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多重死因統計資料進行分析? 報告人:衛生署統計室 徐俊強科長 資料蒐集製作: 張佩青 DOH
內容大綱 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現況與案件申請 資料加值應用介紹 多重死因簡介 多重死因基本分析 DOH
中心現況與案件申請 DOH
現況:加值分析現場作業 指標查詢線上作業 1.原始資料庫有健保檔、出生檔、死亡檔、癌登檔須經過初步加密、檢誤、除錯、驗證等程序,才能放在本署協作中心的資料倉儲、資料超市中,再經處理後才能變成次級資料庫、指標資料庫 2.資料提供至臺北、台中等各分中心,最後提供審核合格並繳費之使用者使用。 3.在次級資料庫、指標資料庫中提供彈性客製化、固定格式指標查詢( 目前已有放上簡單之指標供免費查詢,未來更豐富之指標可能須收費 才能查詢 ) DOH
申請流程 1.要向協作中心申請資料或使用資料,可上協作中心網頁下載相關表格 協作中心資料處理小組 資料處理 視資料量,約3~10天 分析人員前來分析,並繳交 正本保密切結書 正本資料使用聲明書 分析、陪同人員兩吋照片一張 辨識用,含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流程 1.要向協作中心申請資料或使用資料,可上協作中心網頁下載相關表格 2.若不符合規費減免條件者,須檢附(1)申請單(2)欄位勾選表(3)完整計畫書;符合規費減免條件者,再多附上”減免公文” 3. 經本室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須於2週內繳費,協作中心資料處理小組擷取所需資料約3-10天(視資料量而定) 4.分析人員前來須繳交相關文件及照片( 製作出入識別證 ) DOH
一、提出申請: 二、 申請檢附文件: 於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填寫使用資料申請單後,傳真(或郵寄)相關申請文件至衛生署統計室 傳真或郵寄申請 各分中心提供代收送件服務 二、 申請檢附文件: 使用資料申請單、檔案欄位勾選表、完整計畫書(案)。 註:「檔案欄位勾選表」中原則上儘量不要勾選超過一半以上欄位,超過則須簡報說明原因。 符合收費減免條件者,需檢附公文,並敘明符合減免之事由。 1.各分中心提供代收送件服務 3.”檔案欄位勾選表“原則上希望不要勾選超過一半以上欄位,超過則須簡報說明原因 4.符合收費減免條件者:需檢附公文
三、申請審核: 四、繳費: 經本室審查通過始可繳費。 申請經核可後,本室以公文函知審查結果、所需費用及相關繳款資訊,請於收到繳費通知後,兩周內完成繳費。 收費方式依據「健康統計資料使用收費標準」收費;因費用屬國庫規費,概不退費。 1.本室審查小組進行申請文件審查 2.審核通過,,須於收到繳費通知後,兩周內完成繳費。 3.因費用屬國庫規費,辦理退費有其困難,故申請欄位、使用天數事前請多斟酌考慮。
