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總體經濟學導論 經濟學原理‧溫明忠 著‧前程文化 出版
本章重點 10.1 總體經濟與個體經濟的關係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不變」 10.3 國內生產毛額的衡量 10.4 國內生產毛額的支出面與收入面 10.5 各種國民所得之間的關係 10.6 GDP與經濟福祉
10.1 總體經濟與個體經濟的 關係 總體經濟學教我們了解整體社會的一般狀 況,而不是特殊個人或市場的運作。 10.1 總體經濟與個體經濟的 關係 總體經濟學教我們了解整體社會的一般狀 況,而不是特殊個人或市場的運作。 個體經濟學中所談論到的財貨、勞務或資 產的交易都是透過某一個別市場中交易完 成。 總體經濟學與個體經濟學之間的關係,並 不僅僅是森林與(構成森林的)樹木之間 的關係。我們不能只看到單獨的一棵樹木, 就可以描繪出整個森林的圖像。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 不變 總體經濟分析法與個體經濟分析最主要的 差別在於,假設已知條件的不同。在個體 經濟學中最常出現的字眼是:「其他條件 不變」。 需求法則中「其他條件不變」的內容,與 (準)供給法則中「其他條件不變」的內 容,並不相同。 同樣的,在個體經濟學中的「其他條件不 變」與總體經濟學中的「其他條件不變」 也不會相同。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 不變 在個體經濟學中,我們可以分析某一特定 行業(例如:紡織業)的就業情形,同時 假設該一產業的就業情形並不影響到整經 濟的就業情形。 在工資高漲,紡織業紛紛外移之際,紡織 業工人在台灣的失業情形會越來越嚴重, 但是在生產理論中,假設在「其他條件不 變」之下,需求法則告訴我們,紡織品的 價格與數量呈反向關係。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 不變 某一產業的就業是屬於個體經濟學的範疇 ,而整個製造業的就業問題就屬於總體經 濟學的研究範圍。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 不變 某一產業的就業是屬於個體經濟學的範疇 ,而整個製造業的就業問題就屬於總體經 濟學的研究範圍。 總體經濟學,我們將總就業分成幾個部門 來分析。各部門間的互動關係是我們所關 心的要點,在整個經濟社會中,「牽一髮 而動全身」,任何一部門所發生的問題, 都會影響到其他的部門。 總體經濟學,我們無法假設「其他條件不 變」。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 不變 在個體經濟學所探討的是經濟體系中相對 較小的部分,至於不是討論的內容,都當 作已知看待。 10.2 總體經濟分析與其他條件 不變 在個體經濟學所探討的是經濟體系中相對 較小的部分,至於不是討論的內容,都當 作已知看待。 這種做法的好處,就是只針對相關的兩變 數間找出其關係,以避免同時討論過多的 變數,使問題變得太複雜。 在總體經濟學,探討的是整體經濟問題, 或是經濟體系中很大的部份,這個時候我 們不可以假設「其他條件不變」。
10.2.1 總體變數相互影響 在分析總體經濟問題時,有兩種現象值得 注意: 1. 抵消效果:政府的總體經濟政策之間, 10.2.1 總體變數相互影響 在分析總體經濟問題時,有兩種現象值得 注意: 1. 抵消效果:政府的總體經濟政策之間, 很容易產生效果相互抵消的情形。 2. 反饋效果:所謂反饋效果是可以增強直 接效果的間接效果。 經濟體系中各部分之間的相互影響,使得 總體經濟分析變得十分複雜。總體經濟學 家就好像一位棋士一樣,他所要想到的不 僅僅是下一步棋要怎樣下的問題,更要考 慮到好幾步棋以後所可發生的聯鎖反應。
