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101年多元入學宣導暨 高中職免試入學作業說明 報告人:註冊組長 李旻穎 101年3月20日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國中畢業生多元入學管道 高中職 免試 五專 免試 高中職申請 五專申請抽籤 甄選入學 登記分發 全國基本學力測驗 公立高中一所 私立高中一所 公立高職一所 私立高職一所 高中職申請 共四所 高中職 免試 五專申請抽籤 北、中、南區五專皆可申請一所 五專 免試 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班 共八十個志願 高中 高職 五專 登記分發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101學年度重大變革 1.基測改為 1 次(無擇優PR) 2.考試日期較往年第1次基測約晚3 週(5/21~22→6/9~10),考試準備的時間長 3.免試入學名額大幅增加(10%→55%)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101學年度重大變革(續) 4.高中職免試入學合併辦理 5.免試入學降低門檻、訂有比序 6.基測報名人數大幅減少 7.各校申請入學門檻粗略化 北星計畫+基北合辦→基北合辦 5.免試入學降低門檻、訂有比序 學生申請:公立高中40%→50% 6.基測報名人數大幅減少 31→21萬,基測分數和PR值變化 7.各校申請入學門檻粗略化 380、350、320、290、260、不設門檻 門檻微幅降低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101學年度重大變革(續) 8.各校免試+申請名額增加 9.免試入學餘額留用至申請入學 申請入學餘額留用至登記分發 高中:40% →70%;高職:60% →75% 登記分發名額減少 9.免試入學餘額留用至申請入學 申請入學餘額留用至登記分發 免試入學報到生不能再報名申請入學等後續入學管道招生 申請入學、甄選入學報到生不能再報名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基北區101學年度高中職 免試入學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壹、101規劃理念 方案微調 變革一:免試名額大量增加 變革二:第二比序條件各校自訂 公立高中:10~15%→30~55% 公立高職:10~20%→40~70% 私立高中職:原則25%→40~100% 變革二:第二比序條件各校自訂 變革三:高職1校1科(列備取,如開平)→高職1校多科(不列備取)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貳、招生學校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基北區)境內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夜間部、進修學校 桃園縣光啟高中 大陸地區東莞、華東、上海台商學校 除基隆市私立聖心高中、光隆家商、培德工家等3所學校辦理學生登記外,餘皆辦理學生申請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參、招生對象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基北區)境內公私立國中應屆畢業生 東莞、華東、上海台商學校國中部 應屆畢業生且設籍基北區者 其他(桃園大崗國中、迴龍中小學) 非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 他區不可報名(以就讀國中為準) 臺北市的跳級生也可以參加哦!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肆、招生名額 一、免試入學 二、高中職各校依98~100入學人數比率分配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招生名額 公立高中:30%~55% 公立高職:40%~70% 私立高中職:40%~100% (經專案核准者,得調整上、下限比例,明星高中調整至15%) 基北區整體免試入學名額比例達55%以上 二、高中職各校依98~100入學人數比率分配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招生名額 (各市至少1名) (一)3縣市公立學校保留名額比率計算方式,除了以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 平均比率之2倍為原則外,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96-98學年度)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 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名額比率。至於私立學校部分保留名額比率部分,以不低於該 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原則。 (二)3縣市公立學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3,乘以2倍後為6。 (三)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 名額比率。 案例1: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2,則該校應於2- 6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 案例2: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8,則該校應於 6-8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案例3: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10,則該校應於 6-10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免試-臺北市無社區生的設置 申請-社區生範圍:大安、文山、中正、萬華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肆、招生名額 三、備取名額 四、免試餘額 高中(1校1科):20%(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 高職(1校多科):不列備取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分別 各列其招生名額20%之備取名單 高職(1校多科):不列備取 特殊生不列備取名單 四、免試餘額 流入基北區申請入學之招生名額 (一)3縣市公立學校保留名額比率計算方式,除了以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 平均比率之2倍為原則外,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96-98學年度)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 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名額比率。至於私立學校部分保留名額比率部分,以不低於該 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原則。 (二)3縣市公立學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3,乘以2倍後為6。 (三)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 名額比率。 