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彰化縣服務站 外國人居停留 報告人 科員 江順泉
講授大綱 申請居留證及居留延期 申請居留證明書及領取台灣地區居留證 申請持停留簽證入境改辦外僑居留證 申請停留延期 2
外國人申請項目 項 目 1.外國人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2.外籍配偶初次申請外僑居留證 3.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地址或服務處所 4.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 5.外國人申請居留證明書 6.外國人持停留簽證入境改辦外僑居留證 7.外國人停留延期 3
外籍配偶來台,如何辦理停(居)留簽證 應備文件: 1、簽證申請表 2、6個月內2吋照片2張 3、3個月內國人配偶全戶戶籍謄本1份 業務主管機關:外交領事事務局 法令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施行細則 申請程序:向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1、簽證申請表 2、6個月內2吋照片2張 3、3個月內國人配偶全戶戶籍謄本1份 4、申請人本國政府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 5、申請人本國政府核發之無犯罪紀錄證明
注意事項:本說明如有變動,以外交部 公告為主。 如何辦理簽證 6、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7、視個案提出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台關係 人保證書等。 注意事項:本說明如有變動,以外交部 公告為主。 如何辦理簽證
如何辦理停留延期 主管機關:入出國及移民署 法令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 1、護照 2、台籍配偶戶籍謄本 3、60天期之停留簽證,未加註『不得延期』或 『NO EXTENSION』
外國人(特別) 停留延期 A.就醫:指住院或重病經醫囑無法搭機者,檢 附1個月內醫院證明 B.懷孕待產或生產: ☆懷孕7個月以上或醫囑無法搭機者,檢附 一個月醫院或診所開具之診斷證明 。 ☆甫生產者檢附出生證明。 7
C.訴訟: 檢附法院公文或傳票 D.禁止出國: 相關機關通知列管之公文 E.申請工作許可中: 檢附申請文件或書面陳述
F.奔喪: 檢附親屬死亡證明或訃聞。 G.其他緊急特殊事由 (如同行之配偶緊急就醫),得檢附 證明文件,專案簽核。
簽證樣式 停留簽證 30天簽證不得延期 應於2006年8月15日前入境臺灣 本簽證僅為單次使用 簽證代碼 停留期限自入境隔日起算 10
如何申請外國護照遺失證明 本人親自辦理 2吋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張 相關身分證明 星期一~五至服務站辦理。 星期假日可至專勤隊辦理(電話:048349095)
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 護照 台灣配偶之戶籍謄(三個月內申請,有婚姻登記) 2吋白色背景半身脫帽彩色照 證照費1000元 注 意 事 項 有繼續居留需要者,居留證到期前一個月內,可開始辦理居留延期,最遲不得超過原居留效期.
外籍配偶申辦外僑居留證 注意事項 第一次申請時,夫妻雙方到場申請 第一次申請時,辦理1年期居留證 專勤隊查察 13 13
外僑居留證樣式─正面 重入國許可號碼 重入國許可已包含於此居留證 14
外僑居留證樣式─背面 IC外僑居留證與重入國許可為同一張卡,申請人不必另申請重入國許可。 15
如何辦理居留證延期 申請書 護照 2吋白色背景彩色大頭照片1張 3個月內核發台配之戶籍謄本 費用1000元(一年) 、2000元(二年) 、3000元(三年) 委託他人辦理者,附委託書
如何辦理外僑永久居留證 申請書 2吋白色背景彩色大頭照片1張 新舊護照正影本 外僑居留證 3個月合格健康檢查證明 最近一年納(免)稅證明 財產證明或存款證明
最近5年內本國及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戶籍謄本 費用1萬元
外僑永久居留證 申請資格(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 外國人年滿20歲以上,未兼具我國國籍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 居住台灣地區有戶籍國民,其外國籍配偶、子女在我國合法居留10年以上,其中有5 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 91年5月31日前,外國人曾在我國合法居住20年以上,其中有1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 19
限制條件 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隔年起,每年須在臺居住超過183日。 例外情形 就醫、就學或其他特殊原因,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20
居留地址變更,如何登記 申請書 護照 居留證 2吋白色背景彩色大頭照片1張 證明文件正本(戶謄或租賃契約等)
變更事實發生15日辦理。 遷入登記:檢附相關證明(如租賃契約) 個人資料異動(如更換新護照) 費用:變更住址、服務處所:免費 ;其餘 變更居留地址、住址或服務處所 變更事實發生15日辦理。 遷入登記:檢附相關證明(如租賃契約) 個人資料異動(如更換新護照) 費用:變更住址、服務處所:免費 ;其餘 必須收費 :500元 罰則:第1次:2000元;第2次5000元; 第3次以上10000元 22
