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宣導說明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簡介 公開資訊觀測站宣導說明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簡介 台灣證券交易所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綱 要 壹、公開資訊觀測站推動概況 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優點 參、申報方式 肆、申報項目 伍、申報相關法規 陸、其他配合事項 綱 要 壹、公開資訊觀測站推動概況 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優點 參、申報方式 肆、申報項目 伍、申報相關法規 陸、其他配合事項 柒、請代為轉達事項
壹、公開資訊觀測站推動概況 一、緣起: (一)為落實政府推動資訊公開之查證制度及建立證 券市場「公開資訊電子資料網路申報單軌化」 制度,俾達成資訊申報及查詢單軌化、人性化、 效率化之公開資訊揭露原則。 (二)因應世界各國證券市場管理,皆將證券市場資 訊之公開揭露視為業務重點,且結合網際網路 等傳輸科技並採單一窗口申報之趨勢。 二、進度: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預計九十一年七 月底正式上線運作。
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優點 一、便利及簡化上市(櫃)、非上市(櫃)之公開發行公司 之申報作業及節省成本負擔。 二、因應公開資訊電子資料網路申報之國際發展趨勢 並與國際接軌。 三、整合公開資訊申報管道並提供單一揭露窗口,提 昇證券市場資訊公開之透明度及公平性。 四、建立人性化查詢系統,方便投資人取得公開資訊。 五、提高受理申報單位處理效率。
參、申報方式 上市公司 項目申報 管理性報表 證期會 上櫃公司 (含興櫃股票) 揭示 電腦系統 公開發行公司 公開資訊觀測站 上市公司 項目申報 管理性報表 證期會 上櫃公司 (含興櫃股票) 揭示 公開發行公司 公開資訊觀測站 交易所、櫃買中心 ↑ 證基會 投資人查詢 電腦系統
四、申報項目 申 報 項 目 應申報單位 興櫃股票公司 其他之公開發行公司 一、 內部人股權異動申報作業 ○ 二、 申 報 項 目 應申報單位 興櫃股票公司 其他之公開發行公司 一、 內部人股權異動申報作業 ○ 二、 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申報作業 三、 公司債相關資料及私募有價證券之報備 四、 大陸投資申報作業 五、 公司基本資料 六、 財務報表申報作業 上市、上櫃公司
七、 財務預測申報作業 ○ 八、 取得或處分資產申報作業 九、 投資海外子公司申報作業 十、 十一、 十二、 月營業額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資訊及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資料 十一、 財務分析資料、股利分派情形及股本形成經過申報作業 十二、 重大比率變動、背書及資金融通申報作業 ○ ○
十三、 內部稽核申報作業 ○ 十四、 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申報作業 十五、 企業集團申報作業 十六、 僑外投資持股情形 十七、 十八、 十四、 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申報作業 十五、 企業集團申報作業 十六、 僑外投資持股情形 十七、 可轉換公司債資料維護暨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下市(櫃)申報作業 十八、 庫藏股申報作業 ○ ○ ○
十九、 國內有價證券申報作業 ○ 二十、 海外有價證券申報作業 二十一、 重大訊息申報作業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大陸投資公告 二十、 海外有價證券申報作業 二十一、 重大訊息申報作業 二十二、 證交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至第九款規定及櫃買中心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應公告事項 二十三、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依公司法第252條及第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辦理之公告 二十四、 大陸投資公告 二十五、 取得或處分資產公告 ○ ○ ○ ○ ○ ○ ○ ○ ○ ○
二十六、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申報 ○ 二十七、 二十八、 合併、分割公告 二十九、 股權分散表申報作業 三十、 財務業務資訊人員申報作業 二十七、 受讓他公司股份公告 二十八、 合併、分割公告 二十九、 股權分散表申報作業 三十、 財務業務資訊人員申報作業 三十一、 上市(櫃)公司上市(櫃)股數資料維護申報作業 三十二、 財務報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及第一、三季)及財務預測 ○ ○ ○ ○
三十三、 股東會年報、議事錄、議事手冊 ○ 三十四、 三十五、 召開股東(臨時或常)會之公告 三十六、 三十七、 三十四、 公開說明書(包括國內及海外募集資金案件) 三十五、 召開股東(臨時或常)會之公告 三十六、 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公告 三十七、 外國發行人應辦理公告申報事項 三十八、 發行公司上市(櫃)前內部人股權異動及基本資料申報作業 三十九、 ○ ○ ○ ○ ○ 股票核准上市(櫃)或終止上市(櫃)之公告
○ 四十一、 四十、 公司合併後主辦證券承銷商之評估意見 法人董事、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大股東基本資料申報作業
伍、申報相關法規 申報端「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條文內容規範資料之認證、資料儲存及備份、建立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制度,以確保傳輸資料之安全、正確及傳輸資料之權限、分工等。
陸、其他配合事項 一、免除報紙公告:股票公開發行公司自即日起依 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及公司法第二十八條,將 應公告資訊揭露於網站後,其公告事項得免登載 於報紙。(91.02.19) 二、整合重複申報項目,簡化申報作業:如大陸投資 、衍生性商品等毋須重複申報。 三、網路認證屬強制性質,請儘速於新申報制度實施 前申請取得認證。 四、請掌握各項資料申報期限,並注意登載內容。 五、鼓勵建置公司英文網站或於現有網站提供英文版 資訊,以因應證券市場國際化及推動海外資訊之 透明度。
柒、請代為轉達事項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制度」,將於本(九十一)年八 月一日正式實施,屆時,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 司均採網路申報資訊,請公開發行公司配合辦理 相關連線事宜。 二、請尚未申請電子憑證之公開發行公司於六月底前, 速洽台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三、「公開資訊觀測站」網路申報系統已開放測試, 請公開發行公司上網進行連線測試。 四、有關「公開資訊觀測站制度」相關宣導資料及申 報方式介紹,請上網至證交所網站(www.tse.com.tw) 點選教育訓練項目查詢,或電洽證交所上市部及 電腦規劃部。
簡報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