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際海權時代的來臨 第一節 海權時代的開啟 第二章 國際海權時代的來臨 第一節 海權時代的開啟
一、臺灣名稱的記載 臺灣最早出現於古書的記載,應是西元三世紀時三國孫權時代的「夷州」。 清康熙23年(1683)施琅攻克臺灣,官方才正式使用此「臺灣」的名稱。
其他關於臺灣名稱的記載 時代 臺灣的名稱 秦漢 島夷、瀛洲、東夷、夷洲、東鯷 隋代 流求 元代 留求 明代 東蕃、大員、臺員、東都、東寧、小琉球 葡萄牙人 福爾摩沙 荷治時期 臺窩灣
古今華夷區總要圖 約北宋天符年間(1096-1100) 此北宋古地圖繪有 當時漳、泉外海的 三佛齊、蝦夷、昌 國、流求等島嶼, 但無法確定臺灣的 名稱及位罝。
東南海夷圖 明嘉靖34年,正是海盜肆虐中國東南沿海的年代。這張地圖中,福建興化外海出現的島嶼名稱有:彭湖、小琉球、大琉球、日 木、馬四矢、倭、毛人等。
澎湖早期歷史 時代 活動記載 南宋 史書上出現漢人居住澎湖的記載 元代 元世祖時在澎湖設置了巡檢司(1281),將之納入版圖,也是中國在台灣最早設立官治的地方。 明洪武二十年(1387) 行「墟澎」政策,廢巡檢司,將原有居民遷至全遷至漳、泉二州安置,澎湖更淪為海盜、倭寇剽掠沿海的根據地。 明萬曆二十年(1592) 建馬公天后宮,現為一級古蹟。 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 荷人攻取澎湖,修築砲臺,防守海道。後為明將沈有容所逼退。 明天啟四年(1624) 驅逐荷蘭人,荷人戰敗後,轉而占據臺南。
海盜、漢人與倭寇 (一)形成原因 福建山多田少、生活不易,自古以來人民即有向海上謀生之舉。 明朝初年頒布海禁政策,沿海居民為謀生乃私自武裝從商。 與日本倭寇合流,騷擾中國大陸東南沿海。 政府未積極控管,澎湖成為福建居民移居地和走私商人或海盜的根據地。 臺灣本島更成為海盜集團眼中極佳的基地與巢穴。
海盜、漢人與倭寇 (二)明朝大陸沿海諸海盜 漳州海盜陳老:結巢澎湖,騷擾明朝沿海。 林道乾、林鳳:曾以臺灣為巢穴。 顏思齊、鄭芝龍:於1621年(明天啟元年)左右來臺,駐紮在笨港(今北港)至諸羅山一帶。並招徠福建、泉州、漳州地區的無業百姓來臺開墾。 鄭芝龍:接受明朝招安,大本營轉往福建,但仍有許多漢人留臺開墾。臺灣北部也有漢人開始從事硫磺和黃金交易。
海盜、漢人與倭寇 (三)明朝日人在臺活動 原因:明朝行海禁政策,加強對澎湖的控制,日人便轉往臺灣本島發展。 事例: 豐臣秀吉:於明萬曆21年(1593)派人要求臺灣原住民輸誠納貢。 德川家康:派人勘查臺灣港灣,調查物產,要求原住民朝貢,企圖獨佔臺灣貿易。 德川幕府:實行鎖國政策(1635~1853年)後頻繁活動告終。
海盜、漢人與倭寇 豐臣秀吉 德川家康
高山國招諭文書。1593年豐臣秀吉發出招諭文書,要求臺灣的「高山國王」向他進貢。
臺灣地理位置的重要 地處中國大陸東南海隅 是西太平洋南來北往的交通要地 東亞海域的樞紐 十六、十七世紀西方國家相繼競逐東亞,臺灣遂成為他們攻取的目標,及海洋貿易的重要據點。
國際勢力在臺的競逐 一、歐人東來之因:歐洲人對東方商品需求甚殷,自十五世紀末便紛紛東進尋求海外貿易據點。(地理大發現時期) 二、葡萄牙人首先東來:途經臺灣時,讚嘆臺灣島嶼之美,稱呼「福爾摩沙」(美麗之島),然並未入據臺灣,反倒是荷蘭開啟先機。 三、後來葡萄牙占據澳門為根據地。 四、西班牙占領菲律賓馬尼拉。 五、荷蘭占領印尼巴達維亞(今雅加達) 六、荷、西後相繼占據臺灣南、北。
葡萄牙人手繪的第一張臺灣地圖 葡萄牙人手繪的 航海圖,是目前 所知最早繪出臺 灣的一張地圖。 葡萄牙人是最早 「發現」臺灣的 西方人,並將這 座島嶼命名為 「福爾摩沙」(美麗之島)。
