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會 下水道工程業 98年度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會 下水道工程業
局限空間災害特性與案例分析
局限空間之法規定義 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 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 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19條之1)
常見的局限空間 通風不充分之場所如污水池、坑、井、地下管道、儲槽、隧道、穀倉、船艙、未完全開放之溫泉蓄水池等內部。 人孔、下水道、溝渠、涵洞、坑道、水井、集液(水)井、反應器、蒸餾塔、蒸煮槽、生(消)化槽、儲槽、穀倉、船艙、地窖、施工中之地下室、沉箱高壓室內部。
局限空間:儲槽、塔槽
局限空間:温泉水槽、污水處理槽
局限空間:純水槽、下水道人孔
局限空間之危害特性 【物理性危害】 墜落、滑落 觸電或感電事故 被固體或液體掩埋 被夾(捲)於狹小空間 陷住塌陷、吞陷 局限空間之危害特性 【物理性危害】 墜落、滑落 觸電或感電事故 被固體或液體掩埋 被夾(捲)於狹小空間 陷住塌陷、吞陷 熱或冷危害 其他
局限空間之危害特性 【化學性危害】 缺氧窒息 急性化學中毒(硫化氫、 一氧化碳等有害物中毒(含 燃燒) 。 火災、爆炸 其他
局限空間案例分析
96年台北縣板橋市污水下水道人孔收築發生勞工缺氧3人死亡重大職災
93年台北縣三重市污水下水道人孔驗收檢查發生勞工缺氧2人死亡重大職災
93年桃園縣地下管溝作業使用汽油內燃機式泵抽水發生勞工一氧化碳中毒1死2傷職災
95年桃園縣興建水管作業使用內燃機式抽水泵發生勞工一氧化碳中毒1人死亡
93年桃園縣垃圾掩埋場於人孔內作業發生勞工硫化氫中毒1死1傷職災案例
桃園縣某食品廠於廢水處理池作業發生勞工硫化氫中毒致3人死亡5人受傷災害
污水處理廠管道硫化氫中毒 污水處理場增建管道,勞工進入深度約九公尺之人孔,未按時回地面,發現時倒於人孔口中,經使用防護具救出後已回天乏術,死亡兩人。檢查員使用供氣式防護具進入後發現並未缺氧,但硫化氫當時為130ppm左右,為管道底部淤泥中釋出。
電力管道瓦斯突出火災燒傷職災 某電力管道施工中,四人中午於涵洞中休息,突然四人裸身奔出,衣物燒毀,後調查發現為瓦斯管線因車輛輾壓或其他工程重壓造成瓦斯突出,遇火源而發生災害,四人送醫後皆因燒傷面積過大而死亡,纏訟數年。
國外地下管道發生火災爆炸職災
95年桃園縣污水下水道人孔防蝕作業發生勞工有機溶劑作業中毒2人死亡重大職災
97年污水道新建工程推管佈場發生勞工墜落受傷1人 無中欄桿
95年花蓮縣工作井開挖作業因以挖土機將人吊放至工作井底部發生勞工1人墜落死亡職災
蓄水池抽水作業發生勞工感電3人死亡職災
投光燈電線絕緣被覆破損導致漏電致死職災案
局限空間作業安全
人體缺氧反應
常見毒性氣體性質 硫化氫 0.13-30PPM味道明顯且令人不快。50PPM下鼻子和咽喉乾噪刺激。100-150PPM暫時失去知覺。200-250PPM嚴重刺激及頭痛、惡心、嘔吐和頭昏眼花等症狀,暴露4至8小時可能致死。300-500PPM症狀同,暴露1至4小時可能致死。500PPM以上快速失去意識及死亡,未導致死亡之嚴重暴露可能引起記憶喪失、臉部肌肉麻庳、神經組織受損。 一氧化碳 短期暴露於50PPM以下對健康不會有不良影響。50PPM以上1.5-4小時工作效率會降低。400PPM以上會頭痛、虛弱、頭昏眼花、惡心、昏暈。1200PPM以上心跳加速且不規則。2000PPM以上喪失意識及死亡。5000PPM可能數分鐘內致死。中毒若嚴重損壞腦部則不可能完全康復。
常見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爆炸範圍 可燃性氣體或蒸氣 分子式 爆炸範圍(vol%) 下限 上限 氫 H2 4.0 75 乙炔 C2H2 2.5 81 丙烯 C3H6 2.4 10.3 丙烷 C3H8 2.2 9.5 丁烷 C4H10 1.9 8.5 甲苯 C7H8 1.4 6.7 苯 C6H6 7.1 丙酮 (CH3)CO 3.0 11 丙烯腈 CH2CHCN 2.8 14.4 氯乙烯 C2H3Cl 22
局限空間作業常見缺失 一、送風管位置不當。 二、通風設備將一氧化碳送入人孔內。 三、測定方式不正確。 四、無測定記錄且領班檢點不確實。 五、現場無監視人員(缺氧作業主管)。 六、未使用安全索、帶或固定不當。 七、設置不正確之空氣呼吸器。
通 風 換 氣 通風換氣主要目的是提供缺氧危險作業場所足夠之氧氣。 使空氣中含氧量>18%,以不形成富氧狀態(>23.5%)為原則。 稀釋、降低空氣中危害氣體濃度,使有害物濃度低於容許濃度標準、危險物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百分之三十以下。 以局部排氣方式,有效排除危害氣體。
通風換氣實施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純氧,易造成火災、爆炸之危害。 2.確保引入新鮮空氣。 3.導管不可有破損、折曲且須與風扇密接。 4.通風換氣須考慮作業人員工作位置,避免產生通風死角,例如常見人孔、下水道、廢水沉澱池、地下室等,對於送風導管管口應置深入底部。 5.須有人監督通風設備維持有效運轉。 6.若有防止爆炸、氧化或作業上有顯著困難致不能實施換氣者,則應置備適當且數量足夠之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
進入局限空間之通風原則(1)
進入局限空間之通風原則(2)
通風裝置
電氣防爆通風裝置 文氏管
置備測定儀器採取隨時確認氧氣、硫化氫等其他危害物質濃度 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
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 空間廣大或連續性流動係指如下水道作業場所,無法將空間隔離,缺氧空氣或危害物質極易流入,可能危害勞工時,應採取連續確認濃度之措施 連續確認指以某一段時間(如十分鐘、三十分鐘等)作區隔,而作持續不斷確認,並非時間上每秒、每分之連續 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因空間廣大或連續性流動,可能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流入致危害勞工者,應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
氣體監測器
應定期校準 × 氣體偵測器須經校正,入槽前須確認槽內氧氣及有害氣體濃度 氣體偵測器未經校正,偵測數值偏差
坑、井、人孔之測定位置 在三個不同深度各選取三個測定點
大型圓形儲槽之測定位置 在全部人孔及開口下方各選取三個不同深度之點測定
船艙、水槽、消化槽之測定位置 先在開口下方1、2、3位置實施測定,然後佩戴空氣呼吸器進入測定其餘各點
球型儲槽之測定位置 在頂端人孔垂直下方及最大直徑水平面上之採樣孔測定
防護具—自攜式空氣呼吸器