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 业务培训 2011年4月 广西外国专家局
一、概念与内容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三、申请单位类别与实施主体 四、我区现状 五、《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 《外国专家证》 第一部分: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 一、概念与内容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三、申请单位类别与实施主体 四、我区现状 五、《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 《外国专家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的概念与内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对许可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要依法审查。 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准予行政相对人可以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一)一般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不得随意将许可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乱收费。 许可证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即由许可机关向申请人发放的一种证明性文书。
(二)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 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引进国外智力行政许可 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
二、法律政策依据 基本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法律政策依据 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关于实行<外国专家证>的通知》(外专发[1994]年105号 )
二、法律政策依据 办理规范: 《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外专发〔2004〕139号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办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53号 )
二、法律政策依据 管理规定(一): 《关于颁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专发〔1996〕82号 )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在华工作外国专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外专发〔2006〕61号 )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在华任职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专业人员“转聘”和“兼职”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外专发〔2007〕108号 )
二、法律政策依据 管理规定(二) : 《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专发〔2008〕3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国文教专家聘请活动的意见》(外专发〔2010〕142号 ) 《关于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外专发〔2010〕162号)
二、法律政策依据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1986年12月3日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1986年12月3日批准 ) 《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 》(公传发〔2006〕3367号 ) 《关于第二批下放“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09〕231号)
三、申请单位类别与实施主体 项目 申请单位类别 法定实施主体 受理机关 审批机关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总公司 国家外国专家局 各省、自治区单位 所在省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中等以上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它应申请资格认可的单位 各省中等以下教育培训机构 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境外组织在中国境内未设有办事机构的 境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的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 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以培训、实习、进修、研修、学习及其他形式赴境外培训的机构
四、我区现状 我区目前主要实施的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和“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认可”两项许可。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年办理量在117份,《外国专家证》新证的年办理量在300份左右,《外国专家证》延期的年办理量在100份左右。 其中绝大多数为语言类外国教师。 (2010.1-2010.12数据)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年办理量为15件左右。
五、“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 《外国专家证》 五、“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 《外国专家证》 (一)是什么? (二)什么人需要办理?
(一)是什么?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是: 由国务院针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实行准入管理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第412号令)。 获得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将获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该证是外国专家在中国境外申请职业(Z)签证入境中国的必备证件。 一般由外国专家的聘请单位在专家入境前代其向外国专家局申请办理。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样式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样式
(一)是什么? 《外国专家证》是: 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的身份证明,是办理在华居留许可的必备证件,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外国专家证》的办理参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办理。 持职业(Z)签证入境广西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抵达工作地后十五日内,到广西外国专家局申办《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样式
《外国专家证》样式
《外国专家证》样式
《外国专家证》样式
《外国专家证》样式
(二)什么人需要办理? 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第二部分:引智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必须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证件管理系统” IP地址为:https://202.96.25.31/login.php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登陆区域 注册区域
初 审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聘请单位网上注册后,网上填报申办有关的全部信息,提交初审。 初 审 外专局工作人员在线对聘请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 所填信息符合办证要求的,外专局工作人员在办证系统上予以初审通过,并将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清单发回聘请单位。(延伸窗口可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初 审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所填信息不符合办证要求的,由外专局工作人员网上退回聘请单位重新或补充填写后,重新进入初审阶段。 1 初 审 1 2 所填信息不符合办证要求的,由外专局工作人员网上退回聘请单位重新或补充填写后,重新进入初审阶段。 3
受 理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聘请单位准备全部纸质材料,递交材料。(外专局及延伸窗口可要求受聘外国专家前往面见。) 受 理 外专局工作人员根据聘请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复核办证系统上填报的信息,对合格者予以受理。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受 理 1 如纸质材料所载信息与网上提交信息不符,外专局工作人员立即要求聘请单位予以核实、补正,否则不予受理。 2
审 批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窗口前台人员整理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呈窗口负责人审批。 审 批 窗口前台人员根据负责人的审批结果在办证系统上予以审批,并向聘请单位发出系统短消息,预约其前来领取证件。
不符合办证规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或延伸办理窗口可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审 批 1 聘请单位 2 不符合办证规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或延伸办理窗口可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聘请单位到窗口领取证件,经检查无误后,窗口人员在办证系统上完成“证件办理”和“领取人信息”填报步骤。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窗口前台人员通过办证系统 制作证件 制证送达 聘请单位到窗口领取证件,经检查无误后,窗口人员在办证系统上完成“证件办理”和“领取人信息”填报步骤。