福爾摩沙人 (清道光7年,1827年) 十八世紀初,一位自稱是 臺灣原住民的西方人 George Psalmanaaz 在英國 出版了一本有關臺灣歷 史、民族誌的書籍。其中 所繪的臺灣原住民圖像, 有著「食人族」的印象, 外貌則是歐洲人的形像, 可視為當時 歐洲人的「東方想像」之作,並非真實 反映臺灣的面貌。
澎湖島及福爾摩沙海島圖 約翰˙芬伯翁(J. Van Braam)和 G. Onder de Linden 所繪/約1640年/73*103cm/荷蘭海牙國家檔案館藏
荷蘭占臺經過 (一)欲進佔澎湖: 1.明萬曆32年(1604年)韋麻郎,後為明朝將領沈有容逼退。 2.此後荷蘭仍對澎湖有企圖,明朝便發兵攻打荷軍,迫使其撤出澎湖。 3.對抗期間,荷軍居下風,主動派人與明朝談判,之後雙方達成協議,明朝對荷蘭佔領臺灣不加干涉。 (二)結果:明天啟4年(1624),荷人乃進佔大員(今臺南安平)。
佔領臺灣南部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voc)
「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石碑 1604年,荷蘭艦隊司令韋麻 郎(Waijbrant van Waerwijk),為了尋 求與中國貿易的據點,占據 當時為明朝領土的澎湖,並 開始進行與福建沿海商人的 貿易,明朝政府得知後,便 派遣浯嶼都司沈有容征剿韋 麻郎,結果沈有容以談判的 方式讓荷蘭艦隊退兵。
荷蘭對臺的治理 (一)明天啟4年(1624)興建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作為行政軍事中心。 (二)明永曆7年(1653)建造普羅民遮城(今臺南赤崁樓):為商業中心。
荷蘭對臺的治理 (三)對原住民的治理:運用武力、行政控制及監控: 1.以武力歸降原住民後;再利用長老從事行政控制。 行政控制:定期召開各社長老參加之「地方會議」(Landdag),會中長老向荷蘭當居宣誓效忠,擁有當局授與的權杖,得以在社內行使司法權。 2.利用漢人或荷蘭之醫務員、商務員、教師、傳教士等監視及控制原住民。
三百年前的熱蘭遮城 熱蘭遮城是 荷蘭人在臺 灣建立的古 老城堡,興 建於西元 1624年(明 天啟四年), 歷經十年落成。最初原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業據點,後來成為荷蘭人的統治中心。
熱蘭遮城現況
熱蘭遮城現況 熱蘭遮城目前毀損嚴 重,如今僅存殘牆遺跡。
臺南發現荷據時期熱蘭遮城角城城牆遺跡 臺南市安平區 發現的荷據時 期熱蘭遮城角 城城牆及拱門 遺跡,位置就 在阿爾布烈. 赫波特所著 「爪哇、福爾 摩沙、印度和錫蘭旅行記」中插圖「鄭成功圍城記」的圈圈處。
十九世紀普羅民遮城的遺跡 「普羅民遮城」 (Provintia),最早建於 1653年,是荷蘭人在漢 人起義抗荷的「郭懷一 事件」 (1652年)後所 興建的。在鄭成功攻占 臺灣以後,曾經改普羅 民遮城為「東都承天 府」,以該城做為全島 最高的行政機構。 圖源出處
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荷蘭在臺之開墾 (一)目的在賺取高額利益:以稻米、甘蔗等作物為主。 (二)解決勞力問題:派遣船隻運送渡臺、以免稅、提供土地、生產工具吸引中國大陸閩粵沿海居民來臺開墾。 (三)土地制度:收歸所有土地為「王田」,漢人僅是佃戶,無土地實有權。 (四)引進新作物:引進芒果、釋迦、波羅蜜、呂宋菸草等新作物、培育耕牛(黃牛)、改良種稻技術,促進了臺灣的農業發展。
西班牙占臺經過 (一)目的:以菲律賓馬尼拉為基地,占北臺灣以利通商傳教。 (二)時間:1626~1642年。 (三)過程: (1)1626年(明 天啟6年) :由三貂角登陸,進占雞籠港與社寮島(今和平島),並建聖薩爾瓦多城作為防禦。 (2)1628年(明 崇禎元年)占領淡水:建聖多明哥城(今淡水紅毛城附近)。 (3)1634年(明 崇禎7年) :完全控制北臺灣。