10.2.2 加總 加總(Aggregation)將相同的變數加在 一起。例如:要了解整個社會的失業人口 ,可以將社會中各行各業的失業人口加總 在一起即可。 但並不是所有的總體經濟變數,得都可以 像失業人口一樣,將個別的失業人口用加 總的方式就可以求得整個社會的失業人口 。
10.3 國內生產毛額的衡量 所謂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是指:一個國家之內, 在一年之內所生產最終財貨與勞務市場價 值的總和。 國內生產毛額有以下幾個要素: 1. GDP是市場價值 2. GDP包括所有的財貨與勞務 3. GDP只包括最終產品的價值
10.3 國內生產毛額的衡量 4. GDP 包括有形的財貨與無形的勞務 5. GDP包括當期所生產的,不包括過去 生產在當期銷售的 入 7. GDP指在某一段時間內所生產的價值
10.3.1 GDP的組成 任何一國的GDP包括四個部份,民間消 費、投資、政府支出(或政府購買)以 及淨出口。 以公式表示如下:Y=C+I+G+NX Y=GDP C=民間消費 I=投資 G=政府支出或政府購買 NX=淨出口,即出口與進口的差額
10.3.1 GDP的組成 1. 民間消費(consumption) 是指家庭對財貨與勞務的支出,購買房子 的支出不算入民間消費。 財貨包括對耐久財(durable goods), 例如:汽車、家具,以及非耐久財 (nondurable goods),例如:食物、衣 服。 勞務包括一些無法觸及的,例如:理髮、 醫療照護。家庭對教育的支出也算進對勞 務的消費,不過有些學者認為家庭對教育 的支出要算投資(investment)支出。
10.3.1 GDP的組成 2. 投資 投資是資本存量的增加,亦即對資本設備 的購買,用以生產更多可供未來使用的財 貨與勞務。 包括:對資本設備、存貨(inventories )以及一些結構的購買。 對結構的投資例子為新房屋的購買,習慣 上將新屋的購買看成是投資而不是消費。
10.3.1 GDP的組成 3. 政府支出(或政府購買) 政府支出包括消耗性的支出與投資性的支 出,消耗性的支出是為政府公務員的薪資 ,投資性的支出為政府從事各種公共建設 工作。 政府支出觀念需要加以澄清。當政府支付 軍人薪水時,是屬於政府購買支出。但是 如果政府支付老人津貼時,此種政府支出 叫作移轉支付(transfer payment),移 轉支付雖然可以增加貧窮家庭的收入,但 是卻與生產無關。
10.3.1 GDP的組成 4. 淨出口(net exports) 淨出口就是出口值減去進口值以後的淨額。
10.3.2 台灣GDP的組成比重 表10.1是台灣在2006年與2011年的GDP 組成,從表中可以看出影響台灣經濟最主 要的因素是消費,在2006年與2011年分 別占GDP的59.2%與53.34%。 但是2011年相較於2006年,消費與投資 占GDP的比重均呈現下降的趨勢,可見 2008年美國發生金融海嘯以來的經濟不 景氣,對台灣消費與投資的不利影響。
表10.1 台灣2006年與2011年的 GDP組成
10.3.3 實質GDP與名目GDP 國內生產毛額(GDP)從定義上看,是一 國之內於一年所生產最財貨與勞務市場價 值的總和。另一方面GDP也表示一國之內 一年的總支出(Gross Domestic Expenditure, GNE)。 所以當某一年的總支出較另一年總支出增 加時,可能有兩個原因: 1. 該一經濟體生產更多的總產出 2. 可能是因為產品價格上漲的緣故
10.3.3 實質GDP與名目GDP 實質GDP就是:將某年(當期)所生產財 貨與勞務以過去某一年(基期)的價格來 計算的結果。 名目GDP是以當期價格(current price )計算的GDP,而實質GDP是以過去某一 年的價格(或稱固定價格,constant price)計算的GDP。
表10.3 名目GDP的計算
表10.4 實質GDP的計算
表10.5 GDP平減指數的計算
10.3.3 實質GDP與名目GDP 國民所得平減指數 名目GDP反應的是一個經濟體系所生產財 貨與勞務的價格與數量。 從名目GDP與實質GDP,可以求出國民所 得平減指數(The GDP deflator),它 所反應的只是生產出來財貨與勞務的價格 ,而不是生產出來的數量。 名目GDP與實質GDP同一基期,所以基期 的國民所得平減指數為100。
