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 答辩状 民事调解书 起诉状 调查笔录 民事裁定书 反诉状 代理词 庭审笔录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状
民事起诉状 一、概念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的概念 概 念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的概念 概 念 民事起诉状,又称“民事诉状”,是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执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二、相关法律知识 (二)可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有: ①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所发生的争议; ②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所调整的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关系所发生的争议; ③由经济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发生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 ④由其他法规所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
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姓名, ×× 律师事务所律师)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姓名,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民族、 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 × 年 月 日 附: 1、起诉状副本 份; 2、证据材料 份。
三、民事起诉状的制作 民事起诉状的结构 (一)首部 (二)正文 (三)尾部
民事起诉状的结构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情况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三)尾部 1、受文机关的名称 2、起诉人名称 3、起诉日期 4、附项
(一)首部 1、文书名称 必须写成“民事起诉状” 。 常见错误: “民事诉状” “起诉状” “民事起诉书”
(一)首部 2、当事人情况 格式1(当事人是自然人)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诉讼代理人的情况)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被告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首部注意事项 1、被告不能写成“被告人”,原告也不能写成“原告人”。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首部注意事项 1、被告不能写成“被告人”,原告也不能写成“原告人”。 2、有适格的原告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例:北大六师生代表松花江状告中石油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大火,导致100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造成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2005年12月7日,以汪劲、甘培忠为代表的6名北京大学法学院师生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内第一起以自然物(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遭受污染的“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找个说法”。 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设立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基金,以恢复松花江流域的生态平衡,保障鲟鳇鱼的生存权利、松花江和太阳岛的环境清洁的权利以及自然人原告旅游、欣赏美景和美好想象的权利。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不合适”是整个诉讼最大的争论点。在起诉书中,有很大一部分篇幅是用来阐释“自然物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甚至其中通过国外案例和历史的角度作了可行性论证。
委托代理人:严厚福,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二: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原告一:鲟鳇鱼 所处栖息地:中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体内 委托代理人: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严厚福,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二: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原告三:太阳岛 所处之位置: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 委托代理人: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于谨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原告四: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28室。邮编:100871 原告五: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130室。邮编:100871 原告六: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邮编:100871 原告七: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尽管在赴哈尔滨提交诉状之前六位师生已经意识到本案无论是以自然物作为原告、还是以六位自然人作为共同原告,均与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当事人和起诉的规定不符,存在着原告不适格的法律障碍和最终可能出现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结果。但是,他们认为,此举有益于推进中国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审判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推动正在进行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有关公益诉讼的条款,在环境诉讼中引入濒危动植物等自然物作为当事人,以扩大当事人的范围和放宽当事人的诉讼资格,构建新的诉讼模式以适应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面临问题的现实需要,为落实党中央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推进制度建设,毅然花费了近两个礼拜的时间准备诉讼文件,并派遣汪劲、甘培忠两位教授自费前往哈尔滨办理起诉事宜。
格式2(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 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被告名称……。 所在地址……。 电话…… 被告情况同上。