案例1: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2,則該校應於2- 6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 案例2: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8,則該校應於 6-8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案例3: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10,則該校應於 6-10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伍、報名 一、報名條件 保留30%名額由弱勢子女優先錄取 二、一律由就讀國中代辦集體報名,推薦名 額不限 未達門檻勿申請 招生名額達50%以上之公私立高中職:前50 ~ 100%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同公立高職 木柵高工:鑄造科(1)、配管科(1)、模具科(2) 南港高工:鑄造科(1)、重機科(2)、模具科(1)、土木科(2) 保留30%名額由弱勢子女優先錄取 二、一律由就讀國中代辦集體報名,推薦名 額不限 未達門檻勿申請 辦理學生登記的學校不設門檻:基隆市 的聖心、光隆、培德 已參加其他入學管道並獲錄取且報到者, 不得再報名參加免試入學 (一)3縣市公立學校保留名額比率計算方式,除了以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 平均比率之2倍為原則外,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96-98學年度)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 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名額比率。至於私立學校部分保留名額比率部分,以不低於該 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原則。 (二)3縣市公立學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3,乘以2倍後為6。 (三)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 名額比率。 案例1: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2,則該校應於2- 6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 案例2: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8,則該校應於 6-8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案例3: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10,則該校應於 6-10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伍、報名 三、每人可報名 高中1校或高職1校多科(需填寫志願) 不得同時報名2校 四、報名費:100元 低收入戶子女、失業勞工子女免繳 五、報名資料: 1.報名表-分綠、藍、黃、粉紅等4種顏色(必要) 2.報名資料袋(必要) 3.在校學習表現證明(必要) 4.其他-視報名學校要求(非必要) (一)3縣市公立學校保留名額比率計算方式,除了以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 平均比率之2倍為原則外,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96-98學年度)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 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名額比率。至於私立學校部分保留名額比率部分,以不低於該 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原則。 (二)3縣市公立學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3,乘以2倍後為6。 (三)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 名額比率。 案例1: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2,則該校應於2- 6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 案例2: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8,則該校應於 6-8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案例3: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10,則該校應於 6-10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陸、錄取方式 一、第一比序:學業成績 臺北市:七大領域學業總平均5學期擇優3學期 二、第二比序:各校自訂(詳見簡章) 參考規準 1.日常生活表現(出缺席、獎懲、日常行為表現、 團體活動、公共服務、校內外特殊表現) 2.體適能檢測 3.服務學習(班級幹部、社團幹部、其他) 4.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 5.其他 三 、各校錄取同一國中學生人數不限 四、特殊身分學生名額外加 (一)3縣市公立學校保留名額比率計算方式,除了以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 平均比率之2倍為原則外,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96-98學年度)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 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名額比率。至於私立學校部分保留名額比率部分,以不低於該 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原則。 (二)3縣市公立學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3,乘以2倍後為6。 (三)各校得參酌其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由各校決定保留 名額比率。 案例1: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2,則該校應於2- 6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 案例2: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8,則該校應於 6-8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案例3:倘若該校近三年錄取北北基以外縣市新生人數占該校各年度總招生名額平均比率為10,則該校應於 6-10區間,自行決定保留名額比率,惟以10為原則,至多不超過12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柒、招生資料表範例 一、師大附中 二、新北泰山高中 三、新北板橋高中 四、北市永春高中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範例請班長於今日會後至 註冊組領取(每班2份) 捌、各項資料填寫說明 範例 範例請班長於今日會後至 註冊組領取(每班2份)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基北區101學年度 五專免試入學 簡章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基北區101學年度高中職 申請入學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申請入學報名資格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三縣市國中畢業生 及金門、馬祖地區,華東、上海、東莞3所 臺商子弟學校國中畢業生(含同等學力者), 以101年基測分數,依據各公私立高中高職 所訂之申請條件,向欲就讀之高中高職提出 入學申請。 每位學生可選報志願數(最多4校): 公立高中 私立高中 公立高職 私立高職 最多1校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依招生學校所訂條件,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學生,一律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本校報名日期為6.22(五)上午。 