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关 员 培 训 讲 义 -----报关程序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主讲人:白孝忠
第四章 报关程序 本章考试大纲: 1、掌握海关对各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的基本要求 2、掌握各类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基本程序 3、熟悉报关程序的概念、分类及电子报关的基本内容 4、熟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6、熟悉与报关程序有关的海关事务的基本内容 易考考点: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2、保税或额的报关要点 3、特定减免税货物的范围及特点 4、《ATA单证册》的特点及适用、 5、转关运输货物的监管要求
第一节 报关程序概述和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报关程序的定义 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和进出口境物品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述是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报关程序。 1、前期阶段:即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阶段。 注意: (1)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进出境货物都要经过此阶段。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适用此阶段。一般进出口货物就不必办理备案手续。 (2)具体内容有: 分保税货物中的保税加工货物(进口)、待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进口)、其他进出境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出口),他们应办理什么手续 ?P64。
2、进出境阶段:即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任何进出境的货物都要经过此阶段。 (海关相应工作为: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3、后续阶段:对前期阶段,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货物,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哪些是核销、销案、申请解除?)
三、(申请)报关方式 1、分两类1)纸质报关单报关 (2) 电子数据报关单报关(电子报关) 两种报关单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现行的《海关法》应当同时采取两种方式。 2、电子报关 (1)理解电子报关的定义 (2)申报方式:终端申报方式、自行EDI申报方式、委托EDI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方式。
四、通关。一般包括物流监控、报关单申报、集中审单、现场审核、签发报关单证明联。我国现在已全面采取电子通关系统。具体有: 1、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也称电子口岸、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是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国家12 个部位将其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在公共数据中心,为政府管理机构提供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2、海关H883/EDI 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的简称。 3、海关H2000通关系统:是H833/EDI通关系统的全面更新换代项目。
五、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定义 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区别一般进出口货物 和一般贸易货物) (二)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 (三)范围: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
1、进出申报阶段 (四)程序: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四个阶段) A、申报地点: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出口在出境地海关申报;经申请,海关同意,也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进口货物指运地或出口货物启运地。一般进出口货物以外的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为一般进口的,要在货物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申报。 B、申报时间: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天为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为第一个工作日。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 --------经海关批准准予集中申报进口的,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按照海关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申报的,货物有海关依法变卖处理。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C、进出口申报的具体步骤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已进境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和已向海关申报尚未出境的出口货物。一般处于两种状态: (1)进境货物尚未办结海关进口手续和出口货物已办理海关出口手续但尚未装运出口,仍放在海关监管场所。 (2)进境货物已经办结海关放行手续,但是仍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需纳入海关后续管理的,如保税货物等
(1)准备申报单证。 申报单证分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证) 随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 附 单 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原产证 等) 证 预备单证(贸易合同、有关证明文件)
(2)申报前看货取样 查看货物或取样,海关要开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到场监管的海关官员和进口货样的收货人在取样记录上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注意需检验检疫部门批准的一些产品) (3)申报 -----申报方式:先采取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注意:电子数据申报只有接受到海关发送的“接受申报”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才表示电子申报成功。并在10日内必须提交纸质报关单。 -------海关接受申报日期:采取电子数据申报的,申报日期为被海关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关员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在先采用电子报关,后采用纸质的,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日期为准。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消申报 一般,海关接受申报,就不能修改或撤消。但有些情况是可以的P83。
2、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查验地点:分海关监管区;装卸作业的现场(大宗散货、危险品、鲜活商品、落驳运输的);海关监管区以外的地方。 ------查验时间;一般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但在繁忙的口岸,可以请求海关在正常工作以外安排查验。 ------复验和径行开验 (2)配合查验 (3)货物损害范围:海关仅对由于海关官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害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注意不赔偿的范围。查验货物的,必须在查验的时候提出,过后提出,海关不赔偿。
(三)缴纳税费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放行和货物结关 放行是指货物完成进口申报、查验和缴费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货物离开监管货物的工作环节。 结关是指“办结海关手续”,货物一旦结关,海关就不再进行监管。 放行的方式:海关在进口货物提货凭证或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注意“无纸通关”的海关放行方式。 放行的类型:一种是货物已经结关的,货物放行就等于结关;一种是货物尚末结关,此类货物海关在一定期限内还需进行后续管理,放行不等于结关。 2、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3、常见的几种证明 进口付汇证明:适用于需要在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的货物。 出口收汇证明:适用于需要在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付汇核销的货物。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证明, 进口货物证明书(针对进口汽车、摩托车等向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牌照的凭证,并将进口货物证明书上的内容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给海关总暑,再 传输给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习 题 讲 解 1、在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一般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 习 题 讲 解 1、在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一般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 2、对于经电缆、管道等方式输送进出口的货物,如水、原油、电力、天然气等,应该由经营人按主管海关的要求、定期向海关申报。 3、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海关接受并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4、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报关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纸质报关单或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两者形式均属法定申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某企业向当地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烤面包机,货物已运抵海关监管区内的仓库,海关根据情报,在没有通知该公司的情况下,由仓库人员陪同对这批货物进行了查验,发现该批货物是高档音箱器材。该企业以海关查验时报关员不在场为由,拒绝承认查验结果,因此,当地海关不得以此对其进行处罚。 