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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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科技與法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一、科技與法律 科技的創新進步,對人類生活及行為造成巨大變化,也關係整體社會利益。 為確保科技能為人類帶來福祉,健全法治環境的建構乃維護創作研發成果及社會利益的要件,可見透過科技發展與法制建構的良性活動,方能維繫社會福祉與正義。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一、科技與法律 除了科技與法律這兩項要素外,也不能忽視科技運用與法律的實行終究離不開「人」的要素,應以人為本之價值做為發展。 對於法律如何協助企業管理其智慧財產、如何協助社會整體發展科技並確保科技發明成果外,對科技所引起的公益與私益衝突、公共領域的維護等涉及公共政策的討論(人的層面),也應加以含括。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影片賞析 著作權首獎作品 竟是抄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RspXonDqKg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二、科技與法律的重要性 整體而言,科技法律的完整建構對科技創新具有以下重要性: 壹、法律可視科技發展程度調整各方利益的 平衡。 貳、法律幫助解決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規 範問題。 參、法律協助科技發展並確保科技發明成果 。 肆、法律協助企業對科技加以管理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壹:法律可視科技發展的程度 調整各方利益平衡 以著作權法為例,在保護著作權利人與保護著作使用者兩種法益權衡之間,兩種法益不能獨厚一方,然而在兩者間取得平衡,卻是著作權歷史以來一再重複發生的問題。 法益的原始平衡往往在新一波科技發明之後遭到破壞,迎合科技而著作權法修正又使衝突的法益得到暫時的平衡,如此一在破壞與平和間,造就現今一套著作權法。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貳:法律幫助解決科技發展所引發的各種規範問題 科技發展猶如雙面刃:一方賦予人類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新手段,提高人類生活品質並帶來社會經濟成長;另一方,科技也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許多傳統的法律與規範不能因應新時代需要,勢必帶來許多前所未有的規範衝突。 例如網路帶領人類進入一個嶄新的數位時代,但電子商務衍生的交易安全、網路犯罪等等問題卻需要法律加以解決 。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影片賞析 裸照加密放上網當心遭駭春光外洩!北縣一名高職女學生,將自拍三點全露的裸照放在部落格相簿中上鎖,原本只想自己欣賞,孰料日前上網玩遊戲時,因與他人發生口角,而遭人破­解密碼、公布相簿報復,女學生私密照當場被眾多網友看光光;被害人昨獲悉後痛哭失聲,除關閉部落格,也打算報警揪出駭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PlF6qUzm8c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參、法律協助科技發展並確保科技發明成果 法律確保科技成果研發活動的進行,提供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例如專利法第1條:「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與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 法條內所謂的「鼓勵」是指政府鼓勵企業投入研究發展,而企業其研究成果,可能得到一個專利的獨佔權。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參、法律協助科技發展並確保科技發明成果 「保護」是指由國家賦予研究活動成果一種排除他人使用的排他權,以保護研發成果並給予經濟上誘因持續研發。 而「利用」則有雙重意義:一是將研發成果提供大眾使用,提升生活品質,大眾則提供使用的回饋給與研發者;另一意義則是指將他人研發成果作改良、在進度基礎,避免資源的重複浪費,加速研發成果。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肆、法律協助企業對科技加以管理 智慧財產是企業競爭優勢的利基,如何利用科技研發創作的智慧資產轉化為商品並衍生出經濟利益,乃企業生存的命脈。 此轉化與衍生的過程需要將資訊與企業的營運加以整合,稍有不慎即可能引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營業秘密等疑慮。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肆、法律協助企業對科技加以管理 例如P2P檔案分享;日本SHARP控告國內華映科技;華映控告LG;蘋果先控告宏達電,而後宏達電攜Google專利控告蘋果等等。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Google授權相助 宏達電告蘋果9項侵權 宏達電(2498)獲Google(谷歌)實質力挺,取得Google專利轉移後,昨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特拉華州地方法院追加控告蘋果(Apple)侵犯­9項專利,控告範圍除行動裝置產品,還涵蓋MacBook、iMac等個人電腦及iCloud、iTunes在內的軟體及服務,大規模向蘋果反擊,以戰止戰意味濃厚。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otNnF7uL-s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肆、法律協助企業對科技加以管理 可見企業對其科技管理應有智慧財產權之完整管理與規劃,才不致增加企業之營業成本與訴訟風險。 因此,藉由法律的規定將智慧財產的保護納入科技企業的組織與研發中加以管理,除了可以保障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規範國際科技的競爭與合作,也能推動促進科技發展的順利進行。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三、科技與法律之規範架構 當網路嚴重侵害著作權同時,唱片、電影、電腦等工業便是受害最深且率先用網路作為侵權管道的複製科技之產業提出異議者。 