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104年度第3次)
中場休息 散會 13:40~14:00 報 到 14:00~14:20 宣 導 14:20~14:50 主席致詞 13:40~14:00 報 到 14:00~14:20 宣 導 14:20~14:50 主席致詞 14:50~15:00 來賓致詞 15:00~15:15 各組組長報告 中場休息 15:30~17:30 專題演講 17:30~17:55 問題討論 17:55~18:10 臨時動議 散會
熱疾病預防及處理 勞動部職安署 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林玉琇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張晏嘉 職業衛生師
高章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莊永昇董事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各組組長報告
組織溝通組 報告人/蔡政雄(成中恆)
會員統計 截至103年10月24日止, 會員總數:69名 會員勞工總數:6222人。 建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退出 蔡政雄(成中恆)
1/30 79% (未到-中建、亞聖、拓洋、明高、東岳、宮源、登聰號、彰晟、樺達、錦標、濟業、寶信、齊裕) 會員出席率統計 1/30 79% (未到-中建、亞聖、拓洋、明高、東岳、宮源、登聰號、彰晟、樺達、錦標、濟業、寶信、齊裕) 4/24 93% (未到-中華工程、同美、亞聖) 蔡政雄(成中恆)
六小時教育訓練 本年度5/15、22、29日共計162位參與。 預計 第四場 8/12(三)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訓練中心
擬訂 7/29(三) 遠地觀摩(交流活動) 地點如下: 1.瑞士商格蘭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台中廠二期計畫液化天然氣儲槽興建統包工程 蔡政雄(成中恆) 遠地觀摩(交流活動) 擬訂 7/29(三) 地點如下: 1.瑞士商格蘭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以人為本的價值觀,重視人員安全及健康使其適才適所,樂在工作> 2.台中廠二期計畫液化天然氣儲槽興建統包工程 <達到工安零災害、目標角逐金安獎>
蔡政雄(成中恆) 工地示範觀摩會(交流活動) 預計 8月份 主辦單位-麗明營造 (烏日區建築工程)
執行規劃組 工地熱危害防護規劃 報告人/戴仲宇(高章) 戴仲宇 (高章)
教育訓練組 報告人/張國寶(名傑) 張國寶 (名傑)
中場休息 下半場更精采 <待會回來>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職業災害之責任歸屬案例研討 主講者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蔡簡任技正文彬
問題討論
工程交付承攬,若有兩個以上承攬公同作業時,指定擔原事業單位承攬責任或無法管理平行包,是否可拒絕被指定擔任管理? <問題> 工程交付承攬,若有兩個以上承攬公同作業時,指定擔原事業單位承攬責任或無法管理平行包,是否可拒絕被指定擔任管理? 職安法第二十七條 第二項..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應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 依目前建築業事業單位均將工程分項發包,如結構體工程、裝修工程、機電工程、消防工程、弱電工程等,各為平行包。事業單位依職安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而大部份業界皆由結構體工程承攬商來擔任此一責任(承攬金額大?),在彼此均為平行包之下,被指定的承攬人並無實質有效的約束力去管理各平行包之安全衛生作為,停不了工、罰不到款,反應給業主也是流於形式,在無法有效管理之下,勞動檢查如有缺失及罰緩一樣依職安法第二十七條處份被指定擔任之承攬人,若發生職災管理責任亦是。在均是平行包之下對於被指定擔任負原事業單位之責的承攬人似不太合於情理,亦無法有效的管理各平行包之安全衛生管理及作為,被指定擔原事業單位之責任的承攬人可否拒絕擔任? 請主管機關在日後修定法條或函釋時應于考量。
臨時動議
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