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詞定義 教育實習機構:半年教育實習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 實習指導教師(教授):師資培育大學教師受聘指導實習學生 者(大學教授) 實習輔導教師:教育實習機教師受聘輔導實習學生者(國小、 幼兒園教師) 各別返校座談:依同一系或同一位實習指導教授為單位(班), 各別返校座談(以每月1次為原則) 集體返校座談:由師培暨就輔中心主辦之研習活動(以每學 期2~3次為原則) 到校輔導:實習指導教授前往教育實習機構指導,並與教 育實習機構首長、實習輔導教師及學生訪談。 教學觀摩:實習成果驗收,實習學生教學演示。
承辦人的叮嚀~ 請同學個別至師培暨就輔中心領取以下資料: 1.實習報到公文 2.實習報到表 3.實習手冊2本,致「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 4.實習學校基本資料表 5.教育實習請假卡 6.輔導費繳費單,繳費金額4,680元(104年5月25日至6月5日) ‧領取畢業證書後,影本1份繳至本中心,驗證實習資格。 ‧知道各位的實習指導教授名單。
一、認識中心網頁 ‧首頁 ‧最新消息 ‧實習組→教育實習 ‧出版刊物→實習教師輔導通訊 ‧資料下載→共通表單 / 教育實習
二、向實習學校報到 (一)實習報到表: 新制:請於104年8月10日(一)前 第一聯繳回「報到回條」至本中心 (二)實習學生及實習學校基本資料表: 本表請於第一次返校座談時繳給實習 指導教授,以供訪視輔導參考
三、實習計畫書(實習手冊P7) 依據:實習課程實施辦法第11條(p4) 一定要寫嗎? A:一定要 → 教育實習開始前,與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研商後,擬定教育實習計畫,以作為輔導及評量依據。(請影印敬送指導教授、輔導老師及實習學校。) 實習計畫書交給誰? 師培暨就輔中心提供參考範本
四、實習檔案 依據:實習課程實施辦法第11條之1(p4) 「實習檔案」包括:實習計畫書(p6)、實習作業或報告、實習日誌(p11)、實習歷程紀錄(p18)、學習檔案……等(p6~p25)。 一定要寫嗎? A:一定要 有固定的格式嗎? A:沒有 → 教育實習期末整理成個人實習檔案,繳交給實習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指導教師評閱,作為評量依據。 教育實習績優獎 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 師培暨就輔中心提供參考範本
五、各別返校座談 依同一系或同一位實習指導教授為單位(班),各別返校座談(以每月1次為原則) (一)「返校座談時間地點表」 請各班於6月中旬前,與指導教授討論、確認104學年度第1學期返校座談時間,並繳交「返校座談時間地點表」至本中心,俾憑寄發各位的返校座談公假公文(正本給實習學校、副本公告於網頁) (二)返校座談紀錄簿 請各班負責人至本中心領取「返校實習座談紀錄簿」,並每次座談會結束後將記錄簿交回師培暨就輔中心。
五、返校座談
六、集體返校座談 (一)第一次:專題演講 預計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12時 (二)第二次:專題演講 預計104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12時 (三)第三次:模擬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預計104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下午6時
七、教學觀摩 (三)「教育實習教學觀摩時間訂定表」 請各班與指導教授討論、確認後,將紙本繳回本 中心,俾憑中心登錄於中心網頁。 (四)教學觀摩請公假程序 各位自行上網列印「教學觀摩時間地點表」+返校 座談暨教學觀摩公文
七、教學觀摩
八、實習輔導教師聘書 有關實習輔導教師填報方式,與返校座談登載於同份公文,請依公文說明,上網填報 →中心彙整各校調查表 →寄發「聘書」回各校 →公告「未繳回調查表學校名稱」於中心網 頁,請同學主動協助提醒學校辦理。 聘書功用?
七、返校座談、教學觀摩公假
九、公文 公文於8月下旬會寄到實習學校 往後若有增修訂返校時間、地點、教學觀摩等,均以網路公告為請假依據,不再發文。(增修訂返校座談時間表、教學觀摩時間訂定表) 請各位參加返校座談前,務必完成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返校座談暨教學觀摩公文+返校座談時間表) 公文遺失哪裡印?(實習組→教育實習)
七、返校座談、教學觀摩公假
七、返校座談、教學觀摩公假
七、返校座談、教學觀摩公假
七、返校座談、教學觀摩公假
十、請假注意事項 公假:因返校參加實習座談及教學觀摩等,可依學校、主辦單位來函或比照實習學校編制教師之規定辦理。 事假:3個上班日 「教育實習課程實施辦法」第18條 公假:因返校參加實習座談及教學觀摩等,可依學校、主辦單位來函或比照實習學校編制教師之規定辦理。 事假:3個上班日 病假:7個上班日 婚假:10個上班日 其他:產假超過40日、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比賽等活動請假累計超過10日者,應依超過假日數補足教育實習,至多不超過30日
十一、實習期程 新制:104年8月1日-105年1月31日 如果實習期程不足,被檢舉的話…會怎樣…?
