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01學年度版
諮商中心成立緣起
專業輔導人員參與 國民中小學輔導工作計畫: 廣招專輔人員進駐 中輟輔導役男中心學校設立: 專輔人員進駐 與四區中心學校合作 李冠興副主任到任 民國94年 民國97年 民國98年 民國100年 嘉義縣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研擬與成立: 位於水上國中 學校統一向中心申請輔導人員 到校服務 整合為: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設立於:嘉義縣政府創新學院 召集人:教育處處長 副召集人:學管科科長 目前專職人員12人
中心地點、 服務時間
中心地點:嘉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8號(嘉義縣創新學院1樓)。 心輔人員駐校:民雄國中、大同國小 時間:AM8:00-8:30~PM5:00-5:30 網址:http://counseling.cyc.edu.tw 公用信箱:counseling@mail.cyc.edu.tw 聯繫電話:05-2949193
中心專任人員簡介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十人(含55班以上學校:民雄國中、大同國小各一人),由本府聘請具本國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者擔任,並聘其中一人為督導。 本中心設主任一人,由本府商請具備輔導專業背景之教師且具本國心理師證照者擔任,綜理本中心各項業務。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十人(含55班以上學校:民雄國中、大同國小各一人),由本府聘請具本國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者擔任,並聘其中一人為督導。 借調教師一人,負責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行政業務、中輟輔導、中介教育、專兼任輔導教師相關業務。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 李冠興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 具有諮商心理師證照 嘉義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 嘉義縣頂六國小教師 李冠興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 具有諮商心理師證照 嘉義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 嘉義縣頂六國小教師 學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督導 劉相弦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督導 具有諮商心理師證照 學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專任心理師 邱信凱 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黃莉雅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張瑄純 美國北德州州立大學諮商輔導研究所 邱信凱 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具有諮商心理師證照 責任區域:新港、溪口、大林、梅山 黃莉雅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責任區域:太保、鹿草、水上、六腳 張瑄純 美國北德州州立大學諮商輔導研究所 責任區域:大埔、阿里山、中埔
專任心理師 李欣姿 國立臺南大學諮商與輔導學系碩士班 施辰潔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具有諮商心理師證照 責任區域:竹崎、番路 李欣姿 國立臺南大學諮商與輔導學系碩士班 具有諮商心理師證照 責任區域:竹崎、番路 施辰潔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具有諮商心理師考照資格 責任區域:東石、布袋、義竹
專任社工師 孫婉萍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張秋玉 慈濟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責任區域:大林、民雄、梅山、 竹崎、番路、中埔、大埔、阿里山。 張秋玉 慈濟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責任區域:東石、布袋、義竹、六腳、 朴子、鹿草、溪口、新港、太保、水 上。
借調老師 黃文弘 嘉義縣三興國小教師 負責中輟輔導、中介教育、專兼任輔導教師相關業務。
中心服務內容
服務宗旨 協助學校推行輔導工作。 針對憂鬱與自我傷害高關懷學生及特殊、 嚴重行為偏差個案提供適當處遇。 整合專業輔導與社區資源合作,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以提升學校輔導工作效能。
初級發展性工作: 至少80% 三級處遇:不超過5% 二級介入工作:不超過15% 內容:針對具有高危險特徵學生或校園危機,提供處遇性與資源整合服務。 推動者: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跨專業的問題評估與解決 內容:針對超出導師專業知能範圍、持續出現適應困難、問題無法自行改善之學生,進行及早性介入輔導(個諮/團體)。 推動者:輔導室,納入導師與家長的諮詢服務 二級介入工作:不超過15% 初級發展性工作: 至少80% 內容:針對全體學生實施全校性、班級性的正向支持與發展性之輔導工作。 推動者:全校老師 (校長、學務處、導師一起努力,導師相當重要) 至少幫助80%的學生,且能達到預防與降低問題、提升學生學校適應與學習的成效。 資料來源:王麗斐等,2012
服務內容 心理諮商 社會工作服務 諮詢服務 適性輔導 危機事件相關服務 專兼任輔導教師督導 個別諮商: 1.由學校輔導處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ㄧ週內回覆學校派案相關事宜, 且需經家長同意,並簽署同意書。 2.定點:原則上為到校服務,但可視個案需要至本中心或其他地方進行。諮商地點可為嘉義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學校輔導室, 或經諮商師評估後,校內合適的空間。 3.定時:原則上每週一次, 每次晤談時間為一小時, 進行頻率與次數經諮商師評估後視需要而定。 個別諮詢: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接受嘉義縣學生、家長、教師及相關教育人員的電話或面談諮詢,以預約的方式提出申請。 小團體輔導:請學校來信申請, 依據內容審核後提供人力,經費由各校友善校園相關經費支付。 個案研討會:實施時間為100.09.01-100.11.30, 一場為時3小時, 進行時段及實施日期請各校選定三個時間順位, 申請截止日期為10/30, 共25場名額,額滿為止(詳細內容參考嘉義縣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中小學分類個案研討實施計畫 ) 輔導知能研習:由學校提出申請, 由中心派任講者。經費由各校相關經費支付。
諮商服務申請流程
經校方導師一級輔導至少三次、再經校內輔導教師進行二級輔導至少三次,仍未見成效者 1.三級輔導個案: 經校方導師一級輔導至少三次、再經校內輔導教師進行二級輔導至少三次,仍未見成效者 2.緊急事件處理 學校填寫個案轉介資料總表、表1、表2、表3 (緊急事件僅需填寫總表) 申請文件--請以密件送至諮商中心 轉 介 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社工資源連結 診斷、鑑定 署立嘉義醫院 嘉義基督教醫院、 聖馬爾定醫院 兒童青少年門診 收件、登錄、評估 家扶中心 婦幼中心 等 3個工作天決定是否開案
期中表五(會議記錄表).doc會議(評估會議) 3個工作天決定是否開案 不開案 提供相關資源 開案會議 開案 時間:每週一次,一次一小時為限。 地點:以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諮商室為原則,或由申請學校提供適當場所 次數:每四次進行一次評估會議 期中表五(會議記錄表).doc會議(評估會議) 結案會議 所有會議由: *專輔人員與學校相關人員、家長舉行 *會議進行後一週內,請將該次會議記錄email回諮商中心 個案適應情形之追蹤
適性輔導相關工作
組織設置
協助推動適性輔導工作 督導國中生涯發教育之實施 增益教育人員適性輔導功能 辦理或協助辦理專業知能培訓 督責國中充實適性輔導專業人員 召開相關業務聯繫或督導考核會議 彙整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追蹤,並進行資料分析 協助建立家長、社區團體及企業單位參與學生適性輔導之管道 受理所屬各國中轉介之個案,提供生涯諮商與輔導之服務
中心網頁與資料下載
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網址:http://counseling.cyc.edu.tw/ 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介紹結束 謝謝您的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