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服务生态立省战略 ____王少明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一、生态状况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情况 二、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基本情况 三、公益林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四、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生态状况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情况 1.目前的生态状况 目前,我国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的生态危机: 生态危机之一:沙漠化。
生态危机之二:水土流失。
生态危机之三:干旱缺水。
生态危机之四:洪涝灾害
生态危机之五:物种灭绝。
生态危机之六:温室效应。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情况 1)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高度重视,并多次出台政策性文件。 ------1992年,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林价制度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 ------1994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中提出要实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森林资源开发补偿收费。 ------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规定:“按照林业分类经营原则,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投入机制,加快森林植被的恢复和发展“。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2)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同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自1986年以来,历届全国人大和政协委员500多人次提出了有关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提案、议案和建议。
3)确定方案,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一是提出向生态公益林的直接受益者征收的方案。 “凡受益于生态公益林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二是从现有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的方案。 提出了从中央现有14项政府性基金中提取3%,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后随着“费改税”逐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渠道的方案. 三是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的方案。
二、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基本情况 1.区划界定情况 1)国家重点公益林 2)省级公益林 湖北丹江库区生态公益林.jpg
2.资金筹集和启动补偿的情况 1)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情况 2004年开始启动,04、05年每年补偿面积600万亩,从06年到08年补偿面积增加到1018.78万亩,地类是非天保区有林地和石漠化地区;09年补偿面积再次增加到1559万亩,全面启动了非天保区的重点公益林,增加启动了天保区新增造林且未纳入天保管护范围的重点公益林。2009年补偿资金达7600万元。 湖北神农架大九湖湿地.jpg
2)省级公益林资金补偿情况 我省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已经启动了五年:2004年125万亩, 2005年120万亩,2006年116万亩,2007年200万亩,2008年400万亩,2009年1000万亩。2009年补偿资金达5000万元。 大别山森林公园.jpg
3)外省情况介绍 启动最早的:1998年,广东省率先实行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行动态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1998年为2.5元,2003年提高到8元,从2008年起,提高至每亩每年12元,并建立起相应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自然增长机制,补偿标准每亩每年自然增长1元,或者每两年每亩自然提高2元。 标准最高的:北京市,2004年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市1010万亩省级公益林全部纳入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每年每亩21元。 增长最快的:浙江,从2001年起,浙江省省财政对3000万亩生态公益林经营者实施每亩每年3元的补偿,2004年,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偿资金增加到每亩每年8元,2008年每亩补偿达到15元。 办法最多的:福建省,2004年建立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一是全省启动了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省江河下游对上游补偿资金8590万元。二是从水资源费征收总额中提取35%作为用于林业部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3、公益林的管护情况 1)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2)签订了公益林管护合同 3)聘请了专兼职护林员 大老岭云海.jpg
4、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主要成效。 一是产生了显著的生态效益。二是进一步丰富了森林资源。三是造就了许多优美的森林景观。四是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鄂南竹海.jpg
2) 存在的问题 从政策等宏观层面上来看 一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生态补偿只有原则性的要求,但对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缺乏明确的界定。 二是责任主体不明确,目前的生态补偿完全由政府承担,只有纵向转移支付,而利益相关者的横向转移支付,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三是对生态保护和补偿的规定和措施不到位,生态补偿投资渠道单一。有关部门对相应的生态要素管理所征收的费用(如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费、排污费等),没有用于生态公益林等相应的生态保护和补偿。 四是补偿标准低,达不到补偿的目的。今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提高到每亩10元,幅度虽然不小,但也仅够管护费用,还谈不上对生态效益进行补偿。
从具体工作层面上来看 一是区划界定不扎实。 二是管护制度不完善。 三是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 四是管理机构不健全。
三、公益林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1、生态公益林建设原则和管理方式 1)生态公益林的定义 2)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 3)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 分步实施、严格保护、分级负责。 4)管理方式 生态公益林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解读 1)区划界定 区划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县级区划界定必须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基础上,由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要求和内容将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 要求: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应当兼顾生态保护需要和林权权利人的利益。在区划界定过程中,对非国有林,地方政府应当征得林权权利人的同意,并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协议。 职责: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已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及时进行林权证林种变更登记。
2)生态公益林的采伐 要求和程序 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禁止一切商品性采伐,依法进行抚育、更新和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依法进行上述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采伐的,逐级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提报由市州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森林经营专门技术人员的评估意见和有设计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的采伐作业设计。
3、资源保护管理 禁止行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以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征占公益林地管理 严格控制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占用的,要按照原有权限依法办理用地审核手续,并按最高标准(即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防火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公益林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森林病虫害防治 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定期对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预测预报,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森林病虫害监测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治率达到80%以上,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4、资金管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权主体单位和个人在管护中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费用支出和效益补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的管理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执行,省级公益林补偿基金按照《湖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5、生态公益林管护 一是要签订管护合同。 二是要建立管护员巡山管护和考核制度。 三是要设立宣传标牌。 南漳重点公益林.JPG
6、生态公益林利用 利用途径: 一是积极利用生态公益林进行科学考察、定位观测、试验研究、科普教育、种质标本采集、生态旅游、物种与遗传基因保存和自然遗产留存。 二是除特殊保护地区外,允许利用生态公益林进行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在公益林区域开展林下种养业、森林旅游或其它游憩活动的,由经营管护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按程序审批。
四、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思考 1、完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加大对森林生态补偿力度。 一是要扩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范围。 二是要提高森林生态补偿标准。
2、建立森林生态补偿税(费)征收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目前,在全国生态税制度还未建立的情况下,我省可考虑采取试点的办法,征收五项森林生态补偿税(费): 一是征收水电工程森林生态补偿费。 二是征收水资源森林生态补偿费。 三是征收林木采伐森林生态补偿费。 四是征收旅游风景区森林生态补偿费。 五是征收矿产资源开发森林生态补偿费。
3、建立碳交易制度,促进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 4、开展森林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探索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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