6、四川成都一家企业对外出一批自行车,经转关至广州黄埔口岸装船出境,该笔业务对外收汇53万美元,根据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该企业应该向成都市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7、关于接受申报的时间,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1)经海关批准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的,以“海关接受申报”的信息发送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或者公布于海关业务现场的时间为接受申报的时间。 (2)经海关批准单独以纸张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的,以海关在纸质报关单上进行登记处理的时间为接受申报的时间。 (3)在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后以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纸质报关申报的时间为准。 (4)在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关单申报的一般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8、下列关于进出货物申报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货物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 (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3)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装货后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9、在通关申报环节,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预备性单证。 (1)报关委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2)货物原产地证明 (3)贸易合同 (4)提货单或装货单 10、江苏某港口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香港飞翼船务有限公司出口40集装箱半挂车5两,总价HKD608,000, 经海关批准,该批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现场前,先向该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货物运至海关监管现场后,转关至上海吴凇口岸装运出境。上述货物出口后,其中1辆因质量不良被香港飞翼船务有限公司拒收而退运进口,整批货物因此未能收汇。该批货物申报时,除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外,还应向海关提交下列随附单证: (1)商业发票 (2)出口货物许可证 (3)出口装货单据 (4)出口收汇核销单 11、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修改或撤消申报,下列表述中属于正当理由是( ) (1)由于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电子数据错误的 (2)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的。 (3)因海关审价、归类认定后需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的 (4)发送单位或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在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非涉及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税收及海关统计指标内容错误的。
1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申报前向海关申请提取货物样品,应具备下列哪几个条件: (1)货物进境没有走私违法嫌疑 (2)通过外观无法确定货物的归类情况 (3)拟以保税方式向海关申报 (4)收货人为A类企业 15、因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赔偿,但下列情况将不予赔偿。 (1)海关正常查验时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3)由于海关官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4)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
第三章 保税货物 主要内容: 一、保税货物概述 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三、保税仓库货物 四、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货物
一、保税货物的概述和分类 1、定义: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货物从进境之日起必须置于海关的监管之下。当保税货物失去保税条件时,海关有权依法对该保税货物作出处理。 -------如保税货物不复运出境,应当按照在境内的实际性质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 2、分类: (1)按货物分储存类和加工装配类。 ---------储存类保税货物:储存后复运出境(2种)、储存后进入国内市场的保税货物(2种,重点是维修外国商品零配件)。
--------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保税工厂、保税集团等5种。 (2)按监管的形式: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区域保税货物。 3、报关程序 (1)备案申请保税。从监管形式分下列三种情况: ------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保税货物,采用填制进出境备案清单的方式报关,将备案和报关合并 ------进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之前,要进入备案申请保税阶段。包括企业申请备案、海关审核准予保税、设立或不设立银行台帐、海关建立电子登记手册或核发纸质登记手册等四个阶段。
(2)进出境报关 (3)报核申请结案。 分四个阶段:企业报核 海关受理 实施核销 结关销案 重点了解:区域保税货物(没有规定具体的保税期限)、仓储保税货物、加工贸易的核销结案方式。
4、保税货物报关要点 海关监管保税货物的基本特征和要求 (1)批准保税(条件:合法经营、复运出境、可以监管) (2)纳税暂缓,保税货物的纳税时间推迟到加工成品出口后。 (3)监管延伸: -------从时间上,保税货物在进境地被提取,不是海关监管的结束,而是海关后续监管的开始。 -------从地点上看,保税货物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后,凡是该货物储存、加工、装配的地方,都是海关监管该货物的场所。
-------准予保税的期限;a、区域保税的期限只是笼统地规定为从进境进区内,到出境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但是,保税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返回保税区的期限,规定最长为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1次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的延期。B 、仓储保税的货物,规定从进境入库到出库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止,最长为1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1次最长期限为1年的延请。C、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原则上为1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1次最长期限为1年的延期。D、联网监管模式中纳入电子手册管理的料件保税期限,从企业的电子手册经海关批准建立起到撤消止。
--------申请核销的期限: A、区域保税以企业为责任人,半年一次;B、仓储保税以保税仓库的经营人为负责人,每月的5日前向海关报核上个月的进、出、存情况。C、加工贸易:电子手册,企业定期申报一般为6个月为一次报核周期,纸质手册,在手册到期日起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30天内向海关报核,海关在受理日起30天内报核,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30天。 (4)核销结关;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的核销,主要是确认数量与原进口一致;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的核销,主要是确认进出的数量是否平衡和确认成品是否进口料件生产。
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监管模式:联网模式和常规监管模式。 (一)联网监管模式。 1、准予联网监管企业的条件。(5条) 2、海关实行联网监管的特点: -------建立电子帐册。取代加工贸易纸质登记手册,实行电子帐册管理。 --------联网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办理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及成品单(损)耗的备案手续,取代以合同为单元的备案手续; ---------联网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进入电子帐册备案的料件全额保税。
(二)常规监管模式:以合同为单元的监管模式,适合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合同、 保税工厂、保税集团等五种形式下的进出口的保税货物。 基本程序: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报核结案。 环节一:合同备案 1、定义: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国家规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应当由经营企业到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2、合同备案的内容 (1)应提供的单证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及企业合同备案呈报表、属于加工贸易国家管制商品的的需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确定单耗和损耗率的相关资料等。 (2)备案的商品: 分禁止备案的商品、备案时需要提供许可证的商品、备案需提供其他许可证件的商品。
(3)保税额度。准予备案的料件,全额保税,不予备案的料件、试车材料、非列名消耗性物料等,进口按一般进口办理。 (4)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理解什么叫不转、空转、实转。 其核心内容是对企业和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企业进口的开展加工贸易的部分料件,银行要按料件的进口税额征收保证金。企业分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的管理。对商品分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三种。
具体台帐开设情况 企业类别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禁止类 限制类 空 转 实 转(50%) 实 转(100%) 允 许 类 空 转 商品类别 A 类 B 类 C 类 D 类 禁止类 不得开展 限制类 空 转 实 转(50%) 实 转(100%) 允 许 类 空 转 实 转 (100%)
台帐开设的例外: 1、78种客供服装辅料以及其他零星进口料件金额在一万美元以下(包含一万美元),A、B类管理的加工企业可以不设台帐,金额在5000美圆及以下的,还可以不申领登记手册,但必须凭出口合同向主管海关备案。 2、使用A类管理、又是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或者年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圆(自营生产企业出口额1000万美圆)及以上,或者年加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经申请由海关批准,不设台帐。
