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屠宰管理政策及 屠宰場申設現況說明 農委會防檢局 肉品檢查組
目錄 一、前言:家禽為何要進入屠宰場屠宰 二、家禽屠宰管理措施規定及現況 三、屠宰場申設流程及應準備文件 四、農委會輔導小型家禽屠宰場措施 五、服務平台之輔導項目及成果 六、新申設家禽屠宰場進度分析 七、申設屠宰場常見問題 八、結論
一、前言 (一)原因: (二)優點: 家禽為何要進入屠宰場屠宰? 1.91年加入WTO,自94年起開放雞肉自由進口 2.92年公告家禽納入屠宰管理(雞、鴨、鵝) -自宅宴客及傳統市場排外。 (二)優點: 1.形成進口門檻,可防止外國未經屠宰衛生 檢查雞肉低價傾銷。 2.屠宰場作業環境清潔符合規定,集中屠宰 管理,衛生有保障。
3.政府派駐獸醫師執行屠宰衛生檢查,維護 民眾食肉安全,品質有保障。 4.規格化家禽(如:白肉雞、黑羽及紅羽土 雞、北京鴨及白羅曼鵝)以機械化大量屠 宰,可取代人力降低生產成本。 5.小型屠宰場符合土雞少量多樣性之屠宰需 求,可配合地方特色雞之推廣行銷。 6.可建立家禽產品生產履歷,建立自有品牌, 提高產品價值及市場競爭力。
二、家禽屠宰管理措施規定及現況 99年公告家禽屠宰管理調整 -自宅宴客、離島及傳統市場家禽零售屠宰 排外。 -基於禽流感疫情趨緩、民眾日常消費需要、 傳統習俗、國民生計及參考國外活禽零售 市場登記管理作法。 -傳統市場內之活禽攤商採登記管理及加強 清潔衛生,實施人道宰殺及防疫監控等工 作,以達到防疫與衛生兼顧之目標。 -批售屠宰仍應納入屠宰管理。
全國家禽屠宰場設場現況 已設 興建中 申設中 總場數 53 30 59 可屠宰土雞 38 27 52 可屠宰鴨隻 31 9 11 可屠宰鵝隻 22 17 統計至99年12月16日止 單位:場
家禽屠宰場設場分佈表 縣市別 目前既設 興建中 新申設 總計 鄉鎮市統計 宜蘭縣 3 6 12 基隆市 臺北縣 1 29 臺北市 桃園縣 8 填表日期:991216 縣市別 目前既設 興建中 新申設 總計 鄉鎮市統計 宜蘭縣 3 6 12 基隆市 臺北縣 1 29 臺北市 桃園縣 8 15 13 新竹縣 2 新竹市 苗栗縣 18 南投縣 5 臺中縣 10 21 臺中市
彰化縣 5 4 6 15 26 雲林縣 7 8 19 20 嘉義縣 1 3 18 嘉義市 臺南縣 2 9 31 臺南市 高雄縣 10 27 高雄市 屏東縣 13 33 臺東縣 16 花蓮縣 金門縣 連江縣 澎湖縣 總計 53 30 59 142 319
三、屠宰場申設流程及應準備文件 申設流程第1階段(採雙軌並行)
申設流程第2階段
申設家禽屠宰場-防檢局部分 一、營運計畫書及圖說審查 -核發屠宰場設施設備同意文件 二、核發屠宰場設立同意文件 三、屠宰場試運轉會勘(依圖施工) -核發屠宰場登記證書
申設屠宰場應備文件 書件名稱 份數 備註 1.屠宰場設立許可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屠宰場營運計畫書。 4.屠宰場建築物及設施設備配置圖。 5.屠宰場坐落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落於都市計畫區者,並附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文件。 6.依環境保護法規應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相關許可證明文件;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非屬應提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者,免予檢附。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一式 6份 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屠宰場試運轉應備文件 書件名稱 備註 1.屠宰場登記(變更登記)試運轉會 勘及屠衛生檢查申請書 2.屠宰場同意設立文件影本 3.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4.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影本 5.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及操作許可影本(或試車計畫) 於完成屠宰場興建,並取得相關證件後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試運轉申請。
