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于萌 2016年6月21日
中央财政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 一点建议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年均增长率约10%,“十二五”以来年均增长率约9%。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曾通过对社会组织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弹性分析,得出一个结论:GDP总量每增长1个百分点,社会组织数量增长0.69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社会组织数量增长0.8507个百分点。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国际 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 我国 民间组织-社会组织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发挥作用——助推经济发展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约800个,全国共登记协会商会共约7万个。
发挥作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发挥作用——提供公共服务 我国现有民办幼儿园有13.35万所,约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7.2%,民办养老机构8500所,约占全国养老机构总数的30%。
发挥作用—发展公益事业 2015年9月9日,“第1个互联网公益日”“指尖上的公益”,205万人次,1.279亿元。
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微血管” “调节器” “和事佬” ……
发挥作用—促进环境保护 2015年,公益诉讼元年
发挥作用—参与全球治理 不完全统计,全国性社团在204个国际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在112个国际组织中担任理事,在参与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协调国际事务、扩大民间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面临的问题 能力不足 资金 人才 内部治理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始于2012年,每年度资金2亿元。 ”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 ——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的目标: 1.服务基层公众,实现群众切实受益。 2.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提升能力,发挥“正能量”。 3.制度探索。 项目的原则: 1.坚持以服务活动和服务对象为中心,群众直接受益的程度、广度作为项目立项考量的首要因素;项目执行好坏要有受益对象确认书评价;评估和审计要抽查询问受益对象的意见。 2.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主要服务于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的关键词: 关键词之一:中央财政(一是财政支持是引导的重要措施;二是凸显了项目资金是财政资金的性质,在管理和使用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关键词之二:支持 关键词之三:参与 一是以受益对象为中心;二是强调社会参与; 三是实行上下联动。 关键词之四:社会服务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用途: 1.发展示范项目:资助西部地区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等,支持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服务条件,增强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能力。 2.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资助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扶贫救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3.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社区老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开展困难救助、心理辅导、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社会服务。 4.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5.根据社会管理工作需要,财政部、民政部确定的其他示范项目。 6.项目评审、招投标、宣传、评估、研讨等方面支出。 ——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年份 B类 C类 D类 2012 377 152 102 86 37 2013 470 189 112 总数 A类 B类 C类 D类 2012 377 152 102 86 37 2013 470 189 112 116 53 2014 448 184 107 41 2015 446 175 119 111 2016 439 170 115 113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成效 提升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90%以上的社会组织表示执行项目对自身知名度增加、能力建设提升、内部制度完善等起到明显作用。 实现了群众切实受益。截至2015年共支持1741个项目围绕社会救助、扶贫救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开展服务,约900万人直接受益。 提升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90%以上的社会组织表示执行项目对自身知名度增加、能力建设提升、内部制度完善等起到明显作用。
项目成效 起到了引领示范效应 一是资金带动,过去4年总资金带动比达1:0.88,引领潜在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二是其他资源带动,带动企业和公众等捐赠实物、办公场所、志愿服务等各种资源。三是各地工作带动。2015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或给予资金支持近7亿元,直接受益社会组织近3500家;区市级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近8亿元,直接受益社会组织达12000家。一半以上省市启动本地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项目工作。
项目成效 探索并推进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机制。 项目关于以服务对象为核心、竞争性评审、第三方监管、不得分包转包等做法和理念在2013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中予以吸纳。2014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明确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主体,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推广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项目。