3、合同备案的凭证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还可以为了多口岸报关周转或异地深加工,企业申请领分册。 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列明服装辅料金额不超过5000美圆的合同,除适用C类企业外的备案程序-------凭出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后,凭海关在备案出口合同上的签章和编号去报关 4、合同备案的变更 ----合同变更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报商务原审批部门批准,向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开设台帐的合同须变更台帐。 (1)对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的金额小于或等于1万美圆的和合同延长不超过三个月。--- (2)原1万美圆及以下备案合同,变更后进口金额超1万美圆---
例外: 1、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的金额小于1万美圆(含一万)和合同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合同,不用审批部门批准就可以到海关和银行办理变更。 2、原金额为一万或以下,变更后超过一万的,A、B类管理企业,需重新开设台帐。(P96) 3、因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合同从“空转”转为“实转”的,应对原备案合同交付台帐保证金。经海关批准,可只对原合同未履行出口部分收取台帐保证金。 4、管理类别调整为D类企业,以备案合同的 ,交全额的保证金后继续执行,但。。。 5、对允许类商品转为限制类商品,已备案不交保证金 6、对原限制类或允许类商品转为禁止类的;
(三) 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跨关区) ------开展此业务应由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需要设立台帐的,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指定的银行设立台帐。 -----海关对开展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如果两者的管理类别不相同的,按其中较低类别管理。 ---------理解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步骤。 (四)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申请 (五)加工贸易串料申请:保税料件与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保税料件与进口非保税料件、保税料件与国产料件之间。
环节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报关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 ------注意:企业在口岸海关报关时,提供的有关单证内容必须与电子底帐数据相一致。只要在某一方面不一致,报关就不能通过。 --------在进出环节上,也要经过申报、配合查验、交纳税费、提取和装运货物四个阶段。 ---------关于许可证问题, ---------关于税收。 例外: 未锻铝按从价征收出口税。 ,148种服装按从量征收出口关税。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 其程序分计划备案、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 (1)计划备案的步骤。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先转出企业在转出地海关备案、再转入企业自转出备案之起起20天内,在转入海关备案。 (2)收发货登记 (3)结转报关。转出(入)企业每批货物发(收)货后,在90天内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 ;转入企业先报进口,并在结转进口报关后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出企业,10内,转出企业必须办理结转出口报关,
加工贸易其他保税货物的报关。 1、内销报关。需经商务部门批准。 申请内销的剩余料件;不到总值3%,或一万元的,免审批,免交许可证 2、结转报关 3、退运报关 4、放弃报关。注意不能放弃报关的情形。 5、销毁 6、收灾保税货物。受灾七日内报海关。 提供的材料:商务主管部门的签注意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保险公司的材料。
环节三: 合同报核 报核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对未出口部分货物进行处理后,按照规定向加工贸易主管海关申请核销要求结案的行为。 1、报核和核销的时间 (1)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 (2)海关应该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
2、报核的单证 企业合同核销申请表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进出口报关单 核销核算表 申请内销的应该有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 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 3、报核的步骤。 整理单据------查清单耗----修改单耗----预录入申请单证------依法报核 4、特殊情况的报核: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报核、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核销;准予不申领登记手册的价值5000美圆及以下的78种列明服装辅料合同的报核;撤消合同报核;有违规走私行为的加工贸易合同核销。
4、加工贸易合同的余料、边角料、副产品的处理有变卖、退运、补税、放弃等几种方式。 5、加工贸易 6、受灾保税货物:对于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应在灾后7日内向海关书面报告,海关可视情况派人取证,受不可抗力灾保税货物对应的原进口料件,如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予以免交许可证。
(三)保税仓库货物 1、可以放在保税仓库的货物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转口货物等7种。 2、类型 公用型保税仓库 自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 3、设立保税仓库应具备下列条件;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至少300万人民币、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能力;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需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圆。具备专门营业场所(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液体危险品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寄售维修为最低2000平方米)。 4、申请保税仓库的程序
4、报关程序 ( 1)进库报关。除三种货物外,免领许可证,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其他口岸入境的,按转关办理或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 ( 2)出库报关 A、进口报关。分1、用于加工贸易,2、用于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和特定用途的,3、用于国内销售或使用于境内其他方面。 B、出口报关:免交出口税、免交出口许可证 C、集中报关
( 3)报关要点。 A、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为一年。 B、是海关监管的货物,可以进行简单加工。 C、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或者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应于每月5日之前以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向主管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收、付、寸情况。并随付有关单证。
(四)保税区货物 1、报关程序 保税区货物报关分进出境报关和进出区报关。 (1)进出境报关采用报关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机制。 ------属于保税区自用的,采取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 ------非自用的,备案制,填写进出备案清单。
(2)进出区报关 -----保税进口料件以及用保税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进出区(进区,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 出区,报进口,按不同的流向填写不同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区外发加工指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生产的某一个环节由其他企业代外加工的业务,进出区外发加工需经主管海关批准。 A、进区凭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不缴纳税费(不进入报关程序)。 B、出区外发加工的,须由区外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需要建立银行保证金台帐,进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程序,备案后进入加工贸易货物出区报关程序。 -----设备进出区需向保税区海关备案,设备进出区不进入报关程序,不缴纳关税。
2、报关要点。 1、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除三种特殊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 (1)区内开展加工贸易----------保税区内生产激光光盘要经主管部门批准,但是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料件全额保税。 (2)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但退税要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才能办理。 (4)转口货物可以简单加工
(五)出口加工区 1、概述 ( 1)从境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货物全额保税。 (2)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自用的从境外进口的生产、管理所需设备、物质、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予以免税。 (3)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制成品征税。 (4)境内区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2、报关程序(要凭电子帐册报关) (1)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报关 对于跨关区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按转关运输中的直转方式办理转关。但下列情况可以不按转关办理。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跨关区进口车辆、邮递物品 ------个人随身携带物品 -------从保税区或保税仓库提取货物进去 区。 --------出区在异地口岸拼箱出口货物 (2)对于同一直属海关关区内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可以按直通式报关。
