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四讲 主要诉讼制度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小川
一、诉讼主要制度概说 1、诉讼制度的概念 2、诉讼制度的形成及价值 3、诉讼制度的种类 4、诉讼制度与诉讼原则
二、两审终审制度 1、审级制度的概念 2、两审终审制的概念 3、两审终审的例外 4、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原因 5、现行两审终审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6、两审终审制度的完善
三、公开审判制度 1、公开审判的概念、意义 2、公开审判制度的理论依据 3、公开审判的例外 4、公开审判的标志 5、公开审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公开审判制度中问题的解决
四、人民陪审员制度 1、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2、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依据 3、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演变 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五、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1、回避制度的概念 2、回避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3、回避的理由 4、回避的种类 5、回避的方式 6、回避的期间 7、回避的决定 8、回避的复议 9、回避的效力 10、回避的有关问题
六、代理制度 (一)代理概述 1、代理的概念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的行为,称为“诉讼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行驶诉讼代理权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诉讼代理人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6)诉讼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3、诉讼代理的种类 1)法定代理 2)委托代理 3)指定代理
(二)代理与辩护的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 2、服务对象不同 3、权限范围不同 4、诉讼地位不同 5、诉讼职责不同
(三) 刑事代理制度 1、概念: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2、 刑事代理制度的种类 1)公诉案件中的代理:指诉讼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代理被害人参加诉讼,以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2)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指代理人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2、 刑事代理制度的种类 3)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指诉讼代理人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所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合法权益。 4)反诉案件的代理: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依法可以提起反诉,反诉的当事人同样可以请代理人。反诉案件的代理人,一般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是反诉的诉讼代理人。 5)刑事申诉的代理:刑事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法院裁判不服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
七、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 1、辩护、辩护权、辩护制度 2.、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3、辩护人的地位和职责 4、辩护的种类 5、辩护制度若干问题之探讨 6、律师法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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