申請入學實施方式 依招生學校所訂條件,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學生,一律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本校報名日期為6.22(五)上午。 報名資料及填寫方式與免試入學大致一樣。 招生學校以101年基測分數為申請條件,並得擇1至2科加權計分。 招生學校應參採學生之在校特殊事蹟或日常生活表現等方面之具體表現。 簡章尚未開始訂購。(預計4月中旬)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申請入學招收人數比率原則 各高中高職錄取不足額或有放棄錄取資格者,其缺額應納入高中職101學年度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名額內,不另設備取,亦不得要求遞補。 臺北市立高中高職應於申請入學管道中,提供45%(含直升入學)招生名額為原則,予適性學習社區內所屬各國中畢業生申請入學 社區生範圍:大安、文山、中正、萬華之社區高中職,如和平、萬芳、大安高工等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申請入學簡章彙編 11551 校名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聯絡電話 (02)27837863#225 學校代碼 校址 公立高中 學校資料 校名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聯絡電話 (02)27837863#225 學校代碼 校址 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傳真號碼 (02) 26546870 393301 招生網頁 http://www.nksh.tp.edu.tw 郵遞區號 11551 招生目標 招收具學習潛力及特殊才能之優秀學生 申 請 條 件 一、北北基100年高中職聯合入學測驗分數: (一)各科(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合計總分:363分以上。 (二)寫作測驗:須達8分(四級分)以上。 (三)英文:須達72分以上。 ※以上條件均須具備 招生名額 科 別 一般生 社區生 原住民 身障生 境外 科技 人才 子女 二、在校學習表現成績: (一)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93學年度以後):不設門檻 (二)非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92學年度以前):不設門檻 普通科 49 20 2 三、社團或學生幹部:不要求 四、特別條件:(非必要條件,具備者可加分,但以國中階段為限) (一)曾獲國際、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舉(委)辦、校內之下列各項競賽【科展、資訊、國語文、英語文、母語、詩歌朗誦、社會、音樂、戲劇、美術(素描、水彩、設計、水墨畫、書法)、家政、生科、舞蹈、體育】獲獎者(附證明)。 (二)教育部健康體育網路護照(或教育部體適能獎章、中華民國體育學會體適能檢測成績表、中華民國體育學會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書),評量等級其3項(含)以上達中等者,(或體適能成績達金質、銀質、銅質獎章者)。 合 計 69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申請入學簡章彙編 評選方式 備 註 一、特別條件加分: (一)競賽成果:1.五人(含)以上之團體競賽需提證明,其計分按該項獲獎分數減半計算, 2.國際性比賽提出證明經委員會審定認可後,給分比照全國標準。 (二)教育部健康體育網路護照(或教育部體適能獎章、中華民國體育學會體適能檢測成績表、中華民 國體育學會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書),評量等級其3項(含)以上達中等者,加1分,(或體適能獎章: 金質加6分、銀質加4分、銅質加2分),限以國中階段成績最優者採計一次為限。 二、評選方式: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總成績=100年北北基聯測分數加權總分(國文×1.5+數學 ×1.5+英語+自然+社會+寫作測驗分 數)+特別條件加分 三、總成績同分時,參酌順序為100年北北基聯測分數之(1)總分(2)數學(3)國文(4)英語。 備 註 一、本校另提供免試入學名額36名,免試入學名額報到不足額時,其名額併入北北基高中職100學年度聯合登記 分發入學名額中。 二、社區生範圍:畢業於南港區、內湖區、松山區、信義區轄內各國中。 三、特別條件之證明文件或獎狀影本需經原就讀之國中查驗後,加蓋驗證單位戳章始生效。如為團體競賽,請 學校承辦單位註明該生姓名,證明該生確實參加該項比賽,否則不予採計。 四、各項比賽若為教育部(局)委託民間團體承辦者,應註明教育部(局)核准(備)文號,否則不予採計。 五、有關申請條件及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或認定有爭議時,由本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申請入學學生報名表 公立高中 私立高中 公立高職 私立高職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僅能選取1所公立職業學校(含高中附設職業 類科)及1所私立職業學校(含高中附設職業 類科) 。 技優生申請入學資格 僅能選取1所公立職業學校(含高中附設職業 類科)及1所私立職業學校(含高中附設職業 類科) 。 採百分數計分法,應屆畢業生在校前五學期 (學習領域評量)成績符合各招生學校所訂 標準。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五專申請抽籤入學 ※各校依下列成績訂招生條件: 1.在校固定3學期成績(八上、 八下、 九上) 2.101年基測之PR值 ※學生於指定時間至一所報名學校參加現場分發,以 抽籤方式。 ※報名多個招生區者僅能選擇一區參加現場分發報到。 ※可同時報名高中職申請入學。 ※簡章已結束團購,尚未發售。 ※報名時間同高中職申請入學。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登記分發招生名額 ※基北區登記分發名額 =總名額-免試-申請(含直升)-甄選 ※免試、申請、甄選的缺額流入登記分發 ※實際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及網站公告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登記分發報名方式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 本校訂於7.23(一)上午校內報名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登記分發報名表件(表件不齊不得報名) ※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本人及家長簽名,6.20發) ※志願卡(最多可填80個志願) ※其他證明文件 特種生(身心障礙、原住民、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退伍軍人,加分優待、外加名額) 低收入、支領失業給付者(免報名費) ※報名費: 基北區:高中高職:230元 五專:230元 高中高職及五專:400元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登記分發原則 ※先依總分高低排序,再按志願順序分發 ※總分相同時,依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依序比序擇優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仁愛國中升學訊息 學校首頁.png 升學訊息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101年升學行事曆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
簡報結束 祝各位錄取理想學校 101學年度免試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