(2)出口加工区与境内区外其他地区之间的货物报关 ------出口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由区外企业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凭相关证件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结束后,区内企业填写《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凭发票、装箱单、电子帐册编号等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区报关手续。货物竟出口加工区海关查验放行后,出口加工区海关分别向区外企业核发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向区内企业核发《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出境收汇证明联。 -------境内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由区外企业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凭相关证件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出口报关结束后,区内企业填写《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凭相关证件向出口加工区海关办理进区报关手续。
-----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货物报关。 转出企业凭出口区管委会批复,向转出企业主管海关备案。 转入其他海关监管区域的,转入企业凭其所在区管委会的批复办理结转手续。 转入非海关监管区域的,转入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办理结转手续。 与加工贸易深加工相比: 一是计划申报先转入,再转出;二是转入备案后30天转出备案,不是20天,三收发登记是30天报关,不是90天天
2、报关要点 (1)加工区与境外进出口,不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商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资、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品以及国家规定的特殊货物除外) (2)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适用电子帐册管理,每6个月报核一次。 注意:出口加工区如将有关模距、半成品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与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等值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方可办理出区手续。 (3)对境内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为出口货物,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如属许可证管理的,出具有效的进口许可证件。 (4)对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按进口货物报关,进入一般进口报关程序
(5)加工区区内企业须对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进行实质性加工后方销往境外。区内从事仓储的服务的企业,不得将从境外进口的仓储的原材料、零部件提供给区外企业。 (6)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在境内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测试、检验和展示的产品,应比照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区手续。 (7)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测试、检验的机器设备应该自运出之日起2个月内运回加工区,若到期不能够运回的应该在期限届满前7天内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以1次为限,最长期限为1个月。
习 题 讲 解 一、单选题 1、关于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征管措施,下列哪一项符合现行规定( ) 习 题 讲 解 一、单选题 1、关于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征管措施,下列哪一项符合现行规定( ) (1)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备案数额的进口料件,置于保税工厂加工、全额保税 (2)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出口合同而进口的料件,定额保税。 (3)进料加工合同备案数额内的进口料件,如在出口合同中订明由外商提供部分料件条款,先征后退。 (4)因开展加工装配业务所需,由外商作价提供进口的加工设备,暂予免税。 2、某实行海关B类管理的企业对外签订进口3000美圆棉花(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生产出口服装垫肩的加工贸易合同,合同备案的手续应当是( ) A、不设台长,申领《登记手册》 B、不设台帐,不申领《登记手册》 C、设台帐,实转,申领《登记手册》 D、设台帐,空转,申领《登记手册》 3、大连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102980XXX,A类管理企业)受大连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2102250XXX,A类管理企业)的委托,凭“C”字头备案号的登记手册向大连机场海关申报进口已狐皮1000张及辅料一批,以履行兰狐皮大衣的出口合同。货物进口后,交由大连伟达服饰有限公司(2102930XXX,B类管理企业)加工合同执行期间,因加工企业生产规模有限,经与境外订货商协商后更改出口合同,狐皮耗用数量减为600张,经批准,剩余的400张狐皮中的
300张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100张售予沈阳华亿服装有限公司(2101940XXX,C类管理企业)用以生产内销产品。( ) 根据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规定,1000张进口狐皮应: A、设台帐,但五需交付保证金 B、设台帐,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交付保证金 C、设台帐,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全额交付保证金 D、不设台帐,亦无需交付保证金 4、保证金台帐制度的实施与加工贸易项目(商品)的类别及加工贸易企业的类别有密切的联系,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哪一项情况应采用保证金台帐空转方式运作( ) A、金额在10000美圆及以下的加工贸易合同,由A类企业或B类企业经营 B、按加工贸易企业分类标准已被评定为A类企业,加工限制类商品 C、按加工贸易企业分类标准已被评定为C类的企业,加工允许类商品 D、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经营的加工贸易项目
5、北京加工贸易企业A进口料件生产半成品后转给南京加工贸易企业B继续深加工,最终产品由B企业出口,下列哪些结转申报手续是正确的( ) A、先由A企业报进口, 后由B企业报出口 B、先由A企业报出口,后由B企业报进口 C、先由B企业报进口,后由A企业报出口 D、先由B企业报出口,后由A企业报出口 6、保税业务中,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相同之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条。 A、料件都需要进口,加工成品都需要出口 B、料件进口时都全额保税 C、成品出口时属国家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都免领出口许可证 D、加工期限都应在进口之日起一年内加工成品复出口 7、以下是关于保税集团的几种叙述,请指出其中叙述错误的选项 A、保税集团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一个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牵头,同行业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对进口料件进行多层次、多工序连续加工,直至最终产品出口的企业联合体。 B、保税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在不同一城市内,但必须是生产同一最终产品的加工企业 C、保税集团开展进料加工业务所需料件进口时,应由各成员企业分别持《登记手册》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进口 D、保税集团进口的料件,如在某一成员企业加工过程中发生非不可抗力原因的短少或灭失,则应由该成员企业承担向海关缴纳短少或灭失部分的 料件税款的责任。
(8)根据海关法对保税货物的定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保税货物的有( ) (8)根据海关法对保税货物的定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保税货物的有( ) A、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成品 B、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以工缴费偿还价款的专用设备 C、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包装物料 D、临时进口货样 (9)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是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实施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实现加工贸易联网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海关手续具有以下特点( ) A、建立电子帐册,取代加工贸易纸质登记手册 B、根据实际需要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备案手续,取代货物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和申报 C、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D、电子帐册备案的料件全额保税 (10)天津某服装进出口公司与韩国某株式会社鉴定5万件男上衣加工合同,合同规定外商无偿提供含涤35%,含毛65%的混纺面料及全部辅料,中方按外方要求组织生产,在最后一批原辅料运抵天津后6个月内交付成品,外商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方加工费用,此合同在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时企业需向海关递交的文件有( ) A、加工单位或专业外贸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B、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来;料加工批准书和对外签订的正式来料加工合同副本 C、需申领进口许可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 D、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证函