五、資料處理及提供: 六、申請分析作業: 本中心於收到繳費確認通知後,方進行資料編輯下載處理作業; 每一申請案以3~10個工作日提供為原則。特殊情形處理時程依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註:若因可歸責於申請者之因素致資料範圍或資料檔欄位篩選有誤,本中心不提供重新篩選資料之服務。 六、申請分析作業: 攜帶文件:分析人員首次前來本中心之獨立作業區分析時,需當場繳交申請者、計畫主持人及所有使用人員之 正本「保密切結書」 正本「使用聲明書」 一個月內脫帽半身二吋照片一張 含照片之身分證明證件 (如:身份證、健保卡、駕照、護照等) 其他作業規定請參閱「協作中心作業須知(REG001)」、「獨立作業區使用人員注意事項(REG002)」。 1.本中心於收到繳費確認通知後,方進行資料編輯下載處理,以3~10個工作日提供為原則(視資料量及篩選條件複雜程度) 2.前來本中心之獨立作業區分析需帶「保密切結書」、「使用聲明書」、照片等資料。
現有資料庫 代號 統計項目 資料提供單位 1 全民健保處方及治療明細檔-門診、住院、藥局(87~99年) 健保局 2 全民健保處方及治療醫令明細檔-門診、住院、藥局(89~99年) 3 全民健保承保檔(89~99年) 4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檔(90~99年) 5 死因檔(60~100年)、多重死因檔(97~100年) 統計室 6 醫事機構現況檔(83~100年) 7 醫事機構服務量檔(83~100年) 8 醫療院所評鑑等級 醫事處 9 出生通報檔 國民健康局 10 癌症登記檔(含癌症登記檔、癌症診療資料庫、短表、長表) 11 家庭醫療保健消費調查資料檔 12 醫事機構基本檔 1.協作中心目前主要有的檔案為門診、住院、藥局明細檔,醫令檔,承保檔,重大傷病檔,及本室之死因檔(60~100年)、多重死因檔(97~100年)、現況檔、服務量檔。 DOH
資料加值應用介紹 DOH
現有資料檔 個人健康狀況—需求面 影響健康之因素 死亡 疾病 失能 其他 1.死因統計檔(性別、戶籍地與死亡地點、出生與死亡時間 、死亡種類 、死亡原因 、 開具院所等) 2.多重死因檔 1.健保資料檔(性別、門住診別、主次要診斷碼、就診與住出院日期、申報費用、就診院所、處置與醫令代碼、案件類別等 ) 2.癌症登記檔 1.重大傷病檔(類別、申請與註記日期、有效起迄日) 2.身心障礙檔。 1.出生通報檔。 2.醫事機構現況檔 3.醫事機構服務量檔 4.醫療院所專案調查(工商普查) 影響健康之因素 健康行為 經濟條件 個人家庭 族群 1.國民健康訪問調查 2.國民營養調查 1.家庭收支調查檔。 2.家庭醫療保健消費調查 3.低所得戶資料檔 1.戶籍檔 2.承保檔 1.原住民檔 11 目前我們的資料檔主要分類為”個人健康狀況”,”影響健康的因素”。 使用部分檔案須檢附該單位之同意函或公文。 註:(標記紅字者需另經原單位同意) DOH
健康資料庫整合 × v +戶籍檔 +健保檔 +死因檔 死因檔 健保檔 出生檔 戶籍檔 醫療保健費用調查 醫療現況檔 利用這些資料可以做兩種資料以上的交叉串聯加值分析,就可以產生很多的分析及指標。
資料加值目的(一) 世代追蹤應用 存活率 追蹤 防治(疫) 族群健康 就診率 效益追蹤 追蹤 追蹤 台灣有這麼豐富的資料, 最好的用途就是做世代分析, 包括存活率、盛行率與族群的健康追蹤。 就診率 追蹤 存活率 追蹤
加值應用範例1:死亡者醫療費用與占率比較 2000與2008年 14 上年紀醫療費就會增加,人往生前也會明顯花錢, 隨著死亡人口的增加,往生前醫療費用的佔率也再增加, 這部份其實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就像癌末病患接受積極治療的必要性?
