ego-tourism)。
(二)生態偽裝觀光與生態銷售觀光 觀光旅遊業經營者對生態環境的「機會主義」,是生態觀光可行性最受強烈質疑的地方。許多觀光旅遊業經營者,為迎合消費者需求,並提升其觀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趁著生態觀光在市場上受到熱烈歡迎的氛圍,在沒有對生態觀光的內涵進行深入瞭解的情況下,即利用生態觀光來偽裝其觀光產品,並大力推廣銷售,結果觀光旅遊業經營者中飽私囊,而促進環境生態保護與當地經濟發展的生態觀光內涵與效果則蕩然無存,產生生態偽裝觀光(eco-facade)與生態銷售觀光(eco-sell)的問題。
(三)生態剝削觀光 隨著西方世界已發展國家與銀行等投注愈來越多的資金於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的生態觀光發展,許多學者開始擔心,西方世界國家將掌握第三世界國家賴以為生的觀光旅遊業,使得生態觀光成為一個「綠色資本主義(green capitalism)」工具,而這種經濟霸權則會使得西方世界國家對第三世界國家的剝削更加嚴重,產生生態剝削觀光(ecoexploitation)。
二、對生態觀光現實表現的指責 生態觀光的實踐,究竟是否真的實現了人們所預期的環境生態保護與當地經濟發展?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檢視過許多實例的現實表現後,發現是否定的,有些還與預期落差甚大。 (一)生態恐怖主義 環境生態保護的促進是生態觀光是否成功實踐的一項重要指標,學者也提出許多環境控制技術與原則,如:環境影響評估、污染者付費原則等,來控管生態觀光在實踐中對環境生態的衝擊。
然而實際上,這些環境控制技術與原則的進行,多是架構在對當地社區或觀光旅遊業經營者有利的基礎上,結果使得原本意在保護環境生態的生態觀光,在環境控制技術與原則的背書之下,變成破壞環境生態的生態恐怖主義(ecoterrorism),而許多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就正陷於這樣的「環境生態陷阱」中,例如:觀察世界最大的海洋鳥類——信天翁生態,是厄瓜多爾的加拉帕戈斯群島相當受歡迎的生態觀光行程之一,然而隨著生態觀光客的人數與到訪頻率的增加,帶來日益明顯的噪音干擾,結果迫使信天翁將其巢穴從生態觀光客經過的行程路線中遷移離開;
在尼泊爾有許多地方提供做生態觀光的目的地,例如:哲雲國家公園(Chitwan National Park)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探訪、聖母峰基地營健行(Nepal Everest Base Camp Trekking)等,其中某些生態觀光目的地的當地社區,為提供生態觀光客煮飯燒水所需的柴火,一年要砍伐掉一公頃的野生杜鵑,結果大量類似的「生態恐怖行動」,使得尼泊爾的水土保持大大受到影響。
(二)生態大眾觀光 自然原始的生態環境與多元豐富的土著文化,是許多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發展生態觀光的基礎,而為了從生態觀光的發展中獲得有效的經濟發展,接待越來越多的生態觀光客,是提高收入、確保經濟的必然途徑。然而隨者生態觀光客的人數與到訪頻率的增加,只為滿足自己好奇私慾的生態觀光客也混雜其中,加上觀光旅遊業經營者對生態環境的「機會主義」與對生態觀光內涵的忽略,結果原本意在降低大眾觀光對自然環境生態與社會文化經濟衝擊的生態觀光,正一步步侵蝕這些第三世界等發展中國家賴以發展生態觀光的基礎。
生態觀光「商業化」的結果,今日的生態觀光將成為明日的大眾觀光(today's eco-tourism, tomorrow's mass-tourism)。例如:被譽為世界生態觀光發展模範生的哥斯大黎加(Republica de Costa Rica),其生態觀光的發展已漸漸走向生態大眾觀光(eco-mass-tourism)的經營模式,使得今日生態觀光的哥斯大黎加,成為明日生態觀光的墓地(from Costa Rica of ecotourism to cemeteryof ecotourism)。生態觀光在經濟上的成功,促使了自然環境的沈淪。
第六節 台灣生態觀光的發展 相較於國外生態觀光的發展是實踐先於理論,台灣生態觀光的發展則是從概念與理論的引進到普及,進而帶動生態觀光的實踐。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續會)於民國89年提出「二十一世紀議程——中華民國永續發展策略綱領」,為台灣的永續發展,規劃一個全民共同的願景,而以觀光旅遊產業而言,生態觀光的經營管理模式,便是在永續發展架構之下的一個可行的方向。