“彼得兔”是已故英国著名童话作家毕翠克丝·波特女士于1902年发表的第一部童话作品《彼得兔的故事》里的主角
1943年,波特女士去世。 由于我国和英国均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根据该公约第七条规定,给予公约成员国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内,这就是说,波特作品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最长时间只能延续到1993年底,过后即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任何人都可以自主使用和免费使用的公有作品。 在这一背景下,英国沃恩公司出于维护自己在传播波特作品上的利益,先后在一些国家就波特作品里的“彼得兔”等动物名称及波特亲手绘制的大部分插图申请了商标注册,其中包括1994年在中国获得关于“兔子小跑图”(即波特绘制的 “彼得兔”的经典形象)的商标专用权。
国内首例“请求确认不侵权”案 “彼得兔小跑图"商标案 2003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彼得兔系列》丛书,使用了“兔子小跑图”。同年5月,英国沃恩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认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构成侵权,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同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做出维持上述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起诉至北京市一中法。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甲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树相,社长 电话010-6XX73834 委托代理人倪XX、王XX律师 单位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X号XXX大厦15层 电话010-6XX76308 邮编100022
被告费德里克·沃恩有限公司(FREDERICK WARNE&C0.LIMITED) 住所Frederick Warne 80 Strand Lindon) 电话+44(0)2070103000 传真+44(0)2070106707 委托代理人北京XX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外大街6号XX广场北座1334室 电话6XX03377,6XX04716 邮编100052
(二)正文 包括三部分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写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的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有关民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 (1)诉讼请求的范围必须明确、具体 (2)诉讼请求数额要具体 (3)诉讼请求的确立原则是要追求诉讼利益的最大化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必须以法律规定的被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为限。 1、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十种方式,确定被告应该承担的全部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的诉讼,原告应该考虑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于侵害原告身体造成伤害的,原告应该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例:姚明诉可口可乐公司侵犯肖像权案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003年5月12日,百事公司在上海对外宣布,已与姚明签下合约,姚明因此和贝克汉姆、布兰妮等一起成为百事公司包装的国际巨星。但与此同时,上海市场出现了印有巴特尔、姚明、郭仕强3人形象的可口可乐饮料易拉罐产品。 姚明认为,自己从未给予可口可乐公司任何直接或间接授权准许其使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据此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中国男篮的商务总代理中体经纪管理公司认为,2003年3月,他们与可口可乐公司签下3年合作协议,授权对方享有「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惟一专用碳酸饮料及运动饮料」称号及国家男篮整队肖像的使用权等。姚明等3个人可以代表中国男篮的团队形象,故其使用的是中国男篮全队的肖像权,而非针对姚明个人,因此不存在侵权。 可口可乐公司认为,国家体育总局曾于1996年发出505号文件,明确指出:“国家级运动员的肖像权等无形资产都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在得到中体公司的明确授权下使用包括姚明在内的一组球员集体肖像,不存在对姚明个人的侵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原告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 2、判令被告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判令被告可口可乐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2、诉讼请求数额要具体 有赔偿请求的,赔偿数额应该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另附清单,在附项中提出) 例1: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要求对方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可以写成: 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2100元,误工费用200元,后期治疗费用4000元,合计6300元整。 例2:借款纠纷的官司 “请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XX元” 如果漏掉了“利息”,就有可能只获得本金的保护。
浙江李女士1994年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北京海淀区某公司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同区工商局张先生相识,不久两人结婚,婚后居住在张先生婚前分得的单位公产房(三居室),因婚前双方了解较少,婚后也没有建立深厚的感情,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矛盾不断激化,双方感情日益淡化,后张先生另有新欢,并长期与新欢同居,2004年3月李女士提出离婚,张先生虽然同意,但关于孩子(3岁)抚养及财产分割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无奈,李女士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孩子较小,且自己收有限无能力另行租房,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为:一,孩子归自己抚养,由张先生承担抚养费(每月800元);二,要求继续居住张先生婚前分得的公产房。 海淀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支持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其中判决“三居室”的一居。由李女士继续居住使用。
