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 102年第4次委員會議 102年12月26日
會議議程 項次 內容 報告人(單位) 時間 壹 貳 參 肆 伍 陸 柒 主席致詞 侯主任委員友宜 5分鐘 業務單位報告 業務單位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共6案) 台電公司 20分鐘 肆 議題討論: 核電廠斷然處置措施(共4項) 業務單位說明問題 台電公司簡報說明 委員提問與意見回覆說明 70分鐘 伍 臨時動議(共2案) 原能會及台電公司說明 15分鐘 陸 主席結論 柒 散會
主席致詞
業務單位報告
業務單位報告 9月17日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輻射防護教育訓練」 訓練對象為本局第一線消防人員,總計辦理12場計477人參加 9月27日辦理「102年核子事故學校疏散演練」 總計辦理17場次演練,計4,700人參加 10月 3日至核一電廠進行「高階核廢料乾式貯存場水土保持設施現 地勘查」 10月31日辦理「核電廠斷然處置措施」公聽會 12月 1日起辦理核子事故逐里防護教育暨疏散演練 12月1日石門區尖鹿里、12月14日萬里區中幅里、12月15日三芝 區新庄里、12月20日金山區五湖里;預計104年底完成4區38里 12月10日進行輻射偵檢儀器教育訓練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共6案)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1:高階核廢料乾式貯存場 國際乾式貯存場周邊環境及立地條件相似於核一電廠的情形下,其設置方式係採露天乾式、室內乾式或濕式等方式進行貯放,及所採行之貯放技術與標準為何,進行分析比較說明。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5~6頁) 台電公司說明: 核一乾式貯存設施由核研所技轉自美國NAC國際公司,並經考量核一廠特定需求所發展出來。經美國核管會審查通過並核准使用,目前美國使用混凝土護箱(或模組)之乾式貯存系統,無採用室內貯存的案例。 室內貯存熱傳能力方面會受到較不利的影響。當空調系統故障或電力喪失,廠房內的環境條件是否仍可足以提供足夠冷卻的通氣需求,相較於室外貯存,必須進一步考量這方面的風險。亦增加維護人員的輻射曝露機會。 在貯存期間仍會進行密封鋼筒銲道劣化腐蝕長期監測。 7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1: 選用不鏽鋼304L材質作為密封鋼筒的背景,及不鏽鋼304L材質特性與適用性,再做詳細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參閱。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6~7頁) 台電公司說明: 美國工程師協會ASME說明不鏽鋼304、304L、316及316L材質皆為耐候型合金鋼,為核能系統普遍採用之材料。 不銹鋼304/304L材料,以美國金屬協會報告,在沿海環境中腐蝕實驗之結果顯示,年平均腐蝕率小於0.001 mils/y,保守推估50年之局部孔蝕累計深度約0.094 mm。乾式貯存之密封鋼筒採15.9 mm厚之304L不鏽鋼材,上述保守估算之局部孔蝕累積深度不影響密封鋼筒結構完整性。 已規劃密封鋼筒材料腐蝕劣化監測計畫。 8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1: 高階核廢料濕式貯存在取出過程可能造成的輻射污染原因及處理對策。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7頁) 台電公司說明: 進行乾式貯存後,需執行再取出之時機預計為乾式貯存設施進行除役或發生假設性意外事故時。 再取出作業時,將依據「再取出操作作業程序書」及「輻防作業程序書」執行相關作業。 工作區域範圍之地面及設備是否污染適時取樣,若有發現污染情事,將會盡速清除污染。目前核島區並無污染狀況。 9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1: 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所目前規劃情形與期程。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7~10頁) 台電公司說明: 國際原子能總署於2001年針對各國執行中之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建議採深層地質處置方式。 台電公司擬訂「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於95年奉原能會核定,計畫自2005年起,迄2055年完成處置場之建造為止,共分5階段進行。 