加值應用範例2: 88年新增透析者存活世代分析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新增透析人數 7,461人 ( 100% ) 繼續透析 5,366人 ( 72% ) 4,567人 ( 61% ) 2,710人 ( 36% ) 3,052人 ( 41% ) 3,464人 ( 46% ) 3,955人 ( 53% ) 死亡919人( 12% ) 離開或死亡 1,176人 ( 16% ) 799人 ( 11% ) 342 ( 4% ) 412人 ( 6% ) 491人 ( 7% ) 612人 ( 8% ) 死亡1,021人( 14% ) 死亡622人( 8% ) 死亡517人( 7% ) 死亡432人( 6% ) 死亡369人( 5% ) 死亡311人( 4% ) 88年 89年 90年 92年 91年 93年 94年
加值應用範例3:自殺、就診及用藥之間關係 曾使用 精神藥比率 37.0% 曾因 精神疾患取藥 35.7% 當年曾就診 比率83.2% 曾因精神疾患 就診比率 38.3% 未曾使用 精神藥比率 1.3% 未曾因 精神疾患取藥 1.3% 92~94年 總自殺人數 10,945人 曾使用 精神藥比率 17.6% 自殺死亡者: 1.當年曾以『精神疾 患』 就診比率為38.3%。 2.當年曾用『精神用藥』 者比率為37.0%+17.6% =54.6% 當年未就診 比率16.8% 未因精神疾患 就診比率 44.9% 未曾使用 精神藥比率 27.4%
多重死因簡介 DOH
多重死因欄位說明-1 敗血性休克 肺炎併菌血症 慢性呼吸衰竭長期依賴呼吸器 慢性阻塞性肺病 心律不整、慢性腎衰竭
多重死因欄位說明-2 11、12、13… 21、22、23… 31、32、33… 41、42、43… 61、62、63…
多重死因欄位說明-3 單死因: ICD10(原死因)4碼 多重死因: AXIS1~AXIS20(輸入項目軸譯碼 含位置)8碼 1~2碼:位置 8碼:外因碼(&) MC1~MC20(資料軸譯碼不含位置)5碼
增刪或合併部份分類項 產生原死因 1.看上面死因第1部分有4個死因(但在乙會分成2個),第2部分有2個死因,計7個 2.所以在AXIS欄位會有7個有位置的註碼,經過合併簡化後MC欄位剰4欄位 3. 4欄位再經ACME選取原死因,選取到J449 產生原死因
多重死因檔格式 1.所以在多重死因檔中除了有單一原死因檔的所有欄位,還會包含有死因位置標示的Axis、MC欄位 2. Axis、MC多重死因欄位在下面,經過ACME選取的原死因會在上面
檔案內容說明 多重死因統計檔(2008-2011年) 檔案代號 H_OST_MULTI 資料筆數 152,030 (以2011年為例) 檔案大小 52.7MB 欄位數 32 (以2011年為例) 屬性 現況檔 週期 年 譯碼簿 更新日期 2012/08/24 資料描述 依當年度死亡者之死因資料卡或死亡證明書之註碼情形編製。 統計項目包含身份證字號、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場所、死因分類詳細碼等欄位。 資料年度包含民國97年至100年。 注意事項 一個人為一筆資料。 主鍵與比對欄位 個人ID經加密處理。 個人資料比對的鍵值:ID。 1.每個檔案約53MB,提供之年度為97-100年,身分證號碼是經過加密處理 DOH
多重死因基本分析 DOH
多重死因描述統計-1 提及死因數 (個數) 死亡人數 (人) 占率 (%) 1 30,342 20.0 2 34,643 22.8 3 37,068 24.4 4 24,920 16.4 5 13,559 8.9 6 6,633 4.4 7 3,049 2.0 ≧8 1,816 1.2 總計 152,030 100.0 註:以100年為例,提及4死因數計占84% 1.本例為以100年為例,15萬死亡人數中以提及4個死因占大多數(共占約84%),平均大約20%左右 2.5~8個僅佔16%。 DOH
十大死因之多重死因統計-1 死亡原因 原死因 死亡人數 (人) 平均死因填寫數 (個數) 事故傷害 6,726 4.1 糖尿病 9,081 3.8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5,153 3.6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5,984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4,368 3.3 高血壓性疾病 4,631 3.2 腦血管疾病 10,823 3.1 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 16,513 所有死亡原因 152,030 3.0 肺炎 9,047 2.6 惡性腫瘤 42,559 2.4 註:以100年為例 第1欄為原死因,以原死因為事故傷害,平均死因填寫數4.1個最高,其餘平均大致為3個,以肺炎、惡性腫瘤 2.6、2.4最低 DOH