项目执行,期间培训、中期交流、日常交流(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网络平台)等 项目年度流程 发布实施 方案 评审立项 审计、评估、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项目执行,期间培训、中期交流、日常交流(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网络平台)等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年项目实施方案: A类发展示范项目 资助西部;不超过25万元;西部14省份(含兵团)社会组织向当地省级民政部门申报。 B类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 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等社会服务活动;全国性组织不超过120万元,地方组织不超过50万元;直接向民政部申报或向省级民政部门申报。 C类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全国性组织不超过120万元,地方组织不超过50万元;直接向民政部申报或向省级民政部门申报。 D类人员培训示范项目 政策法规、工作发展、专业知识等培训;一般在3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直接向民政部申报或向省级民政部门申报。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项目资助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4年年检合格; 2.有正在开展实施的社会服务项目; 3.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4.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6.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7.有已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为扩大项目的示范性和参与度,2016年,鼓励和支持未获得过立项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提请评审委员会优先考虑。地方社会组织在2012-2015年已经获得过3次以上A、B、C类项目立项的,不再予以评审。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项目申报方式: 在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填报说明,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JIO文件。 全国性社会组织的项目电子申报书于2016年1月8日前以邮件方式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xiangmuban2016@163.com。 地方社会组织应当向各省级民政部门申报,经审查、汇总、排序后,于 2016年1月15日前以邮件方式统一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xiangmuban2016@163.com。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项目评审和立项: (一)初审。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提交的电子申报书进行初审,主要对项目填报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二)评审。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1.申报单位的资质,包括其年检结果、评估等级、社会声誉、财务制度、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2.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3.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情况。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实际作用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优先考虑体现社会组织特色的项目。 (三)立项。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确定立项建议名单和资金额度,报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立项,并向社会公告。 (四)预算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立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予以认可或者提出调整意见。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项目材料报送: 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以下材料(全国性社会组织报送一式两份,地方社会组织报送一式三份): (一)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立项资金与申报资金有变化的,无需改动); (二)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四)预算经初审后有调整的,应当同时附上会计师事务所《调整预算建议表》和立项单位《项目预算调整表》。 以上材料经项目办审核并盖章,项目即告生效。批准立项资金金额少于申报金额的,立项单位可以同比缩减项目执行规模和配套资金金额。
1.委托第三方进行(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项目评审: 1.委托第三方进行(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 2.对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而言,相比往年的书面材料评审,增加现场陈述程序,包括陈述(PPT,8分钟)和专家提问答辩(7分钟),现场打分。 3.初步计划专家共16人,分4组,每组4人,其中每类专家(项目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社会组织领域专家、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专家)各1人,专家人选从专家库抽取,分组随机确定。 具体通知查询中国社会组织网、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的管理制度: 1.竞争性评审 2.按照服务对象需求编制资金预算 3.公开透明 4.资金拨付无中间环节 5.多维度第三方监管体系,全覆盖审计 6.各项制度规范 7.各类过程指导 8.明确执行节奏 9.上下联动 10.强调宣传总结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的管理目标: 1.规范化,制度化(各种制度设计,提前公布) 2.公开、公平、透明(网站、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推进社会化评审) 2.切实的作用(对基层公众、对社会组织、对制度探索),实现社会影响(发出声音,展示社会组织正能量) 3.搭建平台,实现更好沟通,实现资源对接、合作和互补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以往发现的项目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1.个别项目设计缺乏充分论证 2.个别项目设计没有很好体现社会服务内容 3.个别项目立项单位与合作方关系过于密切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以往发现的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2.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3.项目资金出现核减 4.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关于项目的审计、评估和绩效评价: 第三方监管是项目的特点之一 ►6家会计师事务所将对所有立项单位进行财务的全覆盖审计,主要旨在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开展过程指导,规范项目的财务管理和运行。 ►明德公益研究中心对全部书面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实地评估部分立项单位。 ►2013、2014、2015年度财政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中,本项目均得到超过90分的高分。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设计注意事项: 根据自身特点,在既有工作基础上进行项目设计。 是否体现与项目资助领域的关联性。 是否提供切实的社会服务,体现社会组织特色。 是否体现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 是否体现项目可量化、可评估的实施效益和预期成果。 科学设计申报资金预算,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 据实填报配套资金。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1.按照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编制预算。如,救助服务列出救助原因、内容、救助对象的数量(人数、次数)、资助金额。 2.可以列支一定比例执行成本。其中A类项目5万元以下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和其他执行成本(交通、印刷、宣传等);其他类型项目在8%以内据实列支执行成本,凭票报销,不能整笔划转。成本不足的,配套资金支付。 3.A类项目可以购置固定资产,社工项目可以列支本单位人员经费。
