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 议 司 法 站 在 法 治 文 化 建 设 中 的 基 础 作 用 方巷镇司法所 季金秋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司法站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自2009年扬州市开展试点建设以来,得到迅速发展完善,目前已实现全市1453个村(社区)全覆盖,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作轨道,成功地将司法行政职能延伸到村(社区)。2011年司法部吴爱英部长、韩秀桃副司长先后来扬州视察调研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评价这一社会管理创新做法,对司法站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文化繁荣给予充分肯定
。笔者认为,司法站在立足自身发展,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职能的同时,推进了法治文化在基层的传播,是法治文化建设在基层一线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因此,深入探讨司法站在法治文化建设架构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司法站打造成为法治文化向基层深入的新路径,具有深刻现实意义。
一、司法站之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意义 1、法治文化信息员。 2、法治理念宣传员。 3、法律服务联络员。 4、矛盾纠纷调解员。 5、重点人群监管员。
1、法治文化信息员。 司法站位于法治文化建设阵地最前沿,在普及宣传法律常识、排查化解各类纠纷、走访帮扶困难群体的过程中,与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最密切的联系,能够近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及时了解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知晓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动态,各司法站配备大学生村官,明确信息员职责,举办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在司法所指导下,可以及时、广泛收集基层法治文化信息,为制定法治文化战略提供借鉴和参考。
2、法治理念宣传员。 相比较于司法所,作为法制宣传具体措施的执行者,司法站级数倍扩大法制宣传的普及率和覆盖面,借力各村(社区)的法治宣传长廊、农民法治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法律专柜、农民普法讲堂等载体和宣传阵地,举办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用形象生动的方式诠释专业深奥的法律条文,在潜移默化中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输送到千家万户,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养成。
3、法律服务联络员。 司法站成立后,方巷镇实现 “一村一顾问”村(社区)全覆盖,由法律服务所与各村(社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作为各司法站的成员之一,参与村规民约的制订完善、村务合同的审查把关,为群众释疑解惑,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4、矛盾纠纷调解员。 具备深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在调解各类纠纷的同时,注重依法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给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即时送上生动活泼的法制大餐,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依法公正化解纷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司法服务公正为民形象,助力基层群众法治信仰的培育。
5、重点人群监管员。 在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监管教育的过程中,司法站充分发挥对区域内人员熟、情况明、去向清的优势,定期组织走访摸底,随时随地对两类人员开展教育谈话,让“两类人员”时刻感受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震慑,防控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威严。
二、司法站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初步成效 司法站自成立以来,自身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从邗江区方巷镇的实践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组织网络日益健全完善。 2、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拓展。 3、法治文化活动日益丰富。 4、基层民主法治向纵深推进。
1、组织网络日益健全完善。 自全面开展司法站规范化建设以来,司法站长由均村(社区)主任担任,人员构成体现选优配强、经验型与知识型科学配置的要求,其中一名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一名大学生村官。在此基础上,镇、村、组三级法治文化建设组织队伍得到迅速发展,镇成立大学生村官联合宣讲团、人民调解员协会、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村组有“学法中心户”,社矫安帮“五老”志愿者队伍等,并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参与法治文化实践,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2、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拓展。 各村(社区)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面亮点纷呈,特色鲜明。村村都有普法文化墙、法制宣传栏、农家书屋、普法大讲堂,花城、钱冲、联合等村分别建成农民法治文化广场,2011年方巷镇花城村农家书屋荣获 “江苏省农家书屋法制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花城村和黄珏社区成功争创“扬州市规范化建设司法站”;今年镇继续加大资源投入,指导黄珏社区精心设置司法站办公室,打造温馨调解室,展现人文关怀,设立人民调解员之家,让广大调解员有学习、交流、培训的场所,争取到邗江法院巡回法庭进驻黄珏社区,成功打造“环境好、服务优、效果实”基层司法服务品牌,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实战平台。
3、法治文化活动日益丰富。 以提高“六五”普法参与率与知晓率为目标,各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法制标语广告牌,定期更新法制宣传栏等,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农家书屋” 读书演讲比赛,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网上学法考试,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动静结合、内外结合的浓厚法治氛围。今年6月起,方巷镇将在各村(社区)司法站之间开展普法“接力棒”活动,以新颖活泼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工作“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氛围,以提高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和重点普法人群的覆盖面。
4、基层民主法治向纵深推进。 “四民主、两公开”在方巷镇得到坚决贯彻执行,全镇20个村(社区)有16家创成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花城、联合两个村已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主人翁意识普遍增强,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高涨,在沿湖村,村干部是由全体群众以“公推直选”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遇有重大事务,则是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商议解决方案。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审议委员会,已经成为该村的日常工作制度,每年这“三会”要为村里解决各类事项近二十起,村民的满意率达百分百,沿湖村一跃成为农村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模式中的“明星”。目前,沿湖村务管理新模式已在全市推广开来。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近两年来,司法站获得长足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但是,在我们的工作中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提高。 1、硬件建设不够规范,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2、内容形式不够丰富,文化融合需要加深。 3、实践开展不够充分,法治惠民需要务实。
1、硬件建设不够规范,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极个别村由于经济条件制约,存在司法站、调解室、会议室、法治办等多块牌子挂在一间办公室门口现象,影响了司法站形象和职能发挥;区、镇、村三级法治文化信息交互渠道不畅,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工作未建立常态化机制;镇一级信息考核、评估、激励机制不健全,制约司法站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2、内容形式不够丰富,文化融合需要加深。 目前司法站组织实施的法治活动形式内容比较单一,通常是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属于法律法规的简单移植,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未能得到全面开发;法治文化与民族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新农村建设文化的融合程度不够,缺乏地方特色和品牌文化,不能有效吸引群众参与,不利于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3、实践开展不够充分,法治惠民需要务实。 法治文化建设是为了培育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达到构建法治社会的目的,从而可以让群众享受到法治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果。目前,法治文化实践活动开展不够全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酵母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导致群众众对法治带来的安民、富民、惠民的效果感受不深,影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四、司法站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下一步设想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站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法治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逐步完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 2、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服务功能。 3、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二)如何认识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法律这种积极能动的作用有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法律主导; 二是法律干预; 三是法律先导论。
1、逐步完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 一是要规范司法站运作机制。加强司法站规范化建设,夯实法治文化建设一线平台;二是要健全信息交互机制。畅通信息交互渠道,如通过建立司法站QQ群等方式,构建法治文化建设网络信息平台,促进信息交流;三是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明确法治文化建设职责,细化考核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司法站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
2、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服务功能。 一是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在排查化解纠纷时,注重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打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法治环境。二是要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密切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本着企业要什么就普及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宗旨,引导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打造一个良好的经济法治环境。今年5月,方巷镇在黄珏社区召开和谐稳定工作会议,就司法站如何服务企业经营发展,向参会的区镇人大代表、企业、学校、医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各单位的充分肯定和一致支持,获得法治文化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三是要服务民生幸福。要努力打造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富有特色、群众喜欢的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艺节目,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一要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要注重法治文化载体创新,如挖掘文化共享工程网络资源,搭建法治文化建设新平台;继续加强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管理,切实发挥其应有功效,实现法治文化阵地镇、村、组全覆盖。二要赋予法治文化产品生命力。方巷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五张文化名片各具特色,我们要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非遗文化、诗词文化、生态美食文化、好人文化相互融合,创造出具有方巷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三要保持法治文化建设的活力。着力培育大学生村官宣讲团、方巷诗词协会、板登龙表演队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工作队伍,并依靠他们,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特色品牌的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艺节目,全力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