其解決問題的方式並非依循傳統助駔權法規定,而是透過非著作權方式行之;所謂「非著作權方式」包括了透過定型化契約保護權利人,以及利用科技保護措施來保護著作權兩種方式,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影片賞析 2010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 盜版前聽聽影視工作者的心聲,用行動支持正版讓影視工作者 更有信心為影視產業付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ROE8S3Enc8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三、科技與法律之規範架構 而這些方式被廣泛運用是否代表著作權法應被揚棄? 當契約內容與著作權法政策相違背時,究竟何時效力優先? 網路所帶來科技保護措施之廣泛運用,固然有效管制著作之被重製、接觸或傳輸,然而對著作權人之完全保護也意味著使用者權力的完全被剝奪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三、科技與法律之規範架構 因此,科技保護措施之實施範圍與程度仍有依著作權法制定之精神予以限制之必要。 絕對的權力保護將使「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化為烏有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三、科技與法律之規範架構 維繫科技發明或創作權利人與一般使用者間利益平和所產生的衝突而衍生的問題外,發明權利人可能無法兼顧所有市場,所以願意將技術透過契約協議,授權賣方公司將其技術、專利、商標、設計、流程、智慧財或其他專屬優勢授權其他廠商去產銷並開拓市場。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三、科技與法律之規範架構 至今,無論是製造業或服務業,透過技術授權的方法來達到產業升級或提升效益,已經是現在企業最常見的經營手段之一。 然而,企業與企業間對於技術轉移時所產生的技術授權問題以及企業內部對於智慧財產權管理所衍生的相關法律問題,更是維繫企業命脈與經濟利益的重要議題。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在網際網路及數位科技成熟的今日,突飛猛進、一日千里的科技發展卻將往往將著作權法的配合修正步調遠拋於後。 著作權法在網際網路中是否適用,引發多位學者討論,不可忽視的是,著作權法雖然始終無法先於科技的發明做適當的反應,但過去著作權法政策能決定一項科技發明是否廣泛為大眾使用、該科技發明而提升人類生活及文化層次。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舉例來說,訪間盛行的錄影帶、DVD光碟出租店為何能不受著作權法追溯而合法經營,但唱片、錄音帶、CD卻只見販售而未見其出租店? 過去各項科技發明影響到著作權法的運作時都曾發生過類似的爭議,可見著作權法中淺藏甚多問題值得深究。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世界各項科技發明,包括影印設備、錄音、錄影設備、影片出租、及有線電視所引發的著作權爭議。 這些科技設備的發明迫使著作權法必須做相關修正,以配合科技設備的被廣泛使用。 整體而言任何一項科技設備在被發明當時的著作權法規範下,均會違反法律的規定,例如錄放影機發明引發相關著作權法對合理使用界線的爭議。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影片賞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vHA-kt2smo http://www.youtube.com/watch?NR=1&v=_MVhI7EH_gE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試想當時美國法院,在處理代表受害一方的電影工業與代表侵權一方的錄影設備研發工業兩大利益團體訴訟時,若採取錄放影機的使用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而認定違反著作權的話,今日我們即無緣欣賞錄影節目,而相關的光碟(DVD)也不存在了,這對我們的生活有巨大的影響。 由此可知各項科技與法律間的微妙互動,在左右了人類生活走向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隨著傳播媒介形式的演進各有不同,最早的主角是圖書出版業,相關問題包括60年代基於急於取汲歐美新知、民間無力負擔鉅額版稅和昂貴書籍費等時空背景,而逐漸發達的西書翻印事業衍生著作侵害問題。 80年代,隨著錄音、錄影設備陸續引進,新影視產業、傳播科技的著作權問題儼然成為著作權規範發展的重心與主軸。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作品遭盜版 九把刀轟蘋果 講話一向很犀利的網路作家九把刀,今天以「受害人」身分出席立法院公聽會,原來在蘋果電腦的iPhone和iPad平台上,出現他的盜版電子書,他說感覺­不爽,還批評蘋果不鳥他的抗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bV3AB8GWbY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其中錄影帶出租業、MTV視聽中心影碟租售業及有線電視等行業,是台灣影視商品著作權國際保護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相關產業,並都是台美著作權相關談判主要的議題重點。 此外,電影十年舊片的著作回溯保護、電腦程式著作保護、著作權仲介團體功能之強化、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以及因應網路發展及數位科技進步而針對著作權法做相關的修正。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四、科技與法律的互動 其中對於電腦隨機存取記憶體(RAM)所謂的暫時性重製是否屬於著作權法的「重製」 ,而對於「重製」予以重新定義。 對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兩種權力加以釐清其適用範圍,並配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通過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WCT)及「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表演及錄音條約」(WPPT)對締約國之要求,增訂「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等。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 END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科技法與科技倫理」 徐振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