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新闻------陈峰 介绍人:林丽
个人简介 陈峰,男,1972年8月生,199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加入河南国际经贸报社,1998年加入河南日报下属的城市早报社,2002年加入郑州晚报社,2003年加入南方都市报,现任《新京报》时事新闻部主编。2003年4月23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率先刊登了孙志刚案的报道,陈峰和他的同事王雷成为国内最早采访报道孙志刚案的记者,同年11月陈峰被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评选为年度中国记者风云人物。主要作品:《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追问佛山镇长高薪制》、《亿万富翁百万征婚》等。
孙志刚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孙志刚生前照片 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这一新闻事件被称为“孙志刚事件”。
一、“孙志刚事件”始末 孙志刚,男,1976年出生,湖北黄冈人。2001年武汉科技学院艺术系艺术设计专业毕业,于2003年春节过后来到广州工作,出事前就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任职平面设计师。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常去一个名叫“西祠胡同”的BBS,这个大BBS里,有一个小的讨论区“桃花坞”,里面有很多来自全国各地媒体的朋友。孙志刚死在广州的消息,最早就是被一位北京学传媒的研究生──一个非常善良的姑娘在这里公布的。她说一个同学的同学,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广州,家人正在四处奔波想弄明白原因。 不知道这则消息为什么没有别人追问,但是出于一个记者的习惯,我还是打电话与那位研究生联系,拿到了孙志刚的同学的联系方式,想先了解一下怎么回事。
当时,孙志刚的父母正在广州奔波,希望为自己孩子的死讨一个说法。这个孩子,是他们家里的希望,据说,还是他们村里的第一位大学生。 当时也没有料到会发生什么,只是隐约预感这里面有大事。 当然,没有谁说过这样的案件不可以报道。但是在内地工作多年以后,我已经习惯于先去衡量一个报道的风险,而不是这个报道的新闻价值。
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调查,陈峰和他的同事王雷终于调查清楚了孙志刚事件的始末。 经过陈峰他们的报道,孙志刚事件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孙志刚被收容过程 3月月17日孙志刚因查没有暂住证从街上被带至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孙志刚被黄村街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19日孙志刚在救治站遭到救治站工作人员无情轮番毒打。 3月20日孙志刚在救治站不治死亡。 4月18日广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报告表明,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三、“孙志刚案件”审理过程 6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乔燕琴等12人伤害孙志刚一案。 6月6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进行补充情况调查,由于案件提出一些新的情况,法庭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故该案件推迟公布审判结果。 6月7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定于9日下午15时宣布判决结果。 6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处死刑,第二主犯李海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10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 6月10日,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中涉及的其他23名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责任人,经广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已经由广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分。
我不写孙志刚,迟早会 有人写——陈峰
5月14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俞江与腾彪、许智勇三位法学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上书”指出人身自由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根本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介绍人:林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