1月8/16日前,将信息系统导出电子申报书JIO文件发送邮件到xiangmuban2016@163.com。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2016项目重要时间节点: 1月8/16日前,将信息系统导出电子申报书JIO文件发送邮件到xiangmuban2016@163.com。 2月7日(春节)前,发布立项名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组名单。 3月4日前,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全国性社会组织报送一式两份,地方社会组织报送一式三份) 3月,拨付首笔资金(立项资金的70%)。 3-4月,立项单位项目执行培训会。 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50%,邮件形式报送中期报告书(网上发布模板)。 7月,拨付二笔资金(立项资金的30%) 8月,召开全国性立项单位经验交流推进会。 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服务活动),邮件形式报送末期报告书和调查问卷(网上发布模板)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 2016项目需要关注的文件: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含申报办法、执行办法、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流程》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指引》 (拟2016年3月发布)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项目执行中的要求: 1.学习制度规范 2.确保项目成效 3.规范资金使用 4.加强自身建设 5.把握时间进度(6月30日前执行率超过50%,提交中期报告;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提交总结报告) 6.注重问题沟通 7.以此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源 8.做好宣传总结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 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在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 从政府职能转变来看:传统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是设立机构,定编定岗,人员。。 从社会公众需求来看:随着经济发展需要更加专业化的公共服务 从社会组织自身优势来看:来自群众,有针对性,有灵活性
政府购买服务 2000年上海率先在改革社会管理体制过程中提出并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上海卢湾区等六个区的12个街道开展了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的试点工作。至此,政府购买服务第一次进入我国实践领域。 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政府购买服务 市场有多聪明? 3个故事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市场有多聪明? 3个故事
政府购买服务 关于购买主体——谁来买? 关于承接主体——向谁买? 关于购买内容——买什么? 关于购买资金——用什么钱买? 关于购买机制——怎么买? 关于监督管理——买的值?
政府购买服务 购买主体——谁来买? 各级行政机关。党的系统,政府系统,人大系统,政协系统,法院系统,检察系统。 参公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
政府购买服务 承接主体——向谁买? 1.严格把关市场准入条件 2.社会组织是重要承接主体 3.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转制改革
政府购买服务 购买内容——买什么? 基本公共服务: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技术性服务——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战略和政策研究、综合性规划编制、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社会调查、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检查、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财务审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中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政府购买服务 购买内容——买什么? 禁止性要求——对应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比如,国防、安全、外交、司法审判、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等。 技术途径:制定指导性目录——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纳入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应当实施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
政府购买服务 购买资金——用什么钱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财政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 国办96号文对购买程序和机制有原则规定。 重点参见: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购买机制——怎么买? 国办96号文对购买程序和机制有原则规定。 重点参见: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 购买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合同外包、凭单制、补贴制、公私合营。 购买方式可以放宽和创新: 先探索后规范,给地方、部门和市场主体更大的自由度和空间。
政府购买服务 监督管理——如何“买的值” 1.推进信息公开,筑牢防腐制度防线 2.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综合评价,确保购买服务效果 4.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购买行为规范
一点建议 转型 时期 数量增幅 质量提升 支持发展 规范监管
一点建议 一家医院急诊室:“我们的使命是为受病痛折磨的人提供保障。” 做好定位 微软公司:“在微软,我们的使命是创造优秀的软件,不仅使人们的工作更有效益,而且使人们的生活更有乐趣。” 南都公益基金会,“支持民间公益,人人怀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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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政府转变职能,社会组织具备能力。 管理大师德鲁克《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前言:“40多年前,当我刚开始与非营利组织打交道时,在美国社会中,政府机构和大型企业占据着主导地位,而非营利组织通常被认为处于边缘地带。事实上,非营利组织自身也普遍认同这种观点。当时我们都相信政府有理由有能力承担所有的社会责任,而非营利组织的角色只是弥补政府计划的不足或使其锦上添花。”这一描述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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