11、加工贸易保证金态帐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别企业和不同类别的商品分别实行保证金台帐的:空转和“实转”,请指出下面正确的选项: 11、加工贸易保证金态帐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别企业和不同类别的商品分别实行保证金台帐的:空转和“实转”,请指出下面正确的选项: A、实行A类管理的企业,实行保证金台帐“空转”。 B、实行C类管理的企业,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 C、加工限制类商品的B类企业,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 D、加工允许类商品的B类企业,实行保证金台帐“空转” 12、在加工贸易活动中,下列哪些情况必须纳入保证金台帐管理( ) A、海关按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确定的B类企业 B、出口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而由外商提供并随主料同时进口的辅助材料 C、保税区内开展加工贸易进口料件 D、金额为2万美圆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 13、海关对某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稽查时发现,该企业一年内偷逃应缴税费累计48万元人民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该企业应属于B类企业( ) 14、所谓“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企业( ) 15、外商与我国某加工企业签定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后,需在我境内购买供加工成品用的部分原料。根据有关规定,凡属于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均应申请出口许可证。
16、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应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报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后报海关总属备案。 16、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应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报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后报海关总属备案。 17、从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的供加工生产产品用的货物,属于应税出口商品的,应缴纳出口关税。 18、从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的供加工生产产品用的货物,属于应税出口商品的,应缴纳出口关税。
四、特定减免税货物 一、概述 特定减免税货物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的进口货物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民互贸易等。 特定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如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管理设备; 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如国内鼓励发展产业在投资总额内的机器设备、利用外资的鼓励类项目的进口机器设备、用于科研和教学的一些货物、残疾人用品。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适用于前期报关阶段、进出境报关阶段和后续阶段。前期报关阶段只要是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进出境阶段主要是办理货物进口申报手续,后续阶段阶段主要是办理申报海关解除监管手续。 海关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类别 监管期限 船舶、飞机、建筑材料(钢材、木材、胶合板、玻璃 8年 机动车辆(特种车辆)、家用电器 6年 机器设备、其他设备、材料 5年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1、特定条件下的减免税(此处的税指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殖税,不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2、若进口货物需要提交许可证件的,提交许可证件的义务不能免除,另有规定的除外。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后有确定的海关监管期限。 4、特定减免税货物应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
三、报关程序 (一)前期报关阶段----减免税申请 1、特定地区减免申请。分备案登记和进口申请。 ------备案登记阶段:保税区企业主要是向保税区海关提交单证(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并将有关情况输入计算机系统),获得主管海关签发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出口加工区审核后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进口申请:保税区主管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核准后在企业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
2、特定企业减免税申请。分备案登记和进口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起企业主管海关提交单证(同上),海关准予备案后,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如要进口,海关核准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免税申请。只需进口项目批准后,凭单证(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相单,科教用品登记手册、合同等)到主管海关申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注意:《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一证一批”原则。 (二)进出口报关。(注意:有些企业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监管 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期满,经申请,海关审核批准,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至此,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结了全部海关手续。 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期内销售、转让的,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海关按照使用时间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征税后,签发解除监管证明书,企业可以将原减免税货物在国内销售、转让。 -
------企业将货物转让给同样享受进口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接受货物企业应当先向主管海关申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的接转手续。 -------企业要求将特定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的。先向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口退运申报手续,出境地海关监管货物出境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企业持该报关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放弃的,经申请,海关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后签发收据,企业凭以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形。
习 题 讲 解 一、单选题 1、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使用,按照现行规定,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 ) A、8年 B、6年 C、5年 D、3年 2、根据现行海关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不属于海关减免税优惠范围的是( ) A、保税区内自用的生产设备 B、残疾人组织的单位进口的货物 C、边民互市和边境小额进口货物、物品 D、沿海经济开放地区基建项目所需进口机器设备 3、武汉一中外合资企业专营玻璃加工生产,该公司于2000年6月与香港一公司签约购买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一套,该设备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进口项目。设备于2001年2月1日(周四)由华阳运输公司“HUADONG VOY302”,轮载运进口,该合资企业委托上海某合资企业委托上海一报关行于2001年2月2日向上海海关办理转关申请手续,厚由“长江号”轮船于2001年2月5日运抵武汉,并于2001年2月20日向武汉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货物经海关查验后放行。这种情况该企业应( 0
A、在设备抵达上海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B、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上海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C、在设备抵达上海后,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D、在设备抵达上海前,由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和免税申请表向武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特地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著的管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 B、在特定条件和规定范围内使用可减免进口税费 C、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D、货物进口验放后仍需受海关监管 5、下列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特定减免税的申请,首先是减免税的资格确认,然后是《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 B、国内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资格确认的依据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签了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C、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专用品,专用仪器,专用生产设备的减免税,海关凭民政部门或中国残废人联合会的批准文件签发《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D、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能延期