四、農委會輔導小型家禽屠宰場具體措施 98年3月11日公告修正非都市土地屠宰用地1,000平方公尺之限制,俾利業者依其設場實際需求變更作為屠宰場用地部分,減少土地及設置屠宰場成本,其主要目的為使農業用地作有效使用,以減少農地釋出轉作他用。 防檢局98年6月11日假臺中分局設置「農委會輔導興辦畜牧事業計畫暨申設家禽屠宰場服務平台」,對有設置意願之新設小型家禽屠宰業者提供行政及技術上之協助。 農金局提供專案農貸「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其貸款額度為每一借款人最高3,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額度1,000萬元。
98年度防檢局辦理「各縣市政府屠宰場申請設立及變更教育訓練」會議,共4場次。 99年度防檢局辦理「申設小規模家禽屠宰場設施設備圖說檢討會」,共6場次。 99年度桃園、新竹、苗栗、彰化、台南縣等5縣政府舉辦「申設家禽屠宰場進度檢討會」,共8場次。 99年度防檢局舉辦「小規模屠宰場廢水處理設施觀摩說明會」,共2場次。 99年度雲林及嘉義縣政府舉辦「屠宰場試運轉會勘行前會議 」,共2場次。
五、服務平台之輔導項目及成果 提供屠宰場申設流程之資料及諮詢 提供小型家禽屠宰場圖說範本及估價表 土地禁、限建及假分割之諮詢 小規模家禽屠宰場廢水處理之輔導諮詢 輔導成果: (一)協助媒合244位,協助申設業者398位, 現仍有66位申設中。 (二)協助繪製興辦事業計畫及營運計畫圖說 共55位。
六、新申設家禽屠宰場進度分析(一) 全國申設業者共89位,包含服務平台66位(至99年12月16日止) -已完成屠宰場設施設備審查,取得設 施設備同意文件74位。 -取得同意設立文件30位,刻正興建中
六、新申設家禽屠宰場進度分析(二) 99年底預計9場完成興建,包含: -家豐(雞1000隻或鴨600隻或鵝400隻/小時) -芳苑(雞500隻或鴨500隻或鵝300隻/小時) -大寮(雞1200隻或鴨600隻或鵝200隻/小時) -台鵝(雞1200隻或鴨600隻或鵝500隻/小時) -恒量(雞1100隻或鴨600隻或鵝500隻/小時) -結凰(雞1200隻/小時) -正源(雞2050隻/小時) -東茂(雞200隻/小時) -民雄(雞100隻/小時)
六、新申設家禽屠宰場進度分析(三) 100年第1季預計8場完成興建,包含: -福德(雞10隻/小時) -福安(雞30隻/小時) -龍德(雞5隻/小時) -吉安(鵝15隻/小時) -國產(雞300隻或鴨100隻或鵝100隻/小時) -勤農(雞500隻或鴨500隻或鵝400隻/小時) -金志嘉(雞300隻/小時) -湯禮仲(雞300隻/小時)
七、申設屠宰場常見問題及解答 (一)因農地重劃未達該鄉(鎮/市/區)非都市土地 農牧用地面積80%以上而無法變更土地? 答: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 審查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 1.特定農業區可申請變更之土地,包括: (1)該鄉鎮農牧用地重劃佔80%以上,則 重劃或未重劃土地皆可變更。 (2)該鄉鎮農牧用地重劃未達80%,則未重 劃土地可變更,僅重劃土地不可變更。 2.基於維護優良農業區,該規定仍維持不宜 再放寬。
特定農業區申請變更用地原則 重劃80%以上 重劃 未重劃 備註:表示可申請變更用地 表示不可申請變更用地
特定農業區申請變更用地原則 重劃未達80% (80%以下) 未重劃 重劃 備註:表示可申請變更用地 表示不可申請變更用地
(二)為何申設屠宰場需繳納農業用地變更土地 回饋金? 答:1.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規定,除政府興 辦之公共建設及公益性設施、政府興辦 之農村建設及農民福利設施,或位於嚴 重地層下陷地區及偏遠、離島地區,得 免予繳交回饋金外,其餘農業用地變更 案件,均應繳交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 2.按現行「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 配利用辦法」回饋金收取基準為1~15% 不等,有關農(漁)業產銷設施係收取3% 回饋金,已較其他事業使用收取為低。
(三)非都市土地可否容許使用設立屠宰場? 答:1.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審查辦法」規定,屠宰場非屬該辦法所 定之畜牧設施,家禽屠宰按畜牧法等相 關規定,仍應至指定屠宰場所屠宰,復 依本會畜牧處所定之「非都市土地變更 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計畫審查作業 要點」,屠宰場應辦理用地變更,且本 會過去針對屠宰場均要求以用地變更編 定方式辦理。 2.仍維持現行制度方式辦理。
八、結論 農委會維護食肉安全衛生屠宰政策不變 土雞產業面臨結構性改變 -合法屠宰 -垂直水平整合 -進口白肉雞之競爭 未來展望 -引種選育改善生產效率 -市場區隔建立自有品牌 -開發多元加工產品 -推動精緻農業精品土雞產銷輔導 -結合現代化銷售管道穩定供銷
場房面積65平方公尺(約20坪),雞10隻/小時
場房面積75平方公尺(約23坪),鵝15隻/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