西班牙棄臺因素 (一)棄臺因素: 1.無力將荷人趕出臺灣。 2.1642年日本鎖國,禁止與西班牙貿易。 3.臺灣原住民反抗。 4.將臺灣守軍武力轉移至菲律賓處理殖民地問題。 (二)結果:1642年(明 崇禎15年)荷乘機舉兵進攻,終止西班牙在北臺灣16年的統治。
西班牙在臺的傳教活動 (一)方式: 1.深入北臺灣各部落傳教(天主教)。 2.興建教堂。 3.學習當地語言,以利傳教。 (二)傳教對象:原住民、漢人、日本人。 (三)結果--在北臺灣的傳教事業頗為可觀:估計改信天主教的人數超過四千人。 荷蘭人在台傳的宗教是基督教
聖薩爾瓦多城 西班牙人曾在基隆社寮島(今和平島)築城, 城名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ador)
社寮砲臺 社寮島於1626年始建砲 臺,現社寮西砲臺的位 置,很可能是西班牙人 所建柯模堡的位置,後 於1642年遭荷蘭人占 領,改名維多利亞堡。 清初遭到毀棄,直到清 法戰爭前劉銘傳才於此 地建砲臺。
淡水紅毛城今貌—西班牙人所建的聖多明哥城,也稱為淡水紅毛城,但是這城後來已毀。今天的淡水紅毛城,乃是後來荷蘭人占有後另建的城堡。
荷蘭在臺的商貿 (一)轉運型態--三角貿易:以臺灣為貿易轉運中心,向日本、南洋、中國大陸三者間,展開轉運貿易。 (二)貿易情形: 1.中國大陸絲綢、瓷器、藥材→臺灣→日本、波斯或歐洲。 2. 日本或歐洲的白銀及南洋的香料、鉛、錫→臺灣→中國大陸。 3.臺灣特產(蔗糖、稻米、木藤、硫磺、鹿製品)→日本、中國大陸、波斯。
荷蘭在臺商貿示意圖 白銀 歐洲 臺 灣 白銀 日本 中國大陸 波斯 絲綢、瓷器、藥材 蔗糖、稻米、木藤、硫磺、鹿製品 香料、鉛、錫 南洋
濱田彌兵衛事件 時間:1626-1632年 起因:荷蘭要求日本商人對經過臺灣的貨 物繳納貨物輸出稅,日本商人(濱田彌兵衛) 拒絕繳納,遂引發雙方衝突。 結果:最後荷蘭屈服示好,日本重開荷蘭 在平戶(長崎)的商館。
荷蘭在臺的商貿制度 (一)社商: 1.定義:來臺漢人承包蕃社(原住民部落)的交易者稱之。 2.權利:社商可獨享一社的商業交易權,外商不得干預。 3.貿易品:以布帛、鹽、鐵、菸草等日常用品交換原住民狩獵品及農產品。 (二)贌社制度:荷蘭當局以競價方式,將某社商業交易權包給出價最高者,並分四季向社商收稅,增加財政收入。
荷蘭在臺傳教概況 (一)荷人來臺目的:除貿易外,基督教傳播也是荷人據臺目的。 (二)傳教集中臺南地區:如新港社(今臺南新市)、蕭壟社(今臺南佳里)、麻豆社(今臺南麻豆)、目加溜灣社(今臺南善化)、大目降社(今臺南新化)等。 (三)傳教方式: 1.設立教堂及學校:教原住民(西拉雅族)祈禱文、聖經,學習基督教禮儀規範。 2.新港文:將平埔族語言以羅馬字母拼寫成「新港文」。用新港文翻譯聖經、教理書。
新港文 新港語及荷蘭文對照對 照的《馬太福音》內文 首頁書影。荷蘭人占領 臺灣後,基督教的傳布 隨之而來。荷蘭牧師教 導土著民族用拉丁字母 (羅馬字)書寫他們的 語言。
荷蘭在臺傳教之影響 (一)對臺統治更順利:以宗教力量提升原住民社會文化水準。 (二)教化原住民: 1.成效頗佳:如新港原住民80%受過基督教洗禮。 2.新港文持續使用至19世紀:傳教士為原住民拼寫的新港文,直到19世紀仍出現在臺灣的地契文書上(即所謂的新港文書或番仔契) 。
番仔契(新港文書) 新港文書中最著 名的是原住民與 漢人因土地關係 而訂定的契約文 書,俗稱為「番 仔契」。
郭懷一抗荷事件 (一)導因:荷人初始對移墾的漢人給予許多優惠,但此後剝削日益嚴重,使在臺漢人心生不滿。 (二)經過:1652年(明永曆6年)9月,郭懷一率領漢人起事抗荷,歷時半年。 (三)失敗之因: 1.其胞弟向荷蘭告密,並得原住民之助。 2.起事者多屬農民,武器簡陋未受訓練,遂告失敗。 (四)影響:五千多名漢人遭荷蘭當局殺害,使漢人對荷人的痛恨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