6、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合同或破产时,海关对清算企业仍在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进口物资应该如何处理( ) 6、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合同或破产时,海关对清算企业仍在监管年限内的减免税进口物资应该如何处理( ) A、免税留给合营中方继续使用 B、转让给同类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并办理结转手续 C、经海关核准,原物退运出境 D、无偿赠送境内其他企业 7、某经济特区内的一家外商企业以企业自用的名义进口了一辆旅行车,进口后即无偿捐赠给当地的一个社会福利院,半年后被海关发现,因该企业从事公益活动,海关不得对此进行处罚, 8、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实行“一批一证”的原则,即一份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只能在一个进口口岸一次性进口。 9、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特定减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超过年的,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 10、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海关的监管期为5年,监管期满应当复运出境,如需留用则即使监管期已满,也要补交进口手续,补交进口税。
3、企业破产清算时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处于监管期内的,先要向主管海关申请,海关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征收税款后,签发解除监管证明; -----货物如进口后已经改变了进口时状态的,经海关实际查验并做查验记录后,可照此办理接触监管手续, -----对进入法律程序清算、变卖、拍卖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如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院进口时未申领许可证件的,海关凭人民法院的判决或国家法定仲裁机关的仲裁证明,免予补办进口许可证件。
五、暂准进出境货物 一、概述; 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可分为:适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集装箱箱体;暂时进出口货物等
二、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交纳税费,条件是向海关提供担保。 2、除另有规定外,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一般暂准进出境货物应在6个月内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的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三、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ATA单证册在我国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适用《ATA单证册》的范围仅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除此之外的货物,我国海关不接受持《ATA单证册》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暂准进口单证册》,简称《ATA单证册》,是用来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ATA单证册》是国际统一通用的海关申报单证,持证进出口人无须填制报关单。一份《ATA单证册》一般由若干页ATA单证组成。 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2、适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1)进境申报。用白色进口单证。 (2)出境申报。海关在绿色封面单证和黄色出口单证上签注。 (3)过境申报。海关在两分黄色过境单证上分别签注。 3、ATA单证册下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核销结关 复运出境和复运进境,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和黄色复进口单证上分别签注。
(二)不使用ATA单证册的展览品 1、 特别注意:按展览品申报进境的范围,以及虽然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 2、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申报 (1)进境申报。进境前持展览会主办单位批准文件办理备案;进境申报手续可以在展出地海关办理;主办单位向海关提供担保;海关一般在展览会举办地对展览品查验。 (2)出境申报。展览会主办单位在出境地海关办理申报;应税的展览品交纳保证金;海关查验、核对清单。
4、进出境展览品的核销结关 (1)复运进出境:由海关签发证明联,展览品所有人或代理人进行核销。 (2)转为正式进出口:由展览会主办单位或代理人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3)展览品放弃或赠送:有受赠人办理进口手续,海关按进口礼品或经贸往来赠送品办理;若将展览品放弃给海关,有海关变卖后将款项。 (4)展览品毁坏、丢失、被盗,除不可抗力,有展览会主办单位或代理人补税。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1、范围 2、进出境申报。须核准批准文件
第六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一)三者的区别 名 称 是否通过陆地运输 运输工具状况 过 境 货 物 第六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一)三者的区别 名 称 是否通过陆地运输 运输工具状况 过 境 货 物 通过我国的陆地运输 无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 转运货物 不通过我国的陆路运输 换装运输工具 通运货物 由原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出境
习 题 分 析 1我国政府已于1992年5月加入〈ATA公约〉和〈伊斯坦布尔公约〉,并于1993年11月27日正式生效。下列单位中的哪些是为履行上述公约而确定的担保单位( ) A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 B中国国际商会 C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D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2请指出下列哪一项货物或物品不适用暂准进出口通关制度 A进口待转口输出的转口贸易货物 B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进口货物、物品 C承装一般进口货物进境的外国集装箱 D来华进行文艺演出而暂时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等 3我国政府已经部分加入了〈ATA公约〉和〈货物暂准进口公约〉,目前ATA单证册在我国仅适用于部分货物,按照现行的规定,下列不属于ATA单证册适用范围的货物是 ( ) A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的进口展览品 B广州商品交易会上的暂准进口货物 C财富论坛年会暂准进口的 陈列品 D美国政府代表团访华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4下列关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 A<<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自货物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应当于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 C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D出料加工货物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进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5下列暂准进出境货物应当按“暂时进出口货物”申报的是( ) A马戏团演出用动物 B安装设备时使用的工具 C集装箱箱体 D 国际车展展台用照明器具 6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二)过境货物的范围。 1、签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2、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3、未上述协定,但得到我国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的。 (三)禁止过境的货物 1、与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2、武器、弹药、爆炸物及军需品 3、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毒品。 4、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三)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两个目的) 2、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要求。(3条) 注意1)民用爆炸品、医用麻醉品等的过境运输,应经海关总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过境。 2)、海关可以对过境货物实施查验。 3)、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损毁或灭失(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经营人应当负责向出境地海关补办进口纳税手续。
(四)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手续 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和其他规定的单证,进境地海关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并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也在提运单上加盖此戳记,经营人或报关企业在出境时向出境地海关递交上述资料,海关审核无误后,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五)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6个月,特殊原因可以延期3个月。 (六)过境货物的境内暂存和运输的规定。(3条)
(七)转运货物的条件(具备下列之一) 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2、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申明转运的。 2、进口卸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4、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5、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八)转运货物的报关规范 1、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卸货清单》上列明货物的情况,并向进境海关申报。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2、转运货物应该在3个月之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转运出境,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过境,海关可以变卖。并有权查验,
二、进出境快件 1、定义,分类: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 2、进出境快件的申报 (1)申报方式: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申报时效;进境的快件,应该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14天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该再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3)分类申报:1、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报关,应该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KJ1报关单》,总运单、及其他单证。