(一)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制证送达 1 2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的申请、初审、受理和审批参照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程序执行。
第三部分:引智行政许可注意事项 几组需要明确的关系 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一、几组需要明确的关系 (一)部门关系 外国专家局 公安部门 外事部门 教育部门
(一)部门关系 外国专家局:负责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 公安部门负责:个人(因私)签证+居留许可 外事部门负责:签证通知函(电)+公务签证 教育部门代收:大专以上单位申办签证通知函(电)
(一)部门关系 建议:有针对性地就需要了解的事项咨询相关部门。
(二)法律关系 引智行政许可申请人为外国文教专家; 根据外国专家管理证件管理系统要求,所有申请材料由聘请单位提交。
(二)法律关系 相应地: 外国文教专家享有申请人的相关权利;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单位需确保所提交的申办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
入境前: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外专局) (三)证件关系 入境前: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外专局) 入境后: 《外国专家证》 (外专局) 入境后: 居留许可 (公安局)
(三)证件关系 《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许可证》 (外专局) 签证通知函(电) (外办) 职业(Z类)签证 (驻外使领馆)
(三)证件关系 注意: 签证通知函(电)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或被授权单位)签发,但是大专以上院校应当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申请。
(三)证件关系 职业签证(“Z”类) (驻外使领馆) 《外国专家证》 (外专局) 外国人居留许可 (公安局)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学历(学位) 申请办理引智行政许可的外国文教专家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教授英语的,应为英语为母语国家人士,或持有英语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如其母语非所教授语种的,必须拥有所教授语种或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或教师专业资格证书。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工作经验 聘请单位拟聘的外国文教专家应当从事相关工作(教学工作)2年以上; 如无2年以上工作经验,必须由聘用单位出具关于其教学能力证明。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三)年龄 建议聘请中年外国文教专家; 聘请单位聘请60岁以上的外国专家的,需要与外国专家加签《补充协议》。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健康状况 申请来华任职、就业在华居留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外国人须提供健康证明; 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健康状况(健康证明样式)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健康状况(健康证明样式)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健康状况(健康证明样式)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医疗保险 聘请单位为外国文教专家推供或专家本人购买的医疗保险应当包括重大疾病和住院险在内。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医疗保险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 1、申请函;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从办证系统上生成打印,一并打印外国专家照片) 3、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护照复印件;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 4、外国专家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5、外国专家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聘用协议、意向书或合同复印件;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 7、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为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8、医疗保险凭证。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 7、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为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8、医疗保险凭证; 9、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外国专家证》用)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工作证件管理系统(IP地址为:https://202.96.25.31/login.php)会反馈所需要材料清单。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七)时限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与《外国专家证》的法定办理时限均为14个工作日,目前一般可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七)时限 但是,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建议: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在确定聘用人选后,预定入境时间前2个月开始办理申请手续。 《外国专家证》在所聘外国专家抵达工作地后15天内办理申请手续。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八)注销证件 所需材料: 1、办理注销手续的申请函; 合同终止后,聘请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注销。 所需材料: 1、办理注销手续的申请函; 2、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解除聘用合同的协议书,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需要注销的《外国专家证》原件。
二、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九)受理地点 南宁、柳州、桂林、钦州、北海延伸办理窗口负责办理本市范围内的申请,广西外专局继续负责办理我区其它城市的申请。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https://202.96.25.31/login.php) 登陆入口是唯一的。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一)办证系统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基本上所有的功能都集中在“提交新申请”选项中,包括新办、延期、注销等。 改版后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在提交申请时必须上传专家电子照片才能够进行下一步操作。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一)办证系统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对上传照片有大小要求,聘请单位可以使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软件对电子照片进行编辑。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一)办证系统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二)护照有效期 护照有效期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二)护照有效期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有效期不超过专家本人所持护照有效期。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三)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 入境验讫章时间,即签证有效期的起算时间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三)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 签证上的停留期,即签证有效期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三)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三)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 聘请单位应当在专家本人所持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申办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四)相关信息获取渠道 使用搜索引擎也可以方便地查到。 广西外国专家局网站 IP地址:http://guangxi.caiep.org/ 使用搜索引擎也可以方便地查到。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四)相关信息获取渠道 广西外国专家局网站功能 政策法规查询 业务指南 文档下载(申请函模板) 办证系统链接
三、几个需要留意的细节 (四)相关信息获取渠道 广西外国专家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847513 外专交互QQ群:21845655 电子邮箱:gxbfea@163.com 网站:http://guangxi.caiep.org
政务公开信息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受理处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 邮编:530028 电话:0771-559562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6:00
谢谢! 广西外国专家局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