申請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各縣市警察局外事課 護照或居留證 費用250元 彰化縣警察局外事課 04-7615463
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流程 結婚 登記 申請 申請 外僑居留證 居留簽證 申請準歸化 申請喪失 中華民國 原屬國籍 國籍證明 申 申請戶籍登記 及 請領身分證 申 請 歸 化 國籍 申請 台灣地區 定居證 申請 台灣 地區 居留證
國籍法第3條申請歸化 每年居住滿183日 合法居留滿5年 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 無犯罪紀錄 有相當財產、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國籍法第4條申請歸化 國民之配偶 每年183日以上 合法居留滿3年以上
歸化、喪失、回復國籍或撤銷國籍喪失,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為之。
國籍法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係指申請歸化時往前推3年或5年之期間,應為連續不中斷。
逾期居停留 逾期 1.攜帶護照、居留證、罰鍰、 7日內出國之訂位紀錄或機票 出國後再入國 至服務站辦理。 2.罰鍰如下: 10以下2000元; 11-30日4000元; 31-60日6000元; 61-90日8,000元; 91日以上10,000元 3.逾期超過90日者管制入國1 年,超過1年以上者,依其逾 期天數管制,不得超過3年。 出國後再入國 逾期 91日以上 1.出國重新取得 簽證,並重新 辦理居留證。 2.如因逾期超過 90日以上而 被管制者,須 向移民署申請 解除管制,始 得再次入國。 專勤隊 受理 29
逾期居留未逾30日,不必出境 居留證逾期了,不要慌! 查明日期再說吧。
逾期居留超過90天 會管制入境 至少管制1年,最長3年
逾期居停留出境章樣式 32
與有戶籍國民結婚,可申請不管制入境 (一)在臺灣地區配偶罹患重病。 (二)配偶懷孕二十一星期以上。 ( 三 )育有與配偶所生之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親生子 女。 (四)禁止入國前結婚,出國滿一年。 (五)禁止入國期間結婚,結婚滿一年。 (六 )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七 )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如何申請居留證明書 本人辦理或委託他人 護照 外僑居留證 費用100元
外配工作,是否要工作許可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申請許可。 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委會 法令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8條但書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申請許可。
外國人未經許可,不得工作 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公私立大學進行6個月內短期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 與國民結婚且獲居留者。
遭受家暴經法院判決離婚,且在台有未成年親生子女。 離婚後,可否繼續居留? 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者 遭受家暴經法院判決離婚,且在台有未成年親生子女。
配偶死亡,可否繼續居留? 可以放心住下來 發現違法仍可註銷居留權
外配居留多久,可申請歸化? 合法居留滿3年 每年居留日數逾183日
歸化取得國籍後,要辦台灣地區居留證 照片一張(身分證規格) 取得國籍證明文件 費用:1000元
持台居證多久?可辦定居證. 滿一年內未出境。 或出國再入國後滿一年 費用:600元
定居證 中華民國身分證 定居證領到後,即可至戶政事務所設籍辦身分證
如何加入健保 有一定雇主者,應在服務單位,受僱日起即申請參加健保 沒有工作者,居留滿4個月之日起,依附台灣配偶投保
如何開設銀行帳戶 持護照與外僑居留證即可辦理,其辦理程序與台灣人同。
外配能否購買、受贈、繼承不動產 如符合土地法第18條平等互惠原則,依法得購買或受贈不動產,但土地法第17條之林地、漁池、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備區及邊境,外配不得購買或受贈。
目前越南、印尼、柬埔寨、緬甸等國,因土地權國有,不符合土地法第18條平地互惠原則,故不得在我國購買、受贈及繼承不動產。 網址:http://www.Land.Moi.Gov.Tw
外配家庭服務中心 彰化縣彰化區婦幼福利服務中心 彰化市南郭路1段60號4樓 04-7237885
相關業務單位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簽證、文件認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 外僑居留證、居留證明書、永久居 留、停留延期、停留簽證改辦居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外國人工作聘僱許可 48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