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見習淺介 講座 何志揚律師
何志揚律師事務所〈Johnson Ho Attorney〉 主持律師 何志揚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台北大學法學系研究所碩士畢業 84年律師高考及格 8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 95年司法院遴選為僅辦理認證之民間公證人 97年專利師免試及格及99年取得專利師證書 現任: 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 行政院衛生署聘任之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審查委員 經歷: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科員 世煌法律事務所律師 彰化縣政府、台中市政府法律顧問及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秘書長 2
律師事務所見習的目的 1.了解律師事務所經營形式提早規劃就業 2.律師如何收費及課稅情形 3.律師的工作內容 4.律師事務所管理
事務所組織經營型態 (一)合署辦公 數名律師各自獨立執業,但事務所之人員、設備共用,並依約定分擔費用。 因此事務所名稱常掛有“國際”、“聯合”等字樣,既無關經營型態,和規模大小也無必然關係。 (二)獨資經營 自己出資設立之事務所。 (三)合夥 數名律師共同出資設立事務所。
事務所受雇律師及助理薪資 (一)受雇律師薪資 (1)固定薪資 (2)固定薪資及接案抽成 (二)法務助理薪資 (三)行政助理薪資
律師如何收費 (一)按次計酬(分收酬金) 討論案情每小時新台幣八千元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 者,得酌增至新台幣壹萬二千元。 到法院抄印文件或接見監禁人或羈押人,新台幣一萬二千 元以下。 撰擬函件新台幣二萬元以下。 出具專供委託參考之意見書及其他文件,每件新台幣八萬 出庭費每次新台幣二萬元以下。 各審書狀每件新台幣五萬元以下。 調查證據每件新台幣五萬元以下。 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境外,辦理當事人委託事項者, 除依各該款之標準外,得酌增加百分之五十。
律師如何收費 (二)按審級計酬(總收酬金) 辦理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新台 幣五十萬元以下,如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百萬 元以上者,其酬金得增加之,但所增加之金額每審不宜逾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百分之三。辦理民事調解事件、民事 執行事件、民事抗告事件,各比照民事各審總收受酬金標 準收費。 民事非財產權之訴訟,每審宜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但案 情重大者,其酬金得增加之,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 新台幣二十萬元。 辦理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新台 幣五十萬元以下,如案情重大或複雜者,酬金得增加之, 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新台幣七十五萬元。
律師如何收費 (三)按時計酬 依提供法律服務時間長短,決定報酬。 按工作時數計算酬金者,每小時收費宜新台幣八千元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者,得酌增至新台幣一萬二仟元。
律師如何收費 (四)按訴訟標的比例收費 實務上,代書、仲介、公證業等多採按標的額比例計算報酬。 事務所如採按標的額比例計算報酬,可參考市場 行情,自行決定報酬額占標的額之比例(如百分之三)。
律師如何收費 (五)風險代理收費 即勝訴才收費,不勝訴不收費。 (六)法律顧問收費
律師執行業務核稅 (一) 辦理稅籍登記(設帳) (二) 依法核定
稽徵機關核算100年度 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 (一) 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刑事偵查、刑事 審判裁定、刑事審判少年案件:每一程 序在直轄市及市(即原省轄市,以下 同)40,000元,在縣35,000元。但義務 案件、發回更審案件或屬「保全」、 「提存」、「聲請」案件,經提出約定 不另收費文件,經查明屬實者,免計; 其僅代撰書狀者,每件在直轄市及市 10,000元,在縣9,000元。
稽徵機關核算100年度 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 (二) 公證案件:每件在直轄市及市5,000元, 在縣4,000元。 (三) 登記案件:每件5,000元。 (四) 擔任檢查人、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遺 囑執行人或其他信託人案件:按標的物 財產價值9%計算收入;無標的物每件在 直轄市及市20,000元,在縣16,000元。
稽徵機關核算100年度 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 (五) 代理申報遺產稅、贈與稅案件:遺產 稅每件在直轄市及市40,000元,在縣 35,000元;贈與稅每件在直轄市及市 20,000元,在縣15,000元。 (六) 代理申請復查或異議、訴願、行政訴訟 及再審:每一程序在直轄市及市45,000 元,在縣35,000元。 (七) 受聘為法律顧問之顧問費及車馬費,另 計。
律師工作內容 (一)開庭 (1)民事、刑事、行政訴訟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3)仲裁 (4)非訟(強制執行) (二)陪訊 警局、調查站、調查處等 (三)接見當事人 拘留室、看守所、監獄、少觀所、收容中心
律師工作內容 (四)撰寫書狀 (五)與當事人討論案情 (六)演講 (七)平民法律服務 (八)開會(法律顧問)
律師助理工作內容 (一)行政助理 (1)接聽電話 (2)遞狀 (3)書狀繕打 (4)安排律師行程 (5)代理強制執行 (6)會計 (7)清潔等庶務 (8)建檔卷宗整理
律師助理工作內容 (二)法務助理 (1)撰寫書狀 (2)陪同律師與當事人討論案情 (3)代理開民事訴訟庭 (4)代理強制執行
律師事務所管理 一、管理內容 (一)收入 (二)支出 (三)人事 二、管理方式 (一)聘請專業管理人 (二)律師自己管理
肆、Q&A時間 報告完畢,謝謝指教! ~Written By Johnson Ho 何志揚律師 電話:04-22632433 E-MAIL: a2632433@ms28.hinet.net 部落格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a2632433 地址:台中市南區建國南路一段147號 歡迎來電,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