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簡介 二○一二/二○一四年度
參加資格 香港居民 就讀於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 從未獲派中一學位 學校應參閱教育局通告第6/2013號「非本地兒童及持有擔保書的兒童在香港入學」,以確定所有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均符合入讀公營學校的資格。 就讀於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 從未獲派中一學位
主要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
學位的百分比 重讀生學位 約5% 30% 自行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 約65%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家長 如要申請,不得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否則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將被取消 申請的中學不受地區限制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中學 根據訂定的收生準則及比重,自行取錄學生 準則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及合乎教育原則 學校可設面試,但不准設筆試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樣本) 每名學生獲發兩份申請表(只適用於申請參加派位中學;不適用於申請非參加派位中學)
教育局存根 學校 存根 家長存根 選校 次序 每份申請表共分為四聯,各聯均已預印學生的資料 呂 祺 中 學 教育局存根 學校 存根 家長存根 選校 次序 家長應根據選校意願,在申請表的各存根上,填上申請中學名稱 遞交方法: 必須在申請日期內親自遞交 (不接受郵寄) 在遞交申請前,家長應撕下及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第四聯 (家長毋須向中學申明選校次序)
申請表一經遞交,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家長應把申請表其餘三個相聯部分以及學校所需文件,直接交往申請中學; 請出示學生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便中學查閱 如確定申請表的資料正確無誤,中學應在各存根上,蓋上學校名稱、編號及校印 家長應取回申請表的「家長存根」,以作確認 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 呂 祺 中 學 LUI KEE SCHOOL 呂祺 中學 0 0 1 申請表一經遞交,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自行分配學位的配對 家長 學校 教育局 一個選擇 或 兩個選擇 正取 及 備取 名單 將家長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正取及備取名單作配對 (即選校次序1) 或 兩個選擇 (即選校次序1及2) 正取 及 備取 名單 將家長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正取及備取名單作配對 按家長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階段 扣除重讀生及自行分配學位後,學校餘下的學位將用於統一派位: 10%用作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 (任何校網,包括學生所屬校網,最多選三所中學) 90%用作乙部「按學校網」 (學生所屬校網,最多選三十所中學)
學校網的劃分 全港根據行政區共劃分為18個學校網,以便進行統一派位乙部「按學校網」的學位分配,學生所屬的學校網為其就讀小學所在的地區
校網內的學校選擇 為確保每一個學校網均有足夠學位 應付統一派位的需求,各校網包括: 本區所有參加派位的中學;及 為確保每一個學校網均有足夠學位 應付統一派位的需求,各校網包括: 本區所有參加派位的中學;及 部分他區參加派位的中學* * 他區中學的數目及所提供的學位每年 可能會因應供求情況而有所改變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樣本) 無論有否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均須在5月初填寫及遞交《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可以在甲部和乙部重複選填所屬學校網的學校 切勿在同一部分 重複同一學校選擇 切勿在乙部只選填數間心儀的學校,這樣並不會增加獲派有關學校的機會 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 (參閱《不受學校網限制選校手冊》,最多選三所) 乙部-所屬校網選擇(參閱所屬校網的《中學一覽表》 ,最多選三十所)
統一派位分配準則 甲部 不受學校網限制 乙部 學生所屬學校網 學生派位組別* (全港派位組別) 家長選校意願 (最多三個) 隨機編號 # 家長選校意願 (最多三個) 隨機編號 # 學生派位組別* (學校網派位組別) 家長選校意願 (最多三十個) 隨機編號 # * 派位組別:因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下的派位程序,將所有參加派位學生在小五下學期和小六上、下學期的校內成績調整和轉化後,平均劃分為三個派位組別,以便決定學生主要的派位次序 # 隨機編號:用以決定同一派位組別的學生獲分配學位的次序,如某一所中學的學位求過於供,隨機編號較小的學生會先獲分配學位
統一派位 電腦程序 電腦會先為每名學生編配一個隨機編號,用以決定同一派位組別學生獲分配學位的先後次序 電腦會首先處理甲部「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然後才處理乙部「按學校網」的學校選擇
甲部:派位程序 電腦先處理全港第一派位組別學生的學校選擇 再處理全港第二派位組別的學校選擇 最後是全港第三派位組別的學校選擇 電腦在完成處理所有學生在甲部的學校選擇後,才會處理未獲派位學生乙部的選擇
乙部:派位程序 當學校網第一派位組別的學生均獲分配學位後 電腦再按同一程序處理學校網第二派位組別學生的派位 最後是學校網第三派位組別學生的派位
家長選校資料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 《中學概覽》 (2013年12月上旬派發) 教育局 《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2013年12月上旬派發) 《中學一覽表》及《不受學校網限制選校手冊》 (2014年4月上旬派發)
2012/2014年度行事曆 (2013/14學年)
2013年10月底 派發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簡介單張及光碟 2013年12月上旬 派發《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表》及相關文件 2014年1月3日至 各參加派位中學在同一期間接受 1月22日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2014年3月/4月 個別中學進行面試甄選學生
2014年4月上旬 派發《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 格》及相關文件 2014年5月上旬 學校遞交家長已填妥的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2014年4月上旬 派發《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 格》及相關文件 2014年5月上旬 學校遞交家長已填妥的 《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 2014年7月8日 公布中學學位分配結果 2014年7月10日及11日 學生往獲派中學註冊 2014年7月15日 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 註: 小學領取派位結果的日期為7月7日,如當日上午,教育局因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而宣布學校停課,學校領取派位結果的工作將改為7月8日,公布派位結果日期相應由7月8日改為7月9日。如在公布派位結果當日(即7月8日)上午,教育局因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因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而宣布學校停課,派位結果將改為下一個上課日公布。
查詢 網址 教育局(www.edb.gov.hk) :主頁 > 教育制度及政策 > 小學及中學教育 > 學位分配 > 中學學位分配辦法 電話 一般查詢 2832 7740 / 2832 7700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69 號 呂祺教育服務中心 2 樓 203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