根據「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初步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本島確實存在潛在母岩,惟合適性仍須地質調查驗證。預計於2038年確定最終處置場址,於2055年完工啟用最終處置場。 10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1: 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所目前規劃情形與期程 請提供完整的緊急應變計畫報告書 熱測試用過核燃料完整性檢測報告、錄影檔及輻射防護程序書 台電公司說明: 最終處置計畫在中期乾式貯存期間,平行推動境內及境外處置。 經濟部籌劃設置「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 再度重申乾式貯存設施絕對不會成為最終處置場。 「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意外事件應變計畫」http://www.aec.gov.tw/webpage/dry/files/index_02_6-3.pdf 「核一廠用過核燃料真空啜吸完整性檢測報告」http://www.aec.gov.tw/webpage/dry/files/index_02_3_2-02.pdf 「輻射防護程序書」修訂中,依據熱測試過程檢討相關內容,使其更程序書更加周詳達到輻安之目的。 11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2:龍門電廠安全檢測人員編組、教育訓練、執行進度及檢測結果之處置 台電公司強化安全檢測小組最新辦理情形與進度 核四摘要報告之「核四根本問題不解,核四問題難解」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10~11頁) 台電公司說明: 至102年12月10日止,已檢視120個系統,其中92個系統通過再檢視;有28個系統需澄清,其中共有93項待澄清項目,可分為設計、待施工、待料、待測試驗證及文件結案5類問題。 「核四根本問題不解,核四問題難解」,此部份為「面呈密件」,本公司未能得知其內容所提為何。 讓具有豐富經驗、嚴謹程序進行龍門核能發電廠安全再驗證工作之安檢小組按部就班、腳踏實地完成所有126個系統檢測。 12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3:龍門電廠位處斷層帶及生水池興建於順向坡安全疑慮置 中國工程師學會對於生水池興建於順向坡之審查意見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11頁)及附件1(第51~61頁) 台電公司說明: 中國工程師學會報告詳如附件1(第51~61頁)所示。 生水池雖設於順向坡,但設計及施工均無砍腳,生水池下方岩盤順向坡並非往核四廠的方向,兩者方向約相差90度,順向坡下方沒有任何開發行為,沒有滑動的危險。 水池上方邊坡修整至僅14 度之平緩安定角度,並完全挖除基礎開挖面上邊坡之覆岩層,無挖斷順向坡坡腳之疑慮。 生水池完工蓄水至今已3 年多,經由儀器量測結果,其上下邊坡皆相當穩定,未來仍將以自動化方式持續監測。 13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4:「原能會公布18工項缺失及防火門未符合法規」 持續提供最新改善進度與內容說明。 儘速完成防火門防火試燒試驗,並將試驗成果提送委員會參閱。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11頁)及附件2(第62~73頁) 台電公司說明: 截至102年11月30日已完成10項改善,另有8項目前仍在改善中。【預計103年4月30日前全數完成改善工作】 防火門驗證計畫依原能會審查意見修訂,並於102年12月2日回覆原能會;俟驗證計畫獲原能會同意後據以辦理。 14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5: 市府投入資源成立新北市放射實驗室 以專業角度研擬新設輻射偵測站設置地點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11~12頁) 環保局說明: 輻射實驗室建置所需設備及人力:灰化爐;20-30萬元/台、固定型阿爾法/貝他計測儀(200萬元/台),手提式阿爾法/貝他偵測儀(4-14萬元/台)、伽傌能譜分析室(110萬元/台)、固定流量抽氣機(6萬8,000元/台)等。所需人力約3-4人。 環境輻射自動監測設置:原能會於核一、二廠設有17站環境輻射自動監測站(HPIC),及分別於核一、二廠設有18、16處之熱發光劑量計(TLD),建議以鄰近核電廠地區如淡水、汐止、八里等區優先設置。 初步接洽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預計先設6個監測點。 15