多重死因描述統計-2 原死因_ 死亡人數 死因提及個數(%) 平均提及數 (個數) 1 2 3 4 5 ≧6 所有死亡原因 152,030 20.0 22.8 24.4 16.4 8.9 7.6 3.0 惡性腫瘤 42,559 36.1 23.8 19.4 11.7 5.2 3.9 2.4 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 16,513 15.3 26.6 24.3 16.0 9.2 8.7 3.1 腦血管疾病 10,823 11.9 26.3 27.7 18.1 6.9 糖尿病 9,081 13.2 29.5 27.3 14.4 11.8 3.8 肺炎 9,047 14.9 39.3 26.1 11.0 5.1 3.5 2.6 事故傷害 6,726 0.7 31.5 28.6 4.1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5,984 5.5 20.8 29.1 21.1 3.6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5,153 6.7 18.6 27.0 22.7 13.1 12.0 高血壓性疾病 4,631 7.8 32.5 17.1 6.5 3.2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4,368 23.5 30.5 19.8 10.0 7.3 3.3 註:以100年為例 1.惡性腫瘤2.4個,大概都集中在填1、2個;其餘死因同前 DOH
十大死因之多重死因統計-2 原死因 多重死因 僅填1個死因 死亡數 占率 人 % 件數 所有死亡原因 152,030 100.0 30,342 20.0 1 惡性腫瘤 42,559 28.0 45,210 29.7 15,345 36.1 2 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 16,513 10.9 31,173 20.5 2,522 15.3 3 腦血管疾病 10,823 7.1 18,003 11.8 1,290 11.9 4 糖尿病 9,081 6.0 18,565 12.2 354 3.9 5 肺炎 9,047 32,552 21.4 1,352 14.9 6 事故傷害 6,726 4.4 7,384 4.9 44 0.7 7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5,984 8,976 5.9 329 5.5 8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5,153 3.4 8,632 5.7 347 6.7 9 高血壓性疾病 4,631 3.0 18,177 12.0 359 7.8 10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4,368 2.9 17,121 11.3 388 8.9 註:以100年為例 1僅填1死因,該死因之比率,以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肺炎較高(表該死因較少併發症,填多重死因機率較低),事故傷害、糖尿病最低(表較有其他併發症,填多重死因機率較高) DOH
提及死因比率 順位 提及死因 惡性腫瘤(平均2.4個死因) (原死因) 1 惡性腫瘤 100.0 2 敗血症 14.3 3 肺炎 12.3 順位 提及死因 惡性腫瘤(平均2.4個死因) (原死因) 1 惡性腫瘤 100.0 2 敗血症 14.3 3 肺炎 12.3 4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5.1 5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4.1 6 糖尿病 3.7 7 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 3.2 8 高血壓性疾病 3.0 9 病毒性肝炎 2.7 10 腦血管疾病 1.9 順位 提及死因 心臟疾病(平均3.1個死因) (原死因) 1 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除外) 100.0 2 高血壓性疾病 17.3 3 肺炎 14.1 4 敗血症 11.9 5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10.9 6 糖尿病 10.5 7 腦血管疾病 8.6 8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4.6 9 惡性腫瘤 2.1 10 衰老/老邁 1.6 1.以惡性腫瘤(2.4)及心臟疾病(3.1) 2.原死因為惡性腫瘤,會填寫的多重死因以惡性腫瘤、敗血症、肺炎佔大多數 3.原死因為心臟疾病,會填寫的多重死因以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肺炎、敗血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糖尿病佔大多數,表示藍字的死因和心臟疾病都有互相連結關係。 DOH 註:以100年為例