2、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应该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个人物品报关单》、分运单和收、发人的身份证件。 3、货物类进境快件报关,关税税额50元以下海关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应该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KJ2报关单》,分运单和海关需要的其他证件。 4、应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应该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KJ3报关单》。分运单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三、租赁货物 (一)、理解租赁、金融租赁、经营租赁的定义 (二)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由于租金大于货价,纳税义务人会选择一次性按货价缴纳税款或者选择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1、按货物的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租赁货物进口时应当向海关提供租赁合同,按进口货物的实际价格向海关申报,提供应当的进口许可证和其他单证,按海关审查确定的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海关现场放行后,不再对货物进行监管。
2、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租赁货物进口时应当向海关提供租赁合同,按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和货物的实际价格分别填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按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海关按货物的实际价格统计。 海关现场放行后,继续监管。
(三)经营租赁进口货物的饿报关程序 与金融租赁的相似
四、无代价抵偿货物 一、定义: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有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二、特征: 1、免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不征收进、出口税和进口代征税,但进出口与原货物或合同规格不符的,按规定计算与原进出口货物的税款差额,高出的补齐税款,少于的,如补偿了货款的,退还补偿货款部分的税款。 2、放行后,海关不再进行监管。
三、报关程序 1、退运进出境的报关程序 收发货人先将残损、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货物先退运出境或退运进境,退运出境或进境不收进、出口关税。 2、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不愿退运进出境,交海关处理的,海关应当依法向收发人提供依据,凭以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 3、不退运出境也不放弃或不退运进境。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进出口之日适用的有关规定申报出口或进口,并缴纳出口关税或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属于许可证管理要补交许可证。
三、期限:申报无代价补偿货物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4、提供的单证。分进口和出口。(各四分单证)
五、进出境修理货物
六、出料加工货物 (一)定义:是指我国境内企业运到境外进行技术加工后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出料加工的条件。 (三)出料加工的期限为6个月, 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四)报关程序 1、备案。经营企业凭出料加工合同到主管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进出境申报 (1)进境时:应当提交《登记手册》,出口货物报关单、货运单据等,免许可证,属于应该征出口税的,
(2)进境申报 应当提交《登记手册》,进口货物报关、货运单据等。海关对出料加工复进口的货物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和保险费确定的完税价格征收进口税。
七、溢卸、误卸货物、放弃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 (一)溢卸、误卸货物 1、定义。 2、报关程序:
(二)放弃货物 A、 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范围: 1、没有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进口货物。 2、保税货物 3、在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 4、暂准进境货物 5、其他没有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B、放弃进口货物价款的处理顺序: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余款上缴国库
(三)超期未报关货物 1、范围: (1)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 (2)在海关批准的延长期满依然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溢卸、误卸进境货物。 (3)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保税货物。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暂准进境货物。 (5)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运输出境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2)超期未报进口货物的处理:海关变卖处理。 属于《法检目录》范围的,在变卖前提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 变卖收入:检验检疫费用和变卖处理实际支-----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如所得价款你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以上处理还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1年内,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同时补办进口申报手续。如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不予发还。过期不申请,余款上缴国库。
八、退运货物和退关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 指因为货物的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因品质不良或者规格的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原出口货物已征出口税,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2、直接退运货物 是指进口货物进境后向海关申报,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办理进口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将货物全部退运等境外的货物。 范围: (1)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2)进境后正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前,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由收发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批准手续。 ----------合同执行期间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并能提供有关证明的。 --------收货人因故不能支付进口税费,或收货人未按时支付货款致使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能提供发货人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的。
----属错发、误卸货物,并能提供发货人或运输部门书面证明的。 -----属于错发、误卸货物,并能提供发货人或运输部门书面证明的。 ------发生贸易纠纷的。 (4)需提交各类许可证件进口的货物,属无证到货的,除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外,不得办理直接退运。
(二)退关货物 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不再出口的行为。 报关程序: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在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 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七 货物的转观运输 一、概述 转关运输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的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各项海关手续的行为。 转关运输有三种情况: (1) 进口转关运输: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2)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运地-----出境地) (3)境内转关运输:海关监管货物在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定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1、申请转关运输的条件 (1)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必须设有海关 (2)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应当设有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 (3)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2、不得申请转关运输的货物。(三类)
2、转关运输的方式 (1)提前报关方式。 (2)直接方式。包括直接出口转关和直接进口转关。 (3)中转转关 3、报关要点 (1)直接方式转关的期限。》14天 (2)提前报关方式和中转方式转关的期限。5天。 (3)税率和汇率的适用。 -------直接方式的进口转关货物应该按照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税率和汇率征税 -------中转方式和提前报关方式的进口转关货物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到进境地海关传输的日的税率和汇率征税。 ------运输途中税率和汇率发生重大调整的,各种方式的进口转关货物均适用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税率和汇率。