歷次委員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規劃、辦理情形報告 編號6: 建請新北市政府成立核安處或核安局 本案應採短、中、長期分階段進行規劃與研議 書面資料請詳會議手冊(第12~13頁) 消防局說明: 短、中期以強化現有編制並研議設置專責科,提升人員專業素養: 消防局為主要對口,其他局處協助執行,參照本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及洽詢各界專家學者,並不定期舉辦論壇、研討會等,邀請各界人士出席協助指導與提供建言,共同監督本市核電廠的安全。 研議在消防局下成立「核子事故地方緊急應變科」,專責辦理核安業務,同時,建請中央修法,提升地方政府有實質的審查與行政裁處權。 長期評估成立核安局(處):配合中央修法授權地方對核能電廠有實質監督、管理權後,即延攬核工專業人員,結合本府相關單位,成立核能安全局(處)。 16
議題討論
書面資料請詳 會議手冊第14~32頁 18
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第一案(1/3) 提案人:陳藹玲委員 提案內容: 鑒於蘭嶼地區已展開全島核輻射檢測調查、全島居民全身健康檢查及環境監測與流行病學研究,請比照蘭嶼地區,對本島核電廠附近居民進行流行病學研究及健康檢查並長期追蹤。 提案說明: 立法院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原能會協調經濟部、衛生福利部、環保署等,運用核後端營運基金,邀集由民間輻射專家、國際研究團隊及台電公司,會同蘭嶼部落進行全島輻射污染檢測調查、全民健康檢查及全島環境監測與流行病學研究。 核電廠運轉30餘年,迄今缺乏當地流行病學及居民健康檢查的長期追蹤,引發民眾疑慮和不安。 請原能會及台電公司加強核電廠周邊環境監測, 並比照蘭嶼地區標準,對核電廠附近居民,進行流行病學研究及健康檢查並長期追蹤。 20
臨時動議:第一案(2/2) 台電公司說明: 依據立法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事項要求,進行各核電廠附近居民流行病學調查規劃與實施。 預定103年1月~104年12月,委託權威學術單位蒐集國內外權威學術單位對核子設施附近民眾健康調查案例,參考國內歷次核能電廠鄰近居民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並考量我國特殊情況,建立調查規模、項目、方法學與結果分析知之嚴謹客觀週密參考規範。 預定105年1月~106年12月,以前述方法建立之調查規範,轉請衛生福利部委託國內之公共衛生學者專家進行各核能電廠鄰近居民之流行病學調查。 後續再依上述流行病學調規劃及研究結果,配合地方政府之健康篩檢計畫,對適當健康檢查項目予以補助,俾使各核能電廠鄰近民眾健康檢查項目更臻完備,獲得更多保障。 21
臨時動議:第二案(1/2) 提案人:陳錫南委員 提案內容: 核一乾貯是否適合臺灣?用過核燃料該採露天乾式散存或改用室內集中式濕式貯存?台電應該重新審慎評估。 提案說明: 臺灣人民的身家性命與財產安全繫於「核一乾貯工程」。成者,國內首座「高放射性核廢料棄置廠」,依序第二座、第三座陸續盲貯散存於臺灣南北。不成者,貯存護箱破損導致核輻射外洩,引發嚴重核污染。 全球無「露天混凝土乾貯置於首都圈內」案例,也無法確切證明數十年後用過核燃料可安全再取出最終處置。 核一乾式貯存是10年前,核研所受限於時間與經費雙重壓力下所做的決定。在日本311福島核災後,國際上普遍對核子設施採更嚴密的防護措施,INER-HPS混凝土護箱是否能適合臺灣的地形氣候條件? 台電應該重新審慎評估,用過核燃料到底該採露天乾式散存或改用室內集中式濕式貯存?建議可重新評估哪種方案較佳?以期找出最適合臺灣的核廢料中期貯存方法。 22
臨時動議:第二案(2/2) 向台電公司及原能會提出七大問題: 「核一乾貯之冷測試整體功能驗證」台電總共花多少時間?(請列出送審流程時數、動用人次簡表) 連續一貫作業所完成多少桶(整體功能及完整程序作業)驗證?每桶總耗時多久? 每桶總射源劑量及核種明細?兩年工期內核島區核汙累增量曲線圖? 團隊多少成員及備用替補人員名冊與組織架構及作業流程? 貴會必須公開檢附「冷測試整體功能驗證」影音記錄,供公眾審視,以避包庇放水之嫌,勿因公務員失職致使危害公眾生命與財產安全而擔負重大刑責。 極具專業的「核輻射電腦情境虛擬」之錯誤演算,其安全值差異之鉅,茲事體大令人詫異!貴局責無旁貸應立即重複驗算並函覆驗算結果?! 乾貯40年再取出無解,高溫高壓高輻射破損燃料棒隨再取出逸散。 23
主席結論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