相對於原死因的比值 常見併發症(大多是直接死因,被填在甲欄)的比值會很高,譬如敗血症、肺炎等 某死因出現在死亡證明書的次數(多重死因數)除以該死因死亡人數(原死因數)作為相對於原死因的比值 常見併發症(大多是直接死因,被填在甲欄)的比值會很高,譬如敗血症、肺炎等 有些急性病症常常是中介死因,前面還有其他先行死因者,譬如心絞痛、腦梗塞、急性支氣管炎等,其比值也會較高 比值高的死因可能是罹病期較長,本身不易致死並伴隨其他嚴重致死的疾病,譬如糖尿病等 1.高比值代表在死亡證明書出現很多次,但被選為原死因次數少 DOH
多重死因比值統計 原死因 死亡人數 當年死亡證明書 該死因出現次數 比值 1 敗血症 3,886 34,499 8.9 2 病毒性肝炎 267 2,345 8.8 3 貧血 251 1,319 5.3 4 高血壓性疾病 4,631 18,177 3.9 5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 4,368 17,121 6 急性支氣管炎及急性細支氣管炎 13 50 3.8 7 皮膚及皮下組織疾病 570 2,142 8 動脈粥樣硬化 56 208 3.7 9 肺炎 9,047 32,552 3.6 10 肇因於吸入外物之肺部病況(塵肺症及肺炎除外) 582 1,829 3.1 11 血管性及未明示之癡呆症 734 2,213 3.0 12 衰老/老邁 1,504 4,493 疝氣及腸阻塞 337 982 2.9 14 胃及十二指腸潰瘍 602 1,592 2.6 15 糖尿病 9,081 18,565 2.0 16 心臟疾病 16,513 31,173 1.9 17 惡性腫瘤 42,559 45,210 1.1 18 事故傷害 6,726 7,384 註:以100年為例 1.本表以敗血症(併發症)、病毒性肝炎、貧血比值較高(出現9次才被選為1次原死因) 2.以惡性腫瘤、事故傷害比值較低(只要死亡證明書出現幾乎就被選為原死因) DOH
台灣(2001)、瑞典(2000)與美國(2001)三個國家間的比較分析:以ICD-10統計 糖尿病(E10-E14)的記錄位置 台灣(2001)、瑞典(2000)與美國(2001)三個國家間的比較分析:以ICD-10統計 糖尿病「原死因」死亡率 台灣 瑞典 美國 年齡組 死亡人數 死亡率 總計 <=44 25-44 7,352 217 211 32.91 1.36 2.82 1,770 31 19.95 0.61 1.27 71,439 2,761 2,562 25.06 1.49 3.02 45-64 1,692 38.25 188 8.38 14,933 23.15 65-74 2,502 201.04 284 38.18 16,751 91.39 >=75 2,941 418.46 1,267 160.78 36,994 217.50 糖尿病「多重死因」分佈情形 台灣 瑞典 美國 張數 百分比 總數 12,827 100.0% 8,255 218,347 第一部份 8,934 69.6% 1,728 20.9% 79,488 36.4% 第二部分 3,893 30.4% 6,527 79.1% 138,859 63.6% 1.糖尿病死因之死亡率我國是高於其他國家 2.第1部分我國出現70%,瑞典21%,美國36%,這可以看出各國醫師觀念之差異,我過醫師常寫在第1部分,故被選為原死因之機率也較高, 3.故我國糖尿病死亡率較高,有大部份之原因為醫師開具之習慣所導致成的。 4.故要看出此差異,只有使用多重死因檔,只用單一死因檔,無法看出其差異。 DOH
多重死因可提供資訊 受傷性狀 由於目前死因統計列表(單一原死因)只使用外因列表,許多在死亡證明書填寫的受傷性狀都無法呈現,這是相當可惜。這些訊息對緊急照護系統及外傷醫學都是非常重要的,多重死因檔可以提供這方面訊息。 DOH
多重死因可延伸的應用 疾病組合 觀察兩類或兩類以上疾病共同出現在死亡證明書的頻率 觀察健保檔及多重死因檔中疾病組合,應可進一步瞭解致死率及疾病間相互影響關係。 DOH
感謝聆聽 請多指教 D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