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羅 東 高 中 歷 史 報 告 人物:余清芳 班 級:一年九班 座 號:七號 姓 名:賴婉瑜
大 綱 人物簡介 抗日英雄-西來庵事件 余清芳年表 結語 參考資料 ↑余清芳紀念碑的文字紀念 歷史唯一不變 的原則是〝變〞
人物簡介 ↑余清芳抗日活動的總指揮(西來庵) 余清芳(1875~~1915),別號為余清風、余滄浪、余春清、徐清風,一般都稱他為「余先生」,字號之所以這麼多,可能是身處非常時期,為了應付緊急變故。其父名余蝦,母名余洪氏好,閩南福建人。清光緒五(1875)年11月16日,出生於恆春縣阿緱林(屏東縣),後來跟隨父母遷居台南廳長治二圖里後鄉庄551號(現在的高雄縣路竹鄉後鄉村)。
六、七歲入私塾讀書,雖聰穎過人,有聞一知十的天賦,但因家中貧困,十二、三歲被逼輟學,先到台南廳左營庄曾紹房的米店幫傭,不久又轉到林姓雜貨舖工作,以微薄的薪資來奉養寡母,並利用夜間閒暇之餘,到左營的舊城公學校進修日語。余清芳的個性豪爽,喜交遊,見面廣闊,因此當日軍侵台時,年方十七歲的他,懷著亡國之恨,毅然投身武裝抗日的行列。
西來庵事件 「西來庵事件」又稱為「余清芳事件」、「焦吧哖事件」。 余清芳先假藉要改建西來庵為由,叫民眾捐款,凡是來捐款的人,余清芳都叫他們簽名,參加抗日行列,後來,勸募的名字一天一天多起來,名冊造好之後沒有地方放,又怕日本人發現了,因此,他把西來庵中的神像拿起來,將名冊擺在神像底座下面,人愈來愈多,名冊愈來愈多本,神像也愈墊愈高。某日,日本警察來訪問時,突然發現以前神像放得很低,怎麼突然之間變高了呢?等到下一次再來訪問時,神像因名冊取走後,又變回原來的位置,日本警察覺得奇怪,於是開始注意,果然發現有很多人暗中有來往,企圖不軌。 西來庵抗日以宗教結合黨員,此為黨 員的護身靈符。
這個時候,余清芳也發現日本人在注意他了。因此,他就跟幾個朋友逃到焦吧哖山中,糾合了幾千民眾準備抗日,日本人馬上派兵去圍攻,後來,余清芳一夥人失敗被騙出來後,遭日本人殺害。同時,日本人為了報復,在焦吧哖大屠殺,死了數萬人,這一事件曾引起日本國會的注意,在野黨曾以 臺灣人口突然之間減少幾萬人為藉口,在國會叫囂,而進行倒閣。 ↑余清芳抗日義士等所持用的武器,難怪敵擋不過日軍警的洋槍大砲。
余清芳等人被捕, 事件很快就落幕了,余清芳等一批一千九百五十七名,被判處死刑有八百六十六名,難怪有人說:「處死刑者超過千人,為世界裁判史上未曾有之大事件。」較幸運的是,和余清芳同被判死刑的八百六十六名中,嗣後因日本國內的輿論及日本國會對台灣當局處理本案的辦法和量刑頗有爭議,認為顯然有失當,且慘殺過甚,易引起國際輿論指責, 於是大正皇帝於民國四(一九一五)年十一月十日登極大典所頒佈的「大赦令」,發佈「減刑令施行細則」一種,宣佈減刑 。因此日後,台人武裝抗日行動,改為集會遊行,以較平和的方式爭取權利 余清芳等人被捕後,解押至台南監獄,本圖拍攝於台南車站前,坐車者為余清芳。
↓後人為紀念余清芳所蓋的紀念碑 由台南監獄到臨時法院出庭之情景,犯人皆戴上簍筐。 ↓
余清芳年表 余清芳出生於阿緱廳(清光緒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後卜居台南廳長治二圖里後鄉庄;六、七歲時入私塾;十二、三歲到高雄左營幫傭。 一八七九年 余清芳出生於阿緱廳(清光緒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後卜居台南廳長治二圖里後鄉庄;六、七歲時入私塾;十二、三歲到高雄左營幫傭。 一八九九年 七月,余清芳當上台南縣巡查補之職 一九○○年 余清芳因涉嫌詐欺,遭解職(巡查補)。 一九○二年 余清芳又當上鳳山縣巡查補之職。 一九○四年 余清芳辭職(巡查補)後,經常出入台南廳各齋堂,反日言動漸露。 一九○八年 余清芳加入以鹽水港為中心的秘密結社「二十八宿會」活動。