后张先生与本单位“恶意串通”向单位退回公产房,李女士再次提起诉讼,主张承租权,但因各种原因经过两审没能胜诉,在申诉过程中又赶上因奥运会项目的需要该房拆迁,李女士被迫又卷入拆迁诉讼之中,最后只为自己争得了可怜的“点点”利益。 民事审判的原则,当事人提出什么请求,就审理什么请求,本案中,因李女士在起诉状中对公产房的诉讼请求是只“继续居住”,从法律意义上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承租权”,李女士最大的失误就在于离婚诉讼时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选择不当,如果对公产房主张“承租权”,不仅能使自己财产权益最大化,避免事后的诉讼之累,在日后的拆迁补偿中也能得到更大的权益。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双方均可承租;而且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二)正文 2、事实和理由 包括叙事和说理两层内容。诉讼请求相当于提出的论点,而事实和理由就是为论点服务的事实和法律论据。 (1)要素齐全(自然顺序法) 具体写明被告人侵权行为或当事人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要素,将纠纷的过程如实反映出来。一般通过自然(时间)顺序法来写。 (2)纵横交错法
网络虚拟财产“生化武器”争议案 本案首次确认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物的属性,也是所有权的客体。“网财”也是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 原告:李宏晨 被告:游戏运营商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李宏晨自2001年起,花费了几千个小时的精力和上万元的现金,在名为“红月”的网络游戏(由被告游戏运营商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中积累和购买了虚拟“生化武器”几十种,这些装备使他一度在虚拟世界里所向披靡。但2003年2月13日,当他再次进入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库里的所有武器装备都不翼而飞,其中包括自己最心爱的3个头盔、1个战甲和2个毒药等物品。后经查证得知,这些装备被一个SHUILIU0011的玩家盗走了,原告找被告交涉,但被告拒绝将盗号者SHUILIU0011的真实资料交给原告,原告要求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恢复装备,仍遭拒绝。后原告又经多次交涉,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解决。
纵横交错法 民事案件,既要叙述纠纷的起因、发展和结果,体现出发展变化来(属于纵的部分);又要把双方的争执意见写清楚,这相当于在一个水平面上介绍情况,(属于横的部分)
七段高手 爱人之间的悲欢离合 一见钟情(交易背景)—— 海誓山盟(合同内容)—— 天作之合(签订合同)—— 柴米油盐(履行过程)—— 反目成仇(争议焦点)—— 不欢而散(协商未果)—— 声泪控诉(提起诉讼)。
正文需注意的问题 (1)简要叙事 不需详细展开,尤其是推理分析过程,应简要叙述。 徐家力律师主编的《律师实务》 “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是,对事实只进行简要的叙述,法律分析也是点到为止,只要达到立案的目的即可,充分、完整地阐述和分析留待日后的证据交换、代理词或者庭后补充材料再进行。” (2)正文总结
诉状总结部分应该是一段短小精悍、用语精辟的句群,如此可以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 恳请法官支持我方请求,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其在该系列图书中使用“彼得兔系列”及“彼得兔右侧小跑图”、“本杰明的兔子”等文字及图形,本是正当、合理的使用,但由于被告的主张及投诉原告侵权行为,致使原告的合法出版物的发行销售被迫中止,同时原告因被诉涉嫌侵权导致声誉受损,已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损失原告保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权利)。另一方面,被告在波特作品即将进入公有领域时,在图书类上以波特创作的角色名称、形象图来拉册商标:注册后被告至本案争议发生前并米在我国领域内实际使用过该商标;在国外及中国以享有波特作品“全部知识产权”为由要求任何出版行为均须获得其许可并支付版税;在其他出版者出版波特单篇作品或作品集而在图书上使用“毕翠克丝”、“彼得兔”等角色名称及或角色图时,即以侵犯其商标权为由投诉,并多以要求“侵权方”支付版税而和解(注:在本案之外被告还有过其他与本案类似的两次经历,结果是以与被投诉方和解,并向其收取版税而终止)。通过被告这些行为,我们有理由认为被告今实质上是希望用商标权达到继续垄断对波特作品的独占权的目的。这实质上违背了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及本意,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如被告的行为被不恰当支持,则会限制作品的正当、合法传播。
理由部分的写作 1、从事实方面阐述理由。 需要先对事实部分进行概括和提炼,将事实部分内含的可以用于证明诉讼请求的法律内容提炼出来 2、从法律方面阐述理由。 是在对事实进行概括和提炼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根据对事实的概括和提炼,引用相关的法律依据,以证明诉讼请求。
郑州女律师状告麦当劳未尽提醒义务 河南省郑州市一女律师较真麦当劳托盘彩色垫纸,认为彩色垫纸含“铅”等有毒物质,为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位女律师以未尽提醒义务为由,一纸诉状将河南麦当劳(餐品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在托盘垫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识和提供放置番茄酱的餐具。
张岩自述,她经常带孩子到麦当劳餐厅就餐,就餐时餐厅服务员总是在盛食物的托盘上铺一张新的彩色垫纸,并将薯条袋直接放倒在彩色垫纸上,使露在外面的薯条和彩色垫纸接触。被告服务员的这一工作行为,让原告和大多数消费者均误认为,该彩色垫纸是被告特意提供给消费者用以盛放直接和食品接触的纸张。同时,由于被告从未向原告等消费者提供用以盛装番茄酱的餐具,致使原告等众多消费者为了食用方便,也不得不直接将番茄酱挤在该彩色衬纸上,用薯条蘸着吃。 2006年10月19日,原告从报纸上得知,被告提供的该彩印托盘垫纸是有“毒”的纸张。该纸张和食物接触后,纸张表面残留的有害物质将造成食物二次污染,同时,油墨中的有“毒”物质也会进入使用者的食管、气管、肺部或经血管、淋巴管传到其他器官,引起使用者慢性中毒。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服务员的误导行为,加之被告提供的服务设施不完备的缺陷,致使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受到了威胁和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作为经营者的被告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在托盘纸上注明警示性语言或标识,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实战演习 刘翠于1990年在东北打工时认识杨兵,并随杨兵回到杨家孝感市结婚,婚后家庭和睦,夫妻感情尚好,杨兵家中有一双目失明的母亲,刘翠在第二年又生下一子(取名杨思),由于二人均无稳定收入,杨兵决定去东北打工挣钱来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杨兵还会给家里寄钱,但后来音训全无。由于生活艰难,刘翠靠做一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儿子。两年后杨兵回到家里,但性情大变,经常对刘拳打脚踢,刘翠决定回娘家暂住一段时间,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刘翠受了伤,杨兵得知后,赶到刘家,当众辱骂刘及其家人。待原告将伤养好,回到孝感时,从邻居处得知,在刘翠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内,杨兵与邻村的林某有不正当关系,刘追问此事,杨却对其破口大骂。刘翠提出离婚,杨兵不但不同意,还当众对刘翠大打出手,被人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刘翠的伤构成二级伤残。在刘翠住院期间,杨兵从不去看望,并且与林某同居。刘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 1、根据上述事实,帮刘翠代写起诉状。