(二) 报关程序 1、进口货物的转关 (1)提前报关的转关 先向指运地海关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指运地海关受理后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并运输至进境地海关,并提交下列单证: 《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提货单。 (2)直转方式的转关 应该提交的单证有: -------进口货物申报单 -------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3)中转方式的转关 境内承运人应持《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进口货物中转通知书》按指运地目的港分列的纸质舱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 2、出口货物的转关 (1)提前报关的转关 先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受理后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并传输至出境地海关。 货物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后向启运地海关提交的单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3、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提交《出境汽车载货货清单》。
货物应该在电子书记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货物到达出境地后,应向出境地海关提交的单证: ------------启运地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或出境汽车栽货清单 -----------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2) 直转方式的转关 发货人应持下列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出口货物报关单; -----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提交《出境汽车载货清单》 出口转关货物到达出境地后,应持下列单证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货物的处境手续 -------启运地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或出境汽车载货清单 ---------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3)中转方式的转关 货物的发货人在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出境运输工具分别舱单,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并提交《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八、与报关程序相关的海关事务 (一)海关事务担保 1、海关事务担保的范围 通常可以使用的范围 P142,9 种范围。 2、特殊情况适用 P143 ,5种 3、免予适用 《海关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则可免除海关事务担保。这种“免除担保”优先于“凭担保放行”。
4、以下情况不得担保放行 (1)按照规定应该提供而不能提供许可证。 (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接受担保的其他情形 (二)海关事务担保的主要方式 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2、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的担保 3、银行或非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4、海关依法可以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3、海关事务担保的期限 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期限应当与被担保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或应当履行的义务的期限相一致。 在担保人履行了向海关承诺的义务后,海关予以销案。如果用现金或者其他财产担保的,则予以退还,如果保函担保的,则予以注销。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一)定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范围: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 (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备案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按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提交申请书。 2、备案申请的受理。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天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注意:海关不予备案的情形。
(三) 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备案的有效期限 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10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届满前的6个月内可以向海关总署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有效期限为10年。 (四)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1、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和证据 2、担保。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
注意: 1、申请扣留未向海关总署备案的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2、申请扣留已向海关总署备案的,货物价值不足人民币2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货物价值为人民币2万至20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50%的担保,但担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万元;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 ,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 3、申请扣留已向海关总署备案的侵权嫌疑货物的,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总担保,总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
(3)承担责任。 (五) 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的处理 1、扣留(两种情况) (1)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规定申请扣留并且提供担保的, (2)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2、查看。海关可以同意知识产权人或收发货人提出查看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3)调查 第二种扣留的货物,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认定。 (4)放行。三种情形 (5)没收。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若被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有海关没收。
(三)海关行政裁定 1、定义。 2、适用于以下海关事物。 (1)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2)进口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3)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 3、海关行政裁定的对象 不是任何假设的进出口行为或其他交易行为,应该为与拟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有关的进出口行为或其他交易行为。
4、海关行政裁定申请形式 应该以书面形式申请,一份申请应包含一项海关事务。申请人不得就同一项海关事务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海关提出行政裁定的申请。 5、受理的海关机构 为海关总署或总署授权机构 6、海关行政裁定的申请及海关的受理期限、裁定的法律效率。 海关应该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行政裁定,海关作出的行政裁定与海关规章具有同等效力,自公布之日起在我国关境内统一适用。
四、海关行政许可
五、海关行政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由海关查扣侵权嫌疑货物而造成无过失收发货人的损失,应由下述哪个部门负责( ) A收发货人自负损失 B权益申请人负责赔偿 C海关自行支付赔偿 D海关以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金支付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当关税纳税义务人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税额的征税、减免税、补税或退税等持有异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于税款缴纳证填发之日起( ) A三十日内向海关书面申请复议;根据复议结果缴纳税款 B十五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根据复议结果缴纳税款 C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缴纳税款 D先按核定的税额纳税,然后在三十日内向海关书面申请复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适用海关事务担保( ) A应征税货物、收货人请求缓缴税款的 B进口保税货物 C海关归类、估价不明确,且不能提供许可证件,因此未能办妥有关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要求先放行货物的 D有违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没收的进口货物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指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并享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 ) A商标专用权 B专利权 C名誉权 D著作权 5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与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两者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只有办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才有权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C海关发现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嫌疑货物,即使权利 B没有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申请扣留争权嫌疑货物,必须补办备案 人不提出申请,海关也予以扣留 D没有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按规定申请扣留嫌疑货物的,只要提供担保,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只有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才能向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规定,不服海关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只有向上级海关申请复议, 只有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