一月,二十八宿會被日人偵破,余清芳因涉嫌被移送台東「加路蘭浮浪者收容所(流氓收容所),時年三十歲。 一九○九年 一月,二十八宿會被日人偵破,余清芳因涉嫌被移送台東「加路蘭浮浪者收容所(流氓收容所),時年三十歲。 一九一一年 十月,余清芳出獄,任職岡山一家日本保險公司代理店,擔任業務員 一九一三年 余清芳辭掉業務員之職,在岡山開設酒舖,推銷酒類。 一九一四年 余清芳在台南市開設「福春號」碾米廠;經常出入西來庵從事宗教活動。結識西來庵董事:蘇有志、鄭利記,形成西來庵反日三巨頭。 一九一五年 四月十八日,日當局得一情報,謂「中國軍將攻打台灣」,日方開始留意大陸人在台之一切行動。 五月二十一日,日警拘捕前往大陸的蘇東海,在拘留期間,截獲蘇東海寄給賴淵國的書信,因而洩露余清芳抗日事宜,下令全台大搜捕。(一說是五月二十三日) 七月九日,余清芳率隊,攻擊高雄甲仙埔支廳。 八月二日,余清芳、江定率眾火攻南庄警察派出所。
八月三日,余、江部隊夜宿台南縣左鎮鄉內庄仔庄,招募抗日志士,當晚派人焚燬崗仔林庄派出所;事後造成內庄仔庄和木公庄被日軍警滅庄慘劇。 八月四日,晚上余、江革命民兵,渡過後堀仔溪上游,沿虎頭山麓進入焦吧哖北方;台灣總督府派出步兵四個中部約四百名,砲兵一個小隊,配備二門砲,急速支援焦吧哖。 八月五日,余、江革命軍在焦吧哖發砲攻擊日警。 八月六日,下午二時,日正規軍支援焦吧哖後,革命軍潰敗如山倒,據日人統計:「在這次的戰鬥後,革命軍所遺屍體有一百五十九具,嗣後在零星的抵抗時,再被擊斃的也有一百五十名,被捕者,不計其數。」余清芳率同志二百多人敗退。 八月十二日,余清芳脫出日軍警的包圍網,到達四社寮畔,與江定會合,全部人員約有三百多人。 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二時,余清芳在王萊庄(台南縣楠西)被捕。
九月二十一日,余清芳、蘇有志、鄭利記、張重三等四名被台南監獄臨時法院判處死刑。 九月二十三日,余清芳(三十七歲)、蘇有志(五十三歲)、鄭利記(四十六歲)、張重三(四十三歲)等被執死刑於台南監獄。 十一月十日,日皇大正登極,頒佈大赦令,台灣總督安東貞美借此發佈「減刑令」,余案中被判死刑的七百三十一名,改判為無期徒刑。
結語 台灣民主國的瓦解,日本「始政」式開始,象徵台灣淪落殖民地的開始。台灣所遭遇的命運,恰如拋棄街旁的棄嬰,任人宰割,連選擇自已前途的權利皆無。表面上日本人正式統治台灣,但台灣人的潛在民族意識,正如火如荼暴發出來,他們抗拒日人的統治,從無言的抗爭,到武裝抗日運動。此種不屈不撓的抗日活動著實困擾日本當局,讓他們疲於奔命,也應會著當年李鴻章對伊藤博文提出的警告:「台地三年一小叛,五年一大叛」。日據時期台灣最大的武裝抗日事件——焦吧哖事件,牽連之地,遍及全省,牽連人物,是所有抗日事件之最,被判處死刑者,在世界司法審判史上,不勝枚舉。重義輕生之士謂之烈士者,抗日人物皆烈士也,他們的目的就是以「驅逐日人,光復台灣」為其宗旨,縱然犧牲生命亦在所不惜。冀望藉著微弱的力量,喚醒稍有民族自覺的台灣人,勇敢踏出。戰爭的無情,使台灣人更能團結,一起為未來,盡最大的努力!
參考資料 郭長成老師網頁作品集-余清芳抗日英雄紀念碑公園 阿盛網站-玉井鄉介紹-抗日烈士余清芳紀念碑 http://www.ttvs.cy.edu.tw/kcc/default.htm 郭長成老師網頁作品集-余清芳抗日英雄紀念碑公園 http://nknucc.nknu.edu.tw/~s1378/wjs304013.htm 阿盛網站-玉井鄉介紹-抗日烈士余清芳紀念碑 http://163.26.161.130/~tust/book/book(1)/book(1)-4-1.htm 南瀛抗日人物誌-余清芳/一代抗日豪傑&焦吧哖事件始末 &焦吧哖事件年表
否定歷史者 將會被歷史否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