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学堂课件天地第201602期 2015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培训 嘉定区税务局 2016年3月
注意事项: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63号》、《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3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先后进行了修订,本课件仅针对年度申报表中的部分报表进行讲解,所有报表的填报说明,纳税人可以登录上海市税务局官网(www.tax.sh.gov.cn)查看63号、3号公告内容,并在附件中下载相关填报说明。
注意事项: 2、汇缴培训课件下载地址 嘉定税务子网站 税收宣传 纳税人学堂 课件下载 注:培训课件仅供学习参考,具体操作请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嘉定税务子网站 www.jdtax.sh.gov.cn
注意事项: 3、咨询渠道 客户端软件技术问题,可咨询维护单位: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电话:54644610 政策口径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收管理员联系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室进行咨询 关注“嘉定税务”微信获取最新通 知和政策问答
一、客户端下载及文件生成 1.系统配置要求 (1)操作系统为XP以上版本 (2)本机已正确安装.NET Framework 2.0. (3)IE浏览器为6.0及以上版本。 2.如果本地系统没有安装.net framework2.0 下载地址: http://download.microsoft.com/download/5/6/7/567758a3-759e-473e-bf8f-52154438565a/dotnetfx.exe 3.2015年度版客户端首次使用需要全新下载安装,此后即可实现在线升级。
一、客户端下载及文件生成 汇算清缴客户端下载安装 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http://www.tax.sh.gov.cn 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下载 汇算清缴客户端下载安装
2、点击下载客户端 点击下载客户端和操作说明
3、点击左侧“桌面”,然后点击“保存”,文件自动下载 10
4、保存文件后,解开压缩包 压缩包 解压后 双击
5、点击“汇缴安装包(2015版).exe”
如果出现下面的提示,请点击“是”
点击“下一步”进入安装界面
必须点击“我同意该许可协议的条款”,否则“下一步”按钮为灰色,无法进行点击。
“名称”和“公司”建议填写一致,都为申报企业的全称。
确认安装路径后,直接点击“下一步” 1、安装在非系统盘符(建议不要安装在C盘)。 2、建议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关闭杀毒软件(尤其是360杀毒,会误删本软件的数据文件),或者,将安装的目录文件夹设置为杀毒软件不扫描。
快捷方式文件夹无须做任何更改,直接点击“下一步”。
点击“下一步”
出现提示框后说明已经安装成功,点击“完成”
在“桌面”双击该文件
打开后出现如下界面,点击“新增修改”
填写基本信息,带*都必须填写,填错可修改。 企业税号或三证合一代码 企业管理码
出现申报信息列表后,双击“双击此行新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二、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
按照总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A109000的相应行次填列,参见本表填报说明 一个客户端一家企业 自动计算 差错校验 点击后打印当前页报表 将之前导出的.data文件进行导入 生成后缀为.data的文件 点击后生成一个申报文件 填写过程中随时保存 软件更新 禁止使用“复制”、“粘贴”功能填写报表数据! 对于符号、数字建议在英文输入法下输入 。 按照总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A109000的相应行次填列,参见本表填报说明 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分支机构本年度的三项因素指标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分支机构本年度的三项因素指标
填写完所有报表并校验通过后,点击“申报”按钮,出现如下提示框,选择保存路径,进行保存。文件保存成功后,即可通过电子申报端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不要改变文件名和扩展名 28
三、汇总纳税相关文件规定 相关文件规定: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管理 【57号公告】: 1、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当年度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 →总机构计算所属分支机构下一年度所得税分摊比例的依据 4、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核对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额与预缴实际入库额 30
四、申报要求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分支机构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计算该分支机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公告的规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按76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31 31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