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伊波拉病毒感染」簡介 (適用對象:導遊、領隊或相關觀光從業人員) 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103年9月1日
疾病概述 伊波拉病毒感染:伊波拉病毒所引起的嚴重急性疾病,死亡率可高達9成 潛伏期:2-21天(最常見8-10天) 初期症狀: 發燒 嘔吐 嚴重倦怠 腹瀉 肌肉痛 皮膚斑點狀丘疹 頭痛與咽喉痛 出血症狀 source:www.cdc.gov
傳染方式 感染病例地區 直接或間接接觸生病人的血液或分泌物而感染 接觸受感染果蝠 不會藉由空氣、飲水或食物傳染 西非的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共和國 奈及利亞也出現部分病例 source:www.cdc.gov
前往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例發生地區 旅遊者建議 一、行前做好準備 到疾管署網站www.cdc.gov.tw查詢最新疫情 或前往旅遊醫學門診諮詢 旅遊目的地 幾內亞、賴比瑞亞、 獅子山 奈及利亞、 剛果民主共和國 旅遊疫情等級 第三級: 警告(Warning) 第二級: 警示(Alert) 旅客注意事項 避免不必要的旅行 旅客前往當地應加強防護,如:不接觸生病的人或動物,避免去醫院探病,並請勤洗手
國際旅遊醫學合約醫院 全國已擴增至23家 本島各縣巿均有合約醫院 讓旅客更方便獲得專業諮詢
二、旅遊期間個人衛生管理 遠離感染來源,降低旅遊受感染可能性 落實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 不到醫院探病或接觸病人 落實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用肥皂勤洗手 咳嗽請戴口罩 旅客有發燒等身體不適,請戴口罩,並立刻告知導遊領隊,以協助就醫及通報衛生機關
三、入境配合檢疫 自伊波拉病毒感染流行區返臺旅客 1.入境前 出現發燒或身體不適,請主動告知機場(港口)檢疫站 2.返國後21天內,身體不適 請立即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 戴上口罩、避免接觸他人的,儘速就醫及告知醫生旅遊史及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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