一、台灣生態觀光經營管理的類型 台灣生態觀光的經營管理,依據土地利用的型態、生態環境資源保育的迫切性以及當地社區的發展目標等要素,可區分為以下二大類型: (一)生態環境資源保育的經營管理 為促進台灣原始自然生態體系的保育,復育脆弱的珍稀生物及生態系統,並保存原住民族的文化,強化當地社區的結構,台灣地區以劃設保護區並在其外圍劃設緩衝區的方式,進行生態環境資源保育的經營管理。保護區可分為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家公園、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等四種類型。
台灣許多原住民族部落的分布,正好落於保護區外圍區域或生態系統較為脆弱敏感的地帶,且這些部落的農業經濟活動、傳統狩獵文化、祖靈祭典與禁忌等,又多與現行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有所衝突。因此,為了落實保護區功能,並同時維繫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區管理單位應在審慎評估並與部落居民充分溝通後,建置生態保育示範區,並引入小規模的生態觀光活動,如此不僅能使部落居民體認到自然生態、文化傳統與觀光利益的密切關聯性,更可提供部落居民進行生態保育與文化維繫的動機,以及生態觀光客進行遊憩、教育與深度體驗的場所。
(二)生態環境資源利用的經營管理 為提升生態保育與文化保存的意識,並推廣永續經營的理念,台灣地區針對自然生態環境資源可以利用,並具觀光發展潛力的地區,劃設國家風景區、國家森林遊樂區以及一般風景區等方式,進行生態環境資源利用的經營管理。 台灣各個國家風景區與國家森林遊樂區皆擁有其特色資源,長年來皆吸引許多觀光客前往觀光,其未來的發展應引入生態觀光的經營理念、推廣生態環境教育、培訓生態解說導覽人員、進行生態環境監測,以期能永續經營觀光資源,並加速國人瞭解與建立生態觀光的內涵與態度。
一般風景區乃由地方政府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亦是國人經常前往觀賞自然景觀與體驗地方文化的地方,其未來的發展則應參照國家風景區推動生態觀光的作法,提升規劃建設與經營管理的品質,並將生態資源的保護列為風景區發展的首要工作。
【台江國家公園——四草濕地紅樹林生態之旅】 二、台灣生態觀光實例 【台江國家公園——四草濕地紅樹林生態之旅】 台灣第八座國家公園——台江國家公園於2009年12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其陸域面積約4905公頃,海域面積約34405公頃,合計總面積約39310公頃,規劃有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一般管制區與海域一般管制區等。台江國家公園內的黑面琵鷺保護區,為瀕臨絕種的候鳥——黑面琵鷺——南來過冬的重要生態保護區,大約在每年的九月,黑面琵鷺會陸續抵達,到隔年的三∼五月才北返其繁殖地。
這些南來過冬的黑面琵鷺,其數量可多達全球總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約1200隻),吸引了許多觀光客慕名前來賞鳥。此外,海埔地、沙洲與溼地等特殊地形與地質景觀,亦為台江國家公園區域海岸地理景觀與土地利用的一大特色,其中重要的濕地共計有4處,包含國際級濕地:曾文溪口濕地、四草濕地,以及國家級濕地:七股鹽田濕地、鹽水溪口濕地等。再加上擁有海茄苳、水筆仔、欖李、紅海欖等4種紅樹林在內的許多珍貴或稀有植物資源,台江國家公園可說是台灣西南部一個相當適合發展生態觀光的潛力地,而乘坐大型動力膠筏,來一趟四草濕地紅樹林生態之旅,則可視為台江國家公園生態觀光發展的濫觴。
一趟四草濕地紅樹林生態之旅的內容一般包含有:紅樹林與濕地動植物生態觀察、黑面琵鷺等重要候鳥與野鳥生態觀察、濕地摸蛤蜊體驗、河面蚵架鮮蚵採收與品嘗體驗等,相當引人入勝,去過一趟保證值回票價、令人難忘。
問題與討論 試簡述生態觀光的由來。 試簡述生態觀光的定義及內涵。 試簡述生態觀光的興起。 試簡述生態觀光的發展歷程。 試簡述生態觀光是如何受質疑與指責並舉例說明之。 試簡述台灣生態觀光的發展並舉例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