10.4 國內生產毛額的支出面與 收入面 GDP是一個國家之內,在一年之內所生產 最終財貨與勞務市場價值的總和,這是從 生產面看待GDP。 10.4 國內生產毛額的支出面與 收入面 GDP是一個國家之內,在一年之內所生產 最終財貨與勞務市場價值的總和,這是從 生產面看待GDP。 就理論言,不管從生產面,或從支出面( expenditure approach)或收入面( income approach)來看,它們的總和 都應該相等。
10.4.1 國內生產毛額的支出面 GDP的支出面包括了消費(C)、投資支 出(I)、政府支出(G)、與淨出口( NX)。 依據GDP的定義,是指最終財貨與勞務市 場價值的總和,所以不是最終財貨與勞務 的支出,就不應列入當年的GDP,中間財 (intermediate goods)不應列入。 舊貨(used goods)的買賣、金融資產 (financial assets)交易、與移轉支付 (transfer payment)也不包括在內。
10.4.2 國內生產毛額的收入面 生產要素包括:土地、勞動、資本與企業 才能,就收入面來看,GDP應該包括工資 (wage)、地租(rent)、利息( interest)與利潤(profit)。 工資、地租、利息、與利潤相加的總和, 稱之為因素成本的淨產出(net domestic product at factor cost)。 因素成本的淨產出要再經過調整才會和支 出面的GDP相等: 1. 從因素成本調整為市場價格 2. 從淨產出調整為總產出。
10.4.2 國內生產毛額的收入面 從因素成本調整為市場價格 支出面的GDP(C+I+G+NX)是以市場 價格計算,但是從收入面計算時只考慮 到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與企業 才能)的價格,企業間接稅(indirect taxes)(如銷售稅, sales taxes)與補 貼這兩項是使得支出面與收入面有所差 異的原因。
10.4.2 國內生產毛額的收入面 銷售稅使得市場價格大於因素成本,補貼 則使得因素成本大於市場價格。 要調整使得支出面與收入面的GDP相等, 必須將因素成本的淨產出加上企業間接稅 ,再減去補貼。
10.4.2 國內生產毛額的收入面 從淨產出調整為總產出 支出面的GDP衡量的是總產出(gross product),但是收入計算的是淨產出。 折舊(depreciation)是主要的差異, 折舊是資產價格隨著時間的經過呈現遞 減現象。所以從收入面計算GDP時,必 須將折舊加上。 收入面的GDP=工資+地租+利息+利 潤+(企業間接稅-補貼)+折舊
10.5 各種國民所得之間的關係 國民所得會計帳上各種指標,國內生產毛 額(GDP)是最常被應用的一個,此外還 有國內生產淨額(Net Domestic Product, NDP)、國內要素所得( factor income)、個人所得(personal income, PI)、可支配所得(disposal income, DI)。 我們每個人都在消費與儲蓄之邊做選擇, 如果當期消費較高,則儲蓄(未來消費) 就少;反之,如果當期消費較少,則儲蓄 (未來消費)就較多。
10.5.1 GDP的一些缺失 1. 忽略人口的因素 2. 無法反應所得分配 3. 非市場交易的財貨與勞務無法列入 5. 休閒價值被忽略 6. 公害被忽略 7. 無法反應產品品質的改善 8. 無法作國際間的比較
10.5.2 每人GDP的重要性 每人GDP雖然無法直接衡量那些對生活福 祉有價值的東西,但是每人GDP可以衡量 使我們生活福祉提高的能力。
10.6 GDP與經濟福祉 GDP不但是一國經濟的總收入,也可以是 一國的總支出,而每人GDP(GDP per capita)衡量的是平均每個人的收入或支 出。 但是因為多數人都希望自己的收入或支出 越多越好,所以每人GDP似乎是衡量個人 生活福祉(well-being)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