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香療法 Aromatherapy 使用精油之注意事項
使用精油之注意事項 薰香對中樞神經系統具有影響力。許多香氣對於我們的情緒、心靈、壓力釋放以及降低血壓方面,都具有顯著的改善成效。 薰香可以分為兩大類:直接薰香與間接薰香。 薰香時要注意保持空氣的流通。
皮膚反應 皮膚測試中的不良反應可分為刺激性、過敏性敏感和光毒性。 有些精油未經稀釋就使用在皮膚上是很危險的,包括成份中含有較多酚類或芳香醛的精油(如肉桂醛),另外還有一些含氧化物的精油也會刺激黏膜。
在法國有許多以高度稀釋富含酚類的精油製作成萬金油(治療疼痛和扭傷的藥膏)用於治療感染,成份中含有60%的精油,包括玉桂、丁香、樟腦。但萬金油(Tiger Balm)不適合塗抹在抓傷過的皮膚表面及嬰兒皮膚,會產生刺痛不舒服的感覺。 若需要使用高濃度或未稀釋的精油,Guba(2000)建議採用90%無刺激性的精油加入10%酚類精油。
刺激性 因精油成分中的刺激性成分所引起的皮膚過敏是立即性的,通常會產生紅疹或灼傷。 最常見的刺激性成分是酚類(存在於丁香、野馬鬱蘭和百里香)或芳香醛(存在於肉桂)。 過敏反應的感覺若是灼熱感,則需立即以植物油稀釋,再以溫水和無香料肥皂沖洗。不要一開始就用水沖洗,因為精油不溶於水。
純天然精油稀釋至2-5%卻產生立即性的刺激是不常見的,在較高濃度才有可能會出現過敏現象。精油成分中若含較高比例的酚類或芳香醛,不可未經稀釋就使用在皮膚上。
過敏性反應(接觸性皮膚炎) 造成皮膚過敏的因素也可能是因使用的化學產品本身或產品的萃取方式。化學溶劑不會被用在精油中,因溶劑萃取而得的為原精,而非精油。 過期的柑橘類精油(如橘子,彿手柑和檸檬),成份中含有萜類會氧化而導致過敏。壓榨取得的精油很容易變質,開瓶後應在6個月內用完。
對精油敏感是一種過敏性反應(接觸性皮膚炎),第一次接觸時也有可能沒有任何狀況,常見的情況是使用後數十秒至數分鐘後,才感受到刺痛、紅腫,包含起疹子、打噴嚏或呼吸急促。 然而,類似的事件也會發生在對藥物的敏感(如青黴素)。雖然精油的使用已有數千年之久,但少有對精油敏感、敏感或死亡的案例。
當臉部或身體使用精油而引起過敏時,絕大多數人會使用『水』來清洗,但正確是應該要使用『植物油』反覆塗抹於傷處,『植物油』的選擇,應挑選質地厚重、不容易為肌膚吸收的類型。 如眼睛部位接觸到精油,則必須要使用『水』來沖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