十二、終止教育實習(P63) 上網下載申請書或影印實習手冊,辦理終止實習。 申請日期審核退費金額。(繳交「終止實習同意書」及「退費申請表」) 以後再申請實習者,請於實習前一年11月自行查看本中心公告申請實期程。 役男請主動通知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役政單位。
十三、實習成績評量(P43) 新制評量表:手冊P42 教學實習45% 導師實習30% 行政實習15% 研習活動10% 教學實習45% 導師實習30% 行政實習15% 研習活動10% 本校與實習機構各佔50%之比率計算。 及格60分
十三、實習成績評量 104年12月底前本中心將寄發「實習成績評量表」給各校及指導教授,請各校及指導教授於105年1月下旬前完成評量成績。 實習成績及格者,105年2月底前本中心會製作「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依自己填寫之郵寄信封由本中心統一掛號寄發。
十三、實習成績評量 實習成績打了以後,實習學校和指導教授可以更改成績嗎? A:可以,在實習結束前均可更改,因此請各位務必繳交學校與教授規定應繳交之資料,並確實參與實習至實習結束。 ‧ 曾經有人的實習成績不及格嗎? A:有喔~~
十四、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實習成績及格者,核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依師培法施行細則第3條)
十五、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師資培育法」第7條:師資培育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第3條:中華民國國民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
十五、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大學畢業並修完教育學程學分學分證明 完成半年教育實習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十六、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十六、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專門課程修習學分表」為修習中等教育學程者才有,國小、幼教、特教學程無。 應屆實習者「教育專業課程修習學分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由師資培育大學集體寄送教檢單位,應屆實習者報名教檢時不用繳交前揭二項資料。
十六、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未應屆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請注意!!! 1.至本中心申請「教育學程學分證明」(教育專業課程修習學分表),須繳交工本費100元,作業時間一週。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保存 3.下一年報名教檢考試時必須自己繳交給教檢單位。
十七、合格教師證書 ‧ 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核發合格教師證書。 ‧領取時間與方式:本中心於教檢放榜後公告在網站,請自行至師培暨就輔中心網站上查詢
十八、加另一類科合格教師證書申請 ‧申請資格: 已修畢二個以上教學程,取得第一張合格教師證書 申請資料: 1.申請另一類科教育學程學分證明 2.至中心網站下載「辦理 另一類科教師資格申請表」(中心網站→資料下載) 3.檢附相關資料後送至本中心辦理
十九、實習輔導通訊 每季發行電子檔1次,並公告於本中心網頁—出版刊物,歡迎投稿(稿酬1000字/650元)並請詳閱所刊載之教育實習相關重要訊息。 師培網頁→出版刊物→實習輔導通訊
二十、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P66) 1.申請資格: 符合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以上單位認定之低收 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申 請教育實習之實習學生(以申請1次為限) 2.申請時程: 8月制:每年5月31日前提出。 2月制: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 3.補助標準:(當年度) 低收入戶:實習輔導學分費全額(需扣除學生平安保險費) 中低收入戶:實習輔導費30%金額。 中度障礙實習生:實習輔導費70%金額。 輕度障礙實學生:實習輔導費40%金額。 4.核發標準:申請者於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完成教育實習且實習成級級格。
其他注意事項 ‧實習學生不得單獨從事下列事項: 新制:交通導護、帶學生參加校外活動、照顧身心障礙學 生、代理導師職務及行政職務、擔任專職工作或進 修學位(第16條,手冊P4) ‧短期代課時數: 新制:實習學生不得於教育實習期間擔任短期部分時間 代課 ‧「全時實習」:實習期間應全時實習,不得進修學分。(手冊P47,師培法施行細則第3條)
其他注意事項(P69) 可以於實習課後打工、兼差嗎? 在不影響全時教育實習課程品質前提下,申請於教育實習機構打工、兼差,須經師資培育之大學評估工作性質、工作工時、實習學生個人能力等因素後核辦(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第32條)。 經本校同意於教育實習機構打工、兼差之實習學生,當工作性質或工作時間改變時,須另提出申請。 經本校同意於教育實習機構打工、兼差之實習學生,當實習機構認為實質影響教育實習課程時,實習機構及本校得撤銷申請同意案。 未經申請同意打工、兼差之實習學生,如經舉報並查明違反教育部實習作業原則,將視請節處分或中止實習。
其他注意事項 實習到一半可以更換實習學校嗎? A:除因重大疾病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外,應在同一教育實習機構實習半年/一年
其他注意事項 辦理緩徵: 由訓練機關(實習學校)開具實習證明書,逕向戶籍地役政單位申請延期徵集入營至實習結束日止。 平安保險:師培暨就輔中心會主動幫各位加保學生平安保險
諮詢專線 02-27321104分機82181 楊素華小姐 shuhaw@tea.ntue.edu.tw
~ 我問你答 ~ 返校座談公文,在各位實習期間總共會寄幾次? 要請公假返校的時候,返校座談時間地點表,及返校公文要在哪裡列印? 要回學校參加返校座談可以自己就默默的回來返校,不告訴實習學校嗎?
~ 我問你答 ~ 「實習計畫書」、「實習檔案」一定要寫嗎?實習學校老師和指導教授都要簽名嗎?有固定的格式嗎? 本中心實習業務承辦人叫什麼名字? 只要學校幫我打完實習成績,我就可以不用去學校,作業也不交了?
~ 我問你答 ~ 我要去看同學的教學觀摩,請公假的程序是什麼? 輔導通訊會寄紙本給我們嗎? 實習結束,實習成績合格者,師培會發給什麼證明書?
~~預祝各位~~ 實習順利、愉快,並能從中有所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