原告:刘翠 女 1976年3月10日出生 土家族 生于贵州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翠 女 1976年3月10日出生 土家族 生于贵州省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委托代理人:朱芳 孝感市孝南区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兵 男 1970年2月2日出生 汉族 生于湖北省 ,农民,现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我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判令我取得孩子(杨思)的抚养权,并由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 3、判令被告因侵犯我人身健康权将我打成二级伤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被告 应明确费用数额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在东北打工认识的,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就在1989年9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杨思 男 六岁),由于被告家里有一双目失明老母,孩子也一天天长大,家里钱越来越不够用,所以被告去黑龙江打工挣钱补贴家用,起初几个月被告还向家里汇钱,但后来音信全无,因生活所需,我只能在村里做些小生意来照顾婆婆和孩子。两年后,被告突然回家,我以为可以正常过日子了,可是没想到被告动不动就拳打脚踢,2002年9月1日那天我们又争吵起来,被告对我大打出手,邻居阻拦不住,使我造成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二级伤残,被逼无奈我只好回娘家(贵州)途中翻车将我压伤,被告得知后急忙赶到,但不是安慰,而是痛打我,后来村里人劝说被告将我接回,但回到家我到邻居家串门时居然得知被告在我离开家中的这段时间经常把邻村一女带到家中居住(经证实他们确有男女不正当关系),被告的种种行为使我们的感情确已破裂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明知自己有配偶, 但仍与他人同居,并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被告的行为使我们再也无感情可言。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 致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 翠 2004年10月20日 代书人:朱 芳 附:1、结婚证; 2、被告打我时阻拦的邻居及残疾证、医院病历、诊断说明书; 3、看到与邻村女人同居的邻居。
高晓松先生是音乐作品《青春无悔》(以下简称“该作品”或“《青春无悔》”)的词曲作者,该作品于1996年首次发表于由北京麦田音乐公司制作、由上海声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青春无悔-高晓松作品集》中。《青春无悔》的歌词内容为: 开始的开始, 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 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 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 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 是我的少年 不仓惶的眼, 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 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 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 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 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永远, 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高晓松先生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韩寒先生是《三重门》的作者。《三重门》是一本描写校园青春爱情的小说。在该书中,韩寒先生未经高晓松先生许可,引用了高晓松先生享有著作权的《青春无悔》歌词的全部内容。该部分引用的内容出现在《三重门》的第157页至第158页(作家出版社出版的《三重门》增订版),以及韩寒先生《五年文集》的第112页至113页(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
高晓松先生作为《青春无悔》的著作权人,依法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韩寒先生未经高晓松先生许可在作品《三重门》中使用高晓松先生《青春无悔》全文的行为,构成对高晓松先生著作权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言之有理,那青春无悔这首歌是谁唱的呢. ” “老狼和叶蓓,高晓松的词曲. ” “能唱给我听一下吗 “言之有理,那青春无悔这首歌是谁唱的呢?” “老狼和叶蓓,高晓松的词曲.” “能唱给我听一下吗?” “恩,现在车上有些人在休息,不太好吧,我把歌词给你看看,在这儿。” 林雨翔在飘摇的灯光下看歌词,词写的确很棒” 开始的开始……..(以下为高晓松歌词)
2、事实和理由 注意事项: (1)在诉状中叙述纠纷事实时,必须注意叙述事实和列举证据的紧密联系. (2)在阐明理由时,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在行文方式上,案情较为复杂的,一般先写明纠纷事实,再用专门的段落阐述理由. (4)注意人称的一致性.
(4)注意人称的一致性. 第一人称: “我”,“我单位” 优点:申述理由显得很直接。 第三人称: “原告” 、“被告” 优点:比较客观。
第一节 概述 (四)公正审判原则 公正审判原则要求刑事审判程序本身应具备一些内在的“善”的品质,并体现并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公正要求,包括: 第一节 概述 (四)公正审判原则 公正审判原则要求刑事审判程序本身应具备一些内在的“善”的品质,并体现并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公正要求,包括: 对等原则 参与原则 中立原则 理性原则 及时原则 终结原则 公正审判原则
第三人三:黑龙江省环保局 住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6号。邮编:150090 法定代表人:李维祥 第三人四:吉林省水利厅 住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66号。邮编:130051 法定代表人:张德新 第三人五:黑龙江省水产局 住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178号。邮编:150010 法定代表人:李海 第三人六: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 地址:太阳岛西园街一号。邮编018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第四节 民事起诉状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请求的表达要简练 不当的写法: 我于1997年2月3日,以52000元的价格购买西柳村正瓦房6间,被告居住此房,拒不腾房搬迁。故请人民法院保护我房屋产权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处被告立即腾房搬迁。 恰当的写